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

摩格街谋杀案 爱伦·坡 第1页,共2页

——《摩格街谋杀案》续篇

esgiebteinereiheidealischerbegebenheiten,diederwirklichkeitparallellauft.seltenfallensiezusammen.menschenundzüfallemodificirengew?hnlichdieidealischebegebenheit,sodasssieunvollkommenerscheint,undihrefolgengleichfallsunvollkommensind.sobeiderreformation;stattdesprotestantismuskamdaslutherthumhervor.

理想中的一系列事件会与真实情况相似。它们很少能完全一致。人和环境会在总体上改动理想中的一连串事情,使之显得不尽完美,从而其结果也同样无法尽善尽美。宗教改革亦是如此;想的是新教,来的却是路德教。

——诺瓦利斯《精神论》

即使是最镇定的思想者,都很少有人不曾对超自然事物陷入一种模糊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半信半疑的惊讶中,那事物又似乎恰巧具备一种不可思议的特性,而这种纯粹的巧合是具备才智之人无法接受的。这样的情绪——因为我所说的半信半疑绝不具备充分的思维能力——这些情绪很少被彻底地压制住,除非借助机会学说,或者,用科学的术语来说,即概率演算。从实质上说,这个演算纯粹是数学性的;因此我们就把科学中的极尽严格与精确作为异例,运用于思维中最不可捉摸的幻象与精神性之中。

依据时间的顺序,我要应约昭于公众的那些不可思议的细节,起初的发展是一系列令人费解的巧合,其后,或者说最终的进展会让所有读者认出,这是在隐射不久前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在纽约被谋杀的事件。

大约在一年前,在一篇题名为《摩格街谋杀案》的文章中,我曾竭力描述了我的朋友,c·奥古斯特·杜潘先生在思维特性上的一些非凡之处,我没曾想到自己还会继续这个话题。当时,我对这种特性的描述形成了文章的构思;而且这构思在例证杜潘特性的一连串混乱的事实中得到了充分证实。我还可以引证其他的事例,但是我不想再赘言了。不过,最近一些事件的发展很令人惊讶,促使我进一步地描述了一些详情,这些细节会带有一种强制性的招供意味。在了解了我最近所听说的事之后,如果我依然对很久以前的所见所闻保持沉默的话,我就会真的感到不安了。

在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之死的悲剧结束之际,杜潘爵士立刻从心中摈除了此事件,又回到了他所固有的变化无常的幻想中。我向来喜欢抽象概念,就很乐于顺应他的心情;并继续住在我们位于圣热尔曼区的居所中,我们不考虑未来,宁静地安睡于现在,将周围沉闷的世界编织成梦幻。

但是这些梦并非完全不受干扰。我早就说过,杜潘在摩格街戏剧性事件中的表现在巴黎的警察的想象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这些密探中,杜潘的大名脍炙人口。除了我之外,他从不对其他任何人解释破案时那些推论上简洁利落的特点,甚至连警察局长也不了解。难怪这事件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几乎是奇迹,或者说他所具备的分析能力被归结为直觉。他的直率原本会打消任何质疑者持有的这种偏见;但是他懒散的脾性却终止了人们对这一他早已不感兴趣的话题做进一步的争议。就这样,他才发现自己成了警方眼中的焦点人物;并且,辖区中的案件也没少劳烦他。其中最引起关注的案子就是那个名叫玛丽·罗杰的年轻女子的谋杀事件。

此事件大约是在摩格街惨案发生的两年之后。玛丽是寡妇埃斯特尔·罗杰的独生女,她的教名及家姓和那不幸的“雪茄女郎”很相近,读者一看就会引起注意。她自幼丧父,从她父亲的死一直到被我们所论及的那场谋杀的前十八个月,她和母亲一直共同住在圣安德烈街;夫人在那里经营一个膳宿公寓,由玛丽帮着照料。就这样,一些事情在女儿二十二岁时发生了,她非凡的美丽吸引了一位香料商,他在王宫的底层开了一家店铺,主顾主要是附近大批滋生的一些流氓恶棍。勒布朗先生意识到漂亮的玛丽来光顾他的香料店会带来诸多好处;他那慷慨的供职提议被这姑娘欣然接受了,尽管夫人多少还是有些顾虑。

那位店老板如愿以偿,他的店铺顿时因为这个活泼动人的女店员而变得众所周知。她被他雇用了大约一年时间,然后突然失踪了,这令她的崇拜者们感到无比困惑。勒布朗先生也无法对她的离开作出解释,罗杰夫人为此心烦意乱,惊惶焦虑。报纸立刻抓住这个话题,警察正准备着手进行严格的调查。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在失踪了一个星期后,玛丽健健康康地又出现在了她往常站的那个香料柜台,只是她多少有些忧郁。除了带有私人性质的询问,所有的调查自然都停止了。勒布朗先生像以往那样,表明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玛丽和母亲一起回答了所有的问题,说上一周她是在乡下的亲戚家度过的。于是这事件就平息下来,基本上被人淡忘了。至于那个姑娘,她借口要从人们的好奇心所导致的无礼中摆脱出来,就向香料商提出了辞呈,然后在圣安德烈街她母亲的住所隐居起来。

她回家后大约过了五个月,朋友们又为她第二次突然失踪感到震惊。三天过去了,她依然杳无音信。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浮在塞纳河里,就在圣安德烈区对岸离鲁尔门那片僻静地区不远的河边。

这场谋杀的凶残(因为一看就明白这是一场谋杀),受害者的年轻与美丽,尤其是她以往的风流名声,这些都引起了敏感的巴黎民众心中的强烈震动。在我记忆中,我从没见过其他类似事件引发过如此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几周时间里,人们谈论着这一引人注目的话题,甚至连当日重大的政治事件都忘却了。警察局长尽了不同一般的努力,当然了,整个巴黎的警察们都在竭力调查。

在尸体刚被发现时,人们认为凶手无法逃脱,因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展开了调查。直到一周快结束时,人们才认为有必要对此案提供酬金;即使在那时,酬金也仅限于一千法郎。同时,人们对案情的调查充满热情,不过总是没有什么论断,无数的人都被审讯过了,依然毫无收获。而且,由于一直缺乏疑案的各条线索,公众的激情急剧高涨。在第十天末,人们认为应该将原先提议的数额增加一倍。于是,当第二周过去时,案情依然没有什么进展,巴黎人民一直以来就对警察怀有的偏见就在几次严重的暴动中爆发出来,警察局长就毅然提出将“缉拿凶手”的酬金增至两万法郎,如果不止一人被证实与案件有牵连,那么“每缉拿一名凶手”就获得一笔这样的酬金。这份酬金声明还说,一旦任何同谋犯能站出来以事实揭发同伙,那么他就能保证获得完全的赦免。和这份声明贴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市民委员会的非官方告示,表示在警察局给予的酬金数额之外,愿意再给予一万法郎。那么,这笔酬金的总额就不低于三万法郎,当我们考虑到那个姑娘的卑微境遇,以及在大城市中像这种惨案的高发率,这笔钱的数额就相当可观了。

那时没有人怀疑这个谋杀疑案会立即昭明天下。可是,在一两个实例中,那些保证能阐明案情的逮捕却没能拿出任何能让被捕者与此案有所牵连的证据,嫌疑犯即刻就被释放了。奇怪的是,尸体发现后的第三周也过去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而我和杜潘甚至对人们津津乐道的此案传闻没有什么察觉。我们俩正潜心专注于自己的研究,几乎一个月都没有外出,也没有会客,哪怕是多看一眼日报上的标题性政论也没有。对此谋杀案的最初了解是由g个人告知的。他在18××年7月13日午后来拜访我们,和我们一起呆到深夜。他竭力想查出凶手却一直没有结果,为此他一直感到闷闷不乐。他的名声——谈及它时他带着特有的巴黎人的腔调——岌岌可危了,甚至连荣誉都受到了威胁。公众的目光正落在他身上,而他也确实不遗余力地为这个疑案的进展在努力着。在结束这次有些滑稽离奇的谈话时,他恭维杜潘,并乐意称之为机智老练,而且直截了当地而确切地给予杜潘一个慷慨的提议,这提议的基本实质我不便透露,不过它对我此文所叙述的主题没有任何影响。

我的朋友很得体地婉拒了这样的溢美之辞,不过倒是很快接受了他的提议,尽管总的来说这好处只是暂时的。提议达成后,警察局长立刻滔滔不绝地解释自己的观点,并散布长篇的例证论述,我们对此并没太专注。那人说了很多,而且毫无疑问,显得很渊博。当夜晚正恹恹地逝去时,我斗胆提了个不经意的暗示。杜潘稳稳地坐在他常用的那把扶手椅中,对他的谈话表示着尊重与关注。在整个交谈中,他戴着眼镜;我不时地朝他那绿色镜片瞥上几眼,这足以令我确信他睡得不算差,因为警察局长立即起身告辞前,他在七、八个小时缓慢而沉重的整段时间中一直很安静。

早晨,我从辖区拿到了一份对所有已取得证据的完整报告,而且,我从不同的报社网罗了已出版的从最初到最近的所有有关此惨案明确报道的报纸。除去所有那些被证明是肯定错误的信息,大体的情况报道如下:

18××年6月22日,星期天,玛丽·罗杰大约是早上九点钟离开她圣安德烈街母亲的住所的。在离开时,她只通知了雅克·圣厄斯塔什先生,告诉他自己打算陪一位住在德罗梅街的姨妈过一天。德罗梅街是条又短又狭窄的街道,不过人口众多,离河岸不远,从罗杰夫人的公寓到那里大约是两英里的直线距离。圣厄斯塔什是被玛丽接受的求婚者,他食宿在那间公寓里。他得在黄昏时分去未婚妻那里,并陪她回家。然而,那天下午,下了场大雨;他估计玛丽会在姨妈家呆上整个晚上(因为曾有类似的先例),就认为没有必要遵照诺言。当夜晚来临时,罗杰夫人(她是个虚弱的老太太,有七十岁了)表示她害怕“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但是当时这并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星期一,那姑娘被证实并没有去过德罗梅街,当一天过去后都没有她的消息时,人们才着手对城市和邻近地区进行已被拖延了的搜索。然而直到她失踪后的第四天,人们仍未打听到任何关于她的下落。在这天(6月25日,星期三),一位名叫博韦的先生和他的朋友在鲁尔门附近,在正对着圣安德烈街的塞纳河边询问了有关玛丽的事,并被告知一具尸体刚被某个渔夫拖上岸,该渔夫发现尸体漂浮在河面上。看到这具尸体后,博韦迟疑了一会儿,辨认出她就是那个香料店的姑娘。他的朋友比他更快地就认出是她。

那张脸满是黑色的血迹,有些是从嘴部流出来的,没有发现在纯粹淹死的情况下通常可见的白沫。细胞组织尚未变色。在脖子部位有瘀伤和手指印。尸体双臂弯曲在胸口上,已经僵硬了。右手紧握着;左手是部分打开的。在左手腕上有两个环形的皮肤擦伤痕迹,显然是几条绳子所致,或是一条绳子被绑了好几圈。右手腕部分及整个背部也有严重擦伤,但是在肩胛处尤其严重。渔夫在把尸体拖上岸时,是用绳子系上拉的,但是那些擦伤不是由此造成。尸体脖子处很肿,身上没有明显的刀痕,也没有明显的被击打过的瘀伤。一条缎带紧紧地系在脖子上,似乎不易被人发现,它完全地陷入肌肉中,并恰好在左耳朵下系了个结。光这个结就足以导致她的死亡。验尸报告确认死者死前有过性行为,还说她遭受了凶残的暴力。尸体被发现时就是这样的状况,朋友们不费太大困难就辨认出她了。

她的衣服被撕得很破,或者说是非常凌乱。外套上从底边向上一直到腰部被撕开大约一尺来长,但是碎片并没有被扯下来。它围着腰部绕了三圈,并被背后搭钩状的东西固定住。紧贴着外衣的衣服质地是精纺的棉布;从这上面完全撕扯下了一条十八寸长的布——撕得很均匀很小心。那条布被缠绕在脖子上,缠得松松的,并被打了个死结。在这条布带和那根饰带上还系着两端连着一顶无檐女帽的帽带。那个帽子的细绳上的结不是女士风格的,而是一个活结,或是一个水手结。

在尸体被辨认后,人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它送到停尸间(这个形式是多余的),而是很草率地将它埋葬在离尸体被拖上岸处不远的地方。通过博韦先生的努力,这件事尽量被努力掩盖起来,所以几天过去了,一直未引起公众的骚动。然而,一份周报最终披露了这个事件,于是尸体被挖掘出来,再次进行调查;可是除了已经得到的信息,没有什么新的收获。不过,那些衣服被交给了死者的母亲和朋友们,并被确认为是那姑娘离家时所穿之物。

同时,对此事的骚动持续增长。已有几人被捕,而后又被释放。其中圣厄斯塔什最值得怀疑;他最初无法明确地交代星期日玛丽离家那天自己的行踪。然而,后来他向g先生递交了一份书面陈述,对这一天每一时间段进行了令人信服而详细的说明。随着时间的过去,因为没有任何新发现,许多自相矛盾的传言被散布开了,于是记者们都忙于提出假设。在这些假设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关于玛丽·罗杰依然活着的说法——即在塞纳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别的不幸之人。我觉得有必要将几段包含这种想法的话让读者一读。这些片段是照原话从《星报》上翻译过来的,总的来说,这报纸具有较高的水准。

“罗杰小姐于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的早晨离开其母亲家,她借口是要去拜访姨妈,或是在罗德梅街的其他亲戚。从离开后,证实没有人再见到过她,也根本没有其他与她相关的消息和音讯……不管怎么说,迄今没有人自愿出来表明自己曾在那天她离开母亲家后见过她……现在,尽管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我们有依据证明到九点为止,她是活着的。在星期三中午十二点,有人发现一具女尸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岸边。即使我们假设玛丽·罗杰在离开母亲住所后的三个小时之内就被扔进了河的话,那么那时距她离家只有三天——恰好三天。但是,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那些对如此恐怖罪行有罪恶感的人会选择最漆黑的时分而非稍有亮光的时间……于是我们就明白,如果在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玛丽·罗杰,那么她在水里的时间只能是两天半,或者至多是三天。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那么,我们设问,在此案中,是什么导致了对正常的自然过程的偏离呢?……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哪怕尸体是死了两天后被扔进水中的,它是否能如此快地浮上来,这一点也很可疑。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

编辑在这里还进一步地论述,认为尸体一定在水中“不止三天了,而至少是十五天时间”,因为它腐烂得很厉害,连博韦在辨认时都颇费周折。不过,这个观点被彻底否定了。我继续翻译如下:

“那么,是什么事实让博韦先生认为这尸体毫无疑问就是玛丽·罗杰呢?他撕开了外衣的袖子,说他发现了一些能使自己确认的标记。公众大多猜想这些标记是由某种疤痕构成的。他擦拭着胳膊,并发现上面有汗毛——我们认为,这汗毛正如人们预先想象的那样,是无法确定什么的——就像在袖子里发现一条胳膊一样没什么结论性。当晚,博韦先生没有返回,但是在星期三晚上的七点,他捎话给罗杰夫人,说对她女儿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如果我们假设,在罗杰夫人的年纪和悲痛状况下,她是不会过去的(这假设是很站得住脚的),那么,如果他们认为那具尸体是玛丽的话,就肯定有人会认为很有必要过去并参与调查。但是没有人过去。在圣安德烈街没有任何人议论或听说这件事,甚至连同一幢楼的居民都不知道。玛丽的恋人和未来的丈夫,即住在女方母亲家的圣厄斯塔什先生作证道,直到次日上午,他才听说未婚妻的尸体被人发现之事,那时是博韦先生走进他的房间并告诉他的。对于这样的一类消息会如此冷静地被接受,我们觉得很是震惊。”

就这样,这份报道竭力让人们对玛丽亲友的冷漠留下印象,这与这些亲友相信这具尸体就是玛丽的推测不相符。这所造成的暗示是:在亲友们的纵容默许之下,玛丽从城市中消失的原因是与对她的贞洁不利的责难有关;于是,在这些亲友们得知塞纳河里发现一具尸体,并与玛丽相像时,他们就顺势让公众相信她死了。但是《星报》还是很草率。人们能很清楚地证实,并不存在大家所想象的冷漠;那位老夫人异常虚弱,她情绪过激,无法胜任任何事;而圣厄斯塔什远不是冷静地接受消息,他伤心到心绪混乱,行为几乎疯狂,以致博韦先生说服一个亲友来照料他,阻止他参与掘墓现场的调查。另外,尽管《星报》报道说尸体由公众出资被再次埋葬,并说玛丽的家人坚决反对由他人慷慨馈赠的私人穴墓,而且家人没有参加安葬仪式。我认为,虽然《星报》在有意对此印象的推波助澜中表明了所有这一切,但所有这些都被充分地证明是不正确的。在随后一期的报纸中,报道又尽力使人们对博韦本人产生怀疑。编辑是如下表述的:

“然后,事情发生了转变。我们得知,有一次,当b夫人在罗杰夫人家中时,博韦先生正要外出,他告诉她有一位警官要来,而她,b夫人,在他回来前一定不能告诉警官任何事,一切由他来处理……从目前的情况看,博韦先生似乎将整件事都封锁在大脑里,没有他就会寸步难行,因为,不管你尝试哪条途径,都会撞上他……出于某种原因,他决定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中,而且,根据玛丽的男性亲属们的抗议,他还用非常奇怪的方式将他们排挤出局。他似乎非常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

根据后来的事实,一些迹象使人们对博韦产生了怀疑。在玛丽失踪前几天,有人去办公室拜访博韦,当时他不在,那人观察到在门的钥匙孔里有一枝玫瑰花,还有一块刻着“玛丽”名字的板挂在附近。

我们从报纸上能够搜罗的信息似乎在总体上给大家一种印象,即玛丽是一帮暴徒手下的受害者——由于这些人的迫害,她被带过河,遭受了暴行,并被杀害了。不过,具有广泛影响的《商报》则强烈地反对这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我从它的专栏中引用了这样一两段话:

“就老在鲁尔门一带搜寻凶手的痕迹而论,我们相信,到目前为止,案情侦察是误入歧途了。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而且,任何见到她的人都应该会记住这事的,因为所有知道她的人都对她颇有兴趣。她是在街道充满了人群时离开的……她在经过了鲁尔门或是德罗梅街后,肯定会被一打以上的人认出来;可是没有人站出来说他曾在她母亲住所之外见过她,而且,除了证词中提及她所表述过的意图外,也没有迹象表明她确实是出来了。她的外衣破了,包裹在她身上,而且被打结系住了;并且,因为这样,尸体像一捆东西似的被抬走了。如果凶手是在鲁尔门附近行凶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对尸体做出如此的处理。尸体被发现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事实并不能证实它是在哪里被扔进水中的……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一帮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

然而,在警察局长拜访我们的一两天前,警察们得到了某个重要的信息,至少,这消息似乎推翻了《商报》所论述的主要观点。两个小男孩,他们是德吕克夫人的儿子,在鲁尔门附近的树林里漫步时,碰巧走进了一个茂密的灌木丛,里面有三四块大石头,形成了一种有靠背和脚凳的椅子。在上面的石头上铺着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的是一条丝绸围巾。那里还有一把女用阳伞、一副手套和一块手帕。手帕上绣着的名字是“玛丽·罗杰”。在四周的灌木上还有一些衣服的碎片。地面是被踩踏过的,树丛被折断过,到处都有搏斗过的迹象。他们发现,在灌木丛和河流之间的栅栏被拆倒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被拖过的痕迹。

一份名为《太阳报》的周刊对此发现作了以下的评述——这些评述不过是对整个巴黎报界的观点作出了呼应:

“所有这些物品在那里显然已至少有三四周时间;由于下雨,一切都严重发霉,并粘在一起了。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阳伞的绸面很坚实,但是里面织线已经全部分解腐烂了。上面的部分是双层和折叠的,也都发霉破烂,并在伞被打开的情况下开裂了……那外衣的几条碎片被灌木丛撕破,有六英寸长、三英寸宽。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它被修补过;另一块是裙摆上的,不是底边。它们看上去就像被撕下来的布条,被放在荆棘丛上,离地面大概有一英尺距离……因此,毫无疑问,这令人瞠目的行凶现场已经被发现。”

紧接着这个发现,新的证据出现了。德吕克夫人作证说她在河岸不远处,正对着鲁尔门的地方开着一家路边旅馆。那附近很偏僻——异常僻静。那里通常是城市来的流氓们的星期日度假地,他们是坐船过河的。那个星期天下午,大约在三点钟,一个年轻的姑娘来到了旅馆,有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男子陪着她。他们两人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在他们离开时,他们走了一条通往附近某个茂密树林的路。德吕克夫人被那姑娘的衣服吸引,因为它很像她一个已故亲戚穿过的衣服。她尤其注意到了那条围巾。在这对人离开后,一帮歹徒出现了,他们吵吵嚷嚷的,又吃又喝还不给钱,并跟着上了那对青年男女走的路。在黄昏时,他们返回了旅馆,似乎非常急匆匆地过了河。

当天晚上天黑后不久,德吕克夫人和她的大儿子听到了旅馆附近有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那喊声很凄厉,不过很短暂。德吕克夫人不仅辨认出了在灌木丛中发现的围巾,而且还认出了在尸体身上被发现的衣服。一个名叫瓦伦斯的马车夫也作证说,在那个星期天,他看见过玛丽·罗杰和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男子一同乘渡轮到了塞纳河对岸。瓦伦斯认识玛丽,他不可能认错的。那些在灌木丛里被发现的东西已经全部被玛丽的亲友们辨认出来了。

在杜潘的建议下,我就这样亲自从报纸上搜集了这些证据和信息,它们还包含了一点——但是这一点似乎至关重要。就在上述这些衣物被发现后不久,好像有人看见那个丧失了生命力或几乎像行尸走肉般的圣厄斯塔什,玛丽的未婚夫,出现在了被大家所认为的行凶现场的附近。在他身边有一个标有“鸦片酊”的瓶子,瓶子已被倒空。他的呼吸证实了那是种毒药。他无声地死去了,在他身上有一封信,信中主要表明了他对玛丽的爱,以及他要自毁的打算。

当杜潘仔细看完了我的笔记,说道:“我无需告诉你,即这案件比摩格街谋杀更加错综复杂。它与后者有一个重要的不同。这是一个虽然残忍,却是普通的犯罪案例。它没有什么特别超常之处。你会注意到,就因为这个原因,人们一直认为这个案子很容易解开。就因为它平常,它本该被认为难以解开。于是,最初,人们认为没必要设酬金。g先生的众多下属们很快就能明白这样的惨案很可能是怎样、为什么会犯下的,他们能从很多的杀人方式中想象出其中一种,从许多的动机中找寻出一种来;因为不无可能的是,在这些无数的方式或动机中,或许就真有一种符合实情,他们想当然地认为那其中必有其一。但是,对此案的各种奇想所包含的共同容易性,以及这些奇想各自似乎带有的可能性,应该被人们理解为是预示了阐明此案是困难而非容易的。我曾经说过,正是凭着那些超乎寻常的现象,理性才能谨慎地摸索到真实,假如发现真相的途径真的存在的话,对于目前这样的案件,应当探询的问题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了什么前所未有的事?’在对莱斯巴拉叶夫人的住所进行调查时,g先生的那些侦探们都对那些不同寻常的现象感到沮丧和迷惑,而这些现象对于一个理性而有条理的才智之人来说,却是确定地预示了成功;可是这同一位才智之人,在面对这个香料店姑娘的案件所呈现的寻常特征时,却有可能陷入绝望,而且除了警察人员也能轻易取得的进展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女儿的案子中,甚至在调查伊始,我们就确信这是一起谋杀,自杀的嫌疑是被立刻排除的。现在,我们也从一开始就排除了自杀的各种可能。在鲁尔门被发现的尸体呈现的是这样一种情形,这很难让我们有推想出自杀的可能。但是也有人认为这具被发现的尸体并不是悬赏酬金缉拿凶手或凶手团伙案件中的、那位我们刚刚就她与警察局长达成协议的玛丽·罗杰。我们都熟识提出此观点的局长先生,但也不能太信任他。如果我们从被发现的这具尸体开始调查,并由此追查出凶手,发现这具尸体并不是玛丽;或者,如果我们从活着的玛丽着手调查,并找到了她,发现她未被杀害——这两种情况都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我们要承兑的人是g先生。因此,出于我们自身的目的,即使不是为了公道,绝对有必要的是,我们的第一步应该是确定尸体的身份就是失踪的玛丽·罗杰。

“《星报》的那些观点对公众影响很大;而且报刊自身也确信这些观点的重要性,这从它着手写的关于此话题的其中一篇文章的开篇态度中可以看出来——‘在一天的几份早报中’,它这样写道,‘都谈及了星期一《星报》上的那篇结论性的文章。’对我而言,这篇文章除了作者的热情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结论性。我们应该记住,总的来说,报纸的目的更多的是煽动情绪——是提出论点——而不是推演事实的起因。只有当前者与后者似乎是巧合时,后者的目的才被顾及。仅仅发表普通观点的报纸(尽管这观点或许很站得住脚),并不能从公众中赢得声誉。民众只有在报纸对某个普遍观点提出尖锐的反驳时才认为它是深刻的。无论在推理中还是在文学中,最快而且最广泛地被人赏识的就是惊世之言。但是惊世之言在两者中却是价值最低的。

“我的意思是说,正是玛丽·罗杰还活着这一想法所混杂的惊人和戏剧效果,而不是这一想法的真实可信度,使《星报》对此大做文章,并确保其迎合公众的口味。让我们来调查一下这份报纸的主要论述;并尽力避免它阐述论点时的语无伦次。

“作者的首要目的是想表明,从玛丽失踪到发现那具浮尸之间的短暂间隔来看,这具尸体不可能是玛丽。因此,将这段间隔缩短到最低限度就立刻成为了推理者的目标。在对这一目标的性急追求中,他最初只是草率地作出假设。他说,‘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我们就会很快,而且很自然地问为什么?为什么凶手在姑娘离开母亲家之后五分钟内就被杀的推测是愚蠢的?为什么认为凶手是在那天的任何时间作案的也是愚蠢的?任何时间都会有凶杀发生。但是,如果谋杀是在星期天早上九点到午夜前一刻钟发生的,那么凶手仍然会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因此,这个推测恰好意味着——那个凶手根本不是在星期天作案的——而且,如果我们同意《星报》的设想,我们就容许报纸信口雌黄了。那段以‘如果凶手如何如何的推测是愚蠢的’开头的话,无论它是怎样地被刊登在《星报》上的,也许可以被我们想象成其实是早已如此这般地存在于作者的大脑中了:‘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我们认为,推测出所有这一切,并且同时推测(因为我们决定要这样推测)尸体是直到午夜后才被扔进河里,都是愚蠢的’——这本身就是一句非常不符合逻辑的话,但是也不像报纸上的那句话那样完全是荒谬的。

“如果我的目的,”杜潘接着说,“仅仅是找出破绽来反驳《星报》上这段论述的话,我就完全可以对它置之不理。不过,我们要对付的不是《星报》,而是事实真相。照现在的情形看,那句话只有一个意思;而这个意思我已经明确地说过了;但是重要的是,我们要在纯粹的语言背后,寻找这些话已经明确指涉的,却没能传达出来的观点。那个记者的意图是想说不管这场谋杀发生在星期天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段,凶手是不可能会冒险在午夜前将尸体抬到河边的。事实上,这正是我要反驳的假设。那位记者推测凶手处在这样的一种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必须得将尸体运到河边。那么,谋杀也可能发生在岸边,或是就在河里;而且,那样的话,在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候,将尸体在抛掷水中就可能是最明显和最迅速的处理方式。你会明白,我不是在暗示这是可能的,也没有表示这与我自己的观点是相符的。到目前为止,我的设想与案件的事实没有什么关联。我只是想提醒你注意《星报》提出观点时的整个语气,让你留心文章开头的那种片面性。

“于是,在规定了一个限度以配合自己预设的观点之后,报纸假设道,如果这具尸体是玛丽的话,那么它在水里的只不过是很短的时间,报纸接着又这样叙述:

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

“这些论断被巴黎的每一家报纸都默认了,除了《箴言报》。这家报纸只是竭力反驳那段话中提到‘溺水的尸体’的部分,它引用了五六个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溺水的尸体短于《星报》所强调的时间,就被发现浮到水面了。但是对于《箴言报》来说,用几个特殊的事例来反驳《星报》的重要论断之举,似乎有些过于缺乏哲理了。即使它有可能举出五十个而非五个尸体在两三天就浮上来的例子,那么这五十个例子仍然可能被认为是《星报》所说的规律之特例,除非那规律自身被推翻。承认了这条规律,(这一点《箴言报》并不否认,它只是强调了它的特例,)那么《星报》的论述就能发挥其充分的威力;因为这一论述并没有自称要牵涉到尸体在少于三天就浮到水面之可能性的问题;而且,这个可能性会对《星报》的立场有利,除非这些被幼稚地举出的例子能在数量上足以建立起一个反对性的规律。

“你马上就会明白,如果真有那么一条规律,那么所有这一切有关的论述应该被用来反对那条规律本身;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必须来检查一下此规律的理论基础。总的来说,人的身体既不比塞纳河水轻也不比它重;这就是说,在自然情况下,人体特有的重力与它所排开的淡水重量大致相同。肥胖多肉、骨骼又小的人,以及大多数的女性都比那些消瘦而且骨骼大的人,还有男人要轻;而河水特有的比重多少是受到海潮量的影响。但是,如果不考虑潮水,或许可以这么说,哪怕是在淡水里,都很少有人体会真的自动沉下去。几乎所有人在落入水中后,如果他能允许水的比重与他身体的比重恰好保持平衡——也就是说,如果他允许自己整个身体都尽可能地全部浸入水中。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他正确的姿势是与岸上的行人一样是垂直的,头完全后仰,并浸没于水中;只有嘴巴和鼻孔是在水面上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发现人是可以毫无困难、不费力气地浮在水中的。然而,很明显的是,身体的重力和它排开的水的重量必须是恰好平衡的,而微不足道的力量就能打破这种平衡。例如,一条胳膊举出水面,那么它的支撑力就丧失了,这个重量就足以使整个头部浸入水中,同样,偶然借助于一块哪怕是最细小的木材就能抬高头部,使它可以四周张望。那么,在一个不会游泳之人的挣扎中,他的双手臂总是要向上伸,并且他会努力使头部保持惯有的垂直位置。其结果就是嘴巴和鼻孔浸没在水中,而他在水面下要用力呼吸的结果又使水进入了肺部。大量的水就同样地涌入了胃部,由于充满这些器官腔的液体与原来扩充在里面的空气重量是不同的,于是整个身体就变重了。根据普遍的规律,这一差别足以导致身体下沉;但是,在那些骨骼小,肌肉松弛肥胖的特例中,这一差别就不足以使身体下沉。这些人甚至在溺水后都不下沉。

“设想尸体是在河底,它会一直保持原状,除非通过某种方式,它特有的重力再次变得比它排开的水量轻。这种结果是通过尸体腐烂或其他途径达到的。腐烂产生了气体,气体扩充了细胞组织和所有的腔体,然后导致了令人恐惧的肿胀现象。当这种膨胀大到使尸体的体积大幅度增长,而它的质量或重量却没有相应增加时,它特有的比重就比排开的水量轻,于是它就立刻浮出了水面。但是腐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加速或延缓;例如,季节的冷暖,矿物质含量或水的纯净度,水的深浅,水的流通与停滞,身体的性质,死亡前身体的感染或无恙等。因此,很明显,我们不能在尸体通过腐烂上浮上确定出任何精确的时间。在某个情况下,这个结果可能会在一个小时内就发生;而在其他情况下,它可能根本不发生。也有一些化学注射液能使动物的躯体在避免腐烂的情况下被永远保存;二氯化汞就是这样一种制剂。但是,除了腐烂,也许,而且很普遍的是,由于蔬菜类的酸发酵使胃部产生气体(或者在其他腔体里由于其他原因也产生此类情形),而气体又足以造成身体的膨胀,使身体浮上水面。放火炮的效果只是起到了震荡作用,其结果一方面能使陷入淤泥或沉积物的尸体摆脱羁绊,使它在其他条件已经成熟的情况下浮起来;另一方面,它可以震掉细胞组织中一些粘性的腐烂部分,使腔体在气体的作用下被扩大。

“因此,当我们掌握了这一问题的基本理论依据后,我们就能轻松地检验一下《星报》的论断。报纸是这样论述的,‘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

“此刻,这整段话一定显现出了一系列的矛盾和不连贯性。所有的经验并不表明‘溺水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科学和经验都证明了尸体上浮的时间是,而且必然是不确定的。此外,如果一具尸体由于被火炮燃烧过而浮出水面,并非‘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除非腐烂已经蔓延到使产生的气体排出身体。不过我希望你注意到‘溺水的尸体’和‘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的区别。尽管作者承认了两者的差别,他仍然把它们归于一类。我已经表述过溺水的尸体是如何明显地变得比它排开的水量重,而且要不是人在挣扎中将手臂伸出水面,并在水下用力呼吸的话——那喘息使水充满了肺部原来是空气占据的空间,身体是根本不会下沉的。但是这些挣扎和喘息是不会发生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上的。因此,在后者的情况下,根据普遍的规律,尸体根本是不会下沉的——这个事实《星报》显然是不了解的。当腐烂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时——当大部分的肌肉脱离骨头时——事实上,那时候,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会看不见尸体。

“那么,我们又如何来应对这样一个论断呢?即由于发现尸体漂浮时,只过去了三天,因此这具尸体不可能是玛丽·罗杰的推论。如果溺水的是个女人,她也许根本就不会沉下去;或者,就是沉下去了,也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再次浮上来。但是没有人推测她是淹死的;而且,如果她在被扔进水中前就死了,那么她就会在其后的任何时间被发现浮在水面。

“《星报》还说,‘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首先,这让人很难理解推理者的意图。其实他的用意是表示他预见到了自己的设想有可能成为他论断的反例——即:假如那具尸体被放在岸上两天了,它就会发生迅速的腐烂——比它在水里的腐烂速度更快。他认为,如果情况确实如此的话,尸体有可能在星期三浮出水面,并且他认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尸体才能这样浮现。因此,他匆忙地表明,尸体并没有放在岸上;因为,一旦如此的话,‘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我猜想你会对这样的推论一笑置之的。你没法理解就凭那具尸体在岸上的停留时间,怎么就会使凶手的痕迹增加。我也觉得费解。

“那家报纸又继续阐述道,‘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在这里,请留心一下那令人发笑的思维混乱!没有人会——甚至连《星报》也不会——怀疑那被发现的尸体遭受了谋杀。暴力的痕迹太明显了。推理者的目的只是想表明这具尸体不是玛丽,他希望证明玛丽没有被杀害——而不是证明这具尸体没被杀害。但是他的论述只是证实了后者。这里是一具没有被附加重物的尸体。凶手在把它扔进水中时,是不会不这么做的。因此,它不是被凶手扔进河里的。如果能证实什么的话,这就是能被证实的一切。这甚至连尸体的身份问题都没涉及,《星报》费了如此周折只是否定了它前面所承认的事情,它是这样说的,‘我们完全相信那具被发现的尸体是一个被谋杀了的女性。’

“这还不是唯一的例子,在对此论点的分歧上,这位推理者甚至在无意中反驳了自己。我早已说过,他的明确目的是尽可能地缩减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的时间间隔。可是我们发现他强调了一点,即从那姑娘离开母亲的住所后,没有人见过她。他是这样说的,‘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由于他的论点明显是片面的,他至少应该不让它显现出来;因为如果大家知道有人看见过玛丽,比如在星期一,或是星期二,那么这一时间间隔就会被大大缩短,而且,依照他自己的推论,尸体是那个女店员的可能性就会急剧下降。然而,可笑的是,《星报》却坚持自己的观点,完全相信由此能进一步推出总的论点。

“让我们来重新细读关于博韦辨认尸体的那部分论述。在有关手臂上的汗毛部分,《星报》的表述明显不真诚。博韦先生并不是傻瓜,不可能在辨认尸体时仅仅仓促地说手臂上有汗毛。而且,任何手臂上都有汗毛。《星报》的概括性表述只不过是歪曲了证人的措辞。他一定说过这毛发有某种特殊之处。它肯定有独特的颜色、数量、长度或位置。

“报纸还说,‘她的脚很小——脚小的人何止千万。不管怎么说,她的吊袜带根本算不上是证据——她的鞋也不是——因为鞋和吊袜带是成箱卖的。她帽子上的花也是同样的道理。博韦先生一再坚持的是,吊袜带的扣子被折回过,并使带子缩短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多数女人愿意买一对吊袜带回家,并把它们调节到适合它们所要缠绕的大腿尺寸,而不是在购买的商店里就试用它们。’从这里看,我们很难认定那个推理者是真诚的。如果博韦先生在他找寻玛丽的尸体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的大体尺寸与外形和失踪的女子很相仿,他准保(这根本与衣服无关)会有一种找寻已经成功的想法。如果,除了大体尺寸和外形,他还发现尸体的手臂上有一种特殊的汗毛特征,这与他曾在活着的玛丽手臂上看到过的一致,他的这种想法就更坚定了;而且他信心的增长可能与那汗毛特征的特殊性,或者说是与众不同成正比。如果,玛丽的脚很小,而尸体的脚也很小,那么尸体就是玛丽的可能性的增长比率就不会只是算术增长了,而是一种高比率的几何增长,或是积聚性增长。再加上他所知道的姑娘失踪那天穿的鞋子又是与尸体的相符,而且,尽管这些鞋子也许是‘成箱卖的’,你至少会将可能性增加到它几乎就是那个人的程度。那些自身对身份辨认并不算是证据的东西会通过它具有的确证位置,变成最令人确信的证据。所以,只要那顶帽子上的花也与失踪女子所戴的相同,我们就不用继续探究了。只要是一朵花,我们都不用继续探究了——那么如果是两三朵,或是更多呢?每一接连发现的吻合就是成倍的证据——这不是证据的叠加,而是证据成千上百倍地增加。让我们再来看一下死者身上的与那姑娘活着时使用过的相仿的吊袜带,那么再追究下去就有些愚蠢了。况且这些吊袜带被发现时是缩紧的,扣子还折回过,又恰好与玛丽在离家不久前她自己的系扣方式一样。再怀疑下去就是疯狂或虚伪了。《星报》所说的关于吊袜带被缩短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这正好说明了它自己在错误上的顽固。吊袜带扣的弹性特征就不言自明地展示了被缩短的非寻常性。它本身就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只有在很少的特殊情况下才需要再调节。从最严格的角度来看,玛丽的这些吊袜带肯定是在很少有的情况下才需要作上述的缩紧。光是这吊袜带就足以证实她的身份了。但是被发现的尸体不仅和失踪的姑娘有着相同的吊袜带,还有相仿的鞋子、帽子、帽子上的花、脚、手臂上独有的特征,以及身体的尺寸和外形——就是说,尸体具备了玛丽单个的和所有整体的特点。如果证明《星报》的编辑对死者的身份是真正怀有疑问,那在这样的情形下,对他而言,也大可不必送他去接受精神病检查。他不过是认为附和那些律师们的废话是具有远见的,而多数律师却只是满足于重复法庭的规矩条款。在此,我认为,很多被法庭所否决的证据其实在有智人士看来都是最好的证据。因为法庭是在证据认定的普遍原则的指导下行使职能的——那些都是被公认和记入法典的原则——它不愿转向特例,而这种对原则的固守,并苛刻地不理会具有冲突性的异议,无论时间的长短,也是一种能最大限度获取事实的方式。从总体上说,这种准则按理是具有哲理性的;但可以肯定,它也会在个别事例上酿成大错。

“关于针对博韦的影射,我想你会乐意立即摈弃它们的。你早已了解到这个善良的绅士的真实品行。他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情感有余,理性不足。在真正激动的情况下,任何此类之人都愿意如此表现自己,这样就使自己容易被人怀疑为过于精明或居心不良。博韦先生(正如你的摘要所示)与《星报》的编辑有过几次单独的面谈,并且,他因为不顾编辑的推论,斗胆提出,尸体确确实实就是玛丽,因此而冒犯了后者。该报说,‘他坚持认定尸体就是玛丽,但是他在我们所评论的那些细节之外,却给不出一个原委来让大家信服。’现在无须再提及不可能举出更强有力的证据来‘让大家信服’这一事实,我们也许注意过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可以非常清楚地表明他相信某事,但是却没有能力提出一个特定的原因来让别人相信。再没有什么比个人印象更说不清楚的事了。每个人都认识他的邻居,但是很少有人可以马上给出他认识邻居的原因。《星报》的编辑是无权因为博韦先生说不出确信的理由就大动肝火的。

“他的饱受怀疑更符合我关于他情感用事与好管闲事的假设,而不符合那个推理者说他有罪的暗示。一旦采取了更宽容的解释,我们就会发现要理解钥匙洞里的玫瑰花、记事板上的‘玛丽’名字、‘将男性亲友排挤出局’、‘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告诫b夫人在他(博韦)回来前一定不能和警官交谈,以及最后他‘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的明显决断等,都并不困难。似乎毫无疑问的是,博韦是玛丽的追求者;而她又向他卖弄过风情;于是他野心勃勃地想让别人都认为他拥有她全部的亲昵和信任。关于这个我不想再多说;而且,因为事实完全驳回了《星报》的论断,即认为玛丽母亲和其他亲友反应冷漠——这冷漠和关于他们相信尸体是那个香料店姑娘的猜测相矛盾——那么我们就得进一步探究了,就当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被我们完满解决了。

“那么,”我问道,“你对《商报》的观点如何看?”

“从实质上说,这些观点比其他任何就此事所发表的意见都更值得注意。那些从前提得出的推论是理性而敏锐的;但是在那些前提中,至少有两个例子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商报》意在暗示玛丽是在离她母亲家不远处被一帮粗俗的流氓劫持的。它竭力地表述道:‘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位在巴黎长期居住人士的观点——一位公众人物——是一位在此城市的来回活动范围大多被限制在政府办公室附近的人士。他知道他从自己的工作地点穿越长达十二个街区后,很少会不被人认出并向他打招呼。他明白自己有多少熟人,也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他把自己的知名度和这个香料店姑娘的作了比较,发现两者间没有大的差别,于是立即就得出了结论,即这个姑娘走在路上时,会像他一样地容易被人认出来。可是,这情况只能发生在当她的外出和他一样是具有固定不变而按部就班的特点,而且也是在有限的同一区域时。他的往返走动在时间上是有规律性的,而且有一定界限范围,其间有很多人会出于他的职业与自身有相似特征的兴趣而有意地观察他。但是,总的来说,玛丽在外走动也许会散漫些。在这个特殊的事例中,非常有可能的是,她走的路线是与平常的几种都不同。我们所推测的存在于《商报》想法中的那种对等,只有在两个人穿越整座城市的情况下才能被证实。在那种情形下,假设他们各自的熟人是一样多的,那么与相同数量的熟人相遇的机会就是相同的。就我看来,我认为,无论何时,无论玛丽从自己的住所到姨妈家的很多路线中走的是哪一条,她在路上不碰到一个她所认识的人或认识她的人的情况,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对这个问题的全面而彻底的研究中,我们必须在头脑中始终记住,哪怕是巴黎最著名人士所认识的人,在与巴黎的整个人口数量的比较中,都是非常不成比例的。

“但是不管《商报》的论述依然具有多大的影响力,当我们考虑到姑娘离开的时间时,它的力度就会大大削减。《商报》这样说:‘她是在街道充满了人群时离开的’。可事实并非如此。那时是早上九点。现在,除了星期天,每天早上的九点,街上确实有很多人。但是星期天的九点,人们大多是在家里准备去做礼拜。只要你留心,你不会注意不到,每个安息日从早上八点到十点之间城市中就有一种特殊的冷清气氛。在十点和十一点之间,街道上是有人流的,但这并不是报上所说的那么早的时间。

“《商报》上还有另外一个观点是缺乏观察的。它这样说:‘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关于这个观点是否站得住脚,我们会稍后再尽力研究;但是在‘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这句话上,编辑想指的是那群最低俗的流氓。可是,报道所描述的是那些哪怕没衬衫都永远带着手帕的人。你一定有机会观察过,最近几年,对那些十足的流氓来说,手帕是多么的不可或缺。”

“那么,”我问道,“我们如何看待《太阳报》上的文章?”

“非常可惜那个作者天生就不是一个应声虫——本来在这件事上他可以成为这一行中最杰出的应声虫。他只是一一重复了那些早已刊登的评论,用值得褒扬的努力从各家报纸的论述中把它们集中了一下。他这样写道:‘所有这些物品在那里已至少有三四周时间,因此,毫无疑问,这令人瞠目的行凶现场已经被发现。’在这里,被《太阳报》重申的事实实际上远不能消除我对此事的疑虑,而且我们稍后要更细致地将它与此事的另一个问题联系起来进行分析。

“目前我们必须专注于其他的调查。你不会不注意到尸体的检查太草率了。当然,身份的问题很容易就能确定了,或者说应该早就确定了;但是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明确。尸体有否被抢劫过?死者在离家时是否带有任何珠宝首饰?如果是的话,当她被发现时还带着它们吗?这些重要的问题都完全没有被证据所涉及过;还有一些同样重要的问题也没有被注意到。我们必须尽力通过个人的调查来确定这些问题。圣厄斯塔什的事件必须得重新调查。我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让我们系统地来追查一下。我们得毫无疑问地弄清楚那份关于他在星期天的活动的书面陈述是确凿的。此类的书面陈述很容易干扰人的视线。不过,假如它内容属实的话,我们就不必对圣厄斯塔什进行调查了。然而,如果他的书面陈述是谎言的话,那么,他那令人怀疑的自杀事件要没有这样的谎言,就不会是无法解释的事实,因此我们无需偏离常规分析的思路。

“对于此事,我认为我们应该先不考虑这场悲剧的内在因素,而是将精力集中到它的外部联系上。在这样的调查中,只局限于对直接因素进行探询,完全不考虑间接或次要的因素的做法并不是不常见的错误。把证据和论述限制在表面上相关的事物中也是法庭的玩忽职守。但是经验表明,而且真实的哲学也始终证明,大量的,也许是绝大部分的真理是从看似不相关的事物中得到的。即使不是恰好通过这一原则的字面意义,也是通过这一原则的实质,现代科学才决心对无法预料的事物进行推算。但是也许你不理解我。人类知识的历史已经持续不断地显示出,在间接的或是偶然的、意外的事件中,我们能获得最大量的和最有价值的发现,而且最终,在对任何发展的预期展望中,有必要不仅大量地,而且是最大限度地接受那些从偶然性中,并且从大大出乎了人们正常的期待中得到的创造。把一件事物将会是什么建立在现在是什么基础之上的作法不再具有哲学性了。偶然性被接受成为事物基础的一部分,我们要完全考虑或然性,并使意外和无法想象的因素归属进学校的数学公式中去。

“我要重申绝大部分的真理是从间接因素中获得的这一个事实;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只有依照这个原理的实质,我才会在目前的情况下,将调查从被无数人尝试过的、至今没有结果的对事件本身进行的论述转向当前与此有关的详细情况中。当你确定了那书面陈述的可信度后,我将比你迄今所做的要更总体一些地审查那些报纸。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对调查情况进行了勘察;但是,事实上,如果对公众报刊进行了一次如我所建议的那种综合性调查后,还是获得不了一些细节性的、对调查能起到具有指导性作用的信息的话,就很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