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雪依然半信半疑,但她看了看手表,觉得自己是时候离开了,就告辞朝门口走去。
“你不想聊聊梦里的女孩吗?”何医生突然发问。
她停下脚步:“哦,那是女孩,就是我闺蜜。”
“我以前也有个闺蜜,但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那个地方藏着我最重要的东西和她的秘密,你觉得我能找到她吗?”何医生问。
高雪皱起眉头:“为什么要问我?”
一场美梦
早上醒来,高雪看到下巴上的痘痘犹如一群小虫正集体向着脸部蔓延。她心乱如麻,将镜子狠狠扣上,拿上昨天取得样本,迅速赶往研究所。
研究所就在s大旁边,她开车过去的时候要穿过s大的校园。
s大的花还在开着,风中不时飘来花瓣,校园里情侣一对一对。车上的电台在讨论今年的异象,说花违反花期和季节不停的开放,虽美,但也美得人心惶惶,据说几年前曾有城市发生过类似事情,大批树木在拼命开花后枯死……
电台絮絮叨叨着,高雪的车行进得很慢,她看到一颗硕大的合欢树,满树粉色云朵,很是唯美。树下站着一个挺拔的男孩,男孩身穿白色衬衫,浅蓝色牛仔裤,正跳跃着想摘下一朵合欢。她看到的只是背影,但这样的背影让她的思绪回到了很久以前。
她突然有种强烈的欲望,很希望男孩能转头过来,让她一睹正颜。可惜男孩始终未转身。
到了研究所,老教授看到高雪提供的样本有些诧异:“怎么会是墙皮?”
那天在宾馆阿姨的指引下,高雪见到了当年的清扫员,从她手里得到一块方形的类似墙皮一样的东西,墙皮上有着紫色的污渍,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高雪解释说:“当年的朋友去世了,这是在她家里找到的唯一跟样本有关的。”
老教授正要说什么,门外进来一个青年,毛茸茸的短发,似乎还带着外边的阳光,明亮的眼睛望上去犹如星辰一般。
老教授介绍说:“这就是电话里说的小江,年轻有为,年轻有为。”
“高小姐,你好。”他向高雪伸出了手。
高雪看到他左手上拈着一朵合欢花,突然想起何医生的话:或许你会遇到相似的人,弥补曾经的自己。
老教授将盒子交给小江:“你看这些有没有办法用。”
小江打开盒子,轻轻拈起那块墙皮说:“交给我吧。”
教授看着被拎起来的墙皮说:“仔细看来,这上面紫色的污渍看起来特别像一簇丁香花,且每个花朵都是六瓣的。”
小江扬起嘴角说:“被您这么一说还真像!”
此后几天,高雪每天来研究所,看一下科研进度,看一下散发着初恋气息的小江。
或许何医生的治疗真的有效,也或许听到研究成果有望,她感到自己浑身充满活力,下巴的颗粒也得到了抑制。她开始喜欢s城这个让人冲动的荷尔蒙城市。而小江也乐得每天陪金主吃饭,尤其是金主还是位漂亮的国际超模。
每次靠近小江,高雪都能闻到清甜的味道:“你身上这款香水是什么牌子?”
小江神秘地说:“这是我自己从梧桐花里提取的激素,专门用来吸引女孩子的。”
高雪笑了:“真的有用吗?”
小江将自己的t恤下拉了一些,露出肩膀。只见那肩膀上纹了一朵淡淡的梧桐花:“我还用激素在肩膀上种了一朵梧桐花,它可以接收女孩儿们向我发来的荷尔蒙信息,信息越强大,我的花颜色就会越深,形状就会越饱满。”
他说得似真似假。
高雪笑个不停:“难道爱情的信息还能化成实体被捕捉吗?”
小江一脸认真:“那当然,万物都有形。只不过我们感官有限,无法感知他们罢了。比如s城的树木,正是捕捉到了大量荷尔蒙信息,所以不停的开放。”
高雪笑得更厉害了:“我们年轻的博士还挺幽默。”
梦醒时分
初三那年,高雪坐在一楼教室里考试。她早早做完了试卷,却不敢动身提前交卷。百般无聊中,她望向窗外。窗外的青石板路上有一棵盛开的合欢。一高一矮两个男孩,正在跳起来够树上的花朵。高个男孩正是她苦苦喜欢的人。她永远也忘不了阳光下那个纵身起跳的身影——清澈美好。
小江干净的气质,像极了那个人。如果当年那个人长大成年,一定就是小江这样子。高雪心里这样认定。
这段时间是高雪过得最滋润的日子,研究所每天都有好消息传来,跟小江的感情日益增进,脸颊旁的痘痘也逐渐消散了。
转眼又过了个把月,s城的花还在开着。只是细心的人会发现,这些花朵远不如当初水灵舒展了,更像一群气若游丝的老人。
高雪没有心思去留意这些,她只在意今晚的自己是不是最漂亮。
小江约了她在s城的天玺大厦顶层见面。天玺是s城最高的建筑,其顶层餐厅是情侣定终身的必选之地。
当她坐着观光电梯,穿越100多层空间来到顶层餐厅时,发现整个餐厅仅坐了小江一个人。
“坐。”今晚的小江穿着白色西装,整个人显得成熟贵气。
她满脸娇羞的坐下。
小江解开西装扣子,露出肩膀。高雪隐隐看到他肩膀上的纹身已经变成了一朵鲜活的紫色梧桐,甚至还能闻到纹身散发出来的阵阵清甜。
“你看,我说得都是真的吧。”小江扬了扬嘴角说。
高雪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接着,小江拿出一个戒指盒,打开,里面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喜欢吗?”小江边问边将戒指送到她面前,她点点头,伸出自己的手指。
小江轻轻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突然用力一按,戒指划破了她的手指,鲜红的血液瞬间迸出来,小江从地上拿上来一个盒子,正是高雪的样本盒子。
血液顺着戒指上源源不断滴入盒子中,盒中墙皮上紫色的印记如同活了一般立刻充盈起来,宛若一簇紫色的丁香花!
高雪挣扎着大喊:“你在干什么?”
“还记得一个叫丁婉香的女孩吗?”小江问。
这个名字,对高雪讲如同诅咒一般。
“十年前她也在b大”小江说,语气不急不慢,却寒气逼人“她哪里都好,就是圣母心太重,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可以被拯救被改变。她可怜你,想帮助你,没想到却招来一场农夫与蛇的悲剧。”
小江没有再说下去。整个空间寂静的可怕。
高雪低着头,牙齿因为颤抖而无法合拢。随着小江的话,她不得不回忆起过往。经历了初恋的打击后,她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合群,更无法与人相处。在别人眼里她成了一个寡言少语,毫无感情可言的怪人。到十六岁,她开始不停地长痘,长得满脸都是,逐渐成为一个看一眼就会被嫌弃厌恶的人。上了大学,她的状况不仅没有改变还成了校园人人皆知的一个活体笑话:看背影迷倒千军万马,一回头吓死各路诸侯。
直到遇到丁婉香,一个身上总是充满丁香香气的神秘女孩。
丁婉香说在她身上闻不到少女该有的荷尔蒙气息,说明她满脸痘痘是因为长期压抑情绪,最终导致身体内部系统紊乱,从而内环境失去平衡的原因。丁婉香的话听起来荒谬而有道理,但她受够了被人当怪物一样的看待,所以半信半疑中接受了丁婉香乱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直到有一天丁婉香割破了自己的手腕,流出的血竟然是紫色的。她才真正相信丁婉香真的不是一个普通人。她喝下了丁婉香递给自己的血,第二天脸上的痘痘竟然减少了许多。
恰好那几天一家模特经纪来学校招人,考核官说她的五官和身材都可以当超模,只是脸上的痘痘太可怕了。眼看着经纪公司就要离开了,丁婉香却说要等一个人来才能真正解决痘痘的问题,所以坚持隔一天才会送小半碟的血,痘痘虽然少了,但仍然零散的布满全脸。
于是,在招聘期限最后一晚,她约丁婉香来君豪酒店看碟,给这个女孩下了重重的安眠药,然后割开她的手腕,将嘴巴凑上去了,如野兽般吸食她散发着丁香香气的紫色血液。
她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直到实在喝不下去。离开之前,她看到她的手腕还在像个小喷泉一样在汩汩涌着紫色的血液。
第二天脸上的痘痘全部消失了,她通过了面试,忐忑的过了几天后跟着经纪公司飞往了欧洲,带着淡淡的丁香香气,开始了t台生涯。
从此以后她没有,也不敢打听丁婉香的消息。
七年后她突然想知道丁婉香的血液是什么成分,如果好好研发,会不会成就一个护肤品牌。于是她在s城成立了科研所,并将自己的血液作为调研样板。
只是没想到,研究还未有什么成果。她的血液成分发生了变化,脸上的痘痘又开始冒出来了,而且偏偏发生在她即将结婚的时候。她万分恐慌,她深知李喆为什么娶她为妻——不过冲着名模的身份和颜值。
与其婚后就被抛弃,然后颜面尽丧失去一切,不如先下手为强。于是早就知道李喆跟秘书有一腿的她和助手策划了那场捉奸戏码。让李喆心甘情愿把大半财产分给她,而她也保留了好名声。
以后的人生,有钱的话自己也可以好好的活吧。她本来是这样打算的。
只是没想到遇到了一个小江,给了她希望,如今又将她毁灭的人。
高雪仰起头,咽了一口唾沫:“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你还是那么没有耐心。”黑暗中响起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
一个满头银发的女人走出来。
“何医生?”高雪吃惊极了。
“丁婉香,才是我真正的名字。”女人盯着她的脸蛋说:“知道为什么你的脸又开始冒痘了吗?因为我的血只能救你一时,并不能救你一世。”
满头银发的丁婉香坐了下来:“这世上万物分阴阳,至阴肯定要至阳来调和。虽然我们是不同物种,但根本上都是阴。我的血只能借你在体内运行几年,耗完之后你还是会回归到原来的状况。”
丁婉香看了小江一眼:“他是我哥哥。对你来说他的阳性血才是真正的药引子。只要他的血融入你的身体会充分激活你被压抑的荷尔蒙,让它们自由运行,新陈代谢,源源不断,可惜当年的你就是等不及。”
高雪冷笑了一声:“机会不等人。如果没有通过那次招聘,就算变美了,我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丁婉香没有理会她:“一位哲学大师说,女人都是可爱的,如果她变得可恨,那一定是男人所致。我在b大修心理学,一直对你的故事感兴趣。你的故事还真是个经典案例,因为欲望伤害别人,最终反噬自己。你不可爱,也不可恨,可怕。”
“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高雪反问:“你接近我也不过是对我的故事感兴趣。现在你知道了我的故事,又利用我的故事来给我下圈套。”她的头转向小江,眼神哀怨,她在争取最后一丝希望:“如果说我一直是可怕的,至少在你这里我是可恨的吧。”
小江厌恶地摇摇头:“婉香在给你进行心理治疗时递给你一杯水,那杯水含有我的血液,是它解锁了你的荷尔蒙,而你对我所有的好感也不过是因为我的言行举止,像极了你心底那个人。至于你以后是可爱还是可恨的,全看你自己。因为刚才我已经从你身体里取回了所有不属于你的血液因子。”小江指了指肩膀:“这些血液加上你积攒了三十多年的荷尔蒙,是激活婉香命花的关键。封锁多年的荷尔蒙,应该是你身上最宝贵的也是仅存的纯洁了。”
高雪张张嘴,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小江露出自己的肩膀,将盛开的梧桐划破滴入盒子中。他站起身走到玻璃窗前:“s城的花,今晚开到期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念叨了几句。只见一道道闪着五彩的光从玻璃缝隙中源源不断的冲进来,然后在盒子中汇聚。
s城的花就像人死之前的回光返照,鼓足力气开放了一瞬间后,花瓣离开花托,为整个城市下了一场震撼的花雨。
花雨落下的同时盒子里的丁香绽放了,小江拿起它,念着咒语将它按入丁婉香的后背。丁婉香的身体发着光,一刻功夫,她白发转黑变成了十年前那个鲜艳欲滴的女孩。
一切完成后,小江拉起丁婉香的手:“我们该离开这个城市了。这个城市的爱情充满了铜臭的味道,已经不适合我们呆下去了。”于是,两个神仙一般的人朝着门口走去。
“为什么?”高雪朝着他们的背影疯狂地喊:“你们这两个妖怪,为什么不杀了我!”
丁婉香回头看了她一眼:“你连死都不怕,为什么怕活着?”
“你不是恨我吗?为什么要我活着?”
丁婉香厉声回答她:“当年我被你弄得失血过多,丢掉命花,极其侥幸才从垃圾堆里逃生。这么多年哥哥一边寻找你,一边带着只剩半条命的我满世界追赶春天。只有在春天,人们和植物才会散发出更多更纯粹的荷尔蒙,只有荷尔蒙才能让我血液流通苟活于世。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十年来我们从未停过脚步,那样的累,让我们感到活着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对以后的你来讲,死不过解脱,活着才是惩罚!”
尾声:
昏暗的路灯下,一个包着纱巾的女子被一群骑着摩托的男人围在中间,他们用棍子挑开她的纱巾:“就这脸还当超模,哈哈哈,那池子里的癞蛤蟆可真冤枉。”他们朝她吐着口水,用棍子把她打倒在地,她抱着头,却一声不吭。
后来,一个大肚男人走到她跟前说:“高小姐这次没带拍照的吧。跟我玩仙人跳,我好怕怕。”
男人就是李喆。他走过来用脚踩着高雪的头。
“原来打人的感觉这么爽,太解恨了。”他蹲下来:“要说这个创意来自我一个初中女同学。你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打我吗?因为她暗恋我。那一顿打让我第一次认识到女人的可怕。但是当时挨打的心情很奇怪,我竟然不怪她,还觉得欠她的。所以虽然挨了打,还想着在同学面前维护她。”
高雪的心在滴血。
“那时候我还不叫李喆,叫孟子云。高中到美国后,那些老同学就都失去了联系,现在想想真想他们啊,也想念那个女同学。”他似乎陷入回忆当中,口气颇有些惋惜:“当年真好,恋爱只受荷尔蒙支配,跟金钱没有半毛钱关系。”
地上的高雪将自己蜷缩起来,无声的哭了。
b《异人志》上有云:赶春人,面容清丽,身有命花,借控花开花落,催化世人动情,汲爱恋情丝以养命花,多纵横于春,多长寿。/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