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有秘密

莫奇·罗宾先生是王——他所处那个世界的王。

他曾经有一头闪耀的金发,如今岁月已经给它们之中添上点点银丝,不过如果他有所需要,它们可以变换各种颜色和长短。

他的五官平淡无奇——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但是没有人会知道它在哪一秒变得如汤姆·克鲁斯一样富有魅力或者如街角混混一样更加猥琐。

他的体型干瘦而矮小,但是在某些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肥胖或是高上那么十厘米,至于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职业秘密无可奉告。

他有一个很让他满意的女儿和两个看起来还像是那么回事的儿子;他有一个非常显赫的家世——据说是亚森·罗宾的后代,至于这一点是不是真的,只有天知道;他有着一大堆和他有着不得不说故事的警官朋友们,他还有着自己在都市阴暗面的势力——是的,在那里他无疑就是王;最后,让他人生过的无比舒适欢脱的还因为他有着一个贴心的全能管家!

至于他是怎么拥有这一切的,呃,很多都是不能说的秘密。

(一)

二十几年前,伦敦。

那是一个阴霾的晚上,莫奇·罗宾先生又一次无所事事的跨越了千山万水跑到了伦敦的贝克街闲逛。

贝克街是英国人民的骄傲,它的出名不仅仅是因为它是由十八世纪末实业投机家爱德华·柏克莱·波特曼设计,然后又用以其好友爱德华·贝克的名字命名。但是让它为世人所知并名垂史册的是因为小说家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此居住而闻名。

好了,其实刚刚我们用错了一个词——闲逛!实际上对于一个贼来说,没有什么时候是在闲逛的,无论何时,他们都是有计划和目地。

莫奇·罗宾先生此行的目的来自于他那个不太为人知的小秘密——而这个秘密就是后来被红线评价为瑜亮情结的东西。

百年之前,爵士塑造出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而百年后的今天,贝克街221b举行了一个纪念活动,展出各种各样有关爵士或者他笔下那位伟大侦探的藏品,其中最贵重的是一本十九世纪《冒险史》的原版和爵士的部分书信——据说这些都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贵族提供的。

显然,这些都是珍贵无比的好东西!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着这个垂涎三尺。

我们的罗宾先生在白天还特意花了六英镑专程参观了一下,显然相对于从前来说,221b里除了打扮成女仆的工作人员外还增添了警卫,连带一系列的保安措施。就在二楼的福尔摩斯先生的房间,用钢化玻璃柜封存着那本珍贵的原版和那些价值连城的书信。

罗宾先生看着展柜里的东西露出了一个微笑——宝贝儿们,等着我哟!

乔治·汉弗莱先生现在是苏格兰场的头子,甚至还有野心把爪子伸到mi5,但在二十几年前却只是苏格兰场里那么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小螺丝钉,正处在被上级训斥被前辈欺压人生中被称为菜鸟的憋屈阶段。

很幸运,他今晚不用值班不用写报告不用被前辈搭档拉去喝酒,所以他决定去溜溜自己养的三条苏格兰牧羊犬——宝贝,在我忙碌的日子亏待你们了!

可惜从散步活动一开始,汉弗莱先生就开始后悔了,——自己当初应该养可爱的马尔济斯犬或者蝴蝶犬的,而不是像是现在被三条大半夜不睡觉非要出去散步的活蹦乱跳的大狗扯着,不知道是人遛狗还是狗溜人的这么被动的往前一路小跑。

汉弗莱先生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在家里狗狗欺负他,而在警局他已经当牛做马的连加了三天的班——因为伦敦城里出了个疯子,给无辜的女人开膛,所作所为就如同一百年前的那个开膛手杰克一样。

拜这个疯子所赐,半夜还在街上闲晃的女孩子们变得很少,当然,男人也很少,汉弗莱先生因此庆幸他被狗狗们拉着在光溜溜的街上走着,没有什么人能够借此嘲笑他。

本来是想到公园的,可是现在显然南辕北辙,狗狗们竟然一路溜着他来到了贝克街。

汉弗莱先生在221b的门前停下了脚步,这是他长久以来的习惯,他总是下意识的向爵士致敬。

以前221b只有一个无论何时都保持着微笑的警卫的,但在纪念活动期间,屋里屋外警卫增加到了四个人,现在他们大概就在屋子里休息。说实话,汉弗莱先生对他们充满了嫉妒,可以和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医生一起待在221b,烤着温暖的壁炉,也许还能戴一戴那顶猎鹿帽……

此刻221b的二楼灯火通明,窗子上挂着窗帘,窗子上映着一个人影……

“窗帘已经放下了,屋里点着亮灯,明亮的窗帘上清楚地映出屋里坐着一个人:那头的姿势,宽宽的肩膀,轮廓分明的面部,看了决不会弄错。那转过半面去的脸,如同我们祖父母那一辈喜欢装上框子的一幅剪影,完全象福尔摩斯本人。我惊奇得忙把手探过去,想弄清楚他还在不在我身边……”(《福尔摩斯归来记·空屋》)

多么让人怀念的画面,只是不知道如今的221b二楼对面的房间会不会有一位莫兰上校正在虎视眈眈。

汉弗莱先生下意识的把目光转向对面的房间,那里在十九世纪是卡姆登私邸,在《归来记》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福尔摩斯和华生抓获莫兰上校的地点。但是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旅馆,平时入住一批又一批到这里游览的旅客。

多年以后汉弗莱先生想,如果不是他下意识地去确认那栋房子里那个房间的位置,自己的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那天,汉弗莱先生发现它的三楼——正对着221b的华生医生的房间的那个房间闪过了一丝光芒。

即使那光线稍纵即逝,但是却被汉弗莱先生捕捉到了。

实际上贝克街221b对面二楼的房间到了现在也依然没有人入住,在大多数房间的灯光都打开着的情况下,它依然黑暗。在爵士的小说让221b闻名世界的同时,作为故事最大转折的空屋也广为人知,不知有多少人专程来这个屋子想从这个角度看一眼福尔摩斯所在的221b,聪明富有头脑的屋主没有把这件屋子提供给任何人使用,而是把它作为了一个景点,但是今天有点特别,汉弗莱先生发现二楼那个房间的窗户推开了半扇,而它楼上的那个房间,刚刚闪过光芒的那个房间,此刻传来了一声惊呼。

汉弗莱先生心中那根称之为警戒的弦被拨动了。

三楼是旅馆的房间,住客一般都是那些疯狂的福尔摩斯迷,他们大多都想和书中的莫兰上校一样窥伺一下221b,或者说窥伺一下那个传奇之人投映在窗子上的身影。照理说这种景象很平常,但是乔治·汉弗莱先生对于罪恶有着某种神秘的直觉,这种直觉在今后的生活中无数次救了他的命,也让他在官场上一帆风顺。当然,这些已经都是后话了。

汉弗莱先生决定上去看看,反正这也花不了多少时间。这个决定刚下他就听见了那层楼上传来了慌乱的关门声和人的跑步声。

绝对有事发生!——这是汉弗莱先生的第一反应。

他拔出了枪,在楼下大呼了一声:“警察!”然后死劲儿的推开店门越过前台那个打瞌睡的服务生冲上了楼——由此可证,他当年真的是菜鸟!如果是现在,他肯定会闭上嘴潜入旅店然后让自己的手下先上!

(二)

罗宾先生觉得今天可以算是他这辈子最倒霉的日子!

一般来说,入侵贝克街221b是没有什么难度的——毕竟现实中没有那位无所不知的大侦探生活在里面,罗宾先生只需要撬个小锁,躲过并不算复杂的防盗系统,躲过那个在夜晚呼呼大睡的保安,然后登堂入室想拿啥拿啥,然后回国后吹嘘一下大盗罗宾再一次扫荡了福尔摩斯老巢这一丰功伟绩,但是今天不行,屋子里加了警卫——该死的一共有四个家伙在值班。

白天参观的时候罗宾先生好好的调查了一下周围的情况,三楼华生的房间,隔壁的公司……这些地点都不合适他的入侵,而我们的罗宾先生也认为吊一根绳子从房顶上下来把窗开个口子让后入室行窃这种行为实在是不符合自己的美学。

而从正面破门而入,打倒四个值班的警卫——对不起,那是强盗的做法而不是优雅的怪盗,更不符合罗宾先生诡异的人生美学!

所以他决定向当年的莫兰上校致敬——枪击福尔摩斯塑像。这么做想当然会引起慌乱,而警卫一定会查看枪击的来源,然后报警,大门会打开,警察会涌入调查,然后自己假扮警察藏在警察当中堂而皇之的进入,随后行窃,最后成功溜走!

哦,yes!

他觉得自己的计划完美极了!

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样样尽如人意我们早就世界大同走出地球迈向宇宙了!墨菲定律才是生活的大多数组成部分。

罗宾先生选择了三楼的房间,但他却悄悄潜入了二楼的那个房间把窗子打开了半扇,这样在枪击后,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枪是从二楼的那扇打开的窗子里射出的,而有鉴于爵士故事里给人们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印象,他们首先会想到的是二楼那个房间。在大家都对二楼的那间屋子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我们的罗宾先生就可以不慌不忙的进行自己的计划!

计划很完美,可是计划永远也比不是老天爷的变化快,当罗宾先生潜入自己预定的三楼房间(他只是预定但是没有checkin,这样在案发后警察追查也不会查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里面弥漫的味道非常让人不安。

那是一种腥味——属于鲜血的独特味道。

他打开了随身带着的手电,缓缓的在房间里搜索了一下,然后他就……看见了可怕的一幕。

“天哪,该死!”即使是他,也不由自主的发生了一句惊呼。

罗宾先生在这里又犯了一个错误——他在案发现场没有保持淡定,乱了阵脚,导致被警察发现——我们可以原谅他,毕竟年轻人都会犯错误啊!

随后他就有些慌不择路,他发现三楼每间屋子里都住满了人——唯一这间没有人自己预定的还死了人,他不知道自己能躲到哪里,因此他飞快的从侧楼梯跑下从旅馆的后门夺路狂奔。

罗宾先生最后犯的错误是他过于轻敌,本来像是罗宾先生这样的大盗对付狗是有自己的一套办法的,可是今天……今天他确实很倒霉,因为经过他勘察后,发现这里并没有任何狗可能带给他威胁,你看,一个纪念福尔摩斯的屋子,本质就是景点,旁边是公司不是住宅区,怎么可能有狗?所以他轻了敌,把一些该带在身上的东西……都没带!

于是以下的场景出现了。

三只苏格兰牧羊犬在主人的唆使下愤怒的或者说也许是兴高采烈的追着一个人在伦敦的大街小巷穿梭,当然,还有它们的主人在后面筋疲力尽的追赶。

两条腿断然是跑不过四条腿的——这真是可悲的现实!而老天爷似乎在今天也不眷顾罗宾先生,前面竟然是泰晤士河。

“真见鬼!”可怜的罗宾先生呜咽一声。

他觉得自己可以算得上是末路狂奔,前方是河后面是狗,真是苦逼的紧!

作案未遂被警察发现,屋子里发现尸体——肯定要被怀疑到,现在被三条大狗追,然后马上还要……跳河!

没错,他跳河了!

这是摆脱掉那个条子和那三只该死的兴奋的狗的好方法。

但是无论如何深夜里畅游泰晤士河都不是个好主意!湿冷脏都不足以概括全部内容,罗宾先生禁止自己去想可能会有的水中小生物。

潜游了一阵,罗宾先生一边咒骂一边哆哆嗦嗦的爬上都了岸,他听见警笛的声音从远方隐隐传来。看来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条子发现了那具尸体,不知道明天报纸的头条上自己的丰功伟绩上会不会添上“开膛手杰克”这一名头。不过眼前的状况是自己必须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全城戒严搜查……自己的这副模样肯定会引起任何一个看到过自己的人注意。他抬起头看看伦敦已经被乌云笼罩的夜空,平时想下雨就下雨,你今天为什么不下雨了呢?

不过目前,把自己藏起来再把自己弄干净和暖和才是最重要的。

(三)

罗宾先生是个冒险家,他的血液里就流淌着疯狂的冒险因子,在所有人都会考虑如何远离警察藏匿起来的时候,他做了一件谁也不会做的事情。

罗宾先生又摸回了旅馆。

有句话说的好: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当然,他并不是从正门和后门堂而皇之的进入,因为那里充满了闪烁的警灯和来来去去的条子。

“这一次他迅速而有把握地穿过一连串我从来不知道的小巷和马厩。最后我们出现在一条小路上,两旁都是一些阴暗的老房子。我们沿着这条小路到了曼彻斯特街,然后到了布兰福特街。在这里他立刻拐进一条窄道,又穿过一扇木栅栏门进了一个无人的院子……”

《福尔摩斯归来记·空屋》

罗宾先生非常感激爵士详细的介绍,这使得他重新潜入这里容易了很多。即使岁月已经流逝过去很多,但令人庆幸的是英伦是一个注重传统的国度,很多东西依然保持着历史和传统,这为他提供了方便——因为许多小巷还在。

罗宾先生一边寻找潜入点一边回忆自己刚刚看到的那具女尸。

大约四十岁,化妆让女人的年纪很不好判断,但显然这是个中年女子——即使妆容很巧妙但是从脖子上松弛的皮肤依然可以看出端倪。身上的衣物暴露,时髦但是并不廉价——是应招女郎?

可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又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自己预定的房间里呢?还以那么惨烈的方式!

罗宾先生能够接受别人评价自己是飞天大盗,但是绝对不能容忍别人评价自己是开膛手杰克!——那太没有美感了!

是的,就是开膛手杰克,即使是匆匆一瞥,罗宾先生还是看清了那女人的死因,割喉后被开膛破肚,墙上还用很漂亮的圆体字写着一句话“i'mcomeback——jack”

从外面可以看到在一和三楼之间的楼梯上穿梭着一群面无表情的法政人员,走廊上还有一些巡警在询问着房客和旅馆工作人员。

切,真是障碍重重!

罗宾先生撇了一眼后门,那里有警察在重点调查,他们显然认为一个屋子的后门要比前门更适合犯罪分子出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监视所有的地方,他走到楼的侧面,那里的墙角有一只垃圾箱,踩着垃圾箱可以很轻松的勾上二楼的窗户,那是走廊尽头的一扇窗户,罗宾轻盈的一纵身,搭上窗台,里面没人,然后他打开窗户跳了进去!

走廊里现在恰巧没有人,但是不等于一会儿没有人,因为他已经听见楼梯间有说话的声音,似乎是长官正在训斥他的下属,而那个下属的声音他也非常熟悉,刚刚唆使大狗追他的小警察!

他没工夫为小警察的挨训幸灾乐祸,因为他应该马上藏起来。否则正在上楼的人能一眼看到自己,而自己这一身湿淋淋的衣服简直就是在告诉他们——嘿,我就是刚刚那个逃走跳进泰晤士河的那个人!

他打开离自己最近的一扇门——用极快的手法撬开,闪身进屋。

哦,yes!

然后他再次觉得——这真是自己的倒霉日。

因为非常不幸,里面有人,而且两个人现在facetoface。

罗宾先生马上去摸袖子里藏的刀,可是——

不是说过今天是他的倒霉日么……

对面的人掏出了枪——是个古董,但是显然保养良好,完全能够使用,稳稳地被对方持在手中。

撒旦在上,今天难道是黑色星期五吗?

(四)

屋外大雨倾盆落下,整个伦敦笼罩了一层厚厚的雾霭,罗宾先生在心底咒骂老天爷——刚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为什么不下?!

一切都倒霉透顶,包括眼前这个拿枪对着他的人。

眼前的这张脸苍白的异常像是从未接触过阳光,他很年轻,大概刚刚二十岁,但却是却有一头银发,鼻子高而挺,还有一双灰蓝色的眸子。

肥羊!这是罗宾先生第一感觉。

因为你可以从他全身上下解读出昂贵两个字来。而罗宾先生唯一不明白的是,这样一个显然应该住在豪华大酒店总统套房的人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家专门为观光客准备的小旅馆。

更可疑的是看到一个不速之客如此破门而入他却没有报警——外面可满是条子,而且这个旅馆里刚刚发生了凶杀案!

自己就这样闯进来他不报警的理由非常有可能是他不想惊动警察,那么他为什么不想惊动警察,也许……他就是凶手!

写在墙上的血字是非常漂亮的圆体,说明凶手受过良好的教育。

浴室里还有滴滴答答的淌水声,这说明他刚刚洗过澡——也许就是洗掉血迹,而刚刚洗过澡的人却打扮的如此衣冠楚楚——这太不对劲儿了!

眼前的人非常有可能就是那个自称开膛手的家伙!

于是罗宾先生的肌肉绷紧了。

j感到很困惑,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应不应该报警。

作为一个古老贵族的后裔,他的祖先面对凶恶的敌人也毫无畏惧,当然他也能保持这样的镇定,何况自己手中还拥有武器。

眼前的这个人明显是非法闯入——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法,他衣衫不整,还是个落汤鸡——真奇怪,天才刚刚开始下雨。

这人眼睛倒是贼亮贼亮的(这评价非常准确!),为他的长相增色不少,从打扮看非常的低调——无法判断出更多,但是湿淋淋这样的造型就算是顶级帅哥都是狼狈的,何况我们的罗宾先生和顶级还差了许多。

痛打落水狗不是一向作为绅士的j的品性,何况他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而且他不希望把警察再次招到自己这里来,有些事情并不适合让警察过多的注意自己,不,是不能让他们注意到自己!

但是眼前的这个人……

刚刚楼上发生了凶杀案,警察曾经到自己这里询问过情况,他们在寻找凶手,j也害怕那个变态的凶手还藏在楼内,所以取出了随身携带的古董枪,果然事事都有准备是正确的,眼前的这个破门而入不请自来的家伙,显然不是什么好人!

因此,j把枪端的更稳了。

(五)

“嘿,让我们都冷静一点!我亲爱的先生!”罗宾先生举着手用一种诱哄的语调说:“我觉得我们在某些方面可以达成共识,就是都不想惊动那些条子!我只是想借你这里躲过他们!我发誓没做任何坏事!”

“没做任何坏事的人不会害怕警察!”对面的青年用一种更轻柔的语调回答。

“那您为什么不立刻把我送出去?”罗宾先生狡黠地笑了,他在枪口下轻松起来,甚至开始移动,打算在房间中找个地方坐一下。

“喂!”对面的青年用不满的声音警告他。

“得了,您都不愿把我送出去,那么就更别提开枪惊动警察,您显然是有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警方卷宗上的可能,您是私下到这里来的?还是说您要在这里秘密约会什么人?比如说楼上死的那位?这是个现实中的《麻雀变凤凰》?如果真的是,我不得不评论,你的品味真差!不过不喜欢就不喜欢,杀了她可不像话!”

“闭嘴吧,你这混蛋,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如果你想待着,就到沙发上老实的坐下,等到警察离开后马上走,否则子弹不长眼睛,我完全可以杀了你后对警察说我是正当防卫!”

罗宾先生老老实实地走到沙发上坐下,随后他发现了桌子上的望远镜,那个明显是对着贝克街221b。

而旁边的桌子上也放着不少照片,那都是贝克街221b内部的一些照片——青年在照片里面温文尔雅的笑着,有的是拿着福尔摩斯的烟斗带着猎鹿帽,有的是和福尔摩斯的蜡像的合影,有的是在原版的展柜前……

“原来……”罗宾先生笑了,“你和我的目的是一样的!”

他眼前年轻人的表情瞬间有些像被踩到了尾巴炸毛的猫咪。

“你全方位的照遍了221b的内部,那是因为你在寻找可能的入侵手法和退路,烟斗和猎鹿帽在壁炉那里——那里不行,除非你是圣诞老人!蜡像在窗前,那也不行,你不应该从正街入侵这个地方——那太明显了!而有鉴于你在原版展柜前的照片最多,对于展柜从各个方面都照了像,我认为你是想得到那本原版!嘿,你的手法太笨拙了,我不觉得我们是同行!”

“同行?”眼前的年轻人表情有些困惑的想了几秒然后才反应过来,“你是个小偷!”

“别这么说,兄弟,你和我的目的一样!”

“我想要得到它因为那本来就是我们家的东西,但是却被某个骗子很狡猾的换掉了!他用赝品调换了我家的宝贝,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他还是我父亲的老朋友!我的父亲曾经是那么相信他!”

“所以你来纠正这个错误?”

“是的,我来讨回我自己家的东西!”

“恕我直言,你所有想用的所有方法都不可取,你也许连那个展示柜都打不开,不,应该说你能打开它——砸开它人人都会,但是不用等你出门你就会被逮住!”

“那么你有更好的方法?小偷先生,不,也许是新时代的开膛手先生!”

“拜托你不要把那么没有美感的称号代入到我的身上!”罗宾先生抗议,“我承认那间房是我预定的,但是我没有正式的入住,我只是偷偷的溜了进来,上帝保佑,我一进门就看见了那具尸体!”罗宾先生皱了皱眉,“显然那不可能是上任住客留下来的,尸体还很新鲜!嘿,这真疯狂,这是开膛手杰克百年祭么?”

“预定房间却不入住,偷偷溜进去,这太可疑了不是吗?”枪口又对准了罗宾先生。

“好吧,好吧,我的目标和你一样,都是那本原版好吗?拜托你把那危险的东西放下!”

“那本书是我家的东西!”枪口又往上抬了抬。

“呃,好吧,好吧,是你的!都是你的!听你的!都听你的!”

“警察走了,你就马上离开这里!”青年看着窗外说。

那是当然,以为我喜欢留在你这里吗?罗宾先生腹诽。

(六)

有人在敲门。

“先生,请开门,我是警察!”来人在外面喊。

屋里的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老实一点!j做了个手势威胁了一下眼前的人。

我难道不应该躲起来?眼前的人用嘴型说。

没错!j翻了个白眼,用手枪比了一下浴室的方向,于是罗宾先生立刻从善如流的钻了进去。

j把手枪揣到了兜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打开了门。

和刚刚敲自己房门询问情况的警察不是同一个,这个显然非常年轻,栗色头发蓝眼睛,看起来天真的好像是小鹿斑比——但是谁知道实质是不是腹黑的列那狐?

小警察的眼神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似乎有些困惑,j清清楚楚的听他嘟囔了一句“身高不对!不是这个。

“先生,对不起,我能打扰您……我的上帝啊,孩子们,你们不能这样!”打断警官先生的话是三条生龙活虎的苏格兰牧羊犬,它们从小警察的身后冒出来,急急切切争先恐后的想往屋子里钻,还发出兴奋的吠声,可怜的小警察想要拉住它们累的手忙脚乱。

“坏狗狗,都坐好!”j冷冷地对着狗儿们命令,他的手冷冷地指了指地。

“它们不会听……真见鬼!”汉弗莱先生的眼睛瞪得很大,他吃惊的看到自己那三条上蹿下跳的狗竟然真的乖乖的坐了下来,还用乖顺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年轻人。

“好吧,现在我们可以谈话了!”j对眼前的情况表示了满意。

汉弗莱先生内心在流泪——死孩子,平时我的话你们一点都不听!

“我希望搜查一下您的房间!”

“请问您有搜查证吗?”

“哦……”汉弗莱先生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先生,协助警方办案应该是每位公民的职责吧?”

“没有搜查证,抱歉!”j随手就要关上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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