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知道,”哈德利咆哮道,深吸一口气,郁闷地摇摇头,“反正他们肯定受骗了。我虽然还没进入弗雷的房间,但已简单勘察过那条街的地形。虽然不如皮卡迪利广场那样灯火通明,但起码不至于幽暗到让人分不清眼前虚实的地步。阴影处——我不知道!至于足迹,既然维瑟发誓说没有发现,我就相信他。就这样。”
菲尔博士只是咕哝了一声,哈德利又说:“然后是凶器。杀死弗雷的子弹来自点三八柯尔特手枪,与杀死葛里莫的是同一支。弹匣内有两颗弹壳,仅有的这两颗子弹都被——都被凶手完美利用了。你们也知道,新式左轮手枪可以自动退掉弹壳,但这支枪的款式太过陈旧,其来历几乎无从追溯。它的性能极佳,可以用来击发新型钢铁弹药,不知是在谁手中蛰伏了这么些年。”
“看来亨利一点也没忘记过去的事。那么,你查到弗雷的行踪了吗?”
“是的,当时他正要去找亨利。”
菲尔博士陡然瞪大双眼:“呃?喂喂喂,你是说已经有了线索——”
“只有这一条线索而已,而且,”哈德利流露出狡黠的满足感,“两小时后如果还没见分晓,我就把这公文包生吞了。还记得我在电话里说弗雷昨晚拒绝演出之后就离开剧院了吗?不错,我手下便衣得知这条讯息的渠道有二:一是剧院经理艾萨克斯泰因;二是杂技演员欧洛克,他和弗雷相对熟悉一点,后来去认尸的也是他。”
“莱姆豪斯区的星期六夜晚通常都热闹非凡。剧院从下午一点至深夜十一点接连推出一场又一场演出,晚间的生意尤为兴隆。昨晚弗雷的第一场表演安排在八点十五分。开演前五分钟,因摔断腕骨无法登台的欧洛克偷偷溜到地窖过一把烟瘾,那里有个煤炉用来烧水吸水烟。”
哈德利摊开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这是由欧洛克口述、索莫斯笔录的证词,末尾有欧洛克的签名。”
我正经过石棉板门下楼时,听到像是有人在劈柴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只见暖炉的门敞开着,“疯子”手握一柄斧头,把他自己的一些东西砍得稀烂,一股脑塞进炉子里。我说:“天哪,疯子,你在干什么?”他的回答一如既往地古怪:“我在摧毁吃饭的家伙,帕戈里亚奇大师。”(“帕戈里亚奇大师”是我的艺名,可他总爱那么称呼我,真没办法!)哎,他又说:“我已大功告成,再也不需要它们了。”然后,妈呀!他又把柜子里的假绳索、空心竹棍通通拿了出来。我连忙劝说:“疯子大神,冷静点,马上就该你上场了,现在你连衣服都还没换。”他答道:“我没告诉你吗?我要去见我的亲兄弟,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也该做个了断了。”
唔,他走上楼梯,又猛然转身,脸色惨白得能吓死人。上帝保佑,炉子的火光照在他脸上,更显得惊悚诡异。他说:“他的事情办妥后,一旦我有个三长两短,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其实不住在那里,只是临时租了一个房间。”此时老艾萨克斯泰因正好下来找他,听说“疯子”拒绝登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两人起了争执,艾萨克斯泰因咆哮道:“你知不知道不上场会有什么后果?”“疯子”笑嘻嘻地应道:“是啊,我很清楚后果。”然后恭恭敬敬地脱帽致意,又说,“晚安,先生们,我要回坟墓去了。”话音刚落,这个狂人就默不作声上楼离去了。
哈德利把纸折好放回公文包里。
“不错,他是一名出色的艺人,”菲尔博士绞尽脑汁想点燃烟斗,“很遗憾,‘兄弟亨利’不得不……后来呢?”
“哎,无论在卡廖斯特罗街搜捕亨利的行动结果如何,起码我们可以端掉他的临时栖身之处。”哈德利说,“我想不通的是,弗雷中弹时要去哪里?他的目的地是什么地方?不是他本人的住处。他的门牌号是2b,就在街头,而他却往反方向走去。中弹时他已经走过了半条街,位于右侧的十八号和左侧的二十一号之间——当然,他走在街道中央。这条线索值得一查,我已派索莫斯负责跟进。他的任务是探访街道后半段的每户居民,查找是否有新搬来的、形迹可疑的,或是任何值得注意的房客。难免要对付很多难缠的房东太太,但那并不重要。”
菲尔博士无精打采地把他那庞大的身躯尽可能塞进椅子里,搅弄着头发:“不错,但我不想被街道的问题分散过多注意力。要我说,先放一放也无妨。你想想,弗雷中弹前会不会正在逃跑?想躲开什么人?”
“逃进一条死胡同?”
“错!告诉你,大错特错!”菲尔博士半支起身怒吼道,“不仅仅因为我看不到哪怕一线曙光(毋庸讳言),更因为此案的情节简单得令人发疯。这可不是密室里的戏法,一条街,一个人走在雪地里,惊叫,低语,砰!目击者转身时,凶手已经神奇消失?消失去了哪里?莫非手枪像飞刀一样从天而降,贴着弗雷的后背开火,然后又弹飞开去?”
“一派胡言!”
“我也知道这是一派胡言,但我还是要问。”菲尔博士点点头,取下眼镜,用双手按摩眼睛,“我说,这一新进展与拉塞尔广场那一家人有何关联?我的意思是,鉴于所有人在警方眼中都难脱嫌疑,难道不能先排除其中几位?就算他们在葛里莫家里撒了谎,也不至于跑到卡廖斯特罗街中央来摆弄柯尔特手枪吧。”
警长脸上浮起可怕的挖苦之色:“这么好的主意我怎么早没想到!先排除一两位——如果卡廖斯特罗街一案晚一点发生就好了,甚至早一点发生也行。但事与愿违,弗雷中弹的时间是十点二十五分。也就是说,恰在葛里莫遇害的十五分钟后。‘兄弟亨利’不愿冒险,他预见到了我们的下一步行动——派人紧急逮捕弗雷。只有‘兄弟亨利’(或是其他什么人)猜到我们会双管齐下,所以他再次上演了消失诡计。”
“或是其他什么人?”菲尔博士重复道,“你的思考方式很有意思。‘其他什么人’如何理解?”
“我正朝这个方向调查——倒霉的是,葛里莫遇袭后那十五分钟,凶手的行动没有任何障碍。凶手又给我上了一堂犯罪学课程,菲尔。如果你想犯下两桩精心设计的谋杀,第一击得手后万不能坐等戏剧性的良机到来才再次行动。务必趁诸多当事人还一头雾水、围着第一桩谋杀兜圈子的时候迅速出手;混乱中,包括警方在内,谁也记不清某个时间点上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对不对?”
“行了,行了,”菲尔博士只能用咆哮表示他也不可能记得清,“列出时间表应该不难。试试看。我们到达葛里莫家——是几点?”
哈德利在一张纸上做摘要:“那时曼根正好跳窗出来,距离枪响最多两分钟。就算是十点十二分吧。我们冲上楼,发现房门紧锁,拿来钳子把门打开,暂且算是花了三分钟。”
“只用了这么点时间?”兰波提出异议,“感觉我们手忙脚乱了好一会儿。”
“有这种感觉很正常,”哈德利答道,“以前我也这样,直到解决了凯纳斯顿一案之后(还记得吧,菲尔?)才改变观念。当时那个狡猾至极的凶手利用证人往往容易多估时间的习惯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奥妙在于我们对时间的感知一般以分钟为单位,而不是秒。你自己试试,把手表放在桌上,闭上眼睛,估算过了一分钟之后再睁眼,极有可能发现自己少算了三十秒。不用争,就按三分钟算!”他脸色阴沉,“曼根去打电话,救护车很快就赶来了。你留意疗养院的地址了没,菲尔?”
“没有。这些细枝末节就交给你吧,”菲尔倨傲地答道,“记得有人说过就在附近。哼。哈。”
“在吉尔福德街,毗邻儿童医院。”哈德利说,“实际上它背后紧邻卡廖斯特罗街,所以疗养院的后院应该……唔,暂定救护车赶到拉塞尔广场用了五分钟,也就是十点二十分。接下来的五分钟,也就是第二起谋杀发生前的五分钟——此后的五分钟、十分钟甚或十五分钟都非常关键——涉案诸人的行踪如何?萝赛特·葛里莫独自在救护车里陪伴父亲,过了一段时间才回家。曼根独自下楼帮我打电话,萝赛特回来后才和她一起上楼。我并未认真考量这两人作案的可能性,纯粹为周全起见才将他们列入。德瑞曼?这段时间里没人见过德瑞曼,而且又过了好一阵他才现身。至于米尔斯和杜蒙太太……嗯,好吧,恐怕他们二人可以排除在外了。从一开始米尔斯就在和我们谈话,至少谈到十点三十分;杜蒙太太没多久也加入讨论,两人都和我们共处了好一会儿。我无计可施了。”
菲尔博士咯咯发笑。
“说实在的,”他沉吟道,“我们本来就很清楚当时的行动过程。经你这么一梳理,所澄清的无非是我们本就不怎么怀疑的几个人罢了。他们说的到底是不是实话,得等我们理出点头绪以后才好判断。哈德利,这起案件的复杂程度,连我也不得不甘拜下风。对了,昨晚你搜查德瑞曼的房间有什么收获?那些血迹是怎么回事?”
“噢,是人的血迹,错不了。不过德瑞曼的房间里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几个厚纸板做的面具都是那种吹胡子瞪眼的精致玩意,只能哄小孩玩。总之,没有那种——没有那种粉红色的东西。还有不少给孩子们过家家演戏的道具,焰火啦,纸风车啦,诸如此类。还有个玩具剧场……”
“不值几个钱、花花绿绿的小玩意,”这番话勾起了菲尔博士的往日情怀,“童年的欢乐时光一去不复返啦。哇!伟大的玩具剧场!哈德利,在我天真无邪的孩提年代,开始追逐舞台上的光荣与梦想之时(结果却和父母爆发了严重的争执),我就拥有一座玩具剧场,可以变换十六种布景。可喜的是,其中有一半是模拟监狱的场景。为什么我那稚嫩的想象力会对监狱场景如此钟情呢?为什么?”
“你发什么神经?”哈德利瞠目结舌地质问,“突然变得多愁善感?”
“因为我突然来了灵感,”菲尔博士温和地答道,“噢,天助我也,多么精彩的灵感!”他频频对哈德利眨眼,“德瑞曼怎么样了?你是不是要去逮捕他?”
“不。首先,我看不出他的作案手法,也就无法申请逮捕令。其次——”
“你不相信他有罪?”
“嗯,”哈德利嘟哝着,与生俱来的谨慎令他对所有人都有所怀疑,“这话可不是我说的,但我觉得他的嫌疑比其他人都低一些。反正我们总要找个突破口!先从卡廖斯特罗街入手,然后约谈几个人,最后——”
门铃响了,一名睡意未消的女仆手忙脚乱地去应门。
“先生,楼下有位先生来访,”女仆维达探头进来,“他说想见见你或是警长。他自称是安东尼·佩蒂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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