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墓碑村的殡仪馆家族

生尸之死 山口雅也 第2页,共2页

这无疑又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殡仪馆比普通人以为的要赚钱一倍;至于殡葬用品店,又比殡仪馆赚钱多三倍。在当时,这是极为赚钱的买卖。

颇有生意头脑的托马斯从法国请来设计师,为华丽的丧服制作了商品目录。与此举相呼应的,是当时由于缝纫机的普及而在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仍使用在黑纱上的“绉纱”材质,正是从那时开始,应丧服的需求而大量生产的。用到的场合相对较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殡葬用品,对于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装饰,也正因如此,制造和贩卖这些服装用品成为一项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流进了托马斯的口袋。

托马斯之所以能顺利积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运气好。可以说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日后的发展趋势,具备一边掌控社会形势,一边赚钱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用医生亨利·汤普生主导,在包括因帮《爱丽丝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泰尼尔大师等各界知名人士的联名支持下,该协会诞生了。期间托马斯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让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小心翼翼地烧了一匹马来试探群众的反应。不过自那之后,火葬便打着卫生殡葬的旗号,开始在英国普及起来——由此看来,托马斯确实有先见之明。

这家由托马斯打下坚实基础的殡仪馆,从此成为巴里科恩家族代代相传的产业。直到发生前面提到的那件事,才在史迈利这一代断绝。

浪荡子史迈利没能守住祖先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然而,在这片新天地,他选择从事的行业还是开殡仪馆。买下一座远离墓碑村的老房子并住下来的他,利用遗传自祖父的智慧,想到可以把这片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的惯用伎俩。作为墓园的土地是不用交税的,因此只要圈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免税购入,打造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就能稳赚不赔——这真是钻了法律空子的好生意。

之前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却并没能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但这次,他宛若古代的迈达斯国王,让荒地变成了黄金。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一家非营利法人殡仪馆,成为发起人。接着,他又与当地的土地开发商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划到土地开发商的公司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殡葬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人则把那些土地作为墓地贩卖。买卖价格的五成作为法人的经营及维护费用,剩下的则全归发起人所有。如此一来,法人那边收支平衡,非营利事业的招牌不倒。但实际上,发起人可从几乎不用钱的土地上获得几十万美金的利润,这仿如变魔法一般的主意,完全是由史迈利想出来的。

虽说他在伦敦因为拈花惹草而搞砸了祖先的招牌,但现在看来,史迈利似乎也的确遗传到了祖父开殡仪馆的天赋。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很快就参透了美国殡葬业的经营技巧。除了引入英国特有的尸体防腐处理技术之外,名为“墓地管理维修费”的基本金制度和“生前埋葬合同制度”等想法,他也全都实行了。

另外,也不可否认,在史迈利成功的背后,确实有“时运”在帮忙。决定性的证据就是,一九五〇年,大理石镇的议会上通过了与墓地冻结有关的禁令。条例规定,一九五〇年以后,不准在大理石镇开发新的墓地。

这种事情并非特例。人类自出现以来,进行过多次试图将死人的地盘和活人的地盘分开或融合的尝试。因时代的不同,死者可能会受到依然在世的亲人的厚葬,也可能被视为不祥之物,弃置在郊外或教会。

举例来说,在距今不远的路易十六执政末期的法国,就曾发生把有超过五百年历史的“圣婴公墓”整个儿挖开,改作其他用途的事。十九世纪初期,拿破仑三世以阻碍都市发展为由,下令废止墓地开发,并将之迁至巴黎郊外。还有比这几个例子更靠近现在、和大理石镇的情况更类似的,也就是一九三七年在旧金山实施的墓地禁令。这条禁令颁布实施的背景,自然是因为旧金山市内供活人使用的土地严重不足,而受池鱼之殃的是旧金山近郊一个名叫科马的小镇。镇上仅有五十余名活人,死人的人数却高达惊人的好几万,小镇彻底成了“墓地小镇”了。

大理石镇的情况和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的例子颇为相似。虽说位于幅员辽阔的美国,但大理石镇四周都是丘陵,可用土地极其有限。再加上当时小镇正在打造疗养胜地的名头,积极出售土地,因此,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把死者们排除在外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挺多的。

若让喜欢讲大道理的人来发表意见,比方说那些贫嘴薄舌的社会学学者,肯定会说——这种现象正充分说明了现代人对死亡抱持的态度:明显地排斥并抗拒死亡。也就是说,在道德良知的废墟之上,只看重生者对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经济的快速增长所支配的都市化。在这种主流文化下,死人会被赶出活人的地盘也是理所当然的。

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导致史迈利一手创办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吸收墓地,一九五〇年起,更是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责任。史迈利自己原本是英国国教信徒,由于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信徒的关系而改了信仰。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承办。算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一位无神论者,反而是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更适合他。“要是分得那么清楚,还怎么开殡仪馆啊?”这是他作为商人的真心话。

之后,史迈利不仅为墓园扩充了设备,还进一步美化整理了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完成了进一步的发展。微笑墓园的名声不仅传遍大理石镇,甚至整个州内都知晓,来了很多远道而来的客人。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都依靠着这座大墓园生活,史迈利更是被推上了村长的位置。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他国家很多,殡仪馆老板当市长、州长的例子也并非罕见。

就在墓碑村的成功抵消了曾在伦敦的失败时,史迈利却突然对殡仪馆的生意完全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对事业的野心只是出于面对伟大祖父产生的自卑感的话,就不难理解这样的结果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史迈利就把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应付。于是,史迈利的个人财富在不断增加,但墓园的规模却没能继续扩大到国家级别。不过至少也没辜负“州内首屈一指”的盛名就是了。

3

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殡仪馆就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事业,并代代延承了下去。但是,一旦提到继承史迈利衣钵的人选,就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萝拉。在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萝拉为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至于萝拉自杀的原因,似乎是因为天生具有艺术家气质、神经脆弱纤细的她无法忍受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民众普遍都相信这个传闻。

萝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里,长女杰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迪里克·奥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客死在日本。因此,现在仍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而史迈利就在萝拉自杀的一九五〇年,跟传闻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虽说莫妮卡不论是智慧还是教养都比不上萝拉,但她的容貌可比萝拉美上好几倍。听说她是在墓园里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下一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斯和杰森。其中杰森深受信仰虔诚的母亲的影响,日后成了天主教神父,但从越南战争归来后不久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斯一人。双胞胎兄弟去世后,形单影只的詹姆斯选择了在墓园工作。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的行事作风最像其父史迈利。

约翰一开始拒绝继承殡仪馆的家业,而是成为一名医生,并在波士顿经营着一家医院。但最终因为经营不善,于一年前返回墓园。即便如此,史迈利仍旧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更迭是不可能如此顺利的。对约翰来说,一直看着在这个小乡村里作威作福的父亲,应该恨得牙痒痒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之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能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展现出了个人的经营风格,质疑约翰经营能力的声音也渐渐变小了。他常给人精于算计的感觉,但有时也会像着了魔似的,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举动。

与约翰相比,威廉更像是延续了母亲萝拉的血统。他对做生意没兴趣,而是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他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金钱在演戏上。比起墓园的管理者,他更想继续追逐成为演员这个不切实际的梦想。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斯,是跟萝拉的孩子完全不同的类型。他天生就具有手艺人的气质,论及尸体的化妆及防腐技巧,可以说他是东部第一。只是他的性格有点古怪偏执,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墓园经营者还有待商榷。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应该会由约翰继承,但这几个兄弟又不是那么团结,因此,巴里科恩家族和微笑墓园的前途称得上多灾多难了。

总之,在大展商业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碑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的两百年后,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不同,或者说正好相反,是生者依附着死者,以这样一个倒错的状态生活的。正如字面意思,“墓碑村”现在是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在这座墓碑之村称王的,就是微笑墓园和殡仪馆的所有者:巴里科恩家族。

注释:

传说中吸血鬼的故乡,现实中位于罗马尼亚。

《冷暖人间》(peytonplace)是一部美国电视剧,在一九六四到一九六九年间播出,经历过黑白影像时代和彩色影像时代。一九五七年,改编自同名小说的电影上映,主要讲述在一个新英格兰小镇上发生的故事。

古希腊国王,传说中贪财的他拥有了点石成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