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主旨上用粗体写下:比尔曼,无辜的受害者。
不行,只有白痴才会这么招摇,用粗体,在讨论区里,等于是放声大叫。他删掉,改用一般字体:比尔曼,无辜的受害者。
好多了。
他看着屏幕,开始打字:
杰森·比尔曼没杀过任何人。他是被设计的,掉入一个精巧的陷阱,代人受过,替一个隐身于幕后的杀手顶罪。这个杀手的名字叫阿登·布里尔。
他删掉最后一句,继续写道:我就是那个凶手,你可以叫我阿登·布里尔。我杀过五个人。比尔曼是第一个牺牲者。霍兰德家两个,加起来是三个。卡尔.伊凡科是第四个。大家都以为这些人是比尔曼杀的,但是,他别说是没见过这几个人,就连他们的名字都没听过。第五个牺牲者是莉雅·帕克曼,你可能也没听过她的名字,但这只是时间问题。我把她压进浴缸里淹死了,按住她的胸部,看着她挣扎。
她没有挣扎。其实,他不大确定她到底恢复知觉没有。她的眼睛睁开了,但这可不代表她弄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也许他应该把最后一句改一下:……我把她按进浴缸里淹死了,按着她甜美娇小的胸部,看着气泡慢慢的冒上水面,看着她生命一点一滴地消逝……这样好多了。比较接近实际的情形。虽说用‘甜美娇小’这样的形容词可能不够冷静,但也没有人希望他的笔锋不带感情。
……我杀她不是为了恐吓,我另有动机:完全合乎逻辑。我从犯罪中收获颇多。
不要,不要用犯罪。他删掉这个词,又写道:……我从我的行动中收获颇多,至少让我成为合格的连续杀人狂。我的行动都有利可图。我不否认我在杀戮中得到满足,从某个角度来说,我的确是期待血喷出来的那一刻。我在亊前,在过程中,在亊后,都充分享受。
他停了一会儿,重新整理思路:我杀男人,也杀女人。杀男人,我得这么说,让我比较有成就感;至于谈到纯粹的快感,没有什么事情比得上杀女人了。
不,还得再修正一下:
……比得上杀可爱的女人了。
他坐在那里,欣赏着他的文章,赞许地点点头。他的表又响了,告诉他,现在距离整点,还有十分钟。
他移动鼠标,把光标移到张贴的按钮上。
不行,不行,我想这样不行。
他移动鼠标,点了取消。他的发言没有公开,消失在屏幕上。他又点了几下,下线,屏幕保护程序再度启动,城市之光,忽明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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