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邪恶之眼

我张大了嘴,下巴差点砸到脚面子。

rca大街依旧灯火辉煌,月饼站在街边,抽了口烟,面无表情的望着酒吧上方:“邪恶之眼。”

“你……你……”我张口结舌说不利索,又觉得不太对劲,探手从兜里抓了把来之前准备的香炉灰,对着月饼洒了过去。

月饼正抽着烟,冷不防被我洒了一脸,脸上灰扑扑一片,估计抽烟吸气时灌了口香炉灰,咳嗽了半天,甩手把烟头向我弹过来:“南瓜,你能不能正常点?”

我闪身躲开烟头,月饼被洒了香炉灰没有什么异样,确定是本人,我才放了心。看他鼻尖还沾着香炉灰,活脱脱京剧里面的丑角,强忍着笑:“你怎么跑曼谷了?话说你和杰克的手机怎么都关了?”

“忘带随充了,深山老林的到哪儿找电源?回了寝室发现你不在,桌上放着‘挖眼人妖’的报纸。妈的!居然敢冒充我,还被挖了眼。我估计你担心以后没人陪你喝酒,来曼谷认尸,手机都没来得及充电,就跟过来了。”月饼瞅着我摸了摸鼻子,嘴角挂着笑容,“冒充的人眼光还是不错,起码选了个帅的。”

月饼大好活人站在面前,我总算踏实了,也懒得和他斗嘴。望着紧闭的酒吧大门,想到里面一群畸形怪物在虫子堆里折腾,越想越恶心,急忙拍打着衣服。奇怪的是,刚才掉了满身的蓝色肉虫全都没了,就连鞋底的蓝色汁液也消失不见了。

“月饼,麦卡在里面。”

“嗯。”月饼又点了根烟,似乎不是很在意。

“麦卡有些问题,他……”没等我说完,月饼扬了扬眉毛:“他早死了对么?”

“你怎么知道的?”话刚说出口,我意识到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月饼手机没有电,根本没有和我联系,却能够准确的在这间名叫“邪恶之眼”的酒吧找到我。按照他的性格,怎么可能对酒吧里恐怖恶心的东西视而不见,而是直接把我拖出来,很明显他知道发生的是什么。最大的问题——他是怎么知道麦卡早就死了?

“你到底是不是月饼?”我试探着问道,退了几步保持着三米左右的距离。

“走,开房去。”月饼冷不丁冒出这句话差点让我吐血。

“麦卡没告诉你么?用盐水泡澡?我知道你肯定有很多疑问,有些事情我了解,有些事情我也不明白,但是相信我,麦卡确实是咱们的朋友。”月饼吐了个烟圈,又望着“邪恶之眼”的logo,“如果我没猜错,明天他会告诉你真相。”

我突然觉得月饼很陌生,又很熟悉。路灯映着他长长的背影,我打了个冷战。

找了宾馆住下,那群蓝色虫子留在身体的感觉实在太深刻,我忍不住用力搓着皮肤,全身通红,被盐水一浸,如同掉进了火坑,火辣辣的就没有不疼的地方。

任由我怎么问,月饼要么一言不发望着天花板发呆,要么重复着“等到麦卡就知道了。”我索性不再问,心里憋着口闷气:“好歹我也是担心你才跑曼谷,遇到这么一堆事儿,你倒来了个‘一问三不知’。以后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我琢磨了大半夜,隐约觉得这事儿应该和蛊族有关,否则月饼不可能放着麦卡在酒吧里不救。别别扭扭抽烟抽到天亮,太阳穴“突突”跳的生疼,屋里像是北京雾霾,伸手不见五指。月饼倒是心大,睡得五脊六兽,正当我实在扛不住,眼皮子打架的时候,月饼忽然坐起来:“麦卡来了。”

“梦游?”我脑子里冒出的这两个大字还没消褪,敲门声响起。

开门一看,果然是麦卡,眨着贼溜溜的小眼睛,搓着手“嘿嘿”笑着:“南瓜,昨晚没吓着你吧?”

我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来泰国经历了不少事情,估计昨晚就直接吓死在“邪恶之眼”酒吧里了,或者被怪物们当宵夜了也说不定。

“解决了?”月饼问道。

“嗯。”麦卡点着头,“你已经死了。”

“那就好。”月饼表情轻松了许多,叹了口气,“你有什么打算?”

麦卡摇摇头:“暂时还没有。”

月饼摸了摸鼻子:“要不明年我帮你?”

“你是人,我是蛊人,怎么帮?”麦卡深深吸了口屋里的烟雾,“真怀念做人的感觉。有味觉,有嗅觉,有触觉。”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麦卡嘴张成了“o”型:“月饼没告诉你?”

“你觉得我这张帅气的脸像是开玩笑么?”我一本正经的指着自己的脸。

“确实没开玩笑,”月饼打着哈欠,“我出去弄点吃的。对了,南瓜,你也确实不帅气。”

我差点一口气噎死,对着月饼背影怒目而视。麦卡拽了张椅子,大刀金马坐下:“看来月饼不想告诉你这件事情,还是我来说吧。”

“我是个死人,”麦卡有些尴尬的笑着,“也是蛊人。”

我点了根烟没有吭气,直到抽完半包烟,麦卡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清楚,我听得眉毛直跳,没想到这件事居然隐藏着关于泰国的惊天秘密。

以下是麦卡的讲述——

孟莱王建立的兰纳王朝逐步走向衰落,尤其是“人皮风筝”的酷刑导致清迈百姓怨声载道,民间反抗力量越来越强大,形成了足以抗衡王国的起义军。首领察昆是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带领义军所向披靡,终于包围了兰纳王朝的都城——清迈。

孟莱王站在城墙上望着铺天盖地的义军,又看看无心恋战的守城士兵,长叹一声,回到皇宫,命令仆人收集木柴,把收集多年的珍宝埋在里面。生性残暴的他绑了所有的宫里人,身上泼满寺庙的香油,准备在城破的时候放火自焚,不留给察昆一点东西。

宫内的僧侣、奴婢、仆人、妃子们已经知道了即将面临的下场,有些人忍受不了等待被火活活烧死的恐惧,咬烂了舌头自尽。就在这时,一个人高呼“我有解救兰纳王朝的办法”。

当天夜晚,城墙垂下一根绳索,一道黑影悄悄潜进了义军大本营。

第二天清晨,义军按照部署,准备一鼓作气攻克兰纳王朝,察昆突然下令停止进攻,原地待命。正当义军疑惑不解的时候,兰纳城门大开,孟莱王穿着囚衣,双手举着象征国王权利的镶金象牙手杖,向义军投降。

察昆赞许的点了点头,带领一队士兵接受了孟莱王投降,把孟莱王投入水牢,在水池里倒进一箩筐蚂蝗,任由蚂蝗吸食孟莱王的血,又派了士兵专门看守,每隔两个时辰把孟莱王从水池里捞出,全身撒盐除掉蚂蝗,喂上好的饭食,确保孟莱王不死,日夜接受酷刑。

没有人认为察昆的手段太残忍,都觉得喜欢用酷刑折磨犯人的孟莱王活该有这个报应。每天夜里,清迈城都会传出孟莱王凄厉的惨叫,宛如当年在刑场抽中签被剥皮的百姓临死前绝望的叫喊。

察昆虽然骁勇善战,可是治理国家不是领兵打仗,为了保持国家稳定,他任用原来的官员维护朝政,特别是对宫内僧侣明坤言听计从。明坤一系列的举措,也确实让老百姓过上了好日子,威望渐渐高了起来。一起打天下的义军将领劝察昆小心明坤功高盖主,察昆却总是对明坤投以信任的微笑。

原来在孟莱王即将自焚的时候,正是明坤献计,当晚潜入义军大营,传递孟莱王投降,只求留下性命的愿望,趁着察昆放松警惕接受投降的时候,埋伏在大门两侧暗道里的士兵将察昆杀死,趁乱一举攻克义军。

孟莱王本来不相信明坤的计策,认为这个刚入宫不久的僧侣想借这个机会逃跑,直到明坤咬断左手小拇指,立血书为誓,才放明坤出了城。谁曾想明坤出城后,将计划原原本本告诉了察昆,并保证回城后策反埋伏的士兵,这样就可以不伤一人攻下清迈城,避免百姓受到战火屠戮。

孟莱王万万没有想到,假投降结果成了真投降,破口大骂明坤是个叛徒,却为时已晚。

明坤大概也知道“功高盖主”的道理,把赏赐全部散给城里百姓,每天在屋内念经诵佛,只有察昆召见时才入宫。

为了避免引起泰国境内其他国家找借口进攻,察昆听取了明坤的意见,没有当国王,依旧沿用着兰纳王朝的国号。眼看局势稳定吗,为了对他国有个交代,察昆决定把孟莱王从水牢提出,正当他准备下诏时,看守士兵慌慌张张的跑来报道:“孟莱王死于水牢。”

察昆立刻前往水牢,孟莱王已经没有了人样,全身密密麻麻布满了蚂蝗叮咬的芝麻大血口,身体因为长期被水浸泡变得苍白肿胀,皱起的肉褶淌着脓水,脚趾已经脱落,断口处还扭动着蚂蝗暗红色的尾巴。他皱着眉头,挥手让士兵抬走尸体,“啪嗒”,孟莱王的胳膊因为士兵的拖拽,竟然掉了。“叽叽咕咕”的声音响起,从孟莱王的肩膀里钻出了成群的大蚂蝗。士兵呆呆的举着手里的一截胳膊,忍不住呕吐起来。

另外一个士兵突然指着墙壁惊恐的叫着,察昆仔细一看,墙上写着“我会回来的”五个字,孟莱王明明被绑在水池的石柱上面,怎么可能在墙壁上写字呢?

他突然拔出刀,把水牢里两名士兵砍死,又对着孟莱王尸体剁了几刀,把头颅生生劈断,才喊外面的看守进来收尸。

第二天,清迈城的百姓们奔走相告:“孟莱王买通了看守,在即将逃出水牢时被察昆发现,当场砍死。”

深夜,明坤怀里抱着一个包裹,从水牢里偷偷溜出,借着夜色从小门潜进独住的小屋。

转眼过去了两个多月,清迈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安居乐业的百姓们根本没有察觉到,巨大的恐怖正在慢慢降临。

忙着处理政事的察昆一夜未眠,天亮时吃了些水果正准备休息,听到士兵悄悄议论城内最近三天失踪了四个婴儿的消息。没有不透风的墙,不知道是谁把水牢墙上的“我会回来的”这几个字透漏了,清迈城人心惶惶,信奉鬼神的百姓们背地里都说孟莱王的鬼魂回来报复,吃掉了婴儿。有婴儿的人家请了僧侣做法事,克制孟莱王的怨气。

察昆犹豫了片刻,回了寝宫,把门窗反锁,抓住象头烛台的象鼻往左扳动,床下传出“嘎吱嘎吱”的齿轮声,床板翻转,露出寒气森森的黑洞。察昆确定四处无人,钻进洞中。

僧侣明坤听见三长四短的敲门声,知道是察昆从密道过来,不慌不忙的打开了门。察昆不满地呵斥道:“当初我们的约定并不是这样!”

明坤把手上淡黄色的粘稠液体凑到鼻尖嗅了嗅,陶醉的眯着眼睛:“约定可以改,你想当国王,那就要听我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命令看守士兵毒死了孟莱王,在墙上留了字,又把他们杀掉灭口。这似乎也违背了我们的约定吧。”

察昆脸上闪过一抹杀气冷笑着:“他只要活着,我就不能名正言顺的当国王。”

明坤满不在乎的冷笑着,摆摆手进了屋子,察昆按着腰间的弯刀跟了进去。浓郁的血腥味差点把见惯了死人的察昆熏晕,当他看清屋里的景象,更是惊恐的无法控制身体,险些跪倒。

对着门的墙壁上,用绳子吊着的四个浑身是血的婴儿,牛肉蜡烛烤着婴儿脚后跟,一滴滴黄色尸油落进盆里。地上还有个小孩,硕大的脑袋布满了褶皱的头皮,每一条头皮的沟壑里往外渗着黄色油膏。五官就像是挤在一起,在脸上变成高低不平的一坨烂肉。身体却像没有肉一样,枯黑的皮肤紧紧绷着全身骨架。手脚奇异地扭曲,手指脚趾指尖连着鸭蹼似的肉膜,握着竹筒舀着盆里的尸油。

察昆退了几步,突然一双手抓住了他的脚踝,察昆收不住脚步,摔倒在地。慌乱间拔出腰刀,胡乱挥舞,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了更加恐怖绝伦的一幕。

一张完全腐烂成肉泥,爬满了白色蛆虫的脸正面对着他,灰白色的眼球慢慢膨胀着,“啵啵”两声,眼球爆裂,脓汁淌出,两条肉色的小蛇钻了出来。那个“人”咧嘴发出“嘶嘶”的喉音,一只蛤蟆从嗓子里爬出,趴在黑青色的舌头上,伸出长长的舌头,击中察昆的左眼。察昆捂着眼睛哀嚎,钻心的刺痛让他失去了理智,起身一刀劈向明坤。

明坤没有躲闪,任由刀尖砍进肩膀,似乎完全感受不到痛楚:“我们的约定似乎没有你砍我这一条吧?”

察昆左眼一片漆黑,显然是瞎了:“你到底是谁?”

明坤怪婴手里接过竹筒,仰脖喝了尸油,被刀劈中的伤口涌出了无数根肉芽,纠缠在一起,瞬间伤口痊愈。

“我?我是一个被抛弃的阿赞。”明坤背着手摇了摇头,“当年我捡到了一本没有文字的只有图画书,让我知道这本书价值连城,却根本参不透那些图画的意义。”

察昆根本没有听明坤说了什么,一刀劈向明坤脖颈:“砍了脑袋,那你怎么恢复!”

怪婴一声尖叫,像只灵活的猴子,跃上察昆胳膊,张嘴咬住手腕。“哐当”,弯刀落地,怪婴爬到察昆肩膀,伸出舌头舔着他的下巴。

“看来我的儿子很喜欢你啊。”明坤拾起弯刀,轻轻划着察昆的脸。寒冷的刀气把察昆的汗毛根根乍起,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求你放过我。国王我不当了,我只想活下去。”

“人,都是怕死的。”明坤厌恶的把刀插进地上的腐尸身体,刀把“嗡嗡”的颤动着,“听我讲完,你也许就不那么怕死了。”

怪婴摁住察昆脖颈,察昆发现身体不能动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怪婴粘糊糊的舌头舔着下巴。

“我用了整整两年,依然对那本书不得其解,也许是机缘巧合,在溪边取水的时候,书掉进了水里,晒干后我竟然发现图画旁边写满了看不懂的文字。我偷偷描了几个字问师父,才知道明朝境内一个极其神秘的部族文字。我把书给了师父,没想到他看了几页,说这是一本蛊书。记录着108条蛊术,可以转运、治病、降头、杀人,最后一条竟然是长生不死。但是师父坚持要把这本书毁掉,因为书里的方法是在太损天德,流传出去必然危害人间。”

“呵呵……我表面答应了,但是当天晚上,我杀死了师父,夺回蛊书,为此背上了‘弑师’的恶名被阿赞们追捕。我为了弄清楚蛊书里的内容,也为了逃避追捕,穿过万毒森林躲进了明朝国土。没想到……”

说到这里,明坤竟然浮现着幸福的笑容:“穿过万毒森林,我被毒蛇咬了,也看要死了,也许命不该绝,被一群猎人救回了村寨。照顾我的女人叫红英,是个很美的女人。日久生情,我们相爱了,但是寨长不允许我们在一起,除非我发誓成为村寨的人。我深爱红英,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这个条件,寨长当晚举行了非常古怪的仪式,全身爬满虫子的老婆婆捧着坛子,从里面抓出手指长的虫子,让我吞下去。”

“你知道我当时的震惊么?我发现这个仪式居然和蛊书里记载的‘情蛊’一模一样!中了情蛊的人,终生对所爱之人不能起异心,否则必受蛊虫钻心而亡。望着红英美丽的眼睛,我吞下了情蛊,决定一辈子留在这个叫十万大山的地方。”

麦卡讲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啊”了一声!

广西十万大山里居住着许多至今不为人知的部族,他们行踪隐秘,完全不与外界接触。据传这些部族掌握着一种奇怪的力量,至于是什么力量,却没有人能说清楚。我隐隐觉得有许多内在的线串了起来。

麦卡点了根烟,继续讲着。

一年后,红英为明坤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取名“曼童”。爱情和初为人父的喜悦,让他忘记了曾经的阿赞身份,安心住在村寨里,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直到有一天,男人们打猎归来,却看到女人和孩子被圈在猪圈里,几十个明朝士兵举着弓箭,只等军官下令!

军官提出要求,寨长必须派一个精通蛊术的人跟随军队下南洋。至于原因,军官并没有说。寨里的人面面相觑,精通蛊术的草鬼婆年前刚刚去世,整个村寨并没有选出适合的“蛊女”继承蛊术,也就是说,蛊术失传了。

眼看着士兵的弓弦越来越满,军官下命令的手即将挥落。为了救村寨,明坤把心一横,在全村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中承认自己会蛊术,演示了最简单的“水蛊”,往泥沟浑浊的水里放了几条小虫,泥水顿时变得清澈甘甜。

军官“哈哈”一笑,带走了明坤,部队也跟着撤出了村寨。明坤临走前对红英喊道:“一定等我回来!”

到了军营,军官准备了上好的酒菜款待。酒过三巡,军官醉醺醺的告诉他,此次下南洋肩负着神秘的任务,要去暹罗寻找……说到这里,军官察觉失言,再没多说,吩咐士兵看守住明坤,回了帐篷睡觉。明坤心里一惊,一年来,他学会了书里的全部蛊术,种种残忍的方法让他明白了师父当年为什么要毁掉这本书,更让他为当年贪婪蛊书的内容杀死师父而后悔。明朝军队要去他的故乡暹罗,难道也是为了这本书?

正当他心里七上八下打定主意毁掉这本书,突然感到心头一阵剧痛,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里面钻出来。他急忙掏出随身带的竹筒,倒出一颗配制的药丸服下。片刻之后,“哇”的吐出了老婆婆下的情蛊!看着呕吐物中已经僵死的虫子,他叫了声“红英”,冲出帐篷,杀死了看守士兵,往村寨跑去!

“情蛊”分雌雄两条,只有至死不渝的爱侣才可以经受住情蛊的考验。有一方变心,两人都会被蛊虫钻心而死。如果其中一人死了,那么另外一人也会立刻死去。被下了情蛊的爱侣,一生双生双依,生死同命。

如今蛊虫死了,妻子红英肯定遇到了不测!明坤越想越怕,难道明朝军队出尔反尔,深夜屠寨了?

仇恨的火焰在明坤心中越烧越旺,跌跌撞撞跑了半夜,赶到山寨时已经过了子时。出乎意料的是,村寨并没有出现想象中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惨状。远远望去,全村人在谷场围成圈,寨长正站在土台子上面说着什么。

明坤偷偷摸进村子,躲在茅屋后面,顺着人群往里看去,如同五雷轰顶,呆立当场。红英全身赤裸的绑在木桩上,披散的头发凝固着刚刚干涸的血迹,麻绳深深勒进身体,皮肤泛着异样的青紫。寨长大声呼喊着:“她沟通外族人,偷学了蛊术!按照寨规,让她承受噬体之刑。她死了,明坤的情蛊发作,也活不了。当年我之所以让‘草鬼婆’下情蛊,就是为了防止明坤叛逃!”

村民们欢呼雀跃,眼睛里闪烁着残忍的色彩,完全忘记了明坤刚刚把他们的妻儿从弓箭中救出。寨长从火堆里拿起烤的通红的铁刷子,对着红英的身体一遍遍刷着。皮肉顿时绽烂,血液还没流出,就被烫熟的肉脂封住。被折磨得几乎要死去的红英痛的突然清醒:“我没有沟通外族人,明坤是我的丈夫,是本族人!我的孩子……”

“还敢狡辩!明坤怎么突然会的蛊术?草鬼婆是不是你们害死的?”寨长丢掉铁刷,端起一盆蜂蜜顺着红英脑袋浇下,金黄色的蜜汁流进烫烂的伤口,成片的蚂蚁闻到蜜香,从洞里钻出,爬进红英的身体,啃食着沾着蜂蜜的血肉。

不知道过了多久,蚂蚁褪去,木桩上只剩下一具挂着头发的骷髅架子。

寨长拽着红英残留的头发用力一拔,骷髅头从脖颈处断裂。村民们兴奋地吼叫,围着土台边跳边唱。寨长甩着红英头骨,丢进木桩旁的篮子里,篮中婴儿胸口压着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早已经被压得窒息而亡。

明坤牙齿咬烂了嘴唇,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手指更是抠进掌心,满拳的鲜血一滴滴落尽脚下生活了一年的土地。刑罚仪式终于结束,村寨的人们兴奋地谈论着回屋睡觉。黑夜里,复仇的怒火烧红了明坤的眼睛,他喘着粗气,喉咙里响着野兽般的嘶叫,往村寨的水井中倒进了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蛤蟆,种下了让村民世代畸形的“残蛊”。

这是一种比死还要残酷的复仇!

他收拾了妻儿的尸体骸骨,连夜潜回明军营帐,用蛇蛊毒死了全营官兵,穿过万毒森林,回到清迈。为了躲避阿赞的追捕,隐姓埋名混进了皇宫,当了一名负责报时的宫中僧侣。当他用蛊书的最后一条蛊术复活了儿子曼童,却发现曼童变成了丑陋的怪物,这个打击彻底摧毁了他最后一点人性。同时他惊奇的察觉到,曼童居然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好运势!

他深深为自己是个人而感到耻辱,更痛恨无比丑陋的人性。他开始收集尸体,炼制看上去和常人完全一样的“蛊人”,和常人婚配,生下带着蛊性的邪婴,提炼尸油,喂养曼童,以此来增助更强的运势。又把邪婴的尸体分成小块,尸油浸泡,制成可随身携带的牌子,配给蛊人助运。等到蛊人成了规模,一举灭掉他仇恨的所有人。

察昆的义军打乱了他的计划,他明白一旦破城,失去控制的义军必然会屠城,多年的培养的蛊人必然毁于一旦,于是他想出了“双间计”!当晚他溜进察昆的军帐,不但将孟莱王假投降的计划全盘托出,更当着察昆面露了几手蛊术,和察昆定下了“助他当国王,但是必须留下活的孟莱王,通过蛊术夺取他的王气,来增炼更强的蛊术。”察昆自然答应,却又日夜担心明坤利用蛊术篡位,便有了“让士兵杀死孟莱王,墙上留字”的计策。

明坤偷进水牢,立刻明白了察昆即将对他下毒手,只是忌惮他的蛊术,迟迟没有动手。他收了用来练蛊的蚂蝗,刨开孟莱王的坟,把腐烂的尸体搬回,又偷了几个婴儿,炼尸油喂养怪物儿子曼童。

至于察昆,被明坤炼制成了唯命是从的蛊人,当了清迈国王。清迈城里的“蛊人”被云游四方的阿赞发现,从而引发历时千年的“佛蛊之战”!

明坤自持有儿子曼童在身边,运势无人能及,穿着黑衣,号称“黑衣阿赞”,与白衣阿赞开战,企图一统泰国佛蛊两教!没有想到的是,曼童再没有给他带来一丝好运,反而加剧了坏运势!

经过数年惨烈的战争,明坤最终大败,白衣阿赞为了将其彻底消除,放火活活烧死。临死前,明坤凄然苦笑:“我一直以为曼童能给我终生源源不断的好运,没想到只是在短短几年用光了我一生运气。”

虽然明坤彻底被灭,但是蛊人难免有漏网之鱼,逃散到泰国各个城市隐姓埋名。白衣阿赞为了避免“佛蛊之战”的悲剧重演,调配佛水,发至全国民众手中,互相往身上泼。如果被泼中的人突然昏厥,就是隐藏的蛊人。流传至今日,成了泰国著名的节日——“泼水节”。

第一次佛蛊之战结束当天,白衣阿赞折纸船放上蜡烛,放入河中祭奠战争中死去的亡灵,也就是“水灯节”的由来。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部分蛊人残存,流亡到远离城市的乡村娶妻生子,子女都异常俊美,极为聪明。由于终身保守秘密,导致子孙并不知道是蛊人后代。

明坤制作的牌子在战争中遗落民间,有人学会了制法,在乡间偷偷制作高价卖出,被称为“阴牌”。白衣阿赞取寺庙的钟鼎、香炉灰等材料制作“正牌”,以此对抗阴牌带来的邪性。

少数记得身份的蛊人代代相传,渐渐形成了一股黑暗势力,为复兴蛊族延续着“佛蛊之战”,又在民间收集横祸而死的尸体,制成蛊人加以利用。蛊人与正常人最容易分辨的一点是,蛊人的左眼会有一道贯穿瞳孔,极不明显的血丝。

每年水灯节,是蛊人秘密聚会,吃蛊虫维持身体形状的日子。一年一换的聚会地点,门的左上角会画着一只竖着的左眼作为标记。

十一

麦卡讲了半个上午,月饼还没有回来。我听得心惊胆战:“麦卡,泰国还有多少你这样的蛊人?”

“我不知道。”麦卡一本正经的板着脸,“难道我们还要建个你们中国的qq群,微信群平常保持联系么?”

“那月饼是怎么回事?”

“去年我出了车祸,死后洪猜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草鬼婆把我炼成蛊人。月饼把她做了,蛊族让我干掉月饼报仇。”

“啊?”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从小连只鸡都不敢杀,更别说杀人了。唉,即使是变成蛊人,胆子该多小还是多小。”

“你丫是觉得不是月饼对手吧?”

麦卡脸一红,挠着头有些尴尬:“南瓜,做人不要太诚实。何况这段时间的接触,你们对我很好,把我当朋友,我更不可能下得了手。所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月饼,没想到他早看出我是蛊人,只是瞒着没说而已。”

我心说月饼啊月饼,你这心机可是够深的。麦卡继续说道:“所以我们俩商量了一下,我在水灯节蛊人聚会的时候,找了两具尸体,用蛊术改变成我们的相貌,挖了眼睛,把消息透露给那份娱乐报纸的记者,编了这么一条新闻。哦,那个记者也是蛊人,就是昨晚在邪恶之眼,舞池里领舞的那个女人。这样蛊族就认为月饼死了,至于现在月饼的身份,是我炼制的蛊人。昨晚你在酒吧看到了和月饼一模一样的人,都是为了掩饰真正的月饼。唯独没想到这份报纸让你看见了。我这么说你明白吧?”

我虽然听得有点绕,大概意思还是明白了。难怪月饼周末要去山里,原来是为了配合麦卡的计划,这么一想,所有的疑点也就迎刃而解。

不过我始终觉得月饼这么拽的人,不管蛊族还是蛊人,绝对有“来一个灭一个,来一双灭一对”的能力,费那么大劲干嘛?

“南瓜,我要走了。”麦卡起身伸了个懒腰,“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认识你们这段时间,是我最快乐记忆。不管在哪里,我希望你记得我这个朋友”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麦卡已经走出了房间,忽然回头笑了笑:“哦,对了。喝酒的时候,不是我躲酒不愿多喝,而是蛊人不能喝太多酒,否则体内的蛊虫受到酒精刺激,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做出什么事。以后想起我,可别背地里说我不实在。”

“麦卡,你就这么走了?”我鼻子发酸,朝夕相处了这么久,说分开还真有些不好接受。

“只要是朋友,一辈子见不到也是朋友啊。记在心里就好,再见了!”麦卡挥了挥手进了电梯。

我站在门口愣了一会儿,跑回屋里拉开窗帘,麦卡已经走出宾馆,月饼正靠着一棵树发呆,两个人聊了几句,互相捶了一拳算是道了别。

我深吸了口气,抬头望着曼谷深蓝色的天空,几朵白云聚了又散开……

突然,我明白了月饼费这么大劲整这一出儿是什意思了!

妈的,丫根本不担心蛊族报复,而是怕牵连到我,出什么意外!

这就是朋友!

(“邪恶之眼”酒吧:寸土寸金的在曼谷rca大街,“邪恶之眼”酒吧非常有名,开业时泰国各界人士均来祝贺,生意兴隆火爆。让人不解的是,一年后的“水灯节”结束时,酒吧挂出了转让的牌子,价格极为低廉。后被曼谷房地产巨头收购,改建成上层人士、娱乐明星休闲狂欢的商务会所。

“不化童尸”:泰国东北部农村有个家庭,一家三口,儿子大约6岁时就病逝。夫妇按照传统将儿子在寺院内安葬,奇怪的事就发生了。

就在父母将儿子尸体安葬后,经常梦到儿子说不习惯寺院的生活。起初,夫妇以为是爱子深切才会做出这样的梦。后来,得高人指点,便将儿子送到另间寺院,谁知过了不久,这夫妇做了同样的梦,儿子嚷着要回家。

夫妇决定将之送回家中。自此之后,他们也没有做过类似的梦。多年以来,夫妇用玻璃罩着儿子尸首,放在家中日夜相伴。奇怪的是,尸首已经干涸,但头发及指甲仍不断生长。

邻居们知道了这件事,不但没有害怕,还会专门带着小孩喜欢的东西跪拜祈愿。久而久之,越来越多人供奉童尸,极为灵验。

据说,童尸似乎和泰国传说中的“蛊人”有密不可分的神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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