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我和关欣欣一路徒步从林县边的小村庄走到海市,半路上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双腐烂的鞋子穿在自己脚上,而传销组织的白鞋则给了关欣欣。
人们在街道上看到的,是两个宛如拾荒者一大一小的行人,我们的食物都是从垃圾箱中捡出挑选,充饥裹腹,甚至因此还和其他的流浪汉打过架。
——为了一块发霉的面包。
最后我鼻青脸肿的胜出,将面包上残存较好的地方掰下来给关欣欣吃,看着她腮帮子鼓动,心中流淌着喜悦。
结果没到晚上,流浪汉就集结了一群乞丐,对我们穷追不舍,挨了好几棍子才逃出那个小镇子,好在关欣欣无事,那夜我们两个人躲在铁轨旁,分食在怀中被压扁变形的面包,傻呵呵的笑着。
翻山越岭,星月追逐,总算是来到了海市。
望着街道上络绎不绝的车辆,来来往往的行人,我回忆着李善仁给我的地址,路过的眼神对我来说早已无碍,习惯身上的脏臭味道,牵着关欣欣的小手在胡同中缓慢穿行。
“哥哥…这里有烟头。”
我正寻找着李善仁姐姐店铺的街道位置,关欣欣突然好似发现新大陆一般,突然扯动我的手,开心的叫嚷着。
我顺着她脏兮兮的手指望去,胡同角落里果然有一根只抽了小半就被掐灭的香烟,还不算脏,应该是刚扔掉不久。
我揉揉关欣欣的脑袋,这一路我们两人都以找寻食物和香烟为趣,日子虽然艰苦,提心吊胆,小心谨慎,但她是真的很开心,在她的身上我第一次理解:自由比生命更值得珍惜。
我将烟头捡起,擦擦上面的泥土灰尘叼进嘴里,掏出一个前天在垃圾中找到的打火机点燃,狠狠的吞吐两口,肺中的满胀感令头脑清醒许多。
关欣欣炫耀似的笑着。
我回以微笑,但其中更多的是自嘲。
到达海市,也意味着关欣欣将离开我的身边,我不可能跟她一样在李善仁的姐姐处寄住,那样只会给她们带来灾难。
终究还是要自己一个人。
我本可以无惧狂风暴雨——如果没有见过阳光的话。
“欣欣,走吧。”我将烟头抽尽,再次牵住她的小手。
“好。”关欣欣笑靥如花。
走出胡同,每一条街道我都记在脑海中,根据在路上看到的地图所示,应该不会太远就能抵达目的地。
就在我们前行时,突然前面的街道拐出两名穿着警服的男人,他们笑着聊天,腰间的手枪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我整个人楞在原地,随即立刻调头,关欣欣好奇问道:“哥哥…怎么啦?”
“咱们走错路了。”
“你好笨哦。”关欣欣蹦蹦跳跳的将脑袋枕在我的胳膊上,小脚丫穿着我的鞋子,每一次迈步,鞋子都会差点飞出去。
我咽了口吐沫,不时紧张的回头看,两名警员就跟在我的身后。
我的速度开始加快。
“哎!”
喊声从身后传来,我的脚步没有停止,拉着关欣欣飞快的向前走着,心脏在胸腔内“嘭、嘭”跳动,声音震耳欲聋。
“哥哥,鞋,鞋子掉了。”
“别出声!”
我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其他事,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快点离开警察的视线!
身后的脚步声突然迅速,未等我反应过来,就感觉到肩膀被人按住,关欣欣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哥哥…脚疼。”
我精神高度紧张,按在肩膀上的手就像一副早已为我准备好的铁镣,心如死灰,逃亡这么久终于要被抓住了吗?
我屏住呼吸,缓缓转过头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黑暗牢狱。
没想到,映入视野的却是一张温暖笑容的英俊脸庞。
“哥们,鞋子。”
警察微笑着对我示意,随即做出一个我无法想象的动作,他蹲下身,将手里的鞋子套在关欣欣娇小的脚丫上,惊讶道:“这可怜的孩子,脚上竟然这么多伤口,不疼吗?”
关欣欣咧起嘴角,抱着我的胳膊,乖乖道:“不疼,哥哥把鞋子给我穿,他的脚上才都是伤呢。”
警察抬起头赞赏的看着我,他的同伴也匆匆赶上来,上下打量着我们两人,眼神疑虑。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敢说一句话,自己的模样早已灰头土脸,只盼着污乱的头发和残破不堪的衣服能够掩饰自身份,别让他们将我认出,老鼠在猫的面前,双腿颤抖的厉害。
英俊警察拍拍手掌上的灰,目光炯炯有神,怜悯道:“你们是从哪来呀,怎么会变成这样?”
“林……”
“林城。”
我猛然开口,轻轻搂住关欣欣,小女孩儿聪明伶俐,瞬间明白我的意思,呀呀道:“我们从林城来。”
“林城……”英俊警察若有所思道:“那可是在南方,你们是回不去家了吗?我可以帮你们买票的。”
“谢谢,我们是来找亲戚的。”我低着头回应,便想拉着关欣欣离开。
刚刚转身,英俊警察却更加快速的跑到我们面前,笑道:“兄弟,你很像一个人。”
我心中一惊,“警官,你认错人了。”
“真的。”英俊警察说:“我在老家有个叔叔的儿子,跟你很像,就冲咱俩的这个缘分,我这里有三百块钱,你拿着吃点东西,给你妹妹买身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