疑惑之章 警察的调查手记

金色麦田 葵田谷 第2页,共2页

问题是,这个人具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据。

根据死者两个女性邻居的证词,她们在下午5点35分左右听到对门的呼叫声,随即给小区管理处打了电话。管理处证实,电话的来电时间显示是5点40分。几乎是同一时间,陈锐出现在小区的东门口,因为忘记带小区的门禁卡,所以他走到门卫的值班室请求开门。从死者家步行至那个门口要十五分钟,使用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至少需要六七分钟。无论如何,人是没法瞬间移动的,也不可能一分为二。如果陈锐是凶手,他要怎么做到在家里行凶,又同时出现在另一个地方呢?

难道应该因此排除他的嫌疑吗?

我不这么认为。正相反,正是他在小区门口闪亮现身从而获得的不在场证据,加深了我对他的怀疑。

偏偏在那天忘记带门禁卡而向门卫搭话,搭话的时间又和邻居听到案犯行凶的时间几乎一致,不是太巧合了吗?要我说,更像是故意找时间证人的样子。

我随后从小区门卫口中得知,陈锐平时常走的门并非东门而是南门,因为南门无论是离他家还是地铁站都要近一些。

这个线索让我进一步确信自己的推理。

我认为,陈锐之所以选择一个平时不常走的门,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如果从常走的门进入小区,那里的门卫可能因为认得他而直接放行,这样一来,他就没有机会登记房号和出入时间了;第二,陈锐在4月16日下午更早一点的时间——譬如5点刚过——就已经从南门进入了小区一次,他担心两次从同一个门进入小区,会引起门卫的注意。

我在暗示陈锐其实早就回过家?是的,我是这么认为的。陈锐声称他当天下午4点半离开他和死者创办的文化公司回家。事实上,根据两个雇员的证词,他们老板离开的准确时间是4点20分。从公司到家,坐地铁的话半个小时足矣。陈锐说自己5点30分才回到小区门口,本身就经不起推敲。

以此为线索,我调取了从小区南门至陈锐家之间区域的监控录像,果然有一个摄像头在4点55分捕捉到一个匆匆走过的身影,毫无疑问正是陈锐。

这个证据证实了我的猜想:陈锐其实在5点左右就回到了家,行凶之后,于5点30分再次跑到小区门口……是的,其实我真正要说的是,死者死于5点30分之前。

那么,那两位邻居听到的到底是什么声音呢?

考虑到是案犯临时起意制造的案件,案犯能采取的善后措施很有限,短时间里制造出来的不在场证据肯定有诸多漏洞。

我已经有了一个大胆而合理的推断,剩下的只要从物证房里把那个东西调出来,加以确认即可。一旦确认,陈锐就罪责难逃了。

我相信我的推断是正确的。根据陈锐的证词,他曾经给死者打过两次电话,这一举动成为他最致命的失误。

也许,我们马上就需要关心另一个问题了:老公杀老婆的动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