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再次见到陈默思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那时的我已经在研究生阶段挣扎了两年,再有半年就要离开学校正式毕业了。那也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夏天,整个夏天我都奔波在各大人才市场,带着厚厚一沓简历四处求职。

记忆里的那天很热,中午我在一家快餐店草草地吃了份扬州炒饭,顾不得浑身黏着的汗水,就又起身去找工作了。炎炎烈日下,漆黑的柏油路面反射出了白亮的光,连光线都扭曲了。我疾步走在人行道上,一手抱着厚厚的文件袋,一手不住地擦拭着从额头渗出的汗水,就连身上新买的衬衫也被汗液浸得不成样子。我摸了摸滚烫的后脑勺,只想赶快逃离这个折磨人的地狱。

我是在一家咖啡店看到陈默思的。我刚好经过一家咖啡店,那时急急忙忙的我也顾不得喝什么冷饮了。我刚想扭头就走,但在这时,透过玻璃窗,我看见了陈默思,他正坐在离玻璃窗还有一排座位的位置上,身边没有其他人。他戴着一副墨镜,双眼正盯着手中的一份杂志。我注意到这本杂志背面有一张图表,上面几条红色和绿色的折线,这应该是一份财经类的杂志。

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他,我心里也颇为感慨。我和陈默思是大学同学,也是舍友,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一直很好。不过最为关键的是,陈默思从大学开始,就展现了他在推理方面的天赋,不光解决了学校里发生的一些奇异事件,甚至还协助警方破获了一些重大案件,因此他当时没少受表扬。我呢,与他相比就差远了,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推理小说,大学四年我看的推理小说加起来少说也得超过五百本吧。但这似乎对提高我蹩脚的推理能力并没有什么用,风头几乎每次都会被陈默思这家伙给抢了过去,不过我也不是很在意就是了。

后来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把陈默思刚刚解决的一个案子写成小说,发表在了网上,没想到却大受好评。受到鼓励的我开始把我们之前经历的案子整理出来,写成了一个个短篇小说,发表在国内最为出名的推理杂志上。每次我拿着有我作品发表的杂志给陈默思看的时候,他都会一脸鄙视地看着我,嫌弃我的笔法有多拙劣、故事有多无趣,最后再加上一句我在小说中完全没有把他的英俊潇洒给表现出来的评语。尽管陈默思一直是这样的态度,但我知道,他心里应该是很开心的,不然他也不会私底下见到人就给推荐一下那本杂志了——当然他只是不愿当着我的面承认罢了。

毕业后,我留校读了研,他则失踪了一段时间,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家心理诊所的医师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心理诊所啥的都是幌子,他真正从事的行业是侦探。我虽然对此略感惊讶,但也能理解陈默思的选择。后来我所知道的就是本市一些陈年旧案接连破案,虽然不清楚这其中的内幕,但我隐隐感觉和陈默思脱不了干系。我们最近的一次联系,就是上次1了,那次回来之后,我也把相关经历写成了一本小说,没想到最后还成了我第一本出版的长篇推理小说,而且评价还不错,出版社有让我继续写下去的打算。但无可奈何的是,很快我就面临毕业,找工作自然是头等大事,继续写作的打算便搁置下来。而且在那之后,我竟再也没有找到一次机会去看看陈默思,也不知他最近过得怎样。不过这次竟然能在这里见到他,也不失为一种意料之外的偶遇吧。

一想到这个,我心里竟有些激动起来,也顾不得现在的形象有多狼狈,就站在玻璃窗外,径直朝他挥了挥手。可不管我做出何种动作,他都没有一点反应,急得我都快喊出来了。我在门外焦急地站了一会儿,看了一眼手表,离下午的面试还有一段时间,想来去咖啡店里坐一会儿应该也不碍事。想到这里,我推开了咖啡店的玻璃门,顿时一股冷风吹打在脸上,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不过很快我就适应了这种环境,空调这种东西也算得上是二十世纪对改善人类生活最有用的发明之一吧。

一进门,散去浑身的热气,我顿时神清气爽了起来,只是黏在后背的衬衫让我稍感难受。我直接走到陈默思的桌前,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听到喊声,他抬起头将墨镜对向了我,然后很快就把视线移开了,整个过程他手中的杂志甚至连动都没动过。这时前排有一个男人站了起来,朝我这里走过来。毕竟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两排座位之间的间隙很窄,我侧着身让那个男人通过了。正当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的时候,这个一直不出声的男子终于说话了:“坐下来吧,阿宇。”

默思,原来真的是你!我一坐下来,就恨不得给他一拳。这个家伙,我大学期间最好的朋友,同一个宿舍一起住了四年,待在一起的时间不亚于他当时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就是这样一个好到差点儿穿同一条裤衩的好伙伴,就在刚刚,竟然装作不认识我⋯⋯不管怎么想,都实在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

陈默思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满腔怒气,他叫来服务员,帮我点了一杯冰咖啡,像是为刚才的事赔罪。不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就能被打发的。正当我要进一步发难的时候,陈默思再次开口了。

“我在监视。”

什么⋯⋯监视?这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一个回答。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尽管外面天气实在太热,可是店里目前并没有很多人。坐在我们前方的是一对老夫妻,他们正在面对面私语着什么。在我左手侧坐着一位年轻的母亲,她身旁的育婴车里放着一个大概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客人了,我仔细看了几眼之后,并没发现这些人中间有谁是特别的,值得让陈默思来监视。

沉默了一段时间之后,陈默思开口解开了我的疑惑:“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说完他顺手喝了一口咖啡。

刚刚离开的那个人⋯⋯陈默思这么一说,刚才的记忆再次浮现。那个男人确实有些奇怪,大热天却穿着一件夹克,而且看他刚刚行色匆匆的样子,额头上还渗出了细密的汗水。这说明他才从外面进来,但还没等冷气将体温降下来,就又这么着急地离开了。我看向了他刚才坐的位置,服务员正在那里收拾他刚刚留下的杯子,里面的咖啡几乎原封未动,而且他当时手中还拎着一个网球包大小的黑色旅行袋,看他的样子,似乎还挺在意这个袋子的,走路的时候一直护着。这不禁让我感到有些好奇。

“那里面装的是赎金。”陈默思瞥了我一眼,将马克杯放了下来。

“什么⋯⋯赎金?难道你的意思是,这是绑架?!”我看陈默思这一脸平静的样子,再次摸不着头脑了。

陈默思将视线转向刚刚那个男人所在的位置,说道:“没错,刚刚那个男人的独生子被绑架了,绑匪要他交五百万现金才肯放人,而绑匪选定的交赎金的地点就是这个咖啡厅。”

“那为何他刚刚又拎着那些赎金离开了?难道⋯⋯绑匪临时又变卦了?”我问道。

陈默思摇了摇头:“这只不过是绑匪惯用的伎俩罢了,在电话中一直更换交赎金的地点,这样即使对方报警的话,也能最大限度地干扰警方的控制。”

“你的意思是,那个男人已经报警了?”

“没错。不过,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他刚好认识我的一个朋友,听说我很擅长处理这方面的事,就找上门来咯。”陈默思摆出了一副十分无奈的样子。

“你不是在弄心理治疗之类的吗,难道你还在⋯⋯”我突然意识到了一点,其实他的本职工作正是侦探啊!

陈默思笑了笑:“没错,我一直都是这样的啊!怎样,侦破绑架案可是我的拿手好戏哦!”

看着陈默思这一脸嘚瑟的样子,我竟然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不禁心里暗自苦笑。“好,那我得好好看看你怎么侦破这次的绑架案!”我立刻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没这么麻烦,我已经知道绑匪是谁了。”陈默思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了出来。

“什么?你已经知道了⋯⋯”面对陈默思突然说出的这句话,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没错,而且绑匪就在这间咖啡厅里。”

“咖啡厅里⋯⋯”我再次环顾了一下整个咖啡厅,可除了我刚才提到的那些人⋯⋯“你是说,绑匪就在这些人里面?”

陈默思点了点头:“没错。而且我之所以猜绑匪就在现场,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其实在阿宇你身上。”

“我?”我还是一头雾水。

“刚刚我说绑匪临时更换交赎金的地点只是一个伎俩,但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并不是所有的绑架都是这样的步骤。在这次的绑架中,绑匪要求男人在进入咖啡厅后,将赎金放在自己的座位底下,之后就立刻离开。但刚刚在男人正准备放下赎金离开的时候,绑匪发来了一条短信,让他带上赎金去另一个地方。我们可以猜测一下,绑匪临时改变交赎金的地点,究竟是为了什么?”

“难道说是有什么突发情况?”既然陈默思提到了,我便给出了自己的猜测。

“没错,这也就是我刚刚说的——因为你。如果绑匪真的是打算在这家咖啡厅里拿赎金的话,现在他肯定就在咖啡厅附近,时时监视着这里。等男人一交完赎金,他很快就会前来拿走赎金。但这一切都因为阿宇你的出现而被打乱了。你还记得刚刚你在咖啡厅外面做了什么动作吗?没错,你向我打了个招呼。但在远处的绑匪看来,你很有可能是在向那个男人打招呼。毕竟我和那个男人坐的位置很近,绑匪在远处透过玻璃窗观察,是很难分辨出你在向谁打招呼的。如果你真的是在向那个男人打招呼的话,说明你认识那个男人,这样的话男人就不能很快离开现场了,时间一延长,对绑匪拿到赎金十分不利。所以绑匪才临时中断了递交赎金的过程,更换了地点。”

“你这么说,好像也对⋯⋯”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对什么对,这根本就是完全错误的好吧!”陈默思突然大笑了起来,我能感觉到我的脸立马热了起来。

“阿宇,没想到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你还是这么好骗!”

看着陈默思这毫不留情的讽刺,我也只能在心里无奈地苦笑了一声。在大学里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我行我素,因为有着一个比别人聪明很多的脑袋,就经常会给予别人无情的讽刺,而这样的对象通常都是我。当然,他也的确有这个实力这么做。

尽管我知道,现在我的脸上肯定满是尴尬,但陈默思这种人肯定是不会在意这些的。果然,这时他又说道:“阿宇,如果你仔细思考一下的话,就肯定不会像刚才那么想了。你可不要忘了一点,那个男人已经报警了,绑匪要是真的想拿到赎金,怎么会选咖啡厅这种冷清的地方,到时要是真的被发现的话,连跑都不知道怎么跑!”

被陈默思这么一嘲讽,我又一时无语。

“好,默思,那你的意思是,这真的就是绑匪的一点小伎俩咯?”

“没错,就是这样的。”他的语气十分肯定,“如果是这样的话,现在就有了一个很关键的地方——男人一坐下就收到了绑匪的短信,那绑匪是如何掐好这个时间点的呢?如果绑匪仅仅是在外面观察的话,他的第一选择自然是让男人挑靠窗的位置,但绑匪在电话中并没有这么刻意强调。所以男人就找了这么一个靠里的位置,如果从外面观察的话,这里确实是不容易被观察到的。不管怎么说,这都不符合绑匪的原则。如果要掐好这个时间点,绑匪中必须要有一个人待在现场,替同伙传递消息!”

“这就是你刚刚说的绑匪肯定在现场的理由?”

陈默思点了点头。

“那好,那你说绑匪又会是谁呢?”我略带调侃地问道,因为我并不认为陈默思真的知道谁是绑匪。

“现在这里就这么几个人,难道事实还不够清楚吗?”陈默思撇了撇嘴,把问题抛给了我。

“难道是那对已过耄耋之年的老人,还是说是那个刚生完宝宝的妈妈?”我调侃道。

“谁说绑匪就一定不会是他们?”陈默思看着我,继续说道,“先说那对老人,你没发现他们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吗,比如——他们手上的戒指?”

“戒指?”在陈默思的提示下,我把目光投了过去,渐渐聚焦在了两位老人的手指上。没错,在老大爷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应该是婚戒。而反观他的老伴,与老大爷骨瘦如柴的体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很胖。没想到在这么大的年纪,她的身体竟然还能承载这么多的脂肪。不过更重要的是,她的左手没有戒指。

“你的意思是,他们根本不是夫妻?”

陈默思抬了一下眼角,嘴角微翘:“没错,这就是我说的不正常的地方。这对老夫妻这么一大把年纪,还会来咖啡厅这种相对他们来说十分新潮的地方,说明他们本身是属于那种乐于接触新鲜事物的人。这样的话,拥有共同的婚戒,对他们而言自然不是不可能。但你也注意到了,女方并没有戴婚戒。”

“那有没有可能是老太太今天忘记戴了?”

“不会,老太太的任何一根手指上,都没有佩戴过戒指的痕迹。也就是说,她从来都没有戴过什么婚戒。老大爷手上戴有婚戒,而老太太却没有,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们根本不是夫妻。”

我再次打量前面的那一对老夫妻,他们仍然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看起来真的像是一对夫妻。要真是硬说他们是假扮的,我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正当我十分为难的时候,陈默思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还真相信我刚才说的啊?哈哈!”

“啊?”我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了起来。

看着陈默思又一脸嘲讽的模样,看来刚刚我又被他摆了一道。不过我也只能忍气吞声下去,毕竟这样的事又不是一次两次了。

“那你说,真相究竟是什么?”

“真相啊,其实很简单,他们真的是夫妻。刚刚我只是给你提了一个疑点,然后就顺着这个疑点推理了下去。但还有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他们桌子上放着的那一束花。”

陈默思说得没错,两位老人中间的桌子上,横放着一束白色的玫瑰,仔细数一数的话,有十一朵。

“阿宇,你知道十一朵白色的玫瑰有什么花语吗?四个字——真爱如初。两位老人都已经七十来岁了,正常来算的话他们结婚也有五十年了。五十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五十年,一对爱人能相守半个世纪,是多么不容易。所以,五十年的结婚纪念日,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婚。我想,今天很有可能是他们的金婚纪念日吧,所以老大爷才送了这十一朵白色的玫瑰给自己的爱人,代表着他们永世的爱情,真爱如初。”

“那⋯⋯戒指呢⋯⋯”我还是提到了这个。

“你应该注意到了吧,老太太很胖。”陈默思没有回答我的疑问,却提到了这个,“其实这并不是真的肥胖,而是水肿。老太太不是不想戴婚戒,而是因为身体的水肿导致她手指肿胀,根本戴不下原本那个尺寸的戒指。而且因为身体的过度水肿,她手上原本戴过戒指的痕迹也显得不那么明显了。有很多原因可以导致身体的水肿,但像老太太这么大年纪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比较严重的器官衰竭。”

“难道说,老太太可能已经⋯⋯”

我没有继续说下去,不过看陈默思的表情,大概也是这个意思了吧。我看了看对面的那对老夫妻,老大爷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逗得老太太一直笑个不停。老大爷心里肯定很清楚,这样的笑容他已经没有多少机会可以看到了。所以对他来说,老伴的每一次微笑,都是上天最大的恩赐。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由得生出了一丝敬意。

不过这样的话,嫌疑人就只剩下那个带着婴儿的妈妈了,会是她吗?我把目光投向了陈默思。

“会是那个妈妈吗?我猜阿宇你心里肯定是在这么想吧。不过这次你再好好观察观察,看有没有什么发现。”陈默思干脆做起了甩手掌柜,把谜题都扔回给了我。

我也没说什么,只是通过眼角的余光开始细细打量这位新手妈妈。她还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看起来这应该是她第一次生孩子。刚刚足月的婴儿乖乖地躺在一旁的育婴车里,一直都是睡着的状态,圆圆的脸蛋看起来甚是可爱。就这么一照面,我竟有点喜欢上这个可爱的婴儿了。孩子的妈妈则在仔细地看着桌子上摆的杂志,看封底上的图案应该是时装杂志。杂志的一边放着一个马克杯,里面的咖啡所剩无几。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一眼能注意到的东西了。

不过⋯⋯咖啡?哺乳期的妈妈能喝咖啡吗?我开始仔细思索起来。大学在文学社的时候,我负责管理微信公众号,时不时会推送一些日常的生活知识,所以潜移默化地也了解了一些。记得哺乳期的妈妈是不能喝咖啡的,咖啡中的咖啡因能通过母乳被婴儿吸收,而咖啡因会刺激婴儿的神经系统,引起兴奋,不利于宝宝的睡眠,严重时甚至会伤害到宝宝正在发育中的大脑和心脏。而看眼前的这位妈妈,她喝的甚至是浓咖啡。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默思,他立刻就给了我赞许的目光,然后说道:“而且,一般才一个月大的婴儿,每次的睡眠时间都是很短的。但从我两个小时前见到这位母亲后,育婴车里的宝宝就没有醒过。阿宇你刚才也提到了,如果她们真的是母女的话,母乳中的咖啡因更能刺激到婴儿了。这绝对不是正常现象。”

“你是说,她们不是真的母女?”我问道。

“没错,她们其实并没有血缘关系,婴儿只是她伪装的道具,来帮她摆脱嫌疑用的。谁又能想到,一个带着婴儿的母亲,会是骇人听闻的绑匪呢?婴儿之所以一直睡着,是因为她给婴儿用了安眠药,这样就能保证不会因为婴儿的哭闹而打乱她的监视了。”

安眠药⋯⋯对这么小的一个婴儿⋯⋯我心里顿时升起了一股无名之火。这个女人,就算不是母亲,怎么能这么狠毒呢!对这么小的一个婴儿都下得去手。我看着女人仍一脸悠闲翻看杂志的模样,心里的火气更盛了。

“等等,你别着急,阿宇。你可以继续看看,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陈默思看起来倒是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

不过我却没有一点继续看下去的心思,我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抓住这个恶女人,好好地惩治一下。

默思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喝光了最后一口咖啡,将马克杯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说:“如果我说,这个女人并不是什么绑匪呢?”

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表情,但我知道此时我的面部一定是非常扭曲的,我甚至能感觉到面部的神经一跳一跳的。“默思,你又在耍我是不是?”我终于有些生气了。

“别急,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的。”陈默思抬眼看了我一下,接着说道:“刚刚我们所做的一番推测,仅仅是根据咖啡和婴儿这两个点,其实还有其他的地方被我们忽视了。你注意到她一直在翻看的那本杂志了吗?看封底应该是时装杂志,但你应该要注意的是杂志上本期的主题。这期杂志的主题是儿童服装。”

作者“青稞”的其他小说

日月星杀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