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最终笼罩了大地,在耳边吹打一整天的风也停了。我感觉到一种沉默,虽然它一开始让人感到安慰,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沉默变成了一种巨大的、越来越令人感到压抑的存在。我试图给大卫讲一个鬼故事,是很久以前发生在中国的鬼故事,来打破沉默。为什么是鬼故事?首先是因为,这附近有一座鬼城,虽然我们现在从宿营地里望不见它,但它就在那儿。早些时候,我还去过它废弃的商店和房屋,阴森恐怖,似乎在任何时刻,我都能不经意地在某条街巷处撞见一名矿工的鬼魂,或者在某间还保持着原貌的小店里,撞见一名中国洗衣工的鬼魂。至于为什么我会从那么多的鬼故事里偏偏挑中这个故事来讲,原因也是深层次的。如今我甚至相信,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和大卫的友谊正在加深。与他日夜相伴,就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层关系带给了我满足感,但同样也引起了不安----几乎所有到达一定深度的人际关系都会同时体现出这二者。为什么?是我有什么问题吗?这个鬼故事本身就给出了答案。我差不多是这样讲给他听的:
从前有两个学生,一个姓王一个姓魏,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有一年夏天,他们想趁着假期到紫金山的石灰岩洞穴里探访一番。晴朗的日子里,从学校就能清晰地眺望这座山,步行一天就能到达。那天一早,他们便出发了,但随后在途中迷失了方向,夜幕降临时还没到达目的地。他们发现自己在山峦和谷地间游来转去。夜深了,再往前走已不大可能。他们开始寻找栖身之处,最后,躲进了一个洼地里。魏生本想再走远一点,不愿待在洼地里过夜,但原因他却说不出口,因为那附近都是乱葬岗。
王生是那种随遇而安的人,没一会儿的工夫就已鼾声四起了。但是,魏生却睡不着,躺在地上辗转反侧,望着月亮在天上的位置变化,盘算着时间过去了多久。忽然,他想去解手,但深夜里寒风习习,他狠狠下定决心,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走出去几步,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好像只走出去了几步远,来到洼地的边缘处。小解以后,他如释重负,觉得只要回到被窝里就能睡上一觉,并释然地笑了。他绕过一座小丘,本以为能看到栖身的地方,但是没有。他绕过了一座山丘,又是一座山丘,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他其实可以喊叫的,那样,王生一定能听得见。然而,他并没有喊叫,万一这一喊,有别人答应了呢?
魏生不敢再东走西窜了,他已完全迷失了方向,所以最好不要再轻举妄动。他试着缓缓地、均匀地喘着气,平复一下心神,毕竟目前还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他站在原地环顾四周,看到远处有灯火在闪烁。那又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但也总比困在原地要强。他朝着亮光走去,每到坡底,光就消失,而每到坡顶,光又出现。最终,他来到一个破旧的农家院落,只有一间屋子里闪着灯。魏生走到那扇亮着灯的窗子外朝里瞅去,只见一个老妪背对着窗户坐在凳子上,在镜前梳理那长长的白发。她的动作迟缓笨拙,很难伸手摸到后脑勺。最后,她深深叹了口气,干脆把胳膊举到头上,把头取了下来,放在身前,轻轻松松地梳了起来。
魏生被吓得动弹不得,双手仿佛粘在了窗台上,脚也仿佛粘在了地上。终于,他还是猛然抽身,挣脱了恐惧的束缚,撒腿就跑。他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地奔跑在山路上,摔倒又爬起来,反反复复地摔倒。他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跑,也顾不上辨认方向。最后,他终于在一个丘顶上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忽然见到前方有个山谷,对,正是那个熟悉的山谷!谷底那块黑乎乎的地方一定是王生所在的洼地!他冲下山坡。但在接近那个熟睡的人影时,他却放慢了脚步。"等一下,"他心里想着,"会不会是我自己疑神疑鬼?"眼前这个人和那床皱巴巴的被褥看起来是如此真实,相比之下,先前那个无头女人却越来越像一场正在消散的噩梦。如果这时候王生知道我有多害怕的话,肯定会取笑我的。然而,魏生却根本没法平静下来。他待了一会儿后,不情愿地推了推王生。王生醒来,睡眼惺忪地问道:"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魏生说:"我睡不着,实在想不通,想不通!"他尽量压抑着心底的恐惧,又把刚才的经历轻描淡写地讲述了一遍。讲完之后,他又向朋友道歉,因为刚才吵醒了他。王生却更轻描淡写地回答说:"哦,有什么好奇怪的?"然后若无其事地把自己的头拿了下来。
故事讲完,夜空中飘着寒意。大卫听后,把酒杯放在一块石头上,慢慢把双手靠到头上。我很宽慰地觉着,他这个姿势似乎打破了取头的魔咒。看来,眼前的现实是多么可靠和令人安心啊!
1954年,我完成了论文的实地调查工作。1962年,我再次与大卫合作,这次是在新墨西哥州。1959年后,我一直在那里教书。自从在亚利桑那州第一次见到大卫后,我的生活状态几乎一成不变。我依旧是单身。唯一的变化,也可以说是进步,就是从一名研究生变成了教师行列里的一名新人。而大卫已经结婚了,还生下了两个女儿,到哪儿都会带着家人。我们又续上了友情,继续发展着对荒漠的共同兴趣。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一些不同点,那是一种不对称性。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们都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而第二次见面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还是曾经的我,但我面对的却是一个更为宏大的人格。如今的大卫,比我之前认识的,在人格上更广阔,更难以准确捉摸。因为在原先那个大卫的身上添加了其他的自我----更好的自我(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以及未来的自我,也就是他的孩子们。甚至当我和他单独交谈时,都能感觉到,除了一些专业知识以外,他在思考事物的时候,在考虑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之前,都会考虑一些额外的因素,所以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预期来。所以,我们再也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当然,我们还是会一起去到野外做考察。如果一个地方风景优美,或者有一段不寻常的历史,他的家人也会跟来。新墨西哥州西北部的查科峡谷(chacocanyon)是一个著名的历史遗迹。峡谷的地面上有很多大型多层建筑的废墟,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3世纪。我们各自驾驶一辆汽车从阿尔伯克基出发。我开着我的小卡车带路,大卫开着他崭新的英国小轿车跟随着。我们沿着里奥格兰德河谷(riograndevalley)一路行驶,然后沿着里奥查马河(riochama)穿过圣胡安山脉(sanjuanmountains)进入一片高原。再往前走就是我们当天预设的宿营地,即一个叫古巴(cuba)的小镇。我们计划入住当地的一家汽车旅馆,第二天早上出发去查科峡谷。当我们开车行驶在通往里奥查马河谷的土路上时,已是黄昏时分。或许是大卫觉得自己认路,没必要跟在我后面;也可能是因为孩子们那时候都需要照顾。我想是出于这些原因。后方传来一声鸣笛,随后,大卫的车卷起尘土超过了我。我不想被甩得太远,所以也加大了油门。但我的卡车显然在速度上比不过他们。最后,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不久,在我眼前剩下的,就只是扬起的尘土了,到最后,连尘土都看不见了。我便陷入了一片孤独的阴影里。
1962年的时候我31岁----以学术生涯的标准来衡量,我还显得很年轻。更重要的是,我仍然抱有无限的热情想与这个世界搏斗一番。相比于思考的乐趣和取得进步的信念而言,社会的要求、生理的需求和其他方面的诱惑都被我抛诸脑后了。我独自生活工作,很少觉得孤独。而我也从来不觉着,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的话,我的生活可能显得相当可悲,既无家人,也无密友。在里奥查马土路上发生的事就是生动的体现。当我努力追赶哈里斯一家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了孤独和痛苦。更糟的是,我甚至觉得自己很荒诞。我到底在新墨西哥州的土路上做什么?开车追一个坐在轿车里的年轻家庭?我一度想把卡车掉头开回阿尔伯克基。当然,我没有,因为恢复了理智。在古巴的汽车旅馆里,我看到哈里斯夫妇已经打理好了孩子,孩子正在婴儿床里咿咿呀呀。我们马上得准备晚饭了。
害羞的人,不爱交际的人,或者像我这样被古怪的追求抑制了社交需要的人,或许更应该投身于大自然。不容易适应环境的人容易把情感寄托于动植物身上,因为动植物不会对人有成见。但即使是动植物也不是绝对可靠的,因为生物也会形成群体;许多动植物都有社会性,它们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会有歧视、包容和排斥的现象。最后,可能只有待在无机物的环境中,例如沙漠、冰山里,人才能心旷神怡、宠辱偕忘。
我喜欢大自然吗?在我们这个道德标准经常变化的后现代社会里,唯一不变的信条,即最无可争议的道德准则,就是"你应该热爱大自然"。我承认,如果大家都像很多年轻的环保人士那样,用"生命"这个词来指代大自然的话,那么我不算热爱大自然,甚至不太喜欢大自然。对于有机体为了繁衍生息而迸发出的奋进和狡黠,我怀有一种矛盾的态度。反而,宇宙中拥有这么多毫无生机的"矿物",这让我感到安慰而不是沮丧。持这种态度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然而,我们的数量是很小的,因为如果物种要繁殖、生物要进化,就不能容许有太多我们这样的个体存在。
我对矿物的偏爱一定很深,因为它铭刻在我最早的记忆中。我当时大约3岁,住在天津,冬天很冷,池塘里都结冰了。我每天下午要睡午觉,刚醒来的时候脾气就很不好----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我也有"起床气"。你可能还记得,母亲预料到我弟弟会发脾气,就画了一辆汽车。为了安抚我,我的奶妈做了一件更富有想象力的事。她在烟灰缸里装满了水,放在窗外的窗台上,让它暴露在寒冷的天气里。她见我快要醒过来,便拿来烟灰缸,在我床边的桌子上翻过来,用刀柄轻轻敲了一下,然后----哎呀,看哪!----一个闪闪发光的冰雕掉了出来。在我一个小孩子的眼里,这简直就是魔法。
纯净的矿物,或者说任何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都具有非凡的吸引力。现在回想起来,我这辈子只买过一件完全没有功能性的东西----蒂芙尼(tiffany)的玻璃苹果。它如今在我客厅的桌子上。当傍晚时分的阳光照在上面时,它就会变成一个光球,绚丽的光斑显得五彩缤纷。我时常凝视着这个苹果,醉心于它的美丽,一次次地想到:上帝创造的一切并非都是激情和斗争,并非都是为了最终的朽坏或腐烂。
荒漠所带来的巨大吸引力让我感到意外。毕竟,它从未在我的童年里出现过,也不可能唤起遥远的回忆,因为我和家人从没有在那样的环境里生活过。在澳大利亚上学时,我知道我们住在一片大沙漠的边缘,但我从没探访过。第一次意识到贫瘠土地的美丽是在我坐火车去加利福尼亚州读研究生的时候。但它第一次让我深感震撼,则是在一年之后。1952年的寒假,我和一些中国学生去野营,这是美国人普遍的业余爱好。一天清晨,我们出发前往沙漠谷地国家公园(desertvalleynationalmonument),希望能在天黑之前到达那里。我们都没有野营过,但我们很自信,因为有帐篷、睡袋和其他野外体验的必要装备。我们的车在弗雷斯诺(fresno)以南的某个地方抛锚了,修车花了几个小时。到达死亡谷(deathvalley)时已经很晚了,天也黑了。一阵大风刮了过来,再加上我们毫无经验,帐篷怎么也搭不起来,最后我们放弃了。记得当时,我感到很沮丧。我想,美国的学生应该知道如何在暴风雪中支起帐篷,而且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轻易放弃。最后,我们只能睡在睡袋里,任凭风卷起尘土扫在脸上,在风平静的间歇望见星空。
美丽的月色让我难以入眠。我想,命运的安排就是这样无可抗拒。在漫天的灰尘和漆黑的夜晚里,我设法使我的睡袋与冲积扇的倾斜度保持一致,这样当我钻进睡袋的时候头就会比脚高了。醒着的时候,我只需要把自己的头再抬高一点,枕在肘窝里,就很舒服。一眼望去,谷地西侧的整片坡地展现在面前,坡面被晨曦的第一缕阳光照得微微发亮,像星光映在广阔的海面上,像一丛丛紫色的花,像洒下的一片片金粉。山谷底部的盐碱地,以及四处耸立的光秃秃的岩石,看起来也像是异界之物。但更不可思议的是那种安宁和静谧。我对这种景象非常好奇,估计别人也会如此。但令我困惑的是,为什么我不仅感到好奇,还感到一种醉人的幸福。
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我真正对大自然表示赞叹(有别于我出于习惯或礼貌而点头以表示赞同)是在巴拿马。1959年夏天,我在巴拿马研究海岸地貌。那种地方很难身临其境去观察。我从美国海军借来一辆吉普车,去了大部分地方,但那还不是我需要考察的全部地段。其中一个难以到达的地点是一个嘴状沙洲,它环绕着一片浅海湾。当地人说有两种方法可以到达那里,一种是骑驴(要花四个小时),另一种是坐渔船。我选择了后者。我从一个村民那里了解到,如果中午时分到海湾,就会看到有人在等着被渔船接走,我可以搭船一起出发。我在指定的时间去了那个小海湾,没找到人。我等了一个小时,仍然没有人。我又等了一个小时,其间来了几个人。大约四个小时后,码头上聚集了一小群人。我们继续等待,似乎不存在任何不耐烦的迹象,人们愉快地闲聊着。太阳落山了,但是仍然没有船过来。终于来了一艘船,此时月亮已经高高挂在半空了。我们排队走上船,船立刻就出发了。没有一丝风,海湾里的水平滑如镜,只有船头分开两股波浪。旅客们都不说话,也许是累了。我静静地和他们坐在一起,一半沉醉于在水面上舞动的月光,一半沉醉于引擎的轻推。一个男孩爬上高高的桅杆,坐在横木上,细长的腿悬在空中。他的轮廓显现在船桅搭成的十字上,在晴空的映衬下,黝黑而且朴实。除了被美震撼之外,我还能有什么感受呢?
我试图构想出一幅关于大自然的画面。但是那个男孩的身影映衬在夜空里,他的出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没有他,我仍能看到美丽,我仍然欣赏那如镜般平滑的水面、那月亮、地平线上那条沙洲的黑影。但当那个年轻人坐在桅杆上时,对于我来说就不仅是视觉上的吸引,而且令我心酸和感慨。那一幕的气氛也受到了之后发生的事情的影响。在这方面,它有别于我在其他自然之地的体验,包括在死亡谷里的难忘经历。晨光下死亡谷的迷人景色是个特定时间地点下的产物,之后发生的事情----我们起床做早餐,绕着冲积扇散步,为下一步去哪儿争吵,等等----并没有给那次经历带来新的光亮或阴影。但巴拿马的情况却不是这样。
当我到达沙洲时,那里正在举行节日庆典。人们吃着、喝着、跳着舞,我站在一旁看着。过了一会儿,我感到疲乏和头晕,离开了人群,离开了嘈杂的声音,离开了耀眼的灯光,去寻找夜晚那抚慰人心的黑暗。在沙丘和灌木丛中,我发现了一小块干净的沙地。我躺在上面,很快就睡着了。当我醒来时,发现有人在摇我的肩膀。那个女人看起来板着脸,所以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抗议----告诉她我没有妨碍任何人。她快速地对我说着西班牙语,我完全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她让我随她回家。出于好奇,我照做了。在房子里,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因为她指了指一张大床。她的好心肠让我很感动。我躺在床上,尽管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有说有笑,在房子里进进出出,我还是很快地、感激地沉沉入睡。几个小时过去了,又有人摇了摇我的肩膀,还是那个女人。这一次,她不仅仅是看起来板着脸,而是真的板着脸,做出的手势只能表示一件事:"滚出去!"我不懂当地的习俗,看来我错会了她的热情好客,睡得时间太长了,以至于干扰了孩子们的正常作息。
船上的平静、岸上的喧闹以及我与沙洲上女人的小小尴尬,我没法把这些东西完全分开。它们是同一次冒险里接连发生的事,虽然完全不同,但在对未来的期待和对过去的回忆之间产生了共鸣。它们真的那么不同吗?即使在寂静的船上,我对自然美景的感受也不完全是宁静,男孩的出现打破了它。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看来,美必须与人无关----甚至与生命无关----才能慰藉灵魂。这就是为什么我会爱上荒漠。
这是否意味着我无法欣赏人类创造的环境?不,完全不是这样。城市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它吸引我的原因和荒漠吸引我的原因是一样的。两者的吸引力都是某种严苛----而且,不仅仅是严苛,还有水晶般的光彩,一种闪闪发亮的无机物的威慑力。我很容易想象自己和华兹华斯(wordsworth)站在威斯敏斯特大桥(westminsterbridge)上,凝视着伦敦,吟诵着:
人间没有比这更美好的景象,
它是那样庄严,又那样辉煌,
谁能经过它身边而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