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想了一下。“很难说。我想应该可以。那孩子很聪明。或许情绪上有点问题,不过很聪明。”
“那么,案发的时间,他说是什么时候?”
“他说大概是两个钟头到两个半钟头之前,他看到那个人从桥上掉下来。”
法医耸耸肩。“时间吻合。死者身上还没有出现尸斑。”说着他又回头看看尸体,弯腰凑近尸体脸部,伸手指向额头上那个血十字。“这个倒很罕见。”
“你觉得这有什么含义?”
“我负责解剖尸体,不研究杀人动机。你看,眼皮上也有血迹。说不定可以采到指纹。”
“你怎么知道的?”
“只是直觉。血迹的形状和尺寸看起来和人的指印差不多。”穆尔法医又耸耸肩。“不知道杀人凶手是谁,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凶手实在不怎么聪明。”
亨特一钻出帐篷,立刻被雨淋得头发衣服全都湿透。他看着桥上,脑海中想象着案发那一刹那轰隆隆的金属撞击声,想象一个人凌空飞起。而那孩子会目睹这一切,一定是冥冥中命运的安排。亨特弯腰去拉约翰尼的脚踏车。刚刚搭好帐篷之后,脚踏车被丢在一边。深陷在泥浆里的脚踏车被拖出来,黄浊浊的泥水从车身上的破洞里流出来。他把车子推到桥底的干地上。几个警察窝在那边躲雨,很多人手上都夹着烟,不过其中有一个看起来好像很忙。克罗斯。他自己一个人站在一边,一手拿着手电筒,另一只手上拿着约翰尼·梅里蒙的地图。
亨特向他走过去。为了皮夹的事,亨特还是一肚子火,不过克罗斯倒是先开口了。
“很抱歉。”他一脸愧疚地说。
亨特忽然想起过去这一年。自从阿莉莎失踪之后,这一年来,他常常做噩梦,充满无力感。不过,把气出在克罗斯身上,好像有点不公平。他还年轻,没什么经验,更何况,过些时日,有一天他也会像亨特一样,受尽漫漫长夜的煎熬。亨特硬挤出一丝笑容。虽然笑得有点僵,但他已经尽力了。“那东西你在哪里找到的?”他指着地图。
克罗斯剃着平头,方方正正的下巴。他手抓着地图往下垂,举起手电筒照向河下游。“地图夹在那孩子的脚踏车上。”克罗斯忽然紧张起来,整个人退缩了一下。“这……这也是证物吗?”
确实是证物,不过亨特告诉自己放轻松点。“等一下再给我就好了。”
“没问题。”亨特转身正要走开的时候,克罗斯忽然叫住他。“长官……”
亨特立刻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桥下一片昏暗,克罗斯看起来显得特别高大,整张脸在阴影中呈现出一种暗绿色,不过,他眼中放射出一种热切的神采。
“有件事必须跟你说一声。”克罗斯说,“跟案情无关,不过,我觉得你还是知道一下比较好。你听说过我儿子吗?”
“你是说杰拉尔德?很会打球那个?知道啊。我知道他。”
克罗斯忽然嘴角一沉。“不是。不是杰拉尔德。是另外一个,我家的老幺杰克。”
“噢,我倒是不知道你还有一个叫杰克的儿子。”
“呃,今天他也来过这里,和梅里蒙家那孩子在一起。他也是逃学。不过,我要说清楚,他在案发之前就离开了。今天学校封锁校园清点人数,发现他不见了,于是就打电话给我。结果我回到家,发现他正在家里看卡通影片。”
亨特想了一下。“你觉得我需要找他来问吗?”
“我问过他了,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你当然可以找他来问问看。”
“听起来他跟案子好像没什么关联。”亨特说。
“那就好。不过,他告诉我,你儿子也来过这里。”
亨特摇摇头。“不可能吧。”
“大概是中午吃饭的时间。你儿子和他几个朋友一起跑到这里来。”克罗斯还是面无表情,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我只是觉得跟你说一声比较好。”
“杰克他确定——”
“我儿子是有点懒散,不过他并不笨。”
“我知道了,克罗斯,谢谢你。”说完亨特转身要走,但克罗斯又把他叫住。
“呃,另外有一件事倒是跟案情有关联。梅里蒙家的孩子不是说他跑到一半被一个黑人抓住,那个人脸上有疤?”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你是不是认为他跟这个案子没有关联?你认为他跟这个人的死没有关联,对吧?”
“人是不是他杀的?你是问我这个吗?”
“是的。”
“不是他杀的。”亨特说,“我认为不可能。案发当时,他人在河下游一英里外的地方。”
“你有把握吗?”
“你为什么这样问?”
“目前我们的假设是,约翰尼·梅里蒙在现场碰到三个人。一个是死者威尔逊;一个是开车把威尔逊撞下桥的人;另外一个,就是那个身材高大脸上有疤的黑人。对不对?”
“目前的推论是这样没错。”
“只不过,那孩子并没有亲眼看到开车的人。他只看到一个黑黑的人影,没看清楚他的脸。所以,他无法判断开车的人是否就是那个黑人。”说着克罗斯扬起手上的地图。“这是税务机关用的城区地图,这一区的。城区的部分画得很细,每条街每个小区都标得清清楚楚。不过,这张图也画到一部分郊区。你看右上角这边,在最边上,河就在这里。”他伸手指着地图,“我们就在这个位置。桥就在这里,看到了吗?”
“看到了。”
“你再看看这条河是怎么流的。”
亨特立刻就看出端倪了。桥的南边,河道忽然一个急弯,倒转一百八十度往反方向流。于是,平行的河道中间夹着一条狭长地带,长度大约一英里,宽度约四百多码。亨特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不过并不是气克罗斯,而是气他自己。“那条小路一直都沿着河边。”亨特说。
“假如梅里蒙家的孩子沿着那条路一直跑,他一定跑了很远才跑到黑人抓住他的那个地方。就算拼命跑,大概也要跑个十到十五分钟吧。”克罗斯用手指敲敲地图。“不过,要是我不走小路,直接从中间穿过去,大概走个五分钟就到了。”
“直接穿过中间那片树林,距离很近。”
“非常近。”
亨特转头看看帐篷外面。外头倾盆大雨,一片灰蒙蒙。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幕景象:那个人被车子撞飞起来,掉到桥下,全身支离破碎。“假如戴维·威尔逊被杀是因为他发现——”
“因为他发现那个失踪的女孩——”
亨特暗暗咬牙。“杀害戴维的凶手一定会想杀约翰尼灭口。要是他知道这边河道的地形——”
“他会直接从中间穿过去,在这边堵住约翰尼。约翰尼大概跑了十二到十五分钟,可是凶手只要五分钟就走到了。所以说,约翰尼才跑到河流转弯的地方,凶手就已经走到了。”
“妈的。”亨特整个人忽然挺直起来。“赶快用无线电通知总部,要他们派人在每一条通路设临检哨,清查所有车辆。目标是黑人男性,四十到六十岁,右边脸上有明显伤疤。车身有明显毁损,可能是左前轮挡泥板。通知各外勤单位,追查对象涉嫌杀害戴维·威尔逊,而且可能涉嫌绑架蒂法妮·肖尔。进行逮捕的时候要注意,尽量不要伤到嫌犯。嫌犯必须接受审讯。好了,赶快把消息发出去。”
克罗斯立刻掏出无线电开始呼叫。
亨特在旁边等着,忽然又感到一阵怒气往上冲。经过一年来的煎熬,他思绪涣散了,反应变迟钝了。远远就看得到河道有个急弯——他早该想到这里的地形——结果竟然还要等菜鸟警官提醒他,他才发现。不过,算了,现在懊恼也没用,重要的是要赶快找到那女孩子,所以,他不能让这种事干扰他的情绪。他必须把面子问题摆在一边,集中心思应付手头上的案子。蒂法妮今天才刚失踪,八个钟头,将近九个钟头。这次,他非把这个女孩子找回来不可。他握紧拳头,暗暗发誓。
这次一定不会像上次那样。
他看着约翰尼的脚踏车,脑海中忽然浮现出约翰尼对他说的那句话。
你发誓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亨特看到绑在约翰尼脚踏车上的那根大羽毛,伸手拿起来。那根羽毛已经破破烂烂,色泽看起来很黯淡,摸起来粗粗的。他轻轻摸了几下羽毛。
你发誓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这时候,站在后面的克罗斯忽然放下手上的无线电。“联络好了。”他说。
亨特点点头。
“这是什么?”
亨特放开手上的羽毛。羽毛吊在线上轻轻晃了一下,然后就被湿湿的车身支架粘住了。“没什么。”他说,“一根羽毛。”
克罗斯走过去拿起那根羽毛。
“这是老鹰羽毛。”
“你怎么知道?”
克罗斯耸耸肩,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是在山区出生和长大的。我祖母有印第安人血统。她很迷信这类图腾的东西。”
“图腾?”
“反正就是宗教仪式和圣物之类的东西。”他伸手指着那条河,“河流象征纯洁。蛇象征智慧。诸如此类。”他又耸耸肩,“我总觉得那都是狗屁。”
“图腾。”亨特喃喃自语嘀咕着。
“是啊。”他伸手指着羽毛,“像那个就是一种神圣的魔法。”
“什么魔法?”
“那代表力量。权力。”这时天空忽然划过一道闪电,那一刹那克罗斯放开了手上的羽毛,“只有酋长才可以戴老鹰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