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探花

这样一来,二号热门人选,就成了肯塔基大学的中锋萨姆·鲍伊(sambowie)。鲍伊有身高,很聪明,只是身上背负着两个巨大的问号:第一,他在大学受过严重的腿伤,职业生涯将有多大隐患?第二,他是不是真的喜欢篮球,有没有把自身能力和球队实力提升到极致的热情?面对这样一名球员,公牛就很谨慎,他们之前挑过一个名叫罗尼·莱斯特(ronnielester)的后卫,1980年首轮第10号新秀,顺位不低,结果莱斯特到球队的时候,身体已被伤病折腾得快废了,难堪大用,公牛深受其害,引以为戒。开拓者的想法却不同,他们执着地想要一名大个子。

此后很多年,人们总津津乐道于1984年的选秀,总喜欢嘲笑开拓者的有眼无珠。有人说,开拓者之所以要选萨姆·鲍伊,是因为他们有"比尔·沃顿(billwalton)情节"。队史上唯一的总冠军是中锋比尔·沃顿带来的,尽管鲍伊的天赋明显不如沃顿,波特兰人还是想试试看。也有人说,开拓者之所以没选乔丹,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一个和乔丹同类型的球员德雷克斯勒,而且德雷克斯勒后来也真的成了开拓者的头牌明星,两度率领球队打进nba总决赛。开拓者的决定,并非完全不可理解。

不管怎么样,公牛队开心地得知:开拓者队要选鲍伊,不选乔丹。当然,有人知道这是个糟糕透顶的主意,比如印第安纳大学主教练鲍勃·奈特。虽然在那年的ncaa锦标赛里,奈特想办法掐住了乔丹,印第安纳击败了北卡,可实际上,奈特个人非常喜欢乔丹,他知道乔丹有多好。奈特的好朋友斯图·因曼(stuinman),当时在开拓者队做人事工作,奈特力劝因曼:别选鲍伊,一定要改选乔丹。

"可是我们需要一个中锋。"因曼说。

"斯图,选他,让他去打中锋。"

在奈特看来,让乔丹打中锋,总比放过乔丹不选要强。

火箭和开拓者这么想要中锋,为什么公牛偏偏认准了乔丹呢?因为他们做了不少功课,对乔丹有充分的了解。

那个时候,芝加哥公牛队负责做决策的股东,是一个名叫乔纳森·科夫勒(jonathankovler)的有钱人。杰里·莱恩斯多夫(jerryreinsdorf)当时尚未成为公牛老板,公牛队还归一个财团拥有。那个财团,除了年轻的科夫勒之外,其余股东根本不关心篮球,只有科夫勒还算个篮球迷。有时,公牛队接到了不错的交易提案,还没等科夫勒跟其他股东商议,生意就吹了。

公牛队总经理罗德·索恩手下,有个名叫迈克·蒂博尔特(mikethibault)的首席球探。蒂博尔特年纪不大,却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他一辈子都在当助理教练和球探,了解篮球,热爱篮球,并且不在乎自己能挣多少钱。他热衷于飞去各种小城镇,看各种名不见经传的球队打各种没意义的比赛,以搜寻未被人发现的优秀球员。nba选秀的时候,蒂博尔特是索恩最重要的参谋。

那年,蒂博尔特去考察过乔丹十多次,索恩也看过乔丹几次,他俩都觉得,乔丹会成为一名非常非常出色的职业球员,甚至可能是一名伟大球员。看到乔丹之前,蒂博尔特一直认为"魔术师"约翰逊(magicjohnson)是他见过的最争强好胜的球员,但看过乔丹之后,他意识到,这孩子的好胜心比魔术师还要旺盛。蒂博尔特很早就决定要乔丹,选秀之前,他只希望开拓者能坚持选鲍伊。

索恩也同意蒂博尔特的意见,他非常担心鲍伊的健康,害怕重蹈覆辙。虽然索恩看过的比赛没有蒂博尔特多,但索恩跟迪恩·史密斯私交不错,他可以坐在北卡的录像室里观看acc联盟的比赛录像。这是很大的特权,因为索恩不仅能考察到北卡的球员,而且能顺便看看北卡对手阵中的球员。索恩欣赏乔丹,乔丹每一年都在进步,防守尤其如此,而他的身体素质和爆发力更是无与伦比。有时候索恩一个人坐在那儿看比赛,看到乔丹的某些表现,都要先按暂停,倒回去一遍遍重放。索恩在心里告诉自己:我看到的可是一个前所未见的球员。

迪恩·史密斯对乔丹评价很高,但对公牛队而言,迪恩·史密斯的话不可全信,因为他是乔丹的教练,他当然会说乔丹好。不过,比利·坎宁安想得到乔丹这一点,倒是让索恩和蒂博尔特确信,他们的选择不会错。

蒂博尔特有些担心科夫勒,他害怕这个有决策权的股东也想要一名大个子。蒂博尔特对索恩说:选秀那天,万一科夫勒犹豫不决,他们就得先斩后奏,无论如何都要拿下乔丹。幸好,在选乔丹的问题上,科夫勒始终和他们站在一起。

1984年6月19日,芝加哥公牛队正式用首轮第3号选秀权,选中了来自北卡罗莱纳大学的迈克尔·乔丹。那天,曾在兰尼高中做过助教的罗恩·科利给詹姆斯·乔丹打了个电话,科利无比激动:"奥斯卡·罗伯特森和杰里·韦斯特赶紧挪挪地方,因为篮球历史上最伟大的后卫,刚刚被选中了!"

不是状元,不是榜眼,没去休斯敦,没去波特兰,探花秀乔丹从此扎根芝加哥。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有怎样的际遇。很多年后,乔丹在自传中说,对他而言,"芝加哥大概是完美的去处"。乔丹认为,如果开拓者当初真的选他当了榜眼,他可能不会成长得那么快,因为德雷克斯勒和吉姆·帕克森(jimpaxson)都跟他一个队。而且,如果去了波特兰----"球场之外,我的影响力会完全不同,"乔丹说,"在别的地方,耐克不可能把我推销到芝加哥那种程度。我始终相信,不管我去哪儿,我的球技总会得到认可,但球场之外或许就不一样了。"

1984年那届新秀里头,蒂博尔特还有一个非常喜欢的球员,叫约翰·斯托克顿(johnstockton)。那是一名个头不高的白人小孩,之前在冈扎加大学打球。蒂博尔特觉得,斯托克顿强硬,手大,视野开阔,是个难得的优质控卫。公牛一度想做交易,想把斯托克顿也选到队里来。不过,蒂博尔特从斯托克顿身上看到的东西,犹他爵士队的总经理兼主教练弗兰克·雷登(franklayden)同样看到了。最终,爵士用首轮第16号选秀权挑走了斯托克顿,公牛没捞着,但蒂博尔特常常忍不住设想:假如乔丹和斯托克顿从进nba的第一天起就在一块儿打球,会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