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她前前后后到底害死了多少人?”弗兰克问我。

“我不确定,也不想去算。从乔的笔记和剪报来看,我敢说应该还有另外四个……借刀杀人,可以这么说吧……从一九〇一年到一九九八年。都是小孩子,名字都以k开头,都和害死她的人有很近的血缘关系。”

“我的天哪!”

“我不觉得老天爷在管这件事……是她要他们杀人偿命。”

“你替她难过,对不对?”

“对。她若敢伸一根手指头去碰凯,我一定把她撕成两半,但我也真的替她难过。她被轮奸、被杀害。她躺在地上命在旦夕的时候,她的孩子被人淹死在湖里。我的天,你会不替她难过吗?”

“我想会吧。迈克,你知道另一个死掉的男孩是谁吗?那个半夜在哭的孩子?他是那个因败血症死掉的孩子吗?”

“乔的笔记记的大部分就是这件事——她就是从这件事开始查的。罗伊斯·梅里尔对这件事很熟。半夜哭泣的孩子叫小瑞格·蒂德韦尔。你要知道,一九〇一年九月的时候,红顶小子在城堡郡做最后的演出时,tr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莎拉和她的儿子被杀了,也几乎每个人对谁做了这件事都心里有数。

“瑞格·蒂德韦尔那年八月花了许多时间追着城堡郡的警长跑,那警长叫尼赫迈亚·班纳曼。一开始是要找到活人——蒂德韦尔要警长发动搜寻——后来就改成要找尸体,再后来就变成要找杀人凶手……因为他一相信他们死了后,就知道一定是遇害死的。

“班纳曼一开始也挺同情他们的。镇上的人一开始好像每个人都挺同情他们。红顶小子他们待在tr的那阵子,镇上的人对他们都很好——贾里德最气的就是这一点——所以,我想桑尼·蒂德韦尔会犯下致命错误也就情有可原了。”

“什么致命错误?”

唉呀,他把火星当天堂。我在心里说,tr在他们看来一定就像天堂,直到那天莎拉和基托出去散步,小男孩提着他的铁桶,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们本以为终于找到了一处地方,可以让他们安心当黑人又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他以为出事时,人们也会拿对待别人的方式来对他们,因为没出事时人们是拿对待别人的方式对他们的。可事实上,整个tr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知道贾里德和他那帮喽啰干了什么好事的人,没人会觉得那种行为可以原谅,但碰到要定输赢的时候……”

“你就会保护自己人了,要清理门户也要关起门来不让外人看。”弗兰克咕哝一句,把杯子里的酒喝光。

“对。等红顶小子在城堡郡游园会演出时,他们在湖边的小社区已经开始崩溃——这都是从乔的笔记里看来的,你知道吧,镇上的地方志没提一个字。

“到了劳动节时,主动的骚扰已经开始了——罗伊斯跟乔说的。一天比一天糟,一天比一天吓人,但桑尼·蒂德韦尔硬是不肯走,没查出来他妹妹和外甥出了什么事他不肯走。就算乐队其他的人朝比较友善的地方去了以后,他还是带着自家的血亲留在原地不走。

“后来,就有人设下陷阱。林子里有一块空地,就是现在叫做蒂德韦尔草地的东边约一英里的地方。空地中央有一株很大的桦树。乔的工作室里有一张照片。这群黑人在地方上的教堂不欢迎他们之后,就改在这里做他们自己的礼拜。那孩子——小瑞格——常去那里祷告或是安静地坐着沉思。镇上很多人都知道他有这习惯,有人就在林子里那孩子习惯走的小路上安了脚踏陷阱,上面盖着落叶和松针作掩饰。”

“天哪。”弗兰克轻呼一声,口气很难过。

“也可能不是贾里德·德沃尔或他的伐木班子放的——杀过人后,他们再也不想跟莎拉和桑尼他们那帮人有任何牵扯,都离他们远远的。那挖陷阱的人甚至说不定连他们的朋友也不是。那时候,他们也没几个朋友。但这并不能改变那个讨厌的事实,即湖边的那群人非要出来,挖些最好别碰的事,也不准别人不回答。所以才有人设下了陷阱。我不觉得那人有意要置人死地,但害他残废?看他少掉一只脚,后半辈子都要撑拐杖过日子?我想他们是存心要这样子。

“不管怎样,陷阱有用。那孩子踩到了陷阱……而他家里人有好一阵子找不到他。一定痛得很惨,那孩子之后就感染败血症,死了。桑尼就是在这时候放弃了。他还有别的孩子要照顾,还跟着他耗在这里的人就更别提了。所以,他们收拾衣物、吉他,走了。乔追踪到一些他们的后代,在北卡罗来纳。他们的后代还有很多都住在那里。一九三三年的大火,就是麦克斯韦尔·德沃尔年轻时烧的野火,把蒂德韦尔他们的小屋都烧光了。”

“我不懂莎拉和她儿子的尸体为什么一直没有人找到,”弗兰克说,“我懂你闻到的——就是那腐尸的味道——不是真的在那里,但你看那时候……你叫做大街的那条路若真的那么多人走的话……”

“德沃尔他们并没有把她们母子埋在我找到的地方,一开始没有。他们一开始应该只是把尸体朝树林子里面拖——可能就拖到现在‘莎拉笑’的北厢那里吧。他们先用树枝把尸体盖起来,那天晚上再回去处理。一定得在同一天,否则留得久了准会引来林子里的食腐动物。那天晚上,他们把尸体卷在帆布袋里拖到别的地方埋了。乔不知道确切的地点,但我猜应该是鲍伊岭,他们夏天多半在那里伐木。唉,鲍伊岭到现在都还是没什么人去的地方。他们把尸体拖到别的地方,说是那里应该没错。”

“那是怎么……为什么……”

“不是只有德雷珀·芬尼被自己做过的事情缠着不放,弗兰克——他们每一个都是。名副其实的阴魂不散。贾里德·德沃尔可能例外吧,我想。他事后又活了十年,而且看来是活得好好的。可是,其他的年轻人就开始做噩梦了,他们酗酒,打架,吵架……有谁敢提起红顶小子,马上就像刺猬般全身竖起了刺……”

“搞不好弄得自己像头上戴了帽子,写着‘活该挨踢,我们有罪’。”弗兰克说。

“对。就算tr的人全都用冷眼对待来处罚他们,也于事无补。后来芬尼死在采石场里面——我想是在采石场自杀的——贾里德的这一帮子就想到了一个主意。说是灵机一动吧,其实倒更像狗急跳墙。他们的想法是,若去把莎拉母子的尸体挖出来,拖回事发的地点重新埋了,就可以回复到以前,一切如常。”

“贾里德赞成这样子做吗?”

“从乔的笔记来看,那时他们已经不再靠近贾里德一步了。他们把那袋白骨重新埋了——没找贾里德·德沃尔——就埋在被我挖出来的地方。时间应该是一九〇二年的晚秋或是初冬吧,我想。”

“是她要回来的,对不对?我是说莎拉;回到那里,她才有办法对付他们。”

“也对付全镇的人,没错,乔也是这么想。所以,她才会在挖出一点事情后就再也不肯回‘莎拉笑’来了。尤其是她还发现自己可能怀孕之后。刚开始我们想要孩子时,我还说要给孩子取名叫凯娅,一定吓坏她了。我却一直没看出来。”

“莎拉是打算若德沃尔还没办好该办的事就挂了,那就改用你来弄死凯拉——毕竟他人那么老,健康状况又不好。乔则是赌你反而会救凯拉。这是你的想法,对吧?”

“对。”

“乔没看错。”

“但靠我一个人也不可能。从我那天晚上梦到莎拉唱歌开始,乔就一直跟在我身边,没离开过一步。莎拉也没办法要乔放手。”

“是的,乔从来不放弃,”弗兰克附和一句,用手擦擦一边的眼角,“你是怎么知道你那太姑婆的?那个嫁给奥斯特的?”

“布里奇特·努南·奥斯特,”我说,“布里奇,她的朋友都这么叫她。我问过我母亲,她指天画地说她什么也不知道,乔也从没问过她什么事。但我想她在骗我。当年这女孩准是家族里的不肖女——我从我提起这名字时我妈说话的口气就猜得出来。我不知道她是怎么遇见班顿·奥斯特的。搞不好是他有一天到布劳茨内克来看朋友,在烤蛤野餐时认识了布里奇特,就跟人家勾搭上了。很可能就是这样。这是一八八四年的事,那时候她十八岁,奥斯特二十三。两人就结婚了,闪电结婚那一种。哈利,就是那个出手把基托·蒂德韦尔淹死在水里的小子,六个月后就来报到了。”

“也就是说,出事时哈利还没满十七岁。”弗兰克说,“老天爷啊。”

“那时,他母亲已经信了教。他很怕他妈妈发现他们做的事后不知会怎么想他,这正是他会淹死基托的一部分原因。还有别的问题吗,弗兰克?我真的要睡着了。”

有一阵子他没吭声——我刚以为他没有要问的了,他就开始说:“还有两个,可以吗?”

“现在说不行也来不及了。什么问题?”

“那个你说过的鬼影子,外灵,我有一点担心。”

我没说话。我也担心。

“你想它会不会回来?”

“没有不回来的。”我说,“我无意说教,但外灵不都是会回到我们每个人身上来的么,对不对?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袋袋白骨。而这外灵……弗兰克,这外灵要袋子里的东西。”

他想了想,一口咽下杯子里剩的威士忌。

“你还有一个问题?”

“对,”他说,“你又开始写作了吗?”

几分钟后我上楼,看过凯,刷过牙,再去看一次凯,然后才爬上床。从我躺的地方,可以从窗口看到天上惨白的月轮照在积雪上面。

你又开始写作了吗?

没有。除了写了一篇相当长的文章,记下我这夏天是怎么过的,准备日后给凯拉看,我什么也没写。我知道哈罗德很紧张,也知道没多久我就必须打电话给他,跟他说他已经猜到的事:这么多年来运转得一直很顺畅的机器终于停摆了。机器没坏——这部回忆录可以说是不到一眨眼或一口气的工夫就写出来了——但就是不动了。油箱不是没有油,火星塞不是不冒火星,电瓶不是没有电,但我的摇字琴就是呆呆地杵在脑子里闷不吭声。我替它套上防尘套。它一直惠我良多,你知道的,我可不想让它沾得都是灰。

这跟玛蒂的惨死有一部分关系。入秋后的某一天,我忽然想到,我先前至少在两本书里写过这类的惨事。通俗小说里面多的是这种故事。你有没有给自己设下过道德困境,结果弄得不知如何收拾?比如主人公迷上了年纪小他很多的女子?想要快刀斩断乱麻?那还不简单。“情节开始发臭的时候,把拿枪的人请出来吧。”雷蒙德·钱德勒不就说过了吗?差不多就这意思吧。

杀人是最下流的色情,杀人是把恣意妄为推到极致。我认为就算是想象的凶杀也应该严肃看待。这说不定就是先前这夏天我得到的领悟之一。可能就是玛蒂躺在我怀里挣扎的那时候吧;被打碎的头部鲜血直流,奄奄一息,眼睛已经看不见了,离世时嘴里还一直呼喊女儿的名字。想到我在小说里说不定就用过这类惨绝人寰的悲剧来解套,只教我自己作呕。

但我也有可能只是希望再等一等吧。

我记得我跟凯说过情书留着不好,那时我还有一句话想讲但没讲出来:它会回过头来蛊惑你。现在我还是身陷蛊惑……只是我不会主动蛊惑自己,当我合上我的梦之书时,完全是甘心情愿的。我想,我其实也可以朝那些梦倒一大瓶碱水,但我没伸手去碰。

我怎样也想不到会看见的事,我看过了;我怎样也想不到会感觉到的事,我感觉到了——更别提我先前感觉过、现在还感觉得到的,对那个安睡在走廊底的小女孩的感情。她现在是我的小东西,我是她的爸爸,这才重要。如今再也没别的事有这一半重要。

据说托马斯·哈代讲过,小说里写得最精彩的角色也不过是一袋白骨。他在写完《无名的裘德》之后,虽然正值才华鼎盛,却毅然封笔。后来他写了二十年的诗,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写小说了,他说他搞不懂自己怎么居然会去沾小说这档子事这么久。回想起来还真蠢,他说,无聊。他的意思我懂,从现在到不知多久的将来,外灵想起了我这个人回头来找我时,我应该还找得到别的事做吧,比那些幽魂魅影更值得我去做的事。我说不定可以回“鬼屋”去,在墙后面敲铁链,但我没兴趣。我对恐怖故事已经没兴趣了,我喜欢想象玛蒂这样说梅尔维尔的《巴特比》。

我已经不再做记录员的工作了。现在啊,我才不要。

缅因州中洛威尔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一九九八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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