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四起死亡事件

“我知道,但不管怎么说……”他愠愠不乐地叹了口气,“在出事的那天晚上,我什么不同寻常的事也没看见。不管该对这些死亡事件负责的到底是谁,他都躲过了我的监视,精确地按照他预定的时刻表再次出手,而我对此完全无能为力。”

“我能问问你为什么不去报警吗?你难道没有去找他们,告知你的理论,然后寻求他们的帮助?要是能多几十个巡警,你的‘网’就能撒得更广,也能织得更紧。”

“啊哈,警察,”福尔摩斯说道,“我确实认得两个苏格兰场的警察,但目前为止,我的结交行动还处于尝试阶段:其中之一名叫托比亚斯·葛雷格森,还有一个则是g.雷斯垂德。后者名字里那个g,我相信是‘加百列’的缩写,所以他宁可以首字母来示人,或许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为了今后方便,我确实打算好好培养与他们的关系,这也是因为他们的智力水平比起同僚,要高出不少——当然,也没有真高到哪里去,毕竟警察的平均素质就这么低。这两人彼此将对方视为竞争对手,这一点倒是让我觉得相当有趣。不过,还是回到你刚才的问题上来,我确实去找过他们,却被断然拒绝了。我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正如你所说,在警察看来,我所掌握的不过只是理论罢了。而一套没有坚实的证据为基础的理论,它的可信程度恐怕不过就像仙女的薄纱翅膀而已。”

不过,福尔摩斯倒也不是一无所获,事发第二天,“傻子西蒙”的尸体被人发现、带走,接着警察试图追捕犯人的喧嚣也告终之后,他好歹进了犯罪现场,彻底地搜查了一番。他四肢着地,查看了后院、通道和公寓周围,他检查时那般仔细的样子,就连猎犬也会自叹不如。你瞧,他发现了他能肯定是杀手留下的线索:在两块鹅卵石之间的泥土中,一枚被人踩踏进地里的金袖扣。他知道它只可能是在此前的十二个小时内留在犯罪现场的,因为在此之前,连续一周的天气都很干燥。三日清晨稍稍下了几个小时的雨,但在此之前,土地都十分坚硬,袖扣不可能嵌入土中,它会直接落在地上,让所有人看见,而它又是金质的——至少24k的黄金——因此不可能留很久,路人会将它捡走,卖给珠宝商或当铺。

“你没把它拿去附近警察局里的失物招领处?”

“沙德维尔的警察局?我认为没这个必要,华生。很显然,那枚袖扣是某位绅士的财产,这就可以排除掉沙德维尔本地人了。而且,不是普通绅士,准确地说,是一名医生。”

“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说出了那个如今大家都已耳熟能详的句子,那是我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听到他这么说,“这种袖扣由两片椭圆形组成,中间以一条短链链接,我把泥土擦去后,可以看到其中一片上刻着阿斯克勒庇俄斯之杖,这正是你们职业的徽记。”

这一点让福尔摩斯缩小了他的怀疑范围。更妙的是,在另一片椭圆形上,还刻着两个首字母:v.s.。

“它现在就在我这儿,要是你乐意,可以自己看一看。”他说着走到写字台边,从抽屉里找出了那枚袖扣。它与福尔摩斯描述的完全一致,而且在我看来,正是斯坦弗身上会佩戴的类型,尽管我无法肯定地说,自己确实见过他衣服上有这样的袖扣。或许这是他毕业后添置的。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出来,他的父亲作为富有的长辈,如何将这枚袖扣赠予他,以庆祝他成功地获得了学位。

福尔摩斯继续说,所以,那时,他知道自己在找的是一个姓名首字母为v.s.的医生了。接下来则是去咨询医学总会,查询有执照的医生也不是什么难事。没过多久,他就翻遍了s打头的整整三万多个名字,而后带着一张手写的名单出现在了苏豪广场上,那名单上记着半打名字,以及他们各自的工作地点。接着他排除了居住地远离伦敦的人。他很怀疑有什么人会特地跑上一百多英里到首都来,就为了谋杀犯罪。

由此,他将关注的范围缩小到三个候选者,并一一调查,像做游戏似的跟踪他们。他排除了哈里街上一位专治消化道小病的临床医生。这人已六十多岁了,体格和关节都很虚弱。在福尔摩斯看来,那名杀手年轻健康,能毫不畏惧地行走在混乱的伦敦东区,毕竟这地方对迟钝软弱的人而言,每一个街角都潜伏着危险。同样地,他也忽略了另一名在兰贝斯区圣托马斯医院里的外科住院医师。此人才三十出头,热衷高尔夫球和游泳,非常符合福尔摩斯为杀人犯模拟的画像,然而他从未佩戴过袖扣。他只喜欢穿带纽扣的衬衫。

这样一来,名单上就只剩下一个人,而此人又正是所有人中最有可能的犯罪者:瓦伦丁·斯坦弗。

我在巴茨认识斯坦弗之后,他的人生经历简单来说不算平静。我离开后,他依然留在医院里,但行事日渐乖戾。他的工作态度越来越懒散,时常缺席,人也变得暴躁易怒起来。最后,一名经他施行阑尾切除手术的病人肠道内出现坏疽,最终死亡,院方的管理层不得不将他解雇。虽说这种手术之后出现并发症的情况并不少见,也不是完全都能避免的,但对院方而言,却正好给了他们一个开除他的借口。

斯坦弗在这个时间点是否已染上鸦片毒瘾不得而知,但可能性很高。在福尔摩斯看来,罂粟花能将一个人彻底毁灭,抹杀他的一切可能性,就像一颗射入大脑中的子弹一般。

斯坦弗上了医学总会的黑名单,因此他无法在任何大医院找到工作,只能去麦尔安德地区圣布丽姬感化院下属的慈善医院里发挥自己的特长。这家慈善机构免费向穷人提供治疗,资金则由仁慈的富人捐款筹措而来。医院的工作人员薪酬极低,人员补充基本靠的是其他医院的医生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帮忙,或是像斯坦弗这样的全职工作人员,他们本就有一定的财产——以斯坦弗来说,他有一小笔家庭信托基金的收入——因此就算薪酬低微也依然能够生存下来。圣布丽姬感化院的薪酬水平不容他们对雇员挑挑拣拣,因此即使是遭到唾弃的医生,也依然能在医院的围墙里找到一席之地。

显然斯坦弗打算靠救治病患来自我救赎,而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降低生活条件,同时在一个相当糟糕的环境中工作,他的病人是社会底层最不受欢迎的人,困扰他们的主要问题是斑疹伤寒、肺痨和性病。鸦片一定还在引诱着他,而且现在他身处伦敦东区,诱惑就站在他的家门口。公孙寿的鸦片馆离医院不过几步路,斯坦弗踏上这段路途的频率也实在过于频繁。

这些信息是福尔摩斯从圣布丽姬医院的一名护士那儿听来的,她是个爱尔兰女人,爱好烈酒,他用几品脱的酒让她侃侃而谈。她曾经在不少病人身上看到过鸦片上瘾的症状,因此一眼就认出了斯坦弗的病征,她还曾经试图劝说他放弃这种麻醉药,但她所有的苦口婆心都被当作了耳旁风。就像狗离不开主人一样,斯坦弗也完全被大烟管带来的恍惚之梦拴住了。即使他想挣脱这一束缚,他身体上的渴望和戒断反应带来的痛苦也让他无法做到。

八月,斯坦弗放弃了他在医院里的职务,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福尔摩斯花了很大的力气去追查他的下落,几乎整个十一月都耗在这件事上,月底,他终于找到了斯坦弗。此时他已搬到了约克路联栋排屋屋檐下一套破旧的两室公寓内,那幢屋子后面就是布莱克沃尔火车站。他整日窝在屋里,出门只为觅食,去银行拿钱,以及去公孙寿的大烟馆。

“我开始小心地观察他,”福尔摩斯说道,“监控他来来去去,日以继夜地跟着他到处游荡。新月之夜很快就要到了,我打算在他下一次犯罪时将他逮个正着。”

“你本来是要在今天晚上出手的,”我说,“但是我无意中妨碍了你的计划。”

“实在不走运。酒吧里的那女孩肯定是他的第五个受害者,但现在,我完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他一直在纠缠她,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事实上没人看见他确实对她造成了伤害,这样一来,我就没法断言说,他的意图和那些对她居心叵测的男人不同。”

“但至少她没有遭到与其他四个人相同的厄运,”我说,“这至少算是做了好事。”

“但在街上的某处,必然还有另一个潜在的受害者,华生。一定有。新月现在就在我们头顶,斯坦弗医生一定会向它献上供品,向它致敬,不管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就算现在被我们推迟了一天,他依然会下手的。”

“他到底会对猎物做什么?”我问,“他施加在他们身上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死亡,才会让他们的外表看来如此消瘦?”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说道,“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些想法,但关于谋杀的理论,我还没有搜集到足够的数据。”

“所以你还不想说出来分享?”

“还不到时候。”

“那么,你在《警察新闻》上发表那篇文章的目的又是什么?它要怎么让你进一步达成目的?”

“啊哈,我想用这种方法来让斯坦弗感到不安,仅此而已。他自以为能犯罪而不被人发现,深信自己的犯罪模式未被人察觉。我希望他能读到这篇文章,或至少听到一些风声,由此动摇他的行动,让他畏手畏脚,不再确信,甚至迫使他冲动行事,被抓个现行。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失败了。酒吧里的那女孩和他过去的目标不太一样,这片区域中的人认识她。她也有自己的朋友,那两个印度水手姑且算是她的同伴吧。她不像之前的人那么孤立而贫困,此外,他是当众找到她的,有几十个目击证人。这是他迄今为止第一次这么鲁莽。”

“那你写的暗影又是怎么回事?在我看来,它们像是完全虚构的。”

“可以这么说,但又不全是如此。我在沙德维尔附近游荡时,不止一次听到人们提起暗影。它们似乎是最近才加入到当地都市传说中去的,因此常常被人当新鲜事来谈论。我将它们添加到我的文章里,只是为了给它增加点色彩和风味,让整篇东西看起来更错综复杂,也让它在编辑那儿更有吸引力。它们和斯坦弗的行动之间完全没有联系,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一点,最主要是因为他是真实的,而它们则不是。”

“那接下来怎么办?”我说,“我猜你还想继续追捕斯坦弗。”

“当然,但不是今晚。夜已深,他多半已经躲起来了。要是他还有一点儿头脑——他确实有,至少他还挺狡猾——就不会回自己家里休息。他肯定在别的什么地方。但去哪儿,我就说不准了。明天我会重新寻觅他的痕迹。而你,华生,你现在已经很累了。”

我没法否认这一点。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大呵欠。

“或者是我让你感到无聊了。”他加了一句。

“完全没有。但我确实该回去了。现在已经快两点了,我的寓所在诺伍德,离这儿还有不少距离。”

“不如你今晚在这里留宿?这儿还有间卧室,赫德森夫人一直保持着房间干净,就是为了万一我有访客。屋里陈设很朴素,但住着应该挺舒服。我很欢迎你留下来。我甚至可以借你一套睡衣。”

在这种时刻,我不怎么想闯入黑夜之中。白兰地让我醉得东倒西歪,反应迟钝。更重要的是,在“拿破仑”牌桌边赌输之后,我就没钱打车了。另一间卧室听起来相当诱人,于是我接受了福尔摩斯的好意。

在被单下躺倒后,我默默地回想晚上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我无意间闯入了一位陌生人奇妙而复杂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像个探险家,踉踉跄跄地闯入一片未知的领域,手中却没有能用来指路的地图。但在这个舒适而温馨的小小房间里,我又生出了安心感,仿佛自己已经回到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