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可他第二天早晨还是想起了乔治。

这就是一个笨蛋永远摆脱不了的苦恼事。一旦悲从天降,你总会不知所措,因为你永远会忘记最重要的事情。唯一始终忘记不了的是那些愚不可及的事,就像他当初读五年级时塞利格太太要他们学的那首诗:在枝叶茂盛的核桃树下,是村子里的铁匠铺。那有什么用呢?如果你正忙着削土豆,准备两个人的饭菜,却突然意识到另一个家伙永远不会再吃任何东西,而你其实根本用不着削两个土豆。如果你因此气急败坏,那又有什么用呢?

好吧,也许并不是因为悲伤。也许悲伤这个词并不恰当,除非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嚎啕大哭,就是用脑袋撞墙。你不会为乔治那样的人悲痛欲绝的。可孤独是难免的,还有恐惧。

乔治会说,“天哪,你那该死的圆领汗衫得换一换了吧?硬邦邦的都能自己站起来了。真令人恶心。”

乔治会说,“你这笨蛋,鞋带只系了一只。”

乔治会说,“哦,该死的,转过身来,我替你塞进去。真像照料个孩子。”

偷车后的第二天早晨,他起来时乔治正坐在另一个房间里。布莱泽虽然看不到他,却知道他正像往常一样坐在那张破烂不堪的安乐椅上,低着头,下巴几乎抵在了胸口上。他说的第一件事是:“祝——贺——你,你又把事情搞砸了,你这蠢货。”

脚碰到冰凉的地板时,布莱泽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笨手笨脚地穿上鞋子,身上一丝不挂地跑过去,向窗外望去。外面没有汽车。他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呼出的空气变成了一小团白雾,他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我没有搞砸。我按你的吩咐把车停在车棚里。”

“可你没有把那该死的车轮胎印清除掉,是不是?布莱泽,你为什么不干脆在外面竖一块牌子,写上‘刚偷的车就在这边’?你还可以收门票让大家来参观。你干脆这样做得了。”

“哦,乔治——”

“‘哦,乔治,哦,乔治。’快出去把路上的车轮印扫干净。”

“好的。”他向门口走去。

“布莱泽。”

“又怎么啦?”

“你他妈的先把裤子穿上好不好?”

布莱泽顿时面红耳赤。

“真像个孩子,”乔治说话的口气很无奈,“一个会刮脸的孩子。”

乔治真是爱管闲事,只可惜他最后管错了闲事,而且管得过了头,结果就这样送了命,再也没有机会发表高见。乔治已经死了,布莱泽只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他说话的声音,给他编一些好台词。乔治在那仓库里与人赌博时送了命。

就连熬过这一关都快要把我逼疯了,布莱泽想,而且还是我这样的笨蛋。

他匆匆穿上内裤(先仔细检查了一下上面有没有斑渍),然后套上一件保暖内衣,一件法兰绒衬衣,最后是一条厚厚的灯芯绒裤子。他那双在西尔斯商店买来的劳保靴在床底下,他在军需品商店购买的毛皮风雪大衣挂在门把手上。他开始找手套,最后在厨房兼客厅的房间里、那破烂的壁炉上方的架子上找到了手套。他找出了带护耳的格子帽,将它戴在头上,刻意将帽檐偏向左边,希望能有一点好运。然后他走到门外,抓起靠在门上的扫帚。

阳光明媚,天寒地冻。他鼻子里的湿气立刻发出噼啪声。一阵寒风吹来,卷起绵白糖似的细雪,刮到了他的脸上,使他本能地退缩了一下。乔治就知道发号施令,自己却待在火炉旁舒服地喝着咖啡。就像昨晚,他自己去喝啤酒,丢下布莱泽去琢磨怎么偷车。要不是交了狗屎运找到钥匙,他这会儿可能还会站在那里,至于钥匙是在垫子下还是在储物箱里找到的,他已经忘记了。他有时觉得乔治并不是个好朋友。

他开始清扫道路上的车印,不过,在动手之前,他呆呆地站了几分钟,欣赏着道路上的轮胎印。两条车痕清晰可辨,车痕两边隆起的积雪投下了阴影,多么完美的小东西啊!真有意思,这么小的东西居然会如此完美,而且居然从来没有人注意过它们。他出神地盯着那两条车痕,直到看够了为止(反正也没有乔治在一旁催促他),然后顺着短短的车道一直清扫到公路旁,将车痕彻底清扫干净。这些乡村公路的两旁都是开阔的农田,昨晚有除雪车驶了过去,将风刮到这些乡村公路上的积雪推到了一旁,也清除掉了路上的一切痕迹。

布莱泽噔噔噔地大步走到小屋前,钻了进去,里面很暖和。他起床时觉得很冷,但现在感到暖了过来。真有意思,你对事物的感觉居然会发生变化。他脱掉外套和靴子,然后又脱掉法兰绒衬衣,只穿着内衣和灯芯绒裤子坐到了桌子旁。他打开收音机,听到里面传出来的不是乔治爱听的摇滚乐而是让人倍感亲切的乡村音乐,吃了一惊。洛莉塔·林恩正唱着你心爱的姑娘就要变坏。乔治准会放声大笑,然后说什么,“对,宝贝——你就在我身上变坏吧。”布莱泽也会一起哈哈大笑,但在他的内心深处,那首歌总会让他感到忧伤。许多乡村歌曲都会让他感到忧伤。

咖啡煮好后,他猛地站起来,倒了两杯,给其中一杯加了牛奶后高声喊道,“乔治,你的咖啡!嘿!别让它凉了!”

没有人回答。

他低头望着加了牛奶的咖啡,他可不喝这种咖啡,所以该拿它怎么办呢?怎么处理它呢?有什么东西涌上了他的喉咙,他差一点将乔治那杯该死的加了牛奶的咖啡泼到屋子对面,但他忍住了。他将那杯咖啡端到洗涤池旁,倒了进去。这就叫控制脾气不发火。像他这种彪形大汉必须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不然就会有麻烦。

整个上午,布莱泽都在小屋里磨蹭着。午饭后,他将偷来的汽车开出了车棚,停在厨房外的台阶前。他下了车,捏起一个个雪球,朝车牌砸去。这可真是聪明之举。别人会无法看清车牌号码的。

“你究竟在干什么?”车棚内传来了乔治的声音。

“你别管,”布莱泽说,“反正你现在只在我的脑子里。”他重新钻进福特车里,将车开到了公路上。

“这样做很笨,”乔治说,他现在已经坐到了汽车后座上。“你开着一辆偷来的车,既没有把它漆成别的颜色,也没有给它换个车牌,什么都没有。你要去哪里?”

布莱泽没有吭声。

“你不会是去奥科马高地吧?”

布莱泽没有吭声。

“哦,你这该死的,你是去那里。”乔治说,“我真该死。难道迫不得已去过那里一次还不够吗?”

布莱泽仍然没有吭声,他在充哑巴。

“布莱泽,你给我听着,快调头回去。你会被抓的,然后一切都完了。一切的一切,整个计划都完了。”

布莱泽知道他说得对,可他就是不调头回去。乔治为什么总是在给他发号施令?就连死了之后还在给他下命令。不错,那是乔治的计划,是每个小混混梦寐以求的一笔大买卖。“要是真能成功就好了。”乔治说,可那通常是在他喝醉了酒或者过足了烟瘾或者在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时候。

他们大多数时候只是玩一些两个人配合的小骗局,不管乔治喝醉了酒或者过足了烟瘾后嘴上会怎么说,他似乎对他们俩所玩的这些小骗局很满足。也许奥科马高地这笔买卖对于乔治来说只是一个游戏,或者说只是他有时所称的意淫——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他看到衣冠楚楚的家伙在电视上大谈政治的时候。布莱泽知道乔治很聪明。乔治所缺的只是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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