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天谴 黄瞻 第1页,共2页

夕阳西下,深秋的天色早早就暗淡下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9国道上,一辆破旧的依维柯艰难地在山路崎岖的路面上缓缓前行。朝窗外望去群山环绕,风景秀丽,却无暇欣赏,目光微微向下就能看见轮胎外不到1米的地方就是万丈峭壁,如果遇上雨天路滑,司机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因此,境内的老百姓都称呼这里为魔鬼路段。

“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说的正是湖北恩施。上午时还是暖风徐徐,到了傍晚就可能进入凛冽的寒冬,只可惜很少有人能够感受到这奇异的气候。和车外山区寒冷天气不同的是,车内显然暖和许多,只不过车厢内的空气中夹杂着一股浓烈的脚臭味,实在叫人难以忍受。

沈逸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坐在第二排靠里的位置上,他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似乎并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与周围的环境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虽然漂泊打拼多年,沈逸却从来不忘学习,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学考上了一所普通高校,那一年,大学里听见鼓励即将毕业的学生积极参与山区支教的报道后,沈逸就暗下决心每年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去湖北山区支教。其实,但凡院校每年都会组织支教,大多数是出于学校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考虑,支教的学校并不是十分困难,多半是教学条件师资力量都不错,条件优越不算偏远的地点。

但是沈逸却有自己的想法,首先是不喜欢这种光面的形式主义,其次,他需要帮扶的是真正想接受教育而又资源匮乏的孩子。因此,沈逸选择了最贫困、最荒蛮的恩施百合村。其实,作出这个选择的还有一个人,只是她……,她是沈逸的大学恋人,也是沈逸这一生唯一追求过的女孩,他们相识相知,有相同的爱好和志向。她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知书达理,是不可多得的红颜伴侣。

他们来到这个村庄后,先是作为支教老师的身份,教育着一批批希望学习知识的孩子们,这些孩子的家分布得非常稀疏,往往要4点起床,翻山越岭几十里路来到只有两间平房的学校,阿妈一早烙好的面饼,放到中午又干又冷,在寒风中一口口地啃下去;山路崎岖,脚上一双布鞋已经磨破,脚丫露在外面冻得通红……无论怎样艰苦,他们的脸上总是挂满天真而富足的笑容,似乎能够学到知识,这一切都值得,一看到这里,沈逸和她的心就被刺得酸疼,她偷偷擦拭着泪水,拿出身上所有的钱跑了几里山路给孩子们买生活用品。

几乎是瞬间的,沈逸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更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从小流浪差点饿死的沈逸当年受到过刘氏夫妇的帮助,沈逸也想用同样的方式回馈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于是,他一边打工,一边用挣来的钱给孩子们买物资和食物,可惜,这些努力对村里众多孩子们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对于沈逸力求改变这个村子的愿望,更是痴人说梦。沈逸总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伤天害理的人可以逍遥法外,为什么有正确理想和抱负的人却爱莫能助?这晚,沈逸想通了,他找到了将两种形式相结合的办法!

随后几年,在沈逸的劫富济贫计划下,新鲜资金源源不断地进入到这个被他们悉心浇灌的世外桃源中来。学校有了好多教室,教育设施慢慢健全,孩子们吃上了鸡蛋和鸡肉,山路有了石阶,村里的泥路成了水泥路,引入种植果树技术让村民们自给自足,剩余的产生了经济价值……百合村每一处都有沈逸的心血,也使这个没落贫困的山村逐渐有了生机和活力,沈逸逐渐在村民的心中有了不可替代的位置,他们感谢他,尊敬他,仰慕他。此次临行前,沈逸已经买了大约4万元的物资寄了过去,想必是要比自己晚到几天了。

汽车到达终点黄水镇。这里离目的地百合村还需要翻越两座山,由于没有路,车辆不能进去。此时天空已经慢慢昏暗下来,沈逸将背上厚重的背包稍微整理一下,拿起手电,深吸了一口气,这不知是多少次来到这里,走夜路已是驾轻就熟。

因为实在是太过偏僻,国家出资修建的一条盘山公路修了十年都没有修完。里边的特产运不出去,外来的投资者也懒得来这里。

前方快接近学校了,以往,天还没亮的时候,学校中就会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但是今天已经到了中午,学校中却一个人都没有。

此时,他们都已经聚集到了村口,个个都穿着本民族的特色服饰。村口放了四张桌子,摆满了自家酿的米酒,和各种土特产,似乎是在迎接什么贵客。

日头已经偏西,但孩子们却还是没有离开,哪怕是平时最顽皮的孩子,此时都像站岗一样的守在村口,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远处山坡上的一棵树苗。

这棵叫信号树,信号树上绑着火把,是古代打仗时用来发信号的,一般都有人守在信号树的旁边,一旦发现敌情就会把树砍倒。跟烽火是一个道理。

不一会儿,那树苗突然剧烈地晃动了起来,村口的孩子们也跟着叫了起来,就像过年一样高兴。七八个大姑娘快步迎了出去,等再回来的时候,人群中已经多了一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偷偷请假出来散心的沈逸。

虽然少数民族的热情他早已不知道领教过多少遍了,但此时被七八个大姑娘簇拥着,还是觉得有些面红耳赤。沈逸本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当见到村口的孩子们时,所有的疲劳都瞬间一扫而光。这些孩子沈逸都认识。好不容易见面,本应该关心一下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可还没等他张嘴,就已经有七八碗酒递了过来,里面是村民们自家酿造的米酒,香甜无比。

沈逸杯到干杯,碗到干碗,还没等到进村口,就已经醉得差不多了。

这还远远没有结束,村子里的道路上堆满了鸡笼、竹筐各种杂货,就像是进了集市一样。大姑娘们端着米酒站成一排,口中唱着山歌。

要嘛对歌,要嘛喝酒,否则这关是说什么也闯不过去的。

唱歌沈逸是不行的,只能选择喝酒,结果又喝了七八碗。他之所以陪人吃饭时能千杯不醉,全都是在这里练就的。

还没等把酒都喝完,他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直接就被人抬到了炕上。

睡到半夜,沈逸这才醒来,一睁眼就能望到窗外的夜空,鼻子中嗅到的全都是泥土的清香。被凉风一吹,酒意瞬间就无影无踪了。

他喜欢这种感觉。

最近的十几年来,沈逸每天都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迷迷糊糊,其实时刻都在防备着别人,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真正的放松,真正的感受到幸福。

沈逸伸了个懒腰,还没起床,便听到窗外传来了一阵咯咯的笑声。等他跑到窗口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不过远处却传来了悠扬的歌声。

沈逸正纳闷儿,便听到门口有人说道:“我说过别让他们来打扰你的,可这帮小妮子就是不听,非要来看看。”

转过头来,只见一个小姑娘正坐在门槛上,借着月光做绣活儿。

月光斜斜照在她的脸上,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见到她,沈逸一愣,总觉得很眼熟,却一时想不起她是谁。这时候她正好抬起头来,四目相对,她又连忙把头低了下去。

“你……你是苏青?”沈逸试探着问道。

女孩害羞地点点头,随即转过身把嘴巴一嘟,似乎是在为他的口气而生气。

其实这也怨不得沈逸。上次见面的时候,苏青还只是一个小丫头,这才短短一年的功夫,就已经变成了大女孩儿。都说女大十八遍,这还真是一点错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