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刘罗杰探长

洛拉冲他微微点了点头,其实这已经是她在表示敬意了。斯坦也明白,他冲她会意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转向我,义正词严地继续刚才的话题。

“总而言之,警官,我们卢·米切尔餐厅,是绝对不能容忍任何闲人在厨房鬼混的。明白吗?”他说话的口气,就好像我在质疑他一样。我赶紧点头表示赞同。

斯坦继续说道:“反正,第四天,我就在厨房后门等那个白痴。我拿着一张支票,告诉他不用再来了。那个浑球儿居然说要现金,说换不了支票。唉,我早就该想到了,对不对?我早就该想到他肯定是惹了事儿的,只能偷偷摸摸的,连银行都没法去。唉,我们这儿可容不下那种见不得光的人,警官。”

斯坦一只手拿着锅铲翻了翻煎饼,另一只手朝我无可奈何地挥了一下。

“我估计你们是想知道他的名字和其他相关信息吧。问题在于,我雇他时,没有完全走正常程序,这个决定是临时做的。所以,他并没有向我递交正式的入职申请。在前面柜台工作的琳达倒是让他填了一份工资报税单,以便给他开支票。你们可以让她帮忙找找,那个浑球儿自称‘罗恩·史密斯’,1991年3月时曾在这里工作过三天。不过,警官,那个浑球儿的真名肯定不是什么罗恩·史密斯,咱们都心知肚明,不是吗?”

“我觉得你说得没错,斯坦。关于这个人,你还有什么能告诉我们的信息吗?他身上有文身吗?他有没有说过他家在哪儿,上过什么学校,类似的有用信息还有没有?”

“首先,他是个蠢货。其次,他就跟你屁股底下那个油桶一样,连句话都不说,培根也煎不好。第三,他是个超级大骗子。他既不跟我说话,也不跟别人说话,这混账东西根本就不与人交流,所以我实在想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对了,我想起来了,他是个特别守时的精神病。他早上5点到这儿,下午3点离开,完全卡着表,分秒不差。我跟琳达结算他的工资时才发现这一点,连续三天,他上下班的时间都十分准确。当我第一次在厨房后门见到他时,他特别提过这一点,说:‘我对时间很执着。每天我都会按时上班,但是到了换班的时间,我也得按时下班。你可以管这叫强迫症,叫什么都行,反正我一向准时。我必须如此。’他就是这么跟我说的,真是个怪胎。”

“斯坦,这个信息非常有用。你觉得,他会不会以前在部队上待过呢?”

“就那个蠢货?不可能!海军、陆军、空军,他哪个都不可能待过。绝不可能。我服过兵役,来这儿工作的很多小伙子也都是退伍军人,他们跟那个蠢货截然不同。而且,他根本不注意管理自己的身材。我认识很多当兵的人,虽然我们没有特地谈论过这个话题,但是看得出来,他们大部分人对身材都至少会稍加注意。可是这个蠢货,一看就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东西。我看他就是个疯子,像公鸡一样天天计算着时间,一有差错就要发狂。这是他的毛病,并不是因为当过兵。”

“斯坦……”我刚要开口说话,斯坦突然转过身来,激动地用锅铲指着我的脸。我向后靠了靠,避开了锅铲,可洛拉反而向前倾了倾身子。斯坦根本不理会她,对他来说,洛拉只不过就像厨房里的一只小苍蝇而已。他俩倒是挺般配的,如果洛拉当初也来做厨师之类的工作,说不定能跟斯坦凑成一对儿。

“真该死,警官,他可真是狗娘养的。我又记起了一件事。他特别容易紧张,跟人面对面的时候,他总是不停地眨巴眼睛。真的特别烦人。眨巴眼睛,加上对时间的固执,我敢肯定他就是有强迫症。”说到这儿,斯坦顿了顿,还冲我表演了一下疯狂眨眼的样子,“没错,我能想起来的就这些,没有别的了。”

听完这条新线索,洛拉把前倾的身子又站直了。我的大脑开始思考,要如何利用这条线索。我知道,洛拉也在思考要拿这条线索怎么办,她甚至在怀疑这条线索到底能不能用得上。正因如此,我也疑虑重重,洛拉的判断总是正确的,如果连她都觉得这条线索不好下手,那确实就很困难了。

我们跟前台的琳达一起在地下室里翻看了十个箱子之后,终于找到了“罗恩·史密斯”的工资报税单。我们把这份表格用传真发回总部,不出所料,档案专家很快就确认这份表格上的名字和社会保险号码都是假的。他们一看就知道这些信息是假的,甚至根本不用去数据库里搜索。他们说:“刘,你干了这么多年也该知道了吧,社会保险号码是不可能以99开头的,除非这个人是从爱达荷州塔拉马祖的某个童话小镇来的。”他们说这番话的模样我都能想象得出来,一群书呆子,坐在办公室黑暗的角落里,开着惨白的日光灯,正歪着鼻子得意扬扬地嘲笑我。

我和洛拉离开卢·米切尔餐厅,向芝加哥市中心走去。我们走在一座橙色雕花的拱形铁桥上,横穿了芝加哥河。桥下的河水闪烁着加勒比海的绿色,河中的渡轮和水上计程车乱作一团,但仔细看却又井井有条。桥上满是游客、律师和孩子,还有几个彻夜在爵士酒吧狂欢的人正踉踉跄跄地往家走,身穿黄色夹克的股票交易员成群结队地走在路上。虽然他们要去的地方不同,在路上却总能遇到彼此,就像弹珠机里的银色弹珠一样,虽然最终落下的位置不同,却常在途中碰面。我和洛拉慢慢地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到西尔斯大厦前面时,我们都停下脚步,陷入了沉思,各自想着今天早上案件的进展。

那时,我们已经一起工作五年了,虽然在职场上,我们的工资等级不同,但我们是非常相似的人。我知道她什么时候需要安静,她也知道我什么时候需要独处。虽然我不愿承认,但我和洛拉有着高度的默契,这是我和妻子之间所没有的。那天早上,就连我们的步调都是完全一致的,每一步的跨度、姿势,我们的呼吸、停顿和摇头的习惯,几乎一模一样,就像百老汇舞台上训练有素的双人踢踏舞演员一样。每当这时,我都在心里默默承认,我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我常常在外工作,很少回家。但是,如果我辞职不干了,桑德拉会不会感到失望呢?这份责任是我强加给自己的,既是作为惩罚,也是为了弥补我过去犯下的严重错误。假如我真的放弃了这份责任,是否就能从这地狱般的煎熬里走出来呢?

我们一直漫步到芝加哥的中心地带。麦迪逊大街的两侧都是高楼大厦,走在阴影下,就像傍晚已经降临一样。当我们走到瓦克尔下街的珠宝店时,高架桥上的城铁从我们头顶呼啸而过。在这个地区,上班族非常少见,他们都住在离这里两个街区之外的地方。我们继续走着,穿过密歇根大街,走进了格兰特公园。我和洛拉找了个绿色长凳坐下。我跷着腿沉思。她则把腿伸开,胳膊肘撑在大腿上,头垂在膝盖之间。

我的手机响了,又是博伊德打来的。我正在等着他的电话。我站起身来,一边听电话,一边来回走动,以避开洛拉灵敏的耳朵。

接完电话,我重新回到长凳上,学洛拉的姿势坐着。我们俩的脑袋就这样耷拉在耸起的肩膀中间。过了一分钟,我重重地呼了一口气,以此来引起她的注意。我有话要说。

我在自己干的这个行当里,听说过不少疯狂的案例,这些案子都是由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真相组合起来的,分开看没有任何可疑之处,组合起来却会产生难以置信的结果。比如,有一个罗马尼亚的马戏团把上了年纪不能再跳舞的熊抛弃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大森林里,而就在前一个月,有歹徒在同一个地点绑架了一个十岁的小姑娘。

那头常年生活在马戏团里的熊只知道跟人类要吃的,于是他一路追踪人类的气息,寻遍了方圆三英里,结果碰到了那个带着女孩儿的绑匪。像妈妈为了保护孩子而攻击敌人一样,这头母熊攻击了他,用爪子拍断了他的气管。那个十岁女孩儿又怕又累,筋疲力尽,只能滚到母熊的脚边哭泣。女孩儿后来告诉我们,在她精神恍惚时,这只突然出现的熊就像是圣母玛利亚,神圣的面孔和粉色的披肩旁闪烁着灿烂的光辉。母熊低下头,用鼻子拱着女孩儿,帮助她爬到自己身上。这头熊跑到一条荒芜的伐木小路中间,不断地哀号,后来,一个自驾游的旅客发现这个女孩儿神志不清地趴在熊背上。当时,女孩儿穿着粉色的连衣裤,那头以前在马戏团跳舞的熊穿过的粉色芭蕾舞短裙。

我坐在芝加哥公园的长凳上,来回地想着博伊德刚刚给我讲的故事,我满腹疑虑地叹了一口气,真想把这个城市里所有的空气都用我的肺过滤一遍,这样就能把博伊德的话压缩成一个可以相信的事实了。

我们就这么无精打采地坐着,洛拉转向了我,我也转向了她。她问:“你打算要告诉我博伊德说什么了?”

“去开车吧。咱们要启程回印第安纳州,其实一小时前就该走了。”

“真该死,刘,我就知道那个臭烘烘的农民肯定还知道更多。”

“不,你不知道。这回他说的话,你根本不会相信的。”

“难道像粉红熊案件那样?”

“没错,就是像粉红熊案件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