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试图使呼吸平稳,避免身体释放压力贺尔蒙,导致心跳和血压上升。腰际的伤口血流得相当严重。
他把目前的情势从头到尾思索一遍。
逃走是当务之急。他猜不透他们怎幺有办法找上他,但是这以后再分析也不迟,现在最重要的是密切注意后面是否有车跟过来。不过,目前没有迹象显示有人在后头追捕。
警察下一步会怎幺走?
他驾驶的宾士车款有好几千辆,光是以前的计程车数量就相当惊人,但是,如果他们在罗斯基勒四周街道设下路障临检,要拦下所有同款车辆也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他必须尽速往前开。他打算先回家一趟,将妻子的尸体放进后车厢,再找出会洩漏他底细的三个特别箱子带走,然后将房子锁上,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位于峡湾旁的韦伯庄。
接下来几个星期他会窝在那儿。
如果迫不得已要到附近办事,必须经过易容乔装。之前碰上保龄球队赢得奖盃不得不拍照留今时候,他总是不太乐意,最后也大多能迴避掉,但是只要警方有心,仍然找得到有他身影的照片。暂时潜居在韦伯庄是当前最好的选择,等到尸体全数溶解后,再远走高飞逃到地球另一端。
他必须放弃罗斯基勒那栋房子,班雅明暂时也得继续和姑姑在一起,等时机成熟后再把他接回来。两、三年后,他的档案将会湮没在警方档案室的荒烟蔓草中。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在韦伯庄中储备了必要物资,以应付像今天这样危急的情势。新的姓名、新的身分证明文件,以及足够的资金。那笔钱虽然不能让人奢侈度日,但想要在某处舒服惬意的地方离群索居,等待未来展开崭新的人生,并不成问题。反正他需要低调生活个一、两年。
他又看了后照镜一眼,随后忍不住放声大笑。
他们竟然问他会不会唱歌。
「我当然会唱歌啰。」他大声嚷嚷。他想起在道勒拉普教堂大厅举办的各种活动,所有人都记得他的歌声有多糟糕,因为那正是他特意为之的结果。大家自以为知道与他有关的关键性特徵,其实他们错得离谱。他有副天籁般的好嗓子。
不过有件事情他必须优先处理:找个整形医生除掉右耳后面的疤痕。那是当年他偷看继妹被逮到时留下的,钉子差点刺穿耳朵。但是见鬼了,警察怎幺会知道疤痕的事?他的粉扑得不够厚吗?自从几年前被他打死的那个特殊少年问起疤痕的由来之后,他每次犯案一定会扑粉遮住。那个小子叫什幺名字?多年下来,他已经分不清楚那些孩子谁是谁了。
他想将思绪摆到一边,但是保龄球中心发生的事件始终流连不去。
他们如果以为能在水杯上採集到他的指纹,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早已趁着他们审讯拉斯的时候,将指纹擦拭乾净,就连桌子和椅子也没留下痕迹。
一想到此,他不禁眉开眼笑。他早已把一切都设想好了。
但遗漏的保龄球袋此刻在他脑中一闪而过。该死!保龄球袋上到处是他的指纹,拇指洞里还塞了明细表,透过这个线索,他们就能找到他在罗斯基勒的地址。
他深吸了好几口气,提醒自己冷静下来,免得伤口流血的情形更加剧烈。
唉啊,他们找不到明细表的,至少不可能马上找到。他如此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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