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星期二早上提审过布雷默之后,博斯获准在这周剩下的几天休息,作为查案加班时间的调休。

这几天他待在家里,干点杂活儿,休息放松。他给后廊换上了新的橡木栏杆,在家得宝家居建材店买木头时,还为座椅和后廊的躺椅挑选了新坐垫。

他又读起了《时报》体育版,关注球队排名和球员表现的数据变化。

模仿犯杀人案现在已是举国皆知,博斯偶尔也从《时报》都市版的众多报道中挑一两篇看看,了解进展,但其实已不再真正关注。这个案子他已经了解得够多了。那些报道唯一让他感兴趣的是关于布雷默的细节。《时报》派了一名记者赶往得克萨斯州,来到布雷默出生和成长的奥斯汀近郊,从少年法庭的陈年档案和邻居的闲言碎语中鼓捣出了一篇报道。布雷默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由母亲带大,父亲是个流浪布鲁斯乐手,他一年到头只见得到一两回。据邻居描述,布雷默的母亲对儿子管教之严厉近乎恶毒。

记者挖到的最阴暗的情报,是布雷默十三岁时曾涉嫌纵火烧毁邻居的工具房。虽未被起诉,但邻居说布雷默的母亲认定他就是纵火犯,因而严厉惩罚了他,关他禁闭,不允许他离开那栋狭小的房子半步,直到夏天结束。邻居还说,差不多就在那段时间,他们的宠物接二连三地失踪,不过当时没人联系到布雷默身上。现在他们才恍然大悟,并且急忙把那些年困扰整条街的所有弊病都归罪于布雷默。纵火案发生一年以后,布雷默的母亲死于酒精中毒。后来他被州立少年农场收养。哪怕天气热到温度计都能爆炸,在农场受照顾的孩子们也要穿着白衬衣、蓝外套,系上蓝领带上课。报道还说,布雷默在农场的学生报社当过记者,由此走上了新闻记者之路,最终一路走到了洛杉矶。

他的故事在洛克那样的研究者看来很有价值,能用来推导幼年的布雷默是如何演变成了今天的布雷默,犯下重重罪恶。想到这儿,博斯不禁感到一阵心酸。他不自觉地一直注视着报纸,看着那张不知从何处翻出来的布雷默母亲的照片。照片中有一栋被烈日晒得褪色的农场小屋,她站在正门口,一只手搭在布雷默的肩头,她有着金色的头发、诱人的身材、丰满的胸脯。博斯盯着照片,心想,她的妆化得太浓了。

在星期四的都市版上,除了关于布雷默的报道,博斯读了又读的还有另一篇文章,写的是比阿特丽斯·方特诺特的葬礼。文章引用了西尔维娅的话,还说在追悼会上,几位格兰特高中的老师念了小姑娘的作业。有张追悼会的照片,西尔维娅没在里面,照的是比阿特丽斯的母亲那张坚忍的、挂着泪痕的脸。博斯把这张都市版留在躺椅旁的桌子上,后来每次坐到这儿,都要拿起来读一遍。

在屋里待腻了,博斯就开车出去,下山穿过山谷,漫无目的地闲荡。他可以开出去四十五分钟,只为去in-n-out快餐店买个汉堡。在这座城市长大,他喜欢驾车出行,熟悉每条街、每个街角。星期四和星期五的早上,他开车经过格兰特高中,透过那一排排教室的窗户,他没看见西尔维娅的身影。想起西尔维娅他就伤心,他明白开车从学校外面经过是离她最近的时候。现在主动权在西尔维娅手里,他能做的唯有等待。

星期五早上驾车兜风回来,博斯看见电话答录机的指示灯在闪烁,他感到喉咙一紧,心中充满期盼,以为也许是西尔维娅看见他的车了,知道他很伤心,所以打来电话。他连忙播放答录机的录音,结果却是埃德加的声音,叫他回电话。

过了一会儿,博斯才回电话。

“哈里,你错过好戏了。”

“是吗,怎么了?”

“昨天《人物》杂志社的来我们这儿了。”

“你这是要上封面啊。”

“开玩笑,其实是案情有重大进展。”

“是吗,什么进展?”

“宣传工作真是帮了大忙。卡尔弗城的一名女士认出了布雷默,打电话说他在她那儿租了一个储物柜,用的名字是伍德沃德。我们申请了搜查令,今天一早就给它撬开了。”

“然后呢?”

“洛克说对了,布雷默拍了录像。我们找到了录像带,他的战利品。”

“我的天。”

“是吧,要是以前还有疑点,现在全都坐实了,找到了七盘录像带和摄像机。前两回他肯定没录像,就是我们以为是人偶师干的那两起案子。我们找到了七盘其他受害者的录像,包括钱德勒和玛吉·库姆·劳德利。那王八蛋全录进去了,尽是些恐怖的东西。他们正在确认录像带里其他五名受害者的身份,像是莫拉列出的那几个人,加勒里和另外四个色情片小妞。”

“柜子里还有什么?”

“所有东西。我们找到了布雷默的全套杀人工具,包括手铐、皮包带、塞嘴布、一把刀和一把格洛克九毫米手枪。他肯定是用枪控制受害者,所以钱德勒身上没有反抗的痕迹。我们觉得他先用枪控制受害者,再给她们戴上手铐、塞住嘴。从录像带上看,似乎所有谋杀都发生在布雷默的家,在靠里的那间卧室。当然,钱德勒除外,她死在自己家里……哈里,这些录像我真看不下去。”

博斯可以理解,想到那幅画面,他感到一阵心悸,仿佛心脏挣脱了束缚,正猛烈撞击肋骨,犹如一只奋力挣脱牢笼的鸟儿。

“总之,检察官拿到了证物,重大进展是布雷默要坦白了。”

“是吗?”

“是的,他听说我们找到了录像带和所有东西。我猜是他跟律师说打算坦白,以换取宽大处理。他想争取无保释期的无期徒刑,作为交换,他将说出藏尸地点,并允许心理学家研究他的犯罪心理。要我说,就应该像拍苍蝇一样拍死他,也许他们是为了死者家属和科学研究着想吧。”

博斯没说话。布雷默不会死,起初他不知道该作何想,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可以接受这个交易。他最担心的是受害者的遗体可能永远找不到,所以起诉当天才会去拘留所找布雷默。不管受害者的家属是否在乎,他不想把她们留在未知的黑暗深渊。博斯觉得这个交易并不坏。布雷默虽然死不了,但也称不上活着,境遇或许还不如进毒气室。这就是正义吧,博斯心想。

“总之,”埃德加说,“我觉得你肯定想知道。”

“是啊。”

“真他妈是件怪事,对吧?竟然是布雷默。他是凶手比莫拉是凶手更诡异。一个记者!而且,我也认识那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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