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是,尽管这不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没有人会犹豫的。但是”——
“另外,”温西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证据会在哪方面起作用。有些人为了包庇他们的丈夫、儿子或者女儿,拒不提供消息,耽误了警察很多时间。案件明朗之时,就会证明她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要保护自己丈夫、儿子或女儿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我只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了解坎贝尔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缓慢地说。
“他们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后见到的那个人,”温西迅速回答,“他们总是这样做,这是标准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侦探小说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当然,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会让案件调查的进展顺利起来。这几天我正准备要写一本书,两个人走进一条死胡同,后来一声枪响,一个人被谋杀了,而另外一个人被看到手里拿着枪逃走——下面二十章会出现很多红鲱鱼,但是最后证明那个拿枪的男人就是凶手。”“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吗?啊,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跟警察说了什么?”温西已经有点失去耐心了,手里无意识地摆弄着一管铅白色颜料。
“我告诉他们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后他们问我是否看到或听到对面有可疑的动静。我说没有,你知道,我并不会注意什么。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坎贝尔回家,我说没看见,但是听到汽车开进来的声音。大约十点刚过的时候,我听到钟响报时,觉得自己该上床睡觉了,因为明天还要赶火车。我喝了最后一杯酒,洗漱完毕,然后拿出一本睡前书,就在上楼的时候,我听到他回来了。”
“这是你最后一次听到他回来吗?”
“是——的。但是,随后,我又朦朦胧胧地听到他家的门打开又关上了,好像他又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确定,如果他出去了的话,那后来肯定又回来了,因为第二天一早我又看到他开车出去了。”
“这一点很有价值,早上他什么时候出去的?”
“大概是七点三十分到七点四十五分之间——我记不确切了。当时我刚穿好衣服,正要去吃早饭。你看,因为我要赶九点零八分的车,那个讨厌的车站距离这里有六英里半远。”
“你确定看到坎贝尔在车里吗?”
“哦,是的,我看到他了——但是,我想如果我进入证人席,我只会发誓说我看到他的外套和外貌的轮廓。我没有看到他的脸,但是毫无疑问,那就是坎贝尔。”
“我明白了。”温西的心跳明显加快了,但随后又恢复平静,他几乎看到了手铐在弗格森附近闪耀——如果他发誓说他看到活着的坎贝尔,而温西很清楚这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但是对于侦探来说,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他穿着什么衣服?”
“哦,那件可怕的格子外套,还有那顶有名的帽子。这些都不可能是别人的。”
“是的。那么,你还有什么没说出来?”
“有两三件事。首先——但是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是否与案件有关——周一晚上大约八点的时候外面有吵闹声。”
“是吗?我说,弗格森,非常抱歉,我挤爆了一管好好的温莎-牛顿颜料,随手摆弄东西可真是我的坏习惯。底涨破了。”
“是吗?哦,没关系。把它卷起来就行了,这里有抹布,弄到身上了吗?”
“没有,谢谢。怎样的吵闹声?”
“有个家伙来拍坎贝尔的门,还大声叫骂。坎贝尔不在——非常幸运,那些话可不大中听。”“这个家伙是谁?”
弗格森瞥了一眼温西,然后目光又回到他的画布前,低声说:
“事实上,我想是法伦。”
温西吹了声口哨。
“是的,我探出头告诉他不要做这些无谓的叫骂,然后他问我坎贝尔在哪里。我说一整天都没有看到他,并建议法伦快点离开。然后他就开始嘟囔些什么他总是看到坎贝尔在他那里纠缠,还说什么要把他赶出来,一旦让他找到坎贝尔他会怎么怎么样之类的事情。当然,我没有太在意。法伦总是鲁莽行事,就像纸牌中的红心王后——做不了实事,你知道的。我告诉法伦最好将这件事忘掉,他就让我滚,还说要对我怎么怎么样,那时我已经很不耐烦,我告诉他最好找个凉快的地方吊死算了,他说他正想这么干,但是在这之前他也要找坎贝尔当垫背的。所以我说该死的!好极了!他又乱逛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是走路来的吗?”
“不,骑着自行车。”
“哦,是的,当然。他不可能从科尔库布里郡走过来。我说,弗格森,你觉得这件事与法伦夫人有多大关系?”
“该死,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全都和她有关。坎贝尔以自己的方式喜欢她,而她品格高尚,不会给自己惹麻烦。她总是喜欢扮演慈母般的角色——试图感召别人,你知道,‘一个纯洁女人的感化’。她从来不管这个粗鲁的世界怎么说,只会独自去做她认为好的事情。甜美与美丽永存,其他所有的都将腐烂。哦该死!深蓝色到哪里去了?这个女人简直让人无法容忍,你知道,无法容忍。哦!我又把它放到口袋里了,像平常一样。是的,就像你知道的,我和我妻子不住在一起,吉尔达·法伦把这当成自己的事,还跑来教育我。最后,我几乎要勒死她,可她居然还有勇气和耐心再一次尝试要‘让我们俩在一起’。该死!她让我们非常尴尬。虽然现在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我无法忍受这个善良的女人。现在,不管她什么时候遇到我,都是满脸的慈悲和怜悯,我真受不了这种人。”
“十分可怕,”温西同意,“就像那些为你做祷告的人。法伦是彻底离开了吗,还是后来又回来过?”
“我也不知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一点。后来又有人来过。”
“什么时候?”
“大概是午夜时分,但是我没有看到是谁。有人敲门,一会儿进去了,但是我懒得起床查看。接着我又睡着了。”
“没有听到那个人离开吗?”
“没有,我不知道他——或者她——待了多长时间。”
“她?”
“我说他或者她,是因为我不能确定来的是谁。我不认为是法伦,因为我想我听到汽车声。如果你用完了,把抹布递给我。我恐怕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比较模糊,说实话,我想这次应该是乔克·格雷厄姆又来玩他的老把戏。”
“十分有可能。哈,弗格森,如果我是你,我想我会对警察说实话。”
“什么?你是说午夜的那个拜访者?或者是法伦?”
“包括法伦,尤其是那个午夜拜访者。毕竟,他看起来是最后一个看到坎贝尔活着的人。”“你什么意思?我在早上还看到过他。”
“我指的是看到他,还跟他说话,”温西说,“如果那个人真的见到他,说不定可以为警察提供十分有帮助的信息。”
“他为什么不主动出来?”
“哦,天哪!一百个理由。有可能是违法推销鲑鱼,或者就像你说的,也有可能是个女人。没有人知道真相。”
“好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会澄清。我最好现在就做,否则他们会认为我又隐瞒了其他事情。”
“是的,”温西说,“我也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勋爵一点时间也没耽误,他直接驱车赶回科尔库布里郡,赶在麦克弗森巡官开车之前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