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8 皇家与毒贩

拨云见日 简蓝 第2页,共2页

中午。

马早日从市局出来,慢慢地往家里踱步。

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

他觉得有些累。

中午只要没有上级领导来,他都回家睡一觉。

走着走着,他觉得不对劲了。

好像有人盯梢。

他掏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转身往回走。

结果三个男人从路两边把他夹住了。

其中一个弥勒佛一样的,还挺眼熟。

他马上厉声道:“你们干什么?”

弥勒佛笑了:“马局,请你去谈话。”

他脑中飞快地闪过很多念头,但黑红的脸膛没什么表情变化,尽力用平静的语气问:“你是?”

话音刚落,他就噌地动起来,想要挤出包围圈。

弥勒佛喊一声:“陈唐,快!”

左面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突然就伸手扣住他的手腕,往后扭去,嘴里道:“庄,掏家伙。”

右面那个嬉皮笑脸的俊俏小伙,开始往外掏东西。

他一看不好,大叫起来:“来人哪!绑架了!”

路对面大厦的保安听见了,往这边看。

弥勒佛刚准备拿证件出来,他又喊:“你快过来!我是公安局长!有人要绑架我!”

保安摇摇头,说了句“神经病”,走开了。

问话室里。

马早日口若悬河:“你们也知道的啦,就我这个位子,肯定天天有人找的啦。但是办不办就是另一回事了。”

冯旭敲敲桌子:“现在是问你曾会士有没有找过你。没有问别人。”马早日:“有啊。曾会士是大老板,又是政协委员,他的关系多得很。很多人都帮他向我求情啦。他自己也给我发过短信的。所以我就跟下面的人讲,情况不严重就不要办啦。”

言毕,他俯身靠近冯旭和王伟:“很多领导都替他讲话,我能怎么样呢?”

冯旭一挑眉:“都有哪些领导啊?你说说看。”

马早日往椅子上一靠:“我记不清了。”

冯旭:“那你总记得自己有没有收过什么好处吧?”

马早日道:“领导交代,我怎么还会收好处呢!”

他坐正了身子,看着冯旭:“冯处是吧?我看你很面熟。大家老相识,不要把关系搞僵了。曾会士这件事情呢,我顶多也是背个处分,以后大家还是要往来的。”

冯旭笑起来:“看来你这个公安局长,对法律也不是很熟悉啊。”

专案组办公室。

庄晨绘声绘色地讲完请马早日谈话的过程,总结道:“幸亏路上没什么人,不然真出来一个‘见义勇为’的,说不定就给他跑了。”

袁圆圆真的是烦死了这个整天嘚瑟的家伙,质问道:“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凭什么张昊师父办的案子,要你去一起问话;我师父办的案子,也要你去‘请人’?你到底是哪个部分的?”

庄晨双手一摊:“谁让你们人手短缺呢?”

袁圆圆急了:“我不是人手吗?”

庄晨又拿出了老干部语气:“小姑娘,抓人很危险的。”

袁圆圆道:“我穿制服,谁敢惹?还不会像你们那样差点被人误会呢!”

庄晨笑起来:“哎呦,咱们的制服乍一看,和白领的工装有啥区别?再说了,就算制服大家都认得,你是生怕罪犯不知道你是去抓人的吗?你没见电视剧里警笛一响,坏人就开始杀人灭口吗?”

袁圆圆气得指着庄晨“你你你”地说不出话来。

这时,姜克军和梁烈走进来,道:“别趁我们不在,欺负检花啊!”蒋震东见了,问:“你们回来了?”

梁烈道:“省纪委那边查得差不多,准备把房云飞移送起诉了。我们听说组里人手不够,就申请回来了。”

蒋震东道:“正好,小雪、白北她们在查田仲利的财产,张昊他们还要跟海关那个案子。田仲利就交给你们去审了。务必审清查透。”

转而对庄晨说:“老冯那里人手也不够,你这段时间就跟他们吧。”

没等庄晨答话,袁圆圆大笑道:“来吧,小师弟,师姐先带带你。”庄晨:“我比你大喔,师妹!”

袁圆圆甩他一个白眼:“年龄管个屁用!我入门早,当然是师姐啦!”

山庄茶室,两个人在喝茶。

“兆令,马局长大概做不成局长了。”

“有什么关系吗?反正是他自己的事情。”

“我听说现在是杨震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嗯,他是省厅派下来的副局长,主持工作也是应该。”

“他可不是你的人吧?”

“哈哈,那又有什么关系。”

“你倒是很有信心。”

“有李副市长这么关心我,我当然有信心啦。”

吴庆杰家。书房。

盛鉴锋把茶杯往桌上一放,用力拍拍双膝道:“我不会就这么算了。明明是我把姓宋的送进去了,凭什么让杨震主持工作!还把我发配到司法局去!”

吴庆杰猛吸了一口烟,抬头吐着烟圈,看一圈一圈的烟雾慢慢把灯笼住,缓缓道:“我也被发配了。很快就要去科技厅报到。”

盛鉴锋吃了惊。

吴庆杰笑了一声,像是苦笑,又像是冷笑:“我们是彻底输了。”盛鉴锋:“未见得吧?进去的可是马早日。”

吴庆杰道:“你别老想着和马早日斗。还有一股我们一直忽略的力量啊!”

见盛鉴锋依然是不解的眼神,吴庆杰有些恨铁不成钢,口气也变得不善起来:“你不会以为中央派来的书记,真的是来安抚人心的吧?”

盛鉴锋的脸上,开始现出惊惧的神色。

吴庆杰叹口气,拍拍他的肩膀:“特殊时期,咱们能各安天命,已经算是好结果了。”

没过几天。

清早,王宛坤快步走进刘铮的办公室:“书记,这有个急件,我直接拿过来给你了。”

刘铮正在和洪辰聊天,见她来了,笑道:“不着急。我刚和洪副市长说到你呢。宛坤同志,省里基本定下来了,你接替吴庆杰,做政法委书记。你分管的工作,要做好跟其他副市长交接的准备啦。”

王宛坤微微一笑:“感谢领导信任啊。但是真的没什么信心呢。”

刘铮:“没有比你更适合的了!”

洪辰也附和着。

王宛坤道:“那我争取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注释

《刑法》第354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项职能被称为检察院的立案监督职能,由侦查监督部门(2019年与公诉部门合并)负责。像文中这种申诉,一般是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之后,转给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侦查监督部门审查认为属于应当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认为公安机关说明的理由成立的,则向控告申诉部门发函说明情况,再由控告申诉部门向控告人、申诉人进行解答。认为公安机关说明的理由不成立的,则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实践中,各地的刑警力量都存在不足的情况,自己的案件都办不过来,很难顾得上兄弟单位的案件。这给异地抓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case8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