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上午。
一千公里之外,天边一朵云飘走。
内陆的小县城比海边的魔都更冷,挤满挑着担子的民工,大蒜与姜葱的刺鼻味。周末街头还算热闹,遍布麻辣烫与打dota的网吧,卖保健品与假药的小摊,放着《最眩民族风》的发廊,以及十块钱一次的美甲店。个个裹成粽子似的人群里,崔善穿着黑色天鹅绒大衣,冻得一把鼻涕。她戴着顶深色毛线帽子,左手提着x送的山寨lv包,右手拖着个桃红色旅行箱,不管怎样低调都很显眼。
她在网上卖掉了爱玛仕女包,换了五万块钱。看来x并不识货,若知道这个包的价值,就不必再留给她信封里的现金了。崔善新买了一根水晶链坠,也是迷你的天鹅形状,但从白水晶变成了黑水晶,正挂在她的锁骨之间。崔善用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办了张visa借记卡,存入所有人民币与美元——她已习惯于使用张小巧的护照,到哪里都用这个签名。
昨晚,不知哪根筋搭住了,崔善买了张回老家县城的火车票。漫长的十二个小时,她蜷缩在座位上睡觉,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回头却是张无数疲倦而漠然的脸。
x,我从未见过你,就像你也从未存在过,是吗?
火车上的清晨,穿过一条幽暗的隧道,玻璃上布满车厢里的热气,惘然看着自己朦胧的影子,用手指画出小猫的形状,随后一片刺目的晨曦,寒冷肃穆的北国大地,蜿蜒过一条快要干枯的河。
几天前,崔善在整容医院做了去除纹身的手术,想把“lzcs”四个字母洗掉,让关于林子粹的一切,不再盘据于自己身上。激光扫过皮肤的瞬间,虽然做了局部麻醉,却比刺上去那天更为疼痛难忍。做完手术的她,看着镜子里的后背,依然有着青色印记,只是字母变得暗淡了些,至少还要再做三次激光。但是,刺青的痕迹将陪伴她一辈子,尤其那对黑色的天鹅翅膀,无论如何都不能完全删除。
回到出生的小县城,走过最古老的巷子,嘴里啃着冰糖葫芦,据说是本地特产。自然,没人再能认得出她,直到一栋破败古老的房子,轻轻扣响铜门环。
门开了,露出一张老太婆的脸。崔善先怔了一下,紧接着抱住奶奶,迅速进入老宅,没忘记往外看一眼,观察有没有人跟踪。
爷爷已在几年前过世了,当时妈妈请假回来奔丧了一趟——不是没有给崔善打过电话,但她总是把妈妈的电话按掉,直到爷爷入葬以后才知道。
这里快被拆迁了,天色如浓稠的铁灰色颜料,盛在大号铅桶里,泼在班驳的青砖上。多少年前闺房窗下的花园,仅余瓦砾与垃圾。夜来香与月季都死光了,最后一蓬枯草,被岩浆般流淌的沙子覆盖窒息。小白被爸爸吃剩下的猫骨头,还埋在墙角的泥土底下。
她闻着腐烂的气味,似在冰箱封闭了二十年。自从七岁离开,她跟爸爸妈妈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春节也在外面过了,上次回来还是高二的寒假。
老宅深处,保留着当年崔善住过的房间。虽然满地尘埃,她却找到一只芭比娃娃,当年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早已没了衣裙,还断了一条腿,仿佛遭到过残暴的性侵。
墙上挂着爸爸年轻时的黑白照片,不逊色于这年头流行的韩星。他戴着解放军的帽子,即将奔赴老山前线,颇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的气势。现在看来,却有遗像的感觉。
可惜,没能在这找到妈妈的照片——今天是冬至,恰逢麻红梅的两周年忌日。
听说三十多年前,妈妈可是县城中学的一枝花,登台客串过《红灯记》的李铁梅——崔善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角色?想必那时候的妈妈,比现在的女儿更漂亮许多吧。
最近一次回到老宅,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某个暑假的炎热夜晚。她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当时,妈妈脸上刚有皱纹,留着齐肩的长发,不断问女儿学校里的事。崔善不耐烦地转身,用背脊对着妈妈的脸,直至听到一个秘密——妈妈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读中学时自己的老师,而不是崔善的爸爸。多年以后,当麻红梅发现自己的女儿,也走了同样的一条道路,她是有多么伤心。二十二岁,她嫁给了崔志明,他是个退伍军人,在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很快有了漂亮的女儿,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家。其实,他并不爱妈妈,因为这个原因。
那就让爸爸去死吧——这是当时崔善的回答。
至今,她并不为这句话而悔恨。
曾经人丁兴旺的宅子,早已北雁南飞人去楼空,只剩一个孤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认得崔善是谁了。奶奶并未失去全部记忆,她总是拉着崔善的手,不停重复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比如爷爷参加抗美援朝拉,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去北京读大学拉,所有的细节都如此清晰,好像从保险箱里取出来,又重新上了一遍机油。
老人脖子上挂着个磁力项圈,五六年前崔善也曾戴过,后来发觉没用就扔了。奶奶怎会有这种项圈?至少,不可能是医生给的。
“奶奶,这是谁给你的?”
“志明。”
老人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儿子的名字。
“崔志明?你是说我爸爸?”
奶奶茫然地点头,看来没有全部忘光。可爸爸失踪了十四年,当年并没有这玩意儿。
“我爸爸,你儿子,崔志明,他在哪里?”
老人终究又沉默了,她不敢再逼迫奶奶,害怕受到刺激。当崔善给老人盖上一床被子,转身出门时,奶奶含糊不清地发出某种声音。她回来把耳朵贴紧老人嘴唇,依稀听出几个字——
“流……花……河……”
心底涌过一片荒野的浪花,崔善告别奶奶与老宅,踏上出城的大路。
记忆还残留这条路,穿过小城的南门街,便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就当是冬天的远足,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天鹅绒大衣也不觉得冷了。
七岁以前,她常去小城郊外的流花河。在压箱底的记忆中,她像男孩子那样脱得精光,从水底摸出光滑的鹅卵石,还有一尺多长的泥鳅。上游山谷有大片野生桃林,每逢落花时节,就会飘满粉色花瓣,这条河因此得名。
而今,流花河畔多了几排楼房,丑陋的喷着灰烟的乡镇工厂,像突然泼入画中的红油漆。至于,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人生第一次见到死人的地方,早已湮灭在这些建筑的地基下了。
站在干涸的河滩上,流花河大半结冰,剩余的河水缓慢而孱弱,裸露河心的鹅卵石,浅得可以趟水而过。
崔善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黑色的长方形匣子,似乎藏着什么机关,或是神秘的祖传宝贝。
事实上,这是麻红梅的骨灰盒。
上个星期,她悄悄潜入市郊的公墓,用工具撬开了妈妈的墓穴。将近两年前,是她轻手把妈妈的骨灰埋进去的,买这个墓地也花掉了不少钱——用程丽君律师打来的赔偿款。
崔善一度以为,妈妈想要永远留在魔都。现在想来,也许这是错的。既然,自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不如带着妈妈一起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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