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专列

这是几年来康奈利——作为一位华尔街经纪人——第一次坐非经纪人专列回家。经纪人专列是专为他这样的人设立的:乘客都和他一样,是华尔街经纪人。他们具备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既富有又聪明,不用互相介绍,一眼就能认出是同行,无须多言便可心领神会。

还不是为了参议员晚宴,康奈利在心里嘟囔着。但参议员坚持要他参加,即使厌恶至极也逃不掉,这讨人厌的周四晚宴。相应的,他不得不搭乘早一班火车回家,更衣整理一番,迎接无聊的夜晚。在过于丰盛的食物和酒精的共同作用下,等待他的将是无比痛苦的明天。

怀着绝望的心情,康奈利步履沉重地走下火车来到熟悉的站台,然后走向自己的车子。由于克莱尔更喜欢开旅行车,康奈利便每天开着轿车往返于车站。两年前他们刚结婚的时候,她曾想每天接送他上下班,但后来不知为何,这个想法被他回绝了。看着那些男人每天早晨在车站吻别他们的妻子,他总觉得有点恶心。一想到自己也要处于那样的境地,就让他一阵害臊。这些他并没跟克莱尔说,他只告诉她,他娶她并不是为了要一名管家或司机,她可以去尽情地享受生活,不必太操心家事。

平时最多十五分钟就能开车穿过郊区回到家,但今天,心里想着越来越让人烦躁的晚宴,不知不觉就慢了下来。顺着高速公路开一英里左右,会横穿过一条铁路干道。路口没有防护也没有闸道,只有一盏红灯和警铃,康奈利开过时它叮叮当当不停作响。他赶忙刹车,手指无聊地敲着方向盘,等待这列永无止境的火车轰隆而过。这时,就在他准备再次发动车子的刹那,他看到了他们。

克莱尔和一个男人,他的妻子和一个男人坐在旅行车里,从他旁边呼啸而过,朝镇上开去。男人负责开车,金发、强壮、骄傲地坐在方向盘后面,像个维京人,一只手揽着克莱尔。克莱尔闭着眼,头枕在男人的肩膀上。她脸上的那种表情康奈利曾多次梦到,却从没真正见过。他们一闪而过,但那一幕却如同电影场景般烙印在他的脑中。

这不是真的,他告诉自己;他不愿相信!但那一幕仍在脑海中,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鲜活,可怕得令他不忍直视。他搂着她,她一脸陶醉。那种充满性欲的陶醉。

康奈利的身子开始难以抑制地颤抖,血液直冲头顶,他准备调转车身跟踪他们。然而他又马上全身无力,他们能去哪儿呢?无疑是去镇上,送那个男人等下一班火车回城里。跟去了做什么呢?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谴责他们?大闹一番?当众羞辱他们,同时也羞辱自己?

他已经承受不起任何事了,特别是这种耻辱。刚和克莱尔结婚那会儿他就受够了,朋友们都嘲笑他,处在这种地位的人居然娶了自己的秘书,而且年龄只有他的一半!现在他知道他们为什么嘲笑他了,之前他一直忽视这一点。克莱尔帮他处理事务时,办公室里总是弥漫着清新而拘谨的空气;她高雅地坐在位子上,一本正经地帮他做记录;她一贯穿着得体……他第一次邀请她共进晚餐时,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就是小姑娘第一次被约时单纯的反应。单纯!他突然狂暴地回忆起以前的事,她肯定也在嘲笑我。她,和其他人一样。

康奈利慢慢地开回了家,无暇他顾。家里空空荡荡,他这才想起今天是周四,仆人们休息,对克莱尔来说是完美的机会。他直接进了书房,坐在书桌边,打开了最上面的抽屉。抽屉里放着他的枪,一支点三八口径的短筒枪,他慢慢地拿起枪,用手掂量着冰冷的枪身,细细体会它所带来的力量。这时,某次和希利克法官一起搭乘经纪人专列时,法官曾经说过的话突然划过康奈利的脑海。

“枪?”希利克曾说,“刀?钝器?把这些东西都扔出窗外吧。在我看来,可称为完美凶器的只有一样——汽车。为什么?因为一辆飞速驶过的汽车能杀死所有人。只要那个司机带着遗憾的表情走出车子,就能赢得所有人的同情,至于那个已变成尸体的倒霉鬼,人们会指责他不该这时跑到路上。只要你没喝醉或开得太猛、横冲直撞,你就能在这个国家开着车杀死任何你想杀死的人,代价不过是要承受暂时的尴尬,和一笔不值一提的罚金。

“想想看,朋友,”法官继续道,“对大多数人而言,汽车堪比上帝,上帝想把你撞倒,只能怪你运气太差。比如我吧,我每次过马路时都会小小地祷告一番。”

希利克法官尖酸刻薄又唠唠叨叨的说话方式,给康奈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须深思,这席话便轻易浮现脑海。他所需要的已经拥有了,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枪放回去,关上抽屉,锁了起来。

他还坐在书桌前沉思时,克莱尔回来了,康奈利强迫自己像往常那样和她打招呼——这个长着天使的面孔却把他当傻子耍的女人,此时圆睁着双眼站在门廊,手里提着一个与她的体型不成比例的购物袋。

“我看到你的车停在车库里,”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就担心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你是不是不舒服……”

“我很好。”

“可你这么早就回来了,从来没这么早过。”

“以前我总是想尽办法推掉周四晚宴。”

“哦,天哪!”她叫道,“晚宴!我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一整天我快忙死了……”

“是吗?”他说道,“都忙什么了?”

“哦,今天大家都不在,家里上上下下都靠我一个人打理。我发现储藏室里好多东西用完了,又赶紧跑去镇上购物。”她用下巴指了指手里鼓鼓囊囊的纸袋,“我马上帮你准备洗澡水,等我把这些东西放好就去准备你参加晚宴需要的东西。”

看着克莱尔走开,康奈利不禁佩服起她。换作其他女人,或许会现场编一套去拜访朋友了之类的说辞,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露馅,不会想到要带一个没用的纸袋,就为给去镇上找个借口。但克莱尔会这么做,她的智商和美貌同样让人惊叹。

她确实光彩照人得要命。尽管那些男性友人总在背后里笑话他,家庭聚会时还不是个个急不可耐地围着她转。每当他们走进一个满是陌生人的屋子,康奈利就能感受到男人们渴望的眼神,一路追随着她的身影。不,出事的不该是她,她不能出任何事。该被摧毁的是那个男人,就像看到有暴徒闯入自家领地,任何有血性的人都会握着斧头疯了似的冲出去一样。克莱尔当然也会受伤,但这是给她点教训,让她看到在那个男人身上发生的惨剧,能让教训达到更好的效果。

***

康奈利很快就发现,这一计划远没有趁那个男人过马路时撞倒他这么简单,这是一项大工程。有很多的细节,事发前后的每一步动作都有无数细节要考虑,为达完美,需要把每一片拼图都放到合适的位置。

在这方面,康奈利感激地想到,法官的那番讽刺发言可远比他预想的要有用得多。用汽车完成的谋杀可谓完美谋杀,因为,只要注意到所有细节,谋杀就不再是谋杀了!死者只是受害人,凶手高居众人之上,整件事会草草收场,处理方式和谋杀案完全不同。不管怎么说,谁会在意每年死于车轮的三万人里再多一个?他只是个数据,三万分之一。大家顶多议论几句,再无奈地耸耸肩。

唯独克莱尔例外,当然。巧合无处不在,但再怎么巧,也不会巧到丈夫恰好撞死了妻子的情人。这也是这项计划最妙的部分。克莱尔知道内情,却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不管说什么都必将曝光她的不忠。接下来她这一辈子,每一天都要在战战兢兢中度过,明白自己的不忠被发现了,一场复仇完成了,下一个就是她自己。

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万一她选择不惜曝光自己也要说出一切该怎样?关于这一点,康奈利马上找到了一片合适的拼图弥补,以确保即使这样整件事依旧会按意外处理。如果他从未怀疑过妻子的不忠,并且从没见过这个男人,这次事件就必然会被警方当做意外处理。自然不会对他提出谋杀的指控了。

理清思路后,他开始耐心且专心地执行计划。一开始,他本想请专业侦探为他提供必要的信息,这样更快更有效率,但仔细考虑过之后他放弃了这个想法。事发后,聪明的侦探会马上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若是个诚实的人,可能会去警局告发;没那么诚实的或许会尝试敲诈。很明显,找外人帮忙就不得不面对其中一种风险。但这件事不能存在一点儿风险,一丁点儿都不行。

于是,康奈利花了几周收集信息,而且,他提醒自己,如果克莱尔和那个男人改变固定行程,他就不得不浪费更长的时间。男人只在每周四来,然后,赶在城镇专车抵达车站前,克莱尔会把旅行车开到距离城市广场一个街区的一条几乎已经荒废的便道上。这对小情侣会在车里深情拥吻,每到这时康奈利都会气得浑身颤抖。

男人一下车,克莱尔就迅猛发动车子离开,男人则脚步轻盈地走向城市广场。很明显,穿行于停在路边的汽车之间,以及穿过城市广场时,男人都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怎么注意路上的交通,直到走进车站。第三次目睹这场表演时,康奈利已经能精准地预测男人的每一步会迈向哪里了。

凑巧的是,这期间克莱尔有一次说要去城里购物,康奈利同样利用了这次机会。他站在终点站的候车室角落看着她所搭乘的火车进站,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跟着她走到街上,然后叫来一辆出租车一直尾随她到一幢破旧的公寓楼前——那个男人的住处。男人坐在楼前肮脏的楼梯上,很明显是在等她。康奈利酸溜溜地注意到,两人走进公寓楼时手挽着手,就像一对学生情侣。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差不多整个下午都过去了;最终康奈利没等到克莱尔下来就放弃了。

那天看到的一切让他火冒三丈,恨不得第二天就在城里的马路上上演计划的一幕。不过康奈利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样做就意味着他要把车子开进城里,这种事他之前从未做过,是危险的反常行为。另外,城里的小报不像古板的地方报纸,他们对交通事故总是采取批评的态度,不止刊登一则新闻这么简单,还会登载受害者和肇事者的照片。他不希望弄成这样。这是一件私事。完完全全的私事。

城市广场无疑是唯一一处解决这件事的理想场所。康奈利越回想整个计划,就越自豪地发现它毫无破绽。

想不出哪里会出错。即使阴差阳错,他的车只撞倒了那个男人,而没能杀死他,他的受害者也会处于和克莱尔一样的境地:除非公开自己的丑事,否则无法开口。即使他连碰都没碰到那个男人,他也不会被扣上谋杀未遂的罪名,因为他手上没有枪或刀之类的凶器;这起事件会被简单地说成“死里逃生的大意行人”。

然而,他不想要什么“死里逃生”,为此,他决定把车子停到比平时离车站更远的地方。他估算了一下,加上这段距离,他就可以斜着开过城市广场,在男人刚从停在路边的车阵里钻出来时撞上他。这样的话,只要解释说没注意到就行了。在法律上讲,突然从车阵中走出来的行人比撞倒他的司机更野蛮。

康奈利不仅确保了车子与车站入口之间的距离适中,还像其他司机那样,把车子倒进去,使得前轮正对着城市广场,这样他就可以迅速加足马力、全速前进。不仅如此,他还能一眼就看见男人走过来。

在最终付诸行动的前一天,康奈利等到回家的路上没车了,才把车子开到一段废弃的马路上停下,让马达空转。他小心地测量,找到三十码远的行道树——据他估计,横穿过城市广场也差不多是这个距离——然后发动车子,全速开过那棵树,突然加速使得这台大机器轰鸣不止。刚开过那棵树他便挺直身子,狠狠踩下刹车,方向盘顶着他的前胸,车子摇晃着发出怪声停下了。

就是这样。他要的就是这样……

第二天,他按照预定时间一秒不差地离开了办公室。秘书帮他穿大衣时,他转过脸,像计划的那样,做了个痛苦的表情。

“有点儿不舒服,”他说,“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韦南特小姐。”

正像他所知道的那样,面对这种情况,好秘书都被训练为担心地皱起眉,说:“你只是工作太辛苦了,博林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