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人物后记四篇

在有关我女儿的问题上,布·皮宣称的一切,不管是他的感情也好,我女儿的感情也好,都是荒谬可笑的。我女儿一直将他看成是一个“滑稽叔叔”。无疑,我女儿对他挺同情的。有时怜悯会被错当成喜爱,甚至也可能是一种喜爱,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或许我女儿是喜欢他的。他对我女儿疯狂的“热恋”则是一种典型的幻想症。(我一会再来解释我对这种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的看法。)我相信,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人一生中大概花了许多时间来编织他们的梦想。这样做能够让人从中获得安慰,虽然这种事并不总是无害的。一个白日“玫瑰梦”不过就是你相中了一个平时只是点头之交的人,你想象他正与你相爱,然后描绘出你俩的伟大爱情和由此而生的悲欢离合。布·皮大概是受虐狂一类的人物,他当然会虚构出诸如不幸的结局,永远的分离,为爱承受痛苦的磨难等情节来的。他出版的一部小说(他曾暗示他出版过许多部作品,但实际上只出版过一部)讲述的就是一个悲伤的浪漫爱情故事,情节与此非常类似。

正是这种受虐癖产生了(当然是想象的)他故事开头的场面。故事一开头,他胡说什么他来到我家看见我躺在床上,眼睛青一块紫一块的,等等,等等。我不止一次注意到,布·皮很喜欢在我和我丈夫之间拉拢一个打击一个。当然,他知道我们夫妻之间有点意见分歧。当初我们还曾经一起取笑过他的这种怪癖,后来也没有将它视为邪恶的行为。也许这位单身汉(从实质上说,他一直都是)天真地误把我们偶尔的口角当成严重的不和。更有可能的是,他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纯粹是出于一厢情愿才无中生有地编造出我们有分歧的假象。他不愿意“爸爸和妈妈”彼此之间和睦相处。他在脑子里贬低我俩,将我俩分别与他拉得更近。

我认为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这件事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原因很多都是十分清楚的,有人曾在审判期间到处散布言论,说布拉德利·皮尔逊爱上了我。我和我丈夫早在几年前就知道了这件事。此事也曾是我们的笑料。布·皮期望与我做爱的幻想说起来也令人难过。他的这种不幸的爱情也解释了他为什么虚构了与我女儿的感情故事的原因。这种虚构当然是为了掩盖。一方面,虚构是一种“替代想法”,而另一方面,这虚构依我看恐怕就纯粹是为报复了。(另外,强烈的父女之情也可能与此有关。小说中虽然没有谈及,但父女情深也很可能让布·皮苦恼不堪,使他像往常一样,痛苦地感到自己又被排斥在外了。)布·皮对我的爱达到了何种程度以致他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这是我没法说的。恐怕倾慕和嫉妒在这个忧郁、邪恶的人的心中结成了一块永远都解不开的疙瘩。此外,我不再想多说什么了。如果不是被逼迫面对如此多的谎言,就连这些事我都是不想再说的。

也许有人在想,这份稿件让我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事实上,我并不因为这部不光彩的作品已安排出版而责怪布·皮。因为,他必须写出这么一部集梦呓+狂想的无稽之谈之大成的作品,这样,身陷阴森严酷之地的他才能获得安慰,他那沉没在无尽的后悔之中,或是正在为痛改前非而苦苦挣扎的灵魂才能得到解脱,这些至少是可以理解的。我还要谴责那个自称是“罗克西亚斯先生”的人(或是“拉克西亚斯”,有时他自己也那么称呼),他在这本书的出版上难逃罪责。正如好几家报纸暗示的,是布·皮的一个同狱囚犯的化名,而让人不快的是,倒霉的布·皮似乎跟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叫这个名字的人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强奸犯和杀人凶手,一个颇有名气的音乐家,很久以前他因为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位成就卓越的音乐家同行而成了头号新闻人物。可能正是由于这两人所犯罪行相似,人们将这两个倒霉鬼联系在一起了。艺术家是声名狼藉的好嫉妒的一类人。

最后我要这么说,我相信我所说的也代表了我女儿的意见。我跟她现在暂时没有联系,她自己也成了一个著名的作家了,侨居在海外。一时我不再怨恨布·皮,即使他现在还没有发疯,肯定也会被认为是心理严重失衡吧。对于他所遭受的确定无疑的痛苦,我深表遗憾。

蕾切尔·巴芬

朱莉安后记

我读了这个故事,还看了其他的后记。那些后记我相信是其他后记的作者没有过目的。罗克西亚斯先生给予了我这份特权。(这是为了几个我能猜到的缘由。)但我没什么可说的。

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充满真实的痛苦。对我而言,那是一段可怕的时光,残留在我记忆中的不多。我深爱着我的父亲,这或许是我能提供的最主要的事实。我爱他。他的暴死几乎令我发疯。在皮尔逊一案的审讯期间,我几乎神经崩溃。除了像雾中场景似的些许印象偶尔闪现,我无法回忆起那段时期发生的事。遗忘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宽恕。人类遗忘的数量远比其通常所承认的要大得多,尤其是在受了惊吓之后。

这些事前前后后不过几年。但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漫长的岁月。时至今日,重拾旧事,有恍若隔世之感。我看着往事淡去,看到当年的我,一个孩子。这是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之间的故事。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把它当成文学作品。不过,我承认这故事与我有关。可我们还是童年时的自己吗?我们仍然保有的是些什么?当时我还是个孩子。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我却认不出我自己了。

譬如说,文中引用了一封信,说是我写的。我写过这样的信吗?(布拉德利·皮尔逊保存了这封信吗?)它显得令人难以置信。还有“我”说的那些事(真是想当然!)分明是他人的杜撰。有时候那孩子的反应幼稚极了。我认为自己现在挺“精明”的。以我现在的精明,我当时会是那般模样吗?有时候,那孩子的一些想法,是我压根儿就想不到的。那些想法是从作家的脑子里漏出来的。(“我”不是一个令人信服的“人物”。)难道我当时不是糊里糊涂,又惊又怕,毫无经验吗?文学作品毕竟是文学作品!

父亲不鼓励我写作。他是正确的。皮尔逊错在鼓励我写作。这一点我现在看得很明白。早早开始写作毫无裨益可言,因为那个年龄的人不谙世事,思想单纯,完全是情感的奴隶。年轻人的时光最好用于求学。皮尔逊暗示说,父亲对我的才华不甚了解。事实正好相反。父亲这个人常常言不由衷,或是出于谦逊,或是出于对宿命的恐惧。这种现象并不鲜见。

马娄医生说此书“冷冰冰的”,我颇能理解他的意思。因为书中充塞着各种理论。但此书也是“热辣辣的”,(热得过火!)洋溢着未为人知的真情。即兴而发的见解随处可见,虽然并不总是正确的,也许这本小说像诗一样,需要人们一遍又一遍地去反思?也许任何小说都有待人们去反思,而一个真正伟大的作家一生只要写出一部小说就足矣。(福楼拜即是?)母亲说我是作家,没错;但说我有名气,却不对。(确切地说,我是一个诗人。)

所以,我小心翼翼,惜墨如金。皮尔逊对沉默的一番话言之有理。我喜欢那个部分。他也许是对的;不诉诸言语的经历是最丰富的。譬如,将两个人之间的种种经历道与外人,就等于毁掉了这段经历。在这层意义上,艺术是秘而不宣的,神秘的,含蓄的。但艺术有它自己的说话方式,否则,便不成其为艺术。在这一点上,艺术又是开诚布公的,可感知的,坦率的。(但只限严肃艺术。)艺术是短暂的。(并非时间意义上。)艺术不是科学,不是情爱,不是权力,也不是实用之物。但艺术是这四者的唯一真实的声音。艺术是它们的真理。艺术是求索,而不是夸饰。

皮尔逊向来憎恶音乐。这点我还没忘。我记得他曾粗暴地关掉我父亲的唱机。(一种暴行。)那时我是个小孩子。我看到了这一幕。皮尔逊讨厌音乐。罗克西亚斯先生必定是位良师。(我确实知道他是,如果我没有用错老师这个词的话。)但是难道这其中没有讽刺吗?皮尔逊毕生都在勤勤恳恳地写作。我见过他的笔记本。它们看上去就像一部作品,洋洋数万言。然而,如今那上面也许只剩下一串串音符而非文字了。除了那些音乐之外就只余下一片寂静。为什么呢?

老实说,我从没读过皮尔逊写的书。我想不只我一人如此。在这一点上,我母亲又错了。在我看来,皮尔逊也不是一位出色的批评家。他只懂莎士比亚作品粗俗的一面。但他的一生在我看来是值得佩服的。他似乎是一个榜样:毕生奋斗,屡败屡战。不懈地尝试似乎令人起敬。(但有时也显得有点愚不可及。)自然,我也敬仰我的父亲,这两种感情并不矛盾。或许是某种先天的本能吧。我偏爱那些不大出名的作家的观点。(作为诗人,同时又身为小说家的孩子,我必须谴责父母在措辞上的冗赘。)默默无闻的作家的思想也能喷射出火花。不过,这也仅是一种看法。皮尔逊尽其所能地发表作品。如果把我父亲比作灵巧敏捷的工匠,皮尔逊则是迟缓笨拙的海象。

这里并非是一篇个人寓言。言辞是为了掩饰,艺术就是掩饰。真理当于秘而不宣的含蓄和千锤百炼的简洁中显现。我想谈论的是一个普遍问题。在我看来,当皮尔逊总结说,音乐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时,他显得过于感性。他真这么认为吗?他是在鹦鹉学舌。毫无疑问,罗克西亚斯先生对他颇有影响。音乐是一门艺术,也是所有艺术的象征,是艺术最广义的象征。但艺术的最高形式是诗。因为高度凝炼的文字是精神之所在,是艺术的发源地。恕我冒昧,罗克西亚斯先生。

最重要的是,皮尔逊错误地把他的情欲(爱神厄洛斯)与艺术的源泉混为一谈。尽管他主张,一个人只不过是他的厄洛斯的影子而已。事实上,这正是我感觉此书“热辣辣”而不是“冷冰冰”之根本所在。真正的艺术是非常冷静的。在它描绘激情时尤为如此。因为激情惟有以此种方式才可以被描绘。皮尔逊把水搅浑了。情欲之爱从不会激发艺术灵感。若真激发出什么,也只是拙劣的艺术罢了。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把心灵称作滑到谷底的性。(或是达至巅峰的性)。我对下定义不感兴趣。人类情爱的深层源泉并非艺术的源泉。情感丰富的人不等于是有艺术天赋的人。爱与占有和自我肯定密切相关。艺术则与两者无缘。把艺术与情欲混为一谈,不论这情欲有多浓多深,却是艺术家能犯下的最微妙也最致命的错误。艺术不能与爱混为一谈,同样,也不能与政治混为一谈。艺术与慰藉无关,也与可能性无关。与艺术相关的是真理。这些真理是用混合着最少的愉悦、最少的实用和最多的真实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不是这样吗,我的听众们?)皮尔逊还不够冷静,我父亲也不够。

即使这么说也不足以解释什么。皮尔逊说,任何一位艺术家在他的灵感女神面前都是一位受虐狂。尽管现在他也许已经意识到了这番话的谬误之处(这也许是他失败的起因),我还是要说,没什么比这番话更荒谬的了。崇拜乃一种态度,即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我上。崇拜者如同纳喀索斯这位自恋少年跪在水边凝望水中自己的倒影一样。马娄医生说,艺术家们为这个世界留下了一席之地,的确如此。不过,艺术家不可能是自恋狂。当然,并非所有艺术家都是同性恋。(废话!)艺术不是宗教,不是崇拜,也不是神志不清的举动,至少,真正的艺术不是。艺术家没有主人,没有,从来就没有!

朱莉安·贝林

罗克西亚斯先生读了我写的后记后对我说,我没有对皮尔逊或我母亲的话表态。事实上,我与他们断绝音讯好几年了。自然,我赞同我母亲的话(大体上)。当然,皮尔逊所说的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真实的。至于罗克西亚斯先生,他是个神秘人物,对他的推测颇多:我想我知道他是谁。如果我说,我对他的情感很复杂,他就会明白了。我想知道的是:真相于他意义何在?

我觉得,为了公平我应该再多说点。我想当年还是孩子的时候,我爱过当年的皮尔逊。但这种爱是言语无法描绘的。皮尔逊的语言也不能。这是文学的悲哀。

纳喀索斯(narcissus)原是希腊神话中一美少年,因拒绝回声女神(echo)的求爱而受到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惩罚,始终守在水边顾影自怜,死后化为水仙花。

原文为paper:papa.英语单词paper(纸)和papa(父亲)拼写和读音相近。

“镀金”的英文为gild,过去分词为gilt,“罪恶”的英文为guilt。二者拼写相近,读音相同。

彼得·潘系苏格兰小说家和剧作家巴里(sirjamesmatthewbarrie,1860—1937)所著同名剧本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不肯长大的小孩。peterpan的缩写即p.p。此处运用文字游戏和比喻对布拉德利作了反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