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学

高尔基甚至这么评价他:“陀思妥耶夫斯基无可争辩,毫无疑问地是天才。但这是我们的一个凶恶的天才。”

车尔尼雪夫斯基更是曾几乎与他势不两立。

苏维埃成立以后,似乎列宁和斯大林都以批判性的话语谈论过他。

于是陀氏在苏联文学史上的地位一再低落。

而相应的现象是,西方世界的文学评论,将他推崇为俄国第一伟大的作家,地位远在屠格涅夫之上。这有西方新兴文学流派推波助澜的作用,也有意识形态冷战的因素。

我不太喜欢他,仅仅是不太喜欢他而已,并不反感他。我的不太喜欢,也完全是独立的欣赏感受,不受任何方面的评价的影响。我觉得陀氏的小说中,不少人物身上都有神经质的倾向。在现实生活中我非常难以忍受神经质的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读同样文学状态的小说我亦会产生心烦意乱的生理反应。我一直承认并相信文学对于人的所谓灵魂有某种影响力,但是企图探讨并诠释灵魂问题的小说却是使我望而生畏的。陀氏的小说中有太浓的宗教意味儿,而且远不如宗教理念那么明朗健康。最后一点,在对一切艺术的接受习惯上,“病态美学”是我至今没法儿亲和的。而陀氏的作品,是我所读过的外国小说中病态迹象呈现得最显著的……

我觉得高尔基评说陀氏是“一个凶恶的天才”,用词太狠了,绝对地不公正。

我认为陀氏是“一个病态的天才”。

首先是天才,其次有些病态。因其病态而使作品每每营造出紧张压抑、阴幻迷离的气氛。而这正是许多别的作家纵然蓄意也难以为之的风格。陀氏的作品凭此风格独树一帜。

但那的确不是我所喜欢的小说的风格。

他常使我联想到凡·高。

凡·高是一个心灵多么单纯的大儿童啊!西方的评论也认为陀氏是一个心灵单纯的大儿童。

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恰恰相反。身为作家,也许陀氏的心灵常常处在内容太繁杂太紊乱的状态了。

因为儿童是从来不想人的灵魂问题的。成年人难免总要想想的,但若深入地去想,是极糟糕的事。

凡·高以对光线和色彩特别敏感的眼观察大自然,因而留给我们的是美;陀氏却以对人心特别敏感的、神经质的眼观察罪恶在人心里的起源,因而他难免写出一些使人看了不舒服的东西。

这是作家与画家相比,作家注定了容易遭到误解与攻讦的前提。

除了陀氏的《白夜》,我还喜欢他的《穷人》。我对他这两篇作品的喜欢,和对他某些作品的不喜欢,只怕是难以改变的了……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对于我这样一个由喜欢看小人书而接触文学的少年,爱弥尔·左拉差不多是一位陌生的法国作家的名字。倒是曾经与他非常友好,后来又化了名在报上攻击他的都德,给我留下极深的记忆。这是因为,都德的短篇《最后一课》,收入过初中一年级的语文课本,也被改编成小人书。而且,在收音机里反复以广播小说的形式播讲过。

在我少年时代的小人书铺里,我没发现过由左拉的小说改编的小人书。肯定是由于左拉的小说不适合改编成小人书供少年们看。

在我是知青的年龄,曾极短暂地拥有过一部左拉的《娜娜》。

那时我已是“兵团”的文学创作员,每年有一次机会到“兵团”总司令部佳木斯市去接受培训。我的表哥居佳木斯市,我自然会利用每次接受培训的机会去看他。有次他不在家,我几乎将他珍藏的外国小说“洗劫”一空,塞了满满一大手提包带回了我所在的一团宣传股,其中就包括左拉的《娜娜》。手提包里的外国小说其实我都看过,唯《娜娜》闻所未闻。我几次想从提包里翻出来在列车上看,但是不敢。因为当年,一名青年在列车上看一部外国小说已有那么几分冒天下之大不韪。倘书名还是《娜娜》这么容易使人产生猜想的外国小说,很可能会引起“革命”目光的关注。我认识的几名知青曾在探家所乘的列车上传看过《黑面包干》这么一部苏联小说,受到周围“革命”乘客的批评而不以为然,结果“革命”乘客们找来了列车长和乘警。列车长和乘警以“有义务爱护青年们的思想”为由收缴《黑面包干》。那几名知青据理力争,振振有词,说《黑面包干》怀着敬爱之情在小说中写到列宁,是一部好小说。对方说,有些书表面看起来是好的,却在字里行间贩卖修正主义的观点。于是强行收缴了去,使那几名知青一路被周围乘客以看待“问题青年”的眼光备受关注,言行极不自在……

他们的教训告诉我,还是在列车上不看《娜娜》为好。

而这就使我失去了一次当年领略左拉小说的机会。因为,我回到一团团部,将手提包放在宣传股的桌上,去上厕所的当儿,书已被瓜分一空,急赤白脸地要都没人还回一本。《娜娜》自然也不翼而飞。

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阅览室,我借阅过左拉的《小酒店》。序言评价那部小说“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它写的是一名工人和他的妻子从精神到肉体堕落及毁灭的过程。我觉得左拉式的现实主义“真实”得使人周身发冷,使人绝望——对社会制度作用下的底层人群的集体命运感到绝望。在《小酒店》中,底层人物的形象粗俗、卑贱,几乎完全丧失人的自尊意识,并且似乎从来也没感到过对它的需要。他们和她们生存在潮湿、肮脏,到处充满着污秽气味和犯罪企图的环境里,就像狄更斯《雾都孤儿》里那些被上帝抛弃了的、破衣烂衫的、早晨一睁开双眼便开始寻思到哪儿去偷点儿什么东西的孩子。我们在读《雾都孤儿》时,内心里会情不自禁地涌起一阵阵同情。但是在《小酒店》里,我们的同情被左拉那支笔戳得千疮百孔。因为儿童还拥有将来,留给我们为他们命运的改变做祈祷和想象的前提。而《小酒店》里的成年男女已没有将来。他们的将来被社会也被他们自己扔在劣质酒缸里泡尽了生命的血色……

我是自少年起读另一类现实主义小说长大的。它们被冠以“革命现实主义”。在“革命现实主义”小说里,底层人物的命运虽然穷困无助甚或凄惨,但至少还有一种有希望的东西——那就是赖以自尊和改变命运的品质资本。还有他们和她们那一种往往被描写得美好而又始终不渝,令人羡慕的经得起破坏的爱情。这两种“革命现实主义”小说几乎必不可少的因素,在左拉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里是少见的。与许多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尤其不同的是,左拉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笔触极冷,使人联想到“零度感情”状态之下那一种写作……

我后来对于法国历史有了一点了解,开始承认左拉自称“自然主义”的那一种现实主义,可能更真实地逼近着他所处的法国的时代现实的某一面。

而我曾扪心自问,我对左拉式的现实主义保持阅读距离,当然不是左拉的错,而是由于我自己即使作为读者,也一直缺少阅读另类现实主义小说的心理准备。进一步说,我这样的一个自诩坚持现实主义的中国作家,也许是不太有勇气目光逼近地面对更真实的现实的。

毕竟,我在我的阅读范围伴随之下的成长,决定了我是一个温和的现实主义作家——与左拉的写作相比较而言。

在对现实主义的理念方面,我更倾向于巴尔扎克。

巴尔扎克对现实的批判态度体现得更睿智一些,因而他将他的系列小说统称为《人间喜剧》。

左拉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却体现得更“狠”一些……

我在大学里读了左拉的《娜娜》。那部小说讲述富有且地位显赫的男人们,怎么样用金钱深埋一个风尘女子于声色犬马的享乐的泥沼里;而她怎么样游刃有余地利用她的美貌玩弄他们于股掌之间。结局是她患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病,像一堆腐肉一样烂死在床上。

娜娜式的人生,确切地说是女人的人生,在中国的现今举不胜举,其大多数活得比娜娜幸运。倘我们不对“幸福”二字做太过理想主义的理解,那么也可以认为她们的人生不但是幸福的,而且是时兴的。她们中绝少有人患娜娜那一种病,也绝少有人的命运落得如娜娜那种可怕的下场。她们生病了,一般总是会在宠养她们的男人们的安排之下,享受比高干还周到的医疗待遇。左拉将他笔下的娜娜的命运下场设计得那么丑秽,证明了左拉的现实主义的确是相当“狠”的一种。比死亡还“狠”。

先我读过《娜娜》的同学悄悄而又神秘地告诉我:“那绝对是值得一读的小说,我刚还,你快去借……”

我借到手了。两天内就读完了。

读过哈代的《苔丝》,小仲马的《茶花女》,再读左拉的《娜娜》,只怕是没法儿不失望的。

我想,我的同学说它“绝对是值得一读的”,也许另有含义。

《卢贡-马卡尔家族》和《萌芽》才是左拉的代表作。可惜以后我就远离左拉的小说了,至今没读过。

既没读过左拉的代表作,当然对左拉小说的看法也就肯定是不客观的。比如在以上两部小说中,文学研究资料告诉我,左拉对底层人物形象,确切地说是对法国工人的描写,就由“零度感情”而变得极其真诚热烈了。

好在我写到左拉其实并非要对左拉进行评论,而主要是分析我自己对现实主义的矛盾心理和暧昧理念。

我利用过我与之一向保持距离的左拉的名义一次。那就是在连我自己现在也感到羞耻的小说《恐惧》的写作过程中以及出版以后。

我决定写《恐惧》的初衷是由外部生活现实的“刺激”而产生的。某日接近中午,我从童影厂回家,腋下夹些报刊。五月的阳光暖洋洋的。顺着厂门前人行道刚一拐弯,但见五六十米远处,亦即“清水大澡堂”门前有着行状怪异的三个人——一人伏在地上,双手扳着人行道沿;另外两人各自拽他左右腿……

“清水大澡堂”的前身是“土城饭店”。我们童影的宿舍楼邻它仅十米左右。后来“土城饭店”经过一番门面翻修,变成了“金色朝代”——有卡拉ok包间的那一种地方。于是每至夜里十点,小车泊来;拂晓,悄然而去。一天深夜,几乎全楼居民都被枪声惊醒;又一天傍晚,散步的人们都见从“金色朝代”内冲出手持双筒猎枪的壮汉,追赶两名校官,将其中一名用枪托击倒跪于地,而且朝其头上空放了一枪……那一件事发生后,它停业了一段时期,其后变成了“清水大澡堂”……

当我走到距那三人十米远处,才看到地上有血迹。起初我以为只不过是三个喝醉了的男人在胡闹罢了。不由得站住,一时难以判断究竟是怎么回事。而那个伏在地上的人,就朝我扭头求救:“兄弟,救我一命,兄弟,救我一命……”其声哀哀,目光绝望。我却呆愣着,不知该怎么救他。那时拽他腿的一个人,就放了他的腿,用皮鞋跺他扳住人行道沿的双手。他手一松,自然就被拖着双腿拖向“清水大澡堂”了……

于是他用不堪入耳的话骂我这见死不救的北京人,并惊恐地喃喃自语着:“我完了,我死定了……”

他被拖上台阶时,下巴被几级台阶磕出了血。

这时我才从呆愣状况中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法是我得跟进去——企图杀人者不至于当着别人的面杀人吧?

我紧走几步,踏上台阶,进了门——顿时一股血腥气扑鼻,满地鲜血,墙上溅的也是血。一个人仰面倒在地上,看去似乎已死;一个人靠墙歪坐,颈上有很长很深的伤口,随着喘气一股一股往外涌血……

我又惊呆,生平第一次目睹这种现场,心咚咚跳,壮着胆子喝道:“不许杀人,杀人要偿命!”

两个穿黑皮夹克的人中的一个,瞪着我,将一只手探到了怀里……

而那个被拖进来的人却说:“他俩都有枪……”

我不知他为什么说这句话,但结果是我退出了门。我想我得报警。但那就只能回厂。我跑回厂里,让一名警卫战士报警,让两名警卫战士跟我去制止杀人。他们不很情愿地跟我匆匆走着。忽然我心冷静——那个断了两条腿的外地男人,就肯定是好人吗?两名警卫战士还太年轻,且是农村孩子。万一他们遭到什么不测,我将如何向他们的父母交代?于是我又命他们回厂去。他们反倒为我的安危担心起来,偏跟着我了,最后我还是生气地将他们赶了回去……

当我再来到“清水大澡堂”台阶前,那两个穿黑皮夹克的男人恰从门内出来,自我面前踏下台阶,扬长而去。

我想到那个双腿断了的外地男人,推开门看时,见他居然没被弄死。

他说:“幸亏你刚才跟进来了,他们慌了,只顾到二楼去拿钱,才留下我一命……我们是被绑架的,他们是被雇的杀手。”

我也不知他说的“我们”,是否即指那一死一伤二人。

此时门外才出现人。

真正报上了案的是我们童影厂的老厂长于蓝同志……

那一天以后,我觉得,某些原本离我很远的事,其实渐渐地离我很近了。“恐惧”二字,于是总在头脑中盘桓,挥之而不能去。与另外一些积淀心间的人事相融合,遂产生了写一部小说的冲动。

起初我想将“清水大澡堂”当成中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小酒店》来写。其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当然不是底层的人们,底层的人们不去那样的地方“洗澡”。

在写前,我想到了左拉那句名言:“无情地揭示社会丑恶的溃疡。”

左拉那句话当时确乎唤起了我的一种作家责任感。我发誓我也要“揭示”得“狠”一点儿。

但进入写作状态不久,我的勇气便自行地渐渐减少了。那时我受到一些恐吓威胁,其文字意味和话语中的杀机,完全是黑社会那一套。我想我的写作不能再图痛快而给我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安全的阴影了。结果《恐惧》就改变了初衷,放弃了实践一次左拉那种现实主义的打算。

一种打算放弃了,另一种打算却渗入了头脑。

那就是对印数的追求。进一步明确地说,是对稿费收获的追求。

当时我因自己的种种个人义务和责任,迫切地需要一笔为数不少的钱。

第二种打算一旦渗入头脑,写作的冲动和过程就变质了。所谓“媚俗”成为不可避免之事。

我在左拉式的批判现实主义与媚俗以迎合市场的打算之间挣扎,却几乎不可救药地越来越滑向后一方面。

那一时期我不失时机地谈左拉“无情地揭示社会丑恶的溃疡”的主张,实则是在替自己写作目的之卑下进行预先的辩护。

《恐惧》出版以后,我常被当众诘问写作动机。于是我只有侃侃地大谈我并不太喜欢的左拉和他的小说。我祭起左拉的文学主张当作自己的盾。虽振振有词,但自己最清楚自己内心里是多么的虚弱。

有一次我又进行很令我头疼的签名售书。有两名中学女生买了《恐惧》。我扣下了她们买的书,让售书员找来了我的另两本书代替之。

那一件事后,《恐惧》真的成了我“心口的痛”。尽管它给我带来了比我任何一部书都多的稿酬。

我一直暗自发誓要重写它,但一直苦于没有精力。不过这一件事我肯定是要做的。

我之利用左拉分明是很卑劣的。我以后的写作实践中再也不会出现那样的“失足”了。

由此我常想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一部好书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对于这样的问题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肯定有争议。

但我更希望自己写的书,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也都是可以看的。家长们不会因他们或她们看我的书而斥责:“怎么看这样的书!”——我自己也不会因而有所不安。

我认为《红与黑》、《红字》、《简·爱》、《复活》、《安娜·卡列尼娜》、《茶花女》、《德伯家的苔丝》、《巴黎圣母院》、《红楼梦》、《聊斋志异》等等都是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皆可看的书。只要不影响学业,家长们若加以斥责,老师们若反对,那便是家长和老师们的褊狭了。

至于另外一些书,虽然一向也有极高的定评,比如《金瓶梅》或类似的书,我想,我还是不必去实践着写吧。

写了二十余年我渐渐悟到了这么一点——文学的某些古典主义的原理,在现代还远远未被证明已完全过时。也许正是那些原理,维系着人与文学类的书的古老亲情。使人读文学类的书的时光,成为美好的时光;也使人对文学类的书的接受心理,能处在一种优雅的状态。

我想我要从古典主义的原理中,再多发现和取来一些对我有益的东西,而根本不考虑自己是否会迅速落伍……

最后我想说,我特别特别钦佩左拉在“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勇敢立场。他为他的立场付出了全部积蓄,再度一贫如洗,同时牺牲了健康、名誉。还被判了刑,失去了朋友,成了整个法兰西的“敌人”,并且被逐出国。

然而他竟没有屈服。

十二年以后他的立场才被证明是正确的。

我认为那件事是左拉人生的“绝唱”。

是的,我特别特别钦佩他这一点。

因为,即使在我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时都没勇气像左拉那样;现在,则更没勇气了……

劳伦斯这位英国作家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才渐入我头脑的。那当然是由于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的出版。

“文革”前那一部书不可能有中译本。这是无须赘言的——但建国前有。

一九七四至一九七七年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图书阅览室”也没发现过那一部书和劳氏的别的书。因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出版前,我惭愧地承认,对我这个自认为已读过了不少外国小说的“共和国的同龄人”,劳伦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中译本以后,我看到了同名的电影的录像。并且,自己拥有了一盘翻录的。书在当年出版不久便遭禁,虽已是改革开放年代,虽我属电影从业人员,但看那样一盘录像,似乎也还是有点儿犯忌。知道我有那样一盘录像的人,曾三四五人神秘兮兮地要求到我家去“艺术观摩”。而我几乎每次都将他们反锁在家里。

好多家出版社当年出版了那一部小说。

不同的出版说明和不同的序,皆将那一部小说推崇为“杰作”,皆称劳氏为“天才”的或“鼎鼎大名”的小说家。同时将“大胆的”、“赤裸裸的”、“惊世骇俗”的性爱描写“提示”给读者。当然,也必谈到英国政府禁了它将近四十年。

我读那一部小说没有被性描写的内容“震撼”。

因为我那时已读过《金瓶梅》,还在北影文学部的资料室读到过几册明清年代的艳情小说。《金瓶梅》的“赤裸裸”性爱描写自不必说。明清年代那些所谓艳情小说中的性爱描写,比《金瓶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各朝各代非“主流”文学中,那类小说俯拾皆是。当然,除了“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这一共同点,那些东西是不能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提并论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

读后比较的结果是——使劳氏鼎鼎大名的他的那一部小说,在性爱描写方面,反而显得挺含蓄,挺文雅,甚而显得有几分羞涩。总之我认为,劳氏毕竟还是在以相当文学化的态度在他那部小说中描写性爱的。我进一步认为,毫不含蓄地描写性爱的小说,在很久以前的中国,倒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那些东西几乎无任何文学性可言。

我非卫道士。

但是我一向认为,一部小说或别的什么书,主要以“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而闻名,其价值总是打了折扣的。不管由此点引起多么大的议论和风波,终究不太能直接证明其文学的意义。

故我难免会按照我这一代人读小说的很传统的习惯,咀嚼《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思想内容。

我认为它是一部具有无可争议的思想内容的小说。

那思想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对英国贵族人士表示了令他们难以沉默的轻蔑。因为劳氏描写了他们的性无能,以及企图遮掩自己性无能真相的虚伪。当然,也就弘扬了享受性爱的正当权利。

我想,这才是它在英国遭禁的根本缘由。

因为贵族精神是英国之国家精神的一方面,贵族形象是英国民族形象历来引以为豪的一方面。

在此点上,劳氏的那一部书,似又可列为投枪与匕首式的批判小说。

但英国是小说王国之一。

英国的大师级小说家几个世纪以来层出不穷,一位位彪炳文学史。名著之多也是举世公认的。与他们的作品相比,劳氏的小说实在没什么独特的艺术造诣。就论对贵族人士及阶层生活形态的批判吧,劳氏的小说也不比那些大师的作品更深刻更有力度。

使劳氏获得鼎鼎大名的,分明不是他的小说所达到的艺术高度,而是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时及以后所造成的新闻。

我想,也许我错了,于是借来了他的《儿子与情人》认真地看了一遍。

我没从他的后一部小说看出优秀来。

由劳氏我想到了两点:第一点,我们每一个人作为读者,是多么容易受到宣传和炒作的影响啊。正如触目皆是的广告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消费意识必定发生影响一样。这其实不应感到害羞,也谈不上是什么弱点。但如果不能从人云亦云中摆脱出来,那则有点儿可悲了。第二点,我敢断言,中外一切主要因对性的描写程度“不当”而遭禁的书,那禁令都必然是一时的,有朝一日的解禁都是注定了的。虽遭禁未必是作者的什么耻辱,但解禁也同样未必便是一部书的荣耀。

人类文明到今天,对性事的禁忌观念已解放得够彻底,评判一部小说的价值,当高出于论性的是是非非。倘在性以外的内容所留的评判空间庸常,那么“大胆”也不过便是“大胆”,“赤裸裸”也不过便是“赤裸裸”……

我这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读后杂感,仅作一厢情愿的自言自语式的记录而已,不想与谁争辩。

随提一笔,根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改编的电影,抹淡了原著对英国贵族人士的轻蔑,裸爱镜头不少,但拍得并不淫秽。尽管算不上一部多么好的电影,却还是可归于文艺片之列的。

我也基本上同意这样的评论:就劳伦斯本人而言,他对性爱描写的态度,显然是诚实的、有激情的和健康的。

我不太喜欢他和他的小说,纯粹由于艺术性方面的阅读感觉。

现在,我要回过头来再谈我自己写作实践中的得失。

首先我要提的是《一个红卫兵的自白》。这一本书,对于在“文革”中刚刚出生和“文革”以后出生的很年轻的一代,比较感性地认识“文革”,有一点点解惑的意义。写作的动机正在于此。但也就是一点点的解惑意义而已。因我所经历的“文革”,其具体背景,只不过是一座城市一个省份。而且,只不过是以一名普通中学生的见闻、思想和行为来经历的,自身认识的局限是显然的。虽然“大串联”使我能够写入书中的内容丰富了些,却仍只不过是见闻和一己感受而已。

我再想说的是,也许,此书曾给中国的“新时期”文学,亦即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文学,带了一个很坏的头。

它是当年第一部写“文革”中的红卫兵心路的长篇小说。

按我的初衷,自然是作为小说来写的。本身曾是红卫兵,自然以第一人称来写。既以第一人称来写,也索性便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写入书中了。

刊物的编辑收到稿件后来电话说:这部小说很怪呀,你看专辟一个栏目,将它定为“纪实小说”行不行?

我说:行呀。有什么不行呢?

那大约是一九八五年。我被社会承认是作家才三年多。对于小说以外的文学名堂还所知甚少。也是第一次听到“纪实小说”这一提法。

它当年只发表了一半,另一半刊物不敢发表了。

似乎正是从此以后,“纪实小说”很流行了一阵子。接二连三,在文学界招惹了不少是是非非,连我自己也曾受此文学谬种的严重伤害。

因为“纪实”而又“小说”的结果是明摆着的——利用小说形式影射攻击的事例,古今中外,举不胜举。此本伤人阴技,倘再冠以“纪实”,被攻击的人哪有不“体无完肤”的呢?若被文痞们驾轻就熟地惯用之,喷泄私愤,则好人遭殃。

故我对“纪实小说”这一文学种类已无好感。

《从复旦到北影》及《京华见闻录》两篇,继《一个红卫兵的自白》之后不久发表。

在复旦我既获得过老师们的关怀爱护,也受到过一些委屈。那些委屈今天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与上一代人的人生磨砺相比更是不值言说的。但我当年才二十五六岁,心理承受能力毕竟脆弱。自以为承受能力强大,其实是脆弱的。何况,从童年至少年至青年,虽然成长于贫穷之境,却一向不乏友爱,难免娇气。又一向被视为好儿童好少年好青年,当知青班长代理排长连队教师,在人格方面特别地自尊。偏那委屈又是冲着人格方面压迫来的,于是耿耿于怀,不吐不快。

故《从复旦到北影》中,有怨愤之气,牢骚之词,也有借题发挥、情节演绎的成分。

它写于十五六年前,证明当年的我,对自己笔下的文字责任感意识不强,要求不高。

倘如今写,淡化心头委屈积怨,平和宽厚地回望当年人事纷纭,着重情理梳析,摈弃演绎和借题发挥,娓娓道来,于山雨穴风的政治背景下,翔实客观地反映“工农兵学员”的大学体会和感受,必将是另一面貌,也会有更大的认知价值。

那多好呢!

《京华见闻录》中所录的纪实成分多了,演绎成分少了。就我这样一个具体的中国人的观念而言,就我这样一个当年被视为有“异端思想”的作家而言,却又“正统”多了些,思想拘泥呆板了些。文字的放纵,是弥补不了这一点的。

当年我才三十四五岁,刚入全国作家协会一年多。自以为对人颇宽,责己颇严,其实今天文坛上某些年轻人的轻狂浅薄,刚愎自用,躁行戾气,我身上都是存在过的。

以上两篇,虽能从中看到我的一些真实经历,真实性情,真实心路,真实思想;虽能从中看到一些当年的时代特色,社会状态,人生世相;虽读起来或挺有意思——但毕竟,因先天不足,乏大气而呈小气,乏冷静而显浮躁,乏庄重而露轻佻,乏深刻而见浅薄……

《泯灭》这一部小说,现在看来,前半部较后半部要写得好一点。因为前半部有着自己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活为底蕴,可取从容平实、娓娓道来的写法。虽然平实,但情节、细节都是很个人化的,便有独特性,非别人的作品里所司空见惯的。后半部转入了虚构。虚构当然乃是小说家必备的能力,也是起码的能力。但此小说的后半部,实际上是按一个先行的既定的“主题”轨路虚构下去的——对金钱的贪婪使人性扭曲,使人生虽有沉浮荣辱,最终却依然归于毁败。这样的人物,以及由其身上生发出来的这样的主题,当然并没什么不对。翟子卿式的人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中国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有些典型意义。但此“主题”却太古老陈旧了。近几个世纪以来,尤其西方资本主义时期以来,无数作品都反映过这个“主题”。可以说,八十年代以来的第一桩中国经济案中,也都通过真人真事包含了这个主题。在现实主义小说中,主题对作品有魂的意义。泛化的主题尽管不失为主题,却必然决定了作品灵魂方面的肤浅凡庸。

在我的友情关系和亲情关系中,很有一些和我一样的底层人家的儿子,中年命达,或为官掌权,或从商暴富。但近十年间,却接二连三地纷纷变成为阶下囚,往日的踌躇满志化作南柯一梦。他们所犯之案,或省级大要案,或列入全国大要案。这使我特别痛心,也每叹息不已。由于友情和亲情毕竟存在过,在立场上就难以做到特别地鲜明。这一种沉郁暧昧的心理,需要以一种方式去消解。而写一部小说消解之对我来说是自然而然的方式。直奔一个肤浅常见的主题而去,又成了最快捷的方式——我在写作中竟未能从这种心理因素的纠缠中明智而自觉地摆脱,全受心理因素的惯力所推,小说便未能在“主题”方面再深掘一层,此一大遗憾。

喜读引我走上了写的不归人生路。

然读之于我,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并不是为了促进写。读只不过是少年时养成的习惯。是美好时光的享受而已。

我的读又是那么的不系统。索性,也便不求系统了。

我从读中确乎受益匪浅。书对我的影响,少年时大于青年时,青年时大于现在。现在我对社会及人生已形成了自己的看法,不是读几本什么书所能匡正或改变的。

尽管如此,以后我不写了,仍会是一个习惯于闲读的人。

读带给我的一种清醒乃是——明白自己往往写得多么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