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不再说话,我有点害怕自己会言多必失。
贝迪拿着钥匙,为我开了404号客房的房门。我进屋后,却见他并没走。我有点不悦地问:“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贝迪面色狐疑地答道:“每次您回来,洗完澡后都要让我为您做个全身按摩,祛除疲劳……您忘记了吗,我是伊丹瓦镇里最棒的按摩师!”
呃,难怪贝迪年龄轻轻,竟会在镇公所的客房里担任接待员,原来还身怀绝技呀。
我讪笑了一声后,进了浴室。泡了十分钟澡后,我赤裸着上身回到客房中,见贝迪已经准备好了玫瑰精油,正等待着我。
我趴在了床上,等着贝迪在我的背上涂抹玫瑰精油。而这时,我突然听到贝迪用诧异的声音问道:“莫少爷,您背上的纹身呢?”
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纹身?”
贝迪答道:“两年前为您做按摩时,我曾经看到您的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的纹身。您当时还给我说,守护天使是你最崇拜的神灵,而且着名球星贝克汉姆的背上,也有同样的纹身。”
我皱了皱眉头,真糟糕,这个叫贝迪的男孩,竟然知道真正的莫龙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纹身。而我没有纹身,贝迪自然会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莫龙。
我只好匆忙找了个借口,答道:“呃,有纹身的人,总是被别人误会成混黑道的烂仔。而我是个有身份的人,一直从事着正当生意。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所以去州府的整形医院做了个激光手术,把纹身去掉了。”
或许这个理由还算过得去,贝迪一脸羡艳地说道:“真棒,激光手术真厉害,居然连一点纹身的痕迹都没留下。对了,莫少爷,您是在哪家医院做的手术?我回头得给镇长先生说一下,他早就说要把他儿子送到州府去,把胳膊上的纹身去掉。”
真糟糕,我可不能让贝迪给镇长说这件事,就算他会被我的谎言迷惑,见多识广的哈曼镇长却一定不会中计。
看来要让他闭嘴,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死人是永远不会泄密的。
5
我对贝迪说,我会亲自向镇长介绍那家州府的整形医院。说完后,我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知道镇里有没有小路,可以通往山口外的墓园?”我解释道,“我得去墓园拜祭一下多年前的一个好友,但我又不想走镇里那条马路,因为我那位朋友的名声不太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要去祭拜他。”
“哦,莫少爷,您的朋友一定是降头师吧。”贝迪自作聪明地猜测。我将计就计地答道:“是的,我那朋友是个很厉害的降头师,后来他做了一件事,然后被人拿乱石给活活砸死了。”说完后,我又顺手给了他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降头师是m国里最为神秘莫测的一群人,他们有时会用邪术为人治病,但更多时候则是用降头术害人。所以m国政府在多年前曾颁布法律,严禁修炼降头术,一旦发现有人修炼降头术,就会把降头师抓到广场人,让所有人将他活活砸死。
当然,那是贝迪出生以前的事了,他不会对此有太多了解。
贝迪接过美钞,开心地答道:“我知道有一条小路,从镇公所出去,绕到屋后,那里有个下水道盖子。揭开盖子,钻进下水道,沿着管道走二十分钟,就能出镇。出口处,就在墓园里。”
真是太好了,现在雨季还没来临,下水道里不会有太多污水。只要我跟着贝迪,沿下水道来到墓园,我在墓园里掐死他,再把他的尸体随便抛到墓园旁的森林里,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莫龙了。
我赶紧穿好衣服,和贝迪一起出了镇公所。
绕到镇公所后,贝迪揭开了一个下水道盖子,然后我们钻进下水道,沿着潮湿恶臭的管道向前走了二十分钟,在一个铁盖子下面停住了脚步。
贝迪指着头顶,说:“上面就是墓园。”
我让贝迪先出了下水道,过了一会儿,我也站在了墓园里。环顾四周,墓园里空无一人,我对贝迪说:“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捏紧了拳头,猛地向他后脑挥去。“砰”的一声闷响,贝迪倒在了我面前。
6
说实话,我这辈子做过不少坏事,但却从来没杀过人。
我该怎么结束贝迪的生命呢?掐死他?我有些下不了手。割断他的颈子?身边没有锋利的匕首。拿石头砸死他?墓园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块石头都找不到。而且杀了他后,尸体与血迹又该怎么处置呢?
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下,却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新坟,没有墓碑,坟茔旁摆着一把铁铲,坟前的土壤甚是松软,看颜色也很新鲜,想必坟中的尸体应该还没下葬多久。
很好,我可以用那把铁铲掘开坟墓,把昏迷的贝迪扔进墓穴,再盖上土,就能完美地让他消失。反正这是一座新坟,坟前的土壤颜色很新鲜,即使别人来到这里也不会起疑心。
我赶紧拾起铁铲,发了狂似的挖掘着坟前的新土。我必须立刻完成这一切,然后趁着哈曼镇长收完租前,赶回镇公所的客房里洗个澡。如果镇长问及贝迪在哪里,我只需耸耸肩膀说句“不知道”就行了。
当我刚铲了几分钟,就发现铁铲触及了一个很松软的东西,像是一具尸体。
咦,奇怪。墓穴里居然下葬的是一具没装进棺木的尸体。
我好奇地用铁铲扒拉开尸体旁的松软土壤,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脸,刹那间,我变得面无血色,背脊处渗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珠,汗珠向下滑落,就仿佛有千万只蜈蚣正缓慢爬过一般。
这具尸体尚未腐烂完毕,面孔清晰可见,他的脸竟长得与我十分相似。
如果我没猜错,能与我长相如此近似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镇里人口中所说的莫龙莫少爷。
他的头盖骨塌陷了,脸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淤青与血痕。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被无数石块给活活砸死的。
7
莫龙竟已经死了,而且被葬在了伊丹瓦镇外的墓园里,那为什么当我冒名来到这里后,镇里人却依然把我当作莫龙,还心甘情愿交给我两年的土地租金呢?他们应该早就知道莫龙死了的呀。
我正疑惑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抬眼望去,却看到刚才我钻出的那个下水道井口中,钻出了几个人。为首的是哈曼镇长,其他的人则是镇里的居民,其中包括了那个在镇外加油店的店老板,也包括了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他们全都虎视眈眈地把我盯着,在哈曼镇长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在那个加油店店老板的手里,则拿着一台数码相机。在中年妇人手里,则拎着一把与我手中一模一样的铁铲。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而又恐惧地问道。
哈曼镇长望了一眼我所掘的墓穴,冷笑一声,说道:“陈先生,真想不到,你居然会这么巧,正好掘到了莫少爷的坟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再次问道。
哈曼笑道:“好吧,就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按照你们华人的习惯,就让你做个明白鬼吧。”
8
莫龙是个大地主,几乎整个伊丹瓦镇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就连镇公所也是租用他的土地,并向他借钱修建的。
两年前,莫龙决定出国旅游,增广见闻。这两年里,伊丹瓦镇里人一直过着不用交租的日子,真是开心得不亦乐乎。
几天前,莫龙终于回来了。其实他心地还是蛮好的,并没急着找镇里人催要租金,但镇里人却总感觉头上悬着一柄随时会掉下来的利剑。哈曼镇长的这种感觉尤其炽盛,因为他嗜爱赌博,州府拨下来的镇公所土地租金与办公经费都被他挥霍一空了。于是哈曼暗地找镇里人商量,决定杀死莫龙。
镇里人当然都同意哈曼的主意,只要杀死莫龙,大家就都不用再交土地租金。而且莫龙没结婚,他死后,遗产也没有继承人,镇里人正好可以把莫龙的土地分了,各归各人。
于是在莫龙回到伊丹瓦镇的第二天,就被以哈曼为首的暴民用石块活活砸死了,最后被赤身葬在了墓园里,连墓碑都没有一块。
不过,莫龙是个有钱人,在外界也有自己的朋友,如果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一定会有朋友问及,所以哈曼开始思考如何清除后患。恰好,他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印有一份我那tnpt公司的广告,还在广告上看到了我的照片,发现我与莫龙长得极为相似。
哈曼便订下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趁着我还没上班,把一只藏有地契的骨灰匣交给公司外一个靠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让瞎老头转告我,把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来。
哈曼知道在伊丹瓦镇外,有一处警察设立的临时检查站。在检查站,负责任的警员为了搜查违禁品,一定会揭开骨灰匣的封条查看,而我也会因此看到藏在骨灰匣里的地契。
在镇外的加油店,店老板看到我后,立刻将我称呼为莫龙,并把两年的土地租金交给了我。哈曼看穿了我是个贪钱的人,认定了我一定会随之假冒顶替莫龙的身份,到镇里来收取租金。于是他假意奉承,并将我安置在镇公所四楼客房里,并让贝迪来为我做按摩。
贝迪并不知道莫龙已经死了,他是个诚实的孤儿,杀死莫龙的事,镇里人一直瞒着他。贝迪两年前曾为莫龙按摩过,知道莫龙背上有纹身。当然,哈曼也知道这一点,他甚至猜到贝迪一定会为背上纹身消失了而向我询问,也知道我会为之起杀心。
果然,哈曼带领着镇里人,沿下水道来到墓园,就看到我正在挖掘墓穴,而昏迷的贝迪就躺在墓穴之外。
而这一切,都被加油店店老板用数码相机拍了下来。
9
“你们要怎样处置我?”我恐惧地问。
哈曼又冷笑一声后,说:“当然是杀死你呀!从数码相机拍到的照片上看,尽管贝迪只是昏迷了,但仅从相片来分辨,又岂能分辨出昏迷与死亡有何区别?凭这张照片,我们就能得出结论,你是杀死贝迪的凶手。而接下来的事,就是愤怒的镇里人为惨死的贝迪报仇,用石块砸死残忍的凶手!日后州府追究,也会法不责众的。”
我的天,他们竟要砸死我!
我急中生智地叫道:“可是贝迪并没死呀,他只是昏迷过去了!”
哈曼残忍地答道:“是的,现在他并没死,但是我们马上就会让他死的!反正他是个孤儿,没有人会怜惜。唯一让人觉得难过的就是,以后镇里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按摩师了。”
他说完后,就从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手中接过了铁铲,扬起手,准备朝贝迪的脑袋砸下去。
与此同时,在墓园对面的一座山上,忽然闪过了一道光亮,倏时即去。
哈曼迟疑了一下,铁铲并没有砸下去,他诧异地问:“那是什么光亮?”周围的镇里人也纷纷朝对面那座山望去,却百思不得其解。
而我却微微一笑,答道:“那是闪光灯发出的光亮。在对面那座山上,有人正用高倍长焦相机朝这边拍照呢。”
哈曼的身体抖了一下,惊惶地问:“谁在对面拍照?”
我答道:“是一个叫查旺的警官。早一些的时候,就是他在临时检查站揭开了骨灰匣上的封条。而且现在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把狙击步枪。”
我的这句话说完之后,哈曼显然有点分神,原本一直指着我左胸的枪口也偏出了几厘米。
趁着这个机会,我朝一旁挪动了几步,如一块石头般,坠入了我刚才掘开的墓穴中,正好与莫龙莫少爷的尸体并排躺在了一起。一股尸臭气味冲入了我的鼻孔中,令我几近呕吐。
在我呕吐前,我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对面山上的查旺警官抠动了扳机,用狙击步枪击倒了哈曼镇长。
10
好了,我可以告诉各位,查旺警官是我打报警电话叫来的。
当贝迪为我做完按摩,我俩离开镇公所前,我就偷偷按照查旺警官递给我的名片,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带着狙击步枪赶到伊丹瓦镇外墓园对面的山上。
我爬出墓穴,看到那些镇里人听到枪声后已四散逃走,而哈曼倒在地上,身体不住颤抖。而他手里的那把手枪,此刻已经变作一团麻花状的废铁——查旺警官的枪法真好,一粒子弹竟正好击中了哈曼的手枪。
“陈劲,你怎么会打报警电话?我的计划天衣无缝,你怎么会找到破绽?”哈曼气急败坏地问道。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对面山上的狙击步枪还对着他的呢。
我微笑着说道:“你惟一的破绽,就是你为了不在我的tnpt公司里与我碰面,请那位公司外的瞎老头代为转交骨灰匣。别忘了,那位瞎老头是靠表演口技乞讨钱财的。他给我骨灰匣时,就曾惟妙惟肖地向我模仿了一段略沙哑、带有m国南部地区口音的声音,正是你委托他转交骨灰匣时的吩咐。当我来到伊丹瓦镇后,与你第一次谈话,我便知道让我送骨灰匣的人,就是你!”
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既然确定了一切是由哈曼镇长一手安排的,我就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局里。
当贝迪提到纹身的事,我就开始了推理,贝迪的出现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他一定是哈曼安排的。那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便心想,如果我不明真相,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我立刻就推演出,如果我是个不明真相的贪婪之徒,下一步我绝对会想办法杀死贝迪,好让自己继续冒名顶替莫龙的身份。
可惜,或许我是个很贪钱的人,但我绝对不是一个杀人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无辜的小男孩送入地狱中。
所以按摩完毕后,我让贝迪先下了楼,然后我摸出手机,给查旺打了那个报警电话。
反正查旺警官对我说过,一旦遇到可疑的人或事,就立刻给他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