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照出我的脸,在厚厚的镜片后面,有一张年轻苍白而削瘦的脸。平时在公司里,我是那么懦弱内向,没人会把我的形象,与杀人狂联系在一起——而在每次杀完人后,我越照镜子就越觉得自己长着一张标准的杀人狂的脸。
手已经洗干净了,白得几乎能看出皮肤底下的静脉,瘦弱的胳膊似乎一拧就会断裂,谁会想到这双手已杀了七个人?
我把刀子冲洗干净,从衣橱里挑选了一件比较合我身的衣服,除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完全看不出我刚杀过人。
离开杀人现场之前,我仔细擦去可能留下的指纹。
我穿着死者穿过的衣服,戴着墨镜与帽子,巧妙地躲过摄像头,悄悄走出这个高级小区,在清冷地街道上漫步,头顶有一轮明亮的月光,只有它知道我刚干了什么?
现在,我回到了家里,凌晨两点,晚安。
凌晨两点。
我啃着重辣的鸭脖子,一边流着眼泪与鼻涕,一边看着电脑屏幕。
刚刚发现了一个qq空间,名字叫“jack的星空”。我在百度输入“杀人狂”搜索,在第七页跳出了这个网页。空间总共只有七篇日志,相册是空的,也没有微博,这是最近一篇日志,发布时间在一分钟前。
看完最后一个字,我再也睡不着了。最后一根鸭脖子,被我连同骨头一起啃碎了咽下。
不知道人类的脖子是什么滋味?
接下来的半小时,我仔细看了之前的六篇日志,从半年前开始发布的,差不多每月更新一次——标题分别是“第×次杀人的经历”。第一篇杀的是一个开车的胖子,他半夜里走路差点被车撞到,没想到对方不但不道歉,反而对他破口大骂。于是,他悄悄跟踪胖子回家,记下对方住址与基本情况。隔了几天,他找上门去把胖子杀了,还伪装成黑帮仇杀的现场。
现在,我可以确定qq空间的主人,就住在这一座城市。因为他提到了许多真实路名,还有他经常乘坐的地铁七号线,以及与二号线换乘的静安寺站。
“jack的星空”qq空间很普通,没有经过特别修饰,个人资料里q龄一年,年龄119岁,公历生日1月1日——都是假的,除了性别,我想他是个男人。
有人在他的日志下面留言:“真的假的?你不会在做梦吧?”;也有人问“天哪,真是你干的吗?怎么新闻里没有报道?”;居然还有人回复这条留言:“楼上的白痴,真正的凶杀案,如果还没有破案,警方是不会告诉媒体的。”;更有人留言“兄弟,干得漂亮!你是我的偶像,加你qq怎么没通过?求交流杀人经验。”
最后一个留言的是:strong变态,而且我相信这个变态,根本从来没有杀过人。/strong
我加了“jack的星空”qq,但我想他是不会通过的——果然,不到一分钟,回答拒绝。不过,至少证明他还在线上,杀完人肯定很激动,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兴奋得完全睡不着觉,才会在qq空间上炫耀杀人的经历。
鸭脖子,带着浓浓的辣味,还有粉碎了的鸭颈骨,正在我的胃里缓缓消化......该死的!我又饿了。
我关掉电脑,随手带上钱包与手机,走出这间狭窄的小屋。走廊里亮起昏黄的灯,电梯载我来到底楼,那里总是弥漫着一股垃圾的腐臭味。
将近凌晨三点,穿过夜深人静的绿化带,走出小区破旧的大门,来到马路对面的24小时便利店。我从中年大妈的店员手中,接过四个茶叶蛋,作为宵夜足够了。
当我拎着热气腾腾的茶叶蛋,刚要推开玻璃门走出去,一个穿着短裙的年轻女子进来了。从她的穿着打扮来看,估计是从事特殊行业的。
从没见过那么瘦的女人,骨感到差不多只剩下一层皮了,我猜想她的体重不会超过80斤,可能一年没怎么吃过肉了?
我感觉她也在看我,四目对视的刹那间,她泄露出一丝恐惧。
忽然,我开始幻想,她只剩下骨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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