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我把两个行李箱和我的笔记本电脑扔进我那辆中型雪佛兰的后备厢,开始从车道倒车,但马上又停下车,再次走进屋里。屋里空荡荡的,有一点凄凉,像忠贞不渝的爱人忽然被人甩了,却百思不得其解。家具都还没盖防尘套,电也没断(我心里清楚我的“旧怨湖大实验”可能很快就宣告彻底失败),但这班顿街14号给人的感觉却仍然像没人住的废屋。一个个房间满是家具,应该不至于会有回音,但我走在中间,却有回音传来。到处都是游尘飘移的蒙蒙光线。
我书房里的电脑显示器蒙着防尘罩,看起来活像刽子手的脑袋。我跪在书桌前,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有四令纸。我拿起一令纸夹在腋下,刚起身走开,又回过头来。乔那张穿着泳衣的惊艳照片,我收在中间的大抽屉里了。我拿出照片,撕开我拿的那一令纸的包装边缘,把它像书签般夹在中间。我若真有幸能重拾写作,而且还写得下去,就可以在写到第二百五十页时,和乔重逢。
我离开屋子,锁上后门,坐进车里,开车离开德里。而且,就此一去不回。
在这之前,我有好几次真的很想回湖边一趟,看看整修的工程做得怎样——那次的整修工程,到后来比比尔·迪安原先想的要大很多。挡下我没去的理由,是我心里有一种感觉,用理性说不清楚却依然很强烈的感觉:我不应该去。我回到“莎拉笑”的时候,就应该是打开行李长住下来。
比尔雇了肯尼·奥斯特重修木屋的屋顶,也雇了肯尼的亲戚蒂米·拉里布帮木屋“刮痧”:用原木盖的屋子,有时跟马桶一样也需要好好刷一刷。比尔又叫来了水电工检查管线,征得我的同意后,换掉了一部分老旧的管线和水井泵。
比尔在电话上核对这些开销,不时会大呼小叫一下,发一发牢骚,我就随他去。一旦第五代或第六代扬基佬和花钱的事情搅和在一起,你最好是袖手旁观,随他们一吐胸中不快。要扬基佬把一张张绿油油的钞票送出去,简直有如要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热一样离谱。至于我自己呢,倒是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开销。我大部分时候过得相当节省,不是为了什么勤俭持家的大道理,而是因为我的想象力在许多地方都会活蹦乱跳,唯独碰上花钱的事就不太会动了。我所谓的“摆阔”,就是到波士顿玩上三天,看一场红袜队的比赛,去淘乐音乐城逛一逛,外加到剑桥的华兹华斯书店去一趟,就够了。这样的生活,连利息都用不了多少,遑论本金,何况我在沃特维尔的财务经理很出色。我锁上门离开德里朝tr-90去的那天,我的身价可是五百万美金不止。我和比尔·盖茨当然没得比,但在这一带算是大富翁了。因此,修房子的花费就算高一点,我也不至于摆脸色。
那一年的晚春和初夏对我来说相当特别。我的日子大部分都耗在等待,耗在理清我在德里的杂事,耗在回比尔·迪安打电话来报告又出了什么最新的乱子,还有,耗在想办法不去多想。接受《出版人周刊》的访问时,记者问我“丧妻过后”重拾写作有没有困难?我板着脸,斩钉截铁回他一句“没有”。哪有?真的。我的问题是在写完《从巅峰直坠而下》之后才开始的,在那之前,我可是像扫黑大队一样虎虎生风!
六月中旬,我在“星光咖啡屋”和弗兰克·阿伦约了一起吃午餐。这一家“星光”开在刘易斯顿,正好在他那边和我这边的中间点。我们吃甜点(“星光”最有名的草莓酥饼)的时候,弗兰克问我有没有再交女朋友。我看着他,很惊讶。
“你看什么看?”他问我,脸上露出了世上九百大莫名情绪之一——“好笑”又“好气”。“我不觉得你这样是对乔不忠,到八月份她就过世四年了。”
“没有,我谁也没有。”
他瞅着我看,没吭声。我也看着他,几秒钟后,开始摇手里的汤匙,搅拌浇在酥饼上面的发泡奶油。酥饼刚出炉,还热着,奶油遇热即溶。我想起一首很好笑的老歌,讲一个人把糕饼留在雨里忘了拿走。
“你有女朋友吗?”
“这不关你的事吧。”
“唉,你这个人!比方说去度假的时候啊,你——”
我把眼睛从化掉的发泡奶油上面抬起来。“没有,”我说,“谁也没有。”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我想他是在想该怎么转入下一话题。谈什么我倒是无所谓。只是,他反而单刀直入,直接问我约翰娜死后我有没有跟谁上过床。这问题我若骗他,他就算不信也会将信就信混过去——天底下的男人哪个在谈到上床的事时不骗人的?但我说了实话……还带着些许邪门儿的快感。
“没有。”
“一次也没有?”
“一次也没有。”
“那按摩院呢?你知道的,就是至少——”
“没。”
他坐在那里,用汤匙敲他盛甜点的小碗碗口。他一口也没吃,打量我的眼神像是在看最新发现的恶心小虫标本。我不喜欢他这样看我,但可以理解。
我是有两次机会离现在说的“发生关系”很近,但没一次是在拉戈岛,虽然那里约莫有两千位美女,身上只挂着零星的布条和一试就成的诱惑,打我眼前走过,供我随兴品头论足。其中一位女主角是红发的女侍,叫凯莉,在外延道路上的一家餐厅工作,我常去那里吃午餐。去了一阵子后,我们两个开始聊上两句,开一开小玩笑什么的。再之后,就会偶尔四目交投——各位知道我的意思,就是对望的时间有一点太久的那种。我开始瞄她的腿,瞄她转身时制服紧绷在臀部上的线条。她也知道我的眼神会跟着她跑。
另一位主角是“新生”里的一个女的。“新生”是我以前健身的地方。那里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喜欢上身穿粉红色的健身胸衣,下身穿黑色的自行车短裤,挺赏心悦目的。还有,她坐上健身脚踏车,开始踩那不知要走到哪里的有氧之旅时读的东西,我还蛮中意的——不是《仕女》或《大都市》一类的杂志,而是约翰·欧文、埃伦·吉尔克里斯特这一级作家的作品。我喜欢正经读书的人,倒不是因为我自己也写书。读书人跟天下人都一样,开口讲的一定以天气为先;但一般而言,读书人更有办法把话题从天气往外面拉。
这位爱穿粉红运动背心加黑色短裤的金发佳丽,叫做阿德里亚·邦迪。我们两个有一次并肩踩脚踏车踩到云深不知处时,聊起了书。后来,我在重量训练区一个礼拜要陪她做一两次重训,当她的防护员。防护这件事,会给人怪怪的亲密感。我想,举重的人平躺的姿势固然是其一(尤其举重的那人是女人的话),但也未必尽然。主要还在于彼此间有依赖关系。虽然不能说是真到了生死相许的地步,但举重时,一个人真的有一点像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了做防护的人。到了一九九六年冬天,我们四目交投的时刻开始出现。她躺在长椅上,我站在旁边,看着下方她仰卧朝上的脸庞。我们眼神的交会开始比平常要长一点了。
凯莉年约三十,阿德里亚可能比她要小一点。凯莉离了婚,阿德里亚还没结过婚。对于她们两个,我都还不算老牛吃嫩草。而且,我想,她们两个也都愿意视需要和我上床,算是某种“随性而来”的甜蜜之事。我处理凯莉的方式,是换到另一家餐厅吃午餐;基督教青年会送我健身试用券后,我也马上抓住机会办了手续,没再回“新生”去健身了。我记得,在我换健身房后约六个月吧,有次在街上偶遇阿德里亚·邦迪。我虽然跟她说了一声“嗨”,但硬是不去看一下她不解又伤心的眼神。
纯粹就生理需求而言,她们两个我都想要(说实在的,我记得我好像还做过一场春梦,梦里面我还真的两个一起上,同一时间,同一张床)。但话说回来,我又谁都不想要。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我没办法写作——我的日子已经够惨了,谢谢你,其他的麻烦能免就免。另一部分原因在于要搞清楚朝你大送秋波的女人真正感兴趣的,到底是你的人,还是你相当可观的银行存款,这相当费事儿。
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那时乔依然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心,我的心空不出来地方放别人进去,即使已经过了四年。这悲伤好像变成了胆固醇。各位若觉得这说法好笑或很怪,还真该感谢上苍。
“那么朋友呢?”弗兰克又问,他现在终于开始吃他的草莓酥饼了,“应该还是会和老朋友见见面的吧,有吗?”
“有啊,”我说,“还不少。”又撒谎,但我真的有很多字谜可以做,有很多书可以读,有录像机可以在晚上看很多电影。我连片尾联邦调查局关于不得盗版的警告都背得出来。但要谈到有血有肉的真人,我离开德里时打电话辞行的人,就只有我的医生和牙医。那年六月我寄出去的信,多半是寄给《哈珀》和《国家地理》等杂志,为了更改邮递地址。
“弗兰克,”我说,“你讲话怎么跟犹太老妈子一样?”
“跟你在一起时,我就是忍不住要当一下犹太老妈子。”他说,“只是,这老妈子觉得烤马铃薯的疗效比逾越节舞会要大。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么久以来,你终于有了一点起色,终于胖了一点——”
“胖太多啦。”
“胡说!你来过圣诞节时活像伊卡博德·克莱恩。还有,脸和手臂也晒黑了。”
“我常散步。”
“你是真的好一点了……眼睛除外。你那眼神啊,每次都看得我好担心。我想乔也会高兴有人替你担心。”
“什么眼神?”我问。
“你动不动就露出那种‘遥望千里’的恍惚眼神啊。想听实话吗?你那样子活像不知被什么抓住了魂魄却挣脱不开。”
我三点半离开德里,先在拉姆福德停下吃晚餐,再继续上路,在缓缓沉落的落日中,在缅因州西部的起伏丘峦里驱车缓缓前行。我启程和到达的时间,事先都小心算过——就算不是故意去算,也绝不是偶然。等我开车经过莫顿,朝还没设立行政区的tr-90前进时,就开始觉得心脏跳得愈来愈猛烈。虽然车里有空调,但我的脸上和手臂还是冒出了冷汗。收音机里播的东西一无是处,音乐活像鬼叫,我就伸手把它关了。
我的害怕有充分的理由。就算是把梦境和现实两边诡异的异花授粉放下不论(这要我做起来还不简单?只消把我手背上的划伤和从后门门阶木板下面长出来的日向葵,当作纯属巧合或神经过敏,不去管它们就好了),我还是有理由害怕。因为,这些噩梦不是寻常的噩梦。过了这么些年后,我又决定回湖边去住,也不是寻常的决定。我才不是现代的那种千禧末日的信徒,急着做性灵的追寻,面对内心的恐惧(我很好,你很好,大家以威廉·阿克曼的音乐作背景,围成圆圈一起打手枪)。我觉得自己更像《圣经·旧约》里的疯子先知,因为在梦里听见了神的召唤,于是准备深入沙漠只靠吃蝗虫、喝碱水过活。
我这人是有麻烦没错。我过的是级数由中转强的混乱日子,没办法写作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虽然没有娈童癖,也不会拿着扩音器在时代广场到处宣扬阴谋论,但我还是有麻烦。我搞丢了我在人世间所处的方位,还一直找不回来。这也不稀奇,毕竟人生不是一本书。我在那年六月的大热天干的事,像是在自找电击治疗。各位起码要肯定我这一点——我对自己的状况可绝不是没有自觉。
到旧怨湖的路线是要这么走的:从德里到纽波特,走i-95公路;从纽波特到贝塞尔,走2号公路(在拉姆福德停一下,那里以前可是臭得像阴曹地府的门口,直到当地的纸浆业在里根的第二任期内叫停才告改善);从贝塞尔到沃特福德,走5号公路。再下来就要改走68号公路,也就是旧的郡道,横越城堡景观丘,再穿过莫顿(那里有一栋谷仓改装成的小店,卖录像带、啤酒、二手来复枪等等)。之后,走过“tr-90”的路标,再走过一面看板:“保育警察是急难时最好的帮手,请致电1-800-555-game,或手机直拨*72。”在这一堆字上面有人用喷漆加了一句:“干你老鸟!”
开过那看板再往前走五英里,就会看到右手边有一条窄窄的小路,路标是一块方方的锡片,上面印了“42”两个数字,已经很模糊。在“42”这两个数字上面,各又被点二二手枪打了一个洞,样子像变音的符号。
我就如自己事先预料的时间,转进这条小路——美国东部夏令时傍晚七点一十六分;我这辆雪佛兰仪表盘上的钟说的。
而我那时的感觉,像是游子归乡。
我再以里程表为准,往前开了十分之二英里,耳朵不时听到长在小路隆丘上的野草刮擦车子的底盘;也有树枝偶尔划过车顶,或像是一拳打在副驾驶的车门上面。
最后,我终于停下车,关掉引擎。我从车里出来,走到车屁股后面,趴在地上,开始拔雪佛兰滚烫的排气管下面的野草。那年夏天的气候很干燥,还是小心为妙。我挑这时间跑来这里,为的是重温我做过的梦,看能不能使我对它有更深一层的体悟,或得出人生下一步的指点,引发森林大火绝对有违我的初衷。
拔完野草后,我从地上站起来,四下环顾一番。蟋蟀唧唧吟唱,跟我梦里一样。小路两旁的树木离得很近,也跟我梦里一样。抬头往上看,依然是一线愈来愈暗的蓝天。
我再度沿着右边的辙道前行。以前乔和我在这条路底有一户邻居,是位老人家,名叫拉斯·沃什伯恩。但现在,拉斯的车道长满了矮丛刺柏,还用一条生锈的铁链围起来。拴链子的两株树,左边的树上钉着告示牌:“非请莫入”;右边的树上也钉着牌子,上面写的则是:“未来世纪房地产”,外加这一区的电话号码。字迹都已褪去,在浓重的暮色里很难看得清楚。
我没停下脚步,也注意到自己的心脏还是跳得扑通乱响。蚊子绕着我的脸和手臂嗡嗡乱飞。蚊子荼毒的高峰期已过,但我汗流得多,而蚊子最喜欢汗味。准是这汗味让它们联想到血。
至于我朝“莎拉笑”走去时心里有多害怕呢?我现在不记得了。我想,恐惧大概跟痛苦一样,一旦过去,就会从我们的脑子里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我倒还记得我在那之前到“莎拉笑”时有过的感觉,尤其是自己单独一人走这段小路时的感觉。那感觉,是觉得现实好单薄。现实真的很单薄,各位知道吗?单薄得跟融雪后的结冰湖面一样,而我们专爱拿声、光、动作把这单薄掩盖起来,不去面对。只是,在42巷这样的地方,你会发现所有的烟幕和镜子一概都被人拿走了。仅剩蟋蟀的叫声;绿叶愈来愈暗,最后变成黑影;树枝看起来像人脸;你的心脏在胸口扑通乱跳,血流在眼窝里咕嘟乱撞,头顶上的天色像是白昼的双颊骤然没了它蓝色的血流。
白昼离去之后,随之而起的感觉就很确定:在表皮之下有秘密幽藏,有谜团既黑又亮。每有声息,你都感觉得到这谜;每有阴影,你都看得到这谜;每一举步,你都以为会撞上这谜。这谜,就在这里;你掠过这谜,像滑冰选手瞬息划出一道弯弧,直朝终点奔去。
我在下车往南又走了约半英里的地方,停了一下。从那里到“莎拉笑”的车道,还要再往南半英里。小路在这里有一个急转弯,右手边是一片空旷的野地,朝湖边陡峭下滑。这里的人叫这块野地“蒂德韦尔草地”,有时也叫“旧营地”。莎拉·蒂德韦尔和她那一帮怪人以前就是在这片草地上盖小屋子住,至少依玛丽·欣格曼的说法是这样(有一次我问起比尔·迪安这件事,他也说就是这里……只是,他那时好像没兴趣多谈,我也觉得他的反应有一点怪)。
我在那里站了一下,眺望旧怨湖的北岸。湖水平滑如镜,映着落日余晖依然艳丽。湖面看不到一丝涟漪,也看不到一艘快艇。我想人们应该都回码头去了,或在沃林顿的夕阳酒吧里大口吃龙虾卷,大口喝混合酒。之后,一定又会有几个人在“冰”和马丁尼的助阵下,就着月光在湖面上冲过来又冲过去。当时我心里还想,不知道届时我还会留在这里听他们叫闹吗?我觉得,到了那时,我很可能已经在回德里的路上了,不是被我发现的事给吓跑,就是因为我什么也没发现,失望回头。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我没想到我会开口说话,但这一句居然就脱口而出,究竟为何会说这一句,我自己也搞不懂。我马上想起梦到乔躲在床底的事,不禁浑身发抖。一只蚊子在我耳朵旁边乱叫,我挥手把它赶开,再举步上路。
当我终于走到车道顶端时,时间正符合预期。那种重返梦境的感觉也未免太真切了。就连绑在“莎拉笑”路标上的气球(一白一蓝,两个都用黑墨水整齐印上了“欢迎迈克归来!”几个字),衬着背景里愈来愈暗的飘飘树影,也好像在加强我刻意营造的“似曾相识”。只是,没有两场梦会完全一样的吧,对不对?脑子里想的事和人手做出来的事,绝对不会一模一样,再怎么费力要弄成一样也绝不可能。因为,我们的每一天都不会和前一天一样,甚至这一刻都绝不会和前一刻一样。
我朝路标走去,在苍茫的暮色里,感觉到这地方深埋着谜。我捏一捏路标的木板,感受一下木板粗糙的触感,又用大拇指去划木板上的字。我不管木板裂开的碎片会扎手,像盲人读点字一样,用手指头去读路标上的字:莎、拉、笑。
车道上落了一地松针和被风打落的树枝,都已经扫干净了。但旧怨湖还是闪着凋零玫瑰似的幽光,跟我梦里一样。伸手伸脚的那栋大房子也是。比尔做事很周到,把后门的灯留着没关,从门阶木板下面长出来的向日葵也早就砍掉。只不过,其他全都一样。
我抬起头来,看着小路上方的那一线天色。什么也没有……我再等……还是什么也没有……我再等……有了!正在我视线焦点的所在之处!有那么一下子,是只有愈来愈暗的天色(一抹深蓝从边缘慢慢渗开,像晕散的墨水),可忽然间,金星出现在天上,又亮又稳定。常听人说“看星星出来”,我想有的人是真的看得到星星“出来”。这次应该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星星“出来”了。我照样跟梦里一样对着金星许愿,但这次我是在真实世界里面许愿,而且我许的愿不是要乔回我的身边来。
“帮我!”我看着天上的星星说。我原想再多说一点,但想不起来还要说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要它帮我什么。
好了!脑子里有声音在催我,有一点担心的口气。这样就好了!赶快回头,回车上去。
可我原先的计划不是这样。我的计划是顺着车道走下去,跟我做的最后那场梦一样;那场噩梦。我的计划是要向自己证明根本没有什么裹着尸衣的东西躲在那栋又大又老的木屋的黑影里面。这计划颇像跟着“新世纪”的箴言走:所谓“fear”(恐惧),就是“faceeverythingandrecover”(勇敢面对,勇于重生)。只是,我站在那里看着门廊上的灯光(在愈来愈深的夜色里,看起来好弱),心里忽然想到:其实还有另一种说法!没那么《早安星光》的说法。“fear”其实是:“fuckeverythingandrun”(妈的我管你,闪人要紧)。我一个人站在这林子里,天光正从天际消退,取后一种说法可能才算聪明。
我再朝下看,看到自己手上拎了一个气球,不禁莞尔——我在想这些事时,竟不知不觉伸手解开了一个气球拿在手上。气球拴在我攥在手里的线头上面,轻摇慢摆。在幽暗的天色里面,气球上面印的字已经看不清楚了。
说不定这一切全都无解;说不定我会无法动弹;说不定那“作家漫步”的老毛病又会再犯,害我只能站在这里像雕像一样,一直站到有人经过时把我拉开。
但这一次,我是在真实的世界里面;在真实的世界里面,没有“作家漫步”这样的鬼话。我松开手,放掉手里的那条线,任气球飘到头顶上面,然后开始沿着车道走下去。我一步、一步往前走,跟我早在一九五九年学会这把戏后就一直在走的步伐一样。我每走一步,新鲜但微腥的松树气味就加深一分。有一次,我发觉自己居然特别加大步伐,准备跨过梦里出现的一条树上掉下来的大枝子,只是现实世界里面并没有这树枝。
我的心脏还是扑通扑通乱跳,全身也还是汗如雨下,弄得皮肤又油又湿,惹得蚊子一路跟踪。我举起一只手,拨开落在额上的头发,忽然停住,举起的这只手还五指张开插在头发里面,停在我的眼前。我马上把另一只手也举起来,放在这只手旁边。这两只手上都没伤口,连一丝受伤过后的疤痕也没有。冰雪暴那晚我在房里乱爬时划破的伤痕全不见了。
“没事,”我说,“没事。”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我心里有声音应道。不是我的声音,不是乔的声音。不知从哪里来的声音,我做的噩梦就是它在讲故事;我不想往前走却硬逼我往前走的同样是这声音。不知是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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