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正看着呢。”
“其实,我们又收到了一张字条。”
“字条?你说什么?”
“我说有人在前台留了一张字条,写给你的。真他妈像人偶师以前写给你的那几张。”
博斯能听出来庞兹很享受爆料的过程。“你怎么知道是写给我的?”
“不是邮寄的,没有信封。就是一张纸,折了起来,上面写着你的名字。有人留在了前台,被别人发现了。你看一眼就知道了。”
“上面写了什么?”
“呃,你肯定不爱听,哈里,这个时候真的很要命。字条上说,我们弄错人了,人偶师还活着,他才是真正的人偶师,而且还会继续杀人,还说你杀错人了。”
“他胡扯。人偶师的信以前报上登过,布雷默还写了本书讲这个案子,书里也有信,谁都可以模仿人偶师的风格写字条。你——”
“你当我傻啊,博斯?我知道字条谁都能写,写字条的人也知道,所以为了证明他是真的,他还附了张地图,我猜你会管它叫藏宝图,标的是另一具受害者尸体的位置。”
电话两头都陷入了沉默,博斯沉思良久,庞兹耐心等待。“然后呢?”博斯终于问道。
“然后,今天上午我派埃德加去那个地方侦查。你还记得宾氏游戏厅吧?在西大街。”
“宾氏?记得,在路的南段。宾氏是家台球厅,那地方不是去年暴乱时被烧毁了吗?”
“没错,”庞兹回答,“烧得一干二净。先被暴民洗劫,又被一把火烧了,只剩混凝土地基和三面墙。政府下令拆毁,但房主还没执行。总之就是那个地方,字条上是这么说的,还说尸体就埋在混凝土里。埃德加去了,还有市政工程队的人,他们有手提钻和施工设备……”
庞兹越扯越远。真是个混蛋,博斯心想。这回他故意迟迟不开口,沉默了很久,久到已经让人难以忍受,庞兹才终于转回正题。
“他找到了尸体,跟字条说的一样,就在混凝土里。他找到了尸体,就是……”
“死了多久?”
“还不知道确切时间,但很久了。所以我才叫你,想让你午休时去一趟,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看看到底是不是人偶师干的,还是别的变态在耍我们。你是专家。你可以在法庭午休时过去,我们在那儿碰头,下午开庭前你再回去。”
博斯感到一阵麻木,他需要马上再抽根烟。他试图把庞兹的话理出头绪。人偶师诺曼·丘奇四年前就死了,这一点确凿无疑,在击毙丘奇的那个夜晚博斯心里就很清楚。今天他仍旧坚信直觉,丘奇就是人偶师。“我说,字条是怎么出现在前台的?”
“四个小时前,值班的警司在前台发现的。没人看见是谁放的,你也知道,早上有很多人进进出出,再说我们还要交班。我让米汉去问前台值班的人,没人注意有那玩意儿,后来才看见。”
“该死!念给我听听。”
“念不了,科学调查处拿走了。我估计他们什么都提取不到,但还是要走个过场。我复印一份,给你拿到现场,行吗?”
博斯没有回答。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庞兹说,“但我们先别急着下结论,先去现场看看。不用担心,没准儿是那个叫钱德勒的律师耍的把戏。她干得出来。她就是那种人,为了再扳倒一个洛杉矶警察,她什么都干得出来。她就爱在报纸上出风头。”
“媒体有动静吗?他们听说了吗?”
“我们接到了几个打听尸体的电话。他们一定是从派遣验尸官的频道里听到了。我们没向任何媒体透露。总之没人知道字条,没人知道可能与人偶师有关。在暴乱中烧毁的房屋地下竟埋着尸体,我猜这事媒体一定感兴趣。不管怎样,这件案子跟人偶师的牵连一定要保密。当然,要是写字条的人给媒体也送了一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他真送了,今晚我们就能知道。”
“他怎么能把尸体埋到台球厅的水泥地里?”
“不是整栋房子都是台球厅,后面有几间储藏室,以前是一家制片厂的道具间。后来前面几间成了宾氏台球厅,后面几间租了出去,用作库房。这都是埃德加说的,他找到了房主。凶手一定租过其中一间储藏室,砸碎了以前的地面,把女孩的尸体放了进去。后来整栋建筑都烧毁了,但水泥地面没有受损。可怜的女孩一直被埋在那儿,埃德加说看起来跟木乃伊差不多。”
博斯看见四号审判室的大门开了,丘奇一家走了出来,她们的律师跟在后面。午餐时间到了。德博拉·丘奇和她两个十几岁的女儿都没有看博斯,而霍尼·钱德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部分警察和联邦地区法院的人都管她叫“财迷”钱德勒。她的眼神像杀手一样犀利,红褐色的眼珠就像烤焦的桃花心木,古铜色的脸庞轮廓分明。她有一头柔顺的金发,魅力十足,刻板的蓝色西装之下藏着曼妙的身姿。博斯能感受到,从这几人身上散发出的恨意就像浪潮席卷而来。
“博斯,你还在听吗?”庞兹问。
“在呢,好像已经到午餐时间了。”
“很好。快走吧,我们一会儿见。真希望我们遇到的是另一个变态——你听,我说的这叫什么话,可对你来说这样最好。”
“没错。”
博斯正要挂断电话,听见庞兹还在说话,于是又把听筒靠近耳朵。
“还有件事。要是有媒体在现场,交给我来应付。不管怎样,你正在为旧案子吃官司,不能再正式介入这起新案子。我们派你去只是想听听你的专业意见,问起来就这么说。”
“好的。”
“那一会儿见。”
原文为pounds,也表示姓氏“庞兹”。
1991年3月3日,黑人罗德尼·金(rodneyglenking,1965-2012)酒后驾驶、超速、拒捕,遭到洛杉矶警察殴打。四名警察被起诉,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团判决被告无罪。当地黑人不满判决结果,制造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暴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