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浪漫主义的真正父辈

我之所以介绍默默无闻的约翰·格奥尔格·哈曼,是因为我认为他是第一个以最公开、最激烈、最彻底的方式向启蒙宣战的人。不过,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从事这项战斗,在他有生之年,他也不是孤军奋战。让我来解释一下其中的原因。

众所周知,十八世纪是科学取得伟大胜利的年代,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科学的伟大胜利是那个时代最重大的事件;发生在那个年代的人类情感最深刻的变革是由于旧秩序被破坏而造成的——是自然科学对已有宗教攻击的后果,是新的世俗政权对古老中世纪等级制度的攻击的结果。

同时,毫无疑问,过分的理性主义使得人类的情感受到阻碍。在此情形下,人类的情感总要以某种别的形式爆发出来。当奥林匹亚诸神变得过于驯服、过于理性、过于正常时,人们很自然地就会倾向于那些较为黑暗的冥府之神。这种情形曾发生在公元前三世纪的希腊,到了十八世纪,又开始出现了。

毫无疑问,具有组织形式的宗教正在退却。例如在德国,莱布尼茨的信徒正在倡导一种理性的宗教,哲学家沃尔夫的观点风行各个大学,试图调和宗教和理性。任何不能与理性调和的东西都受到冷遇。在此情形下,若要拯救宗教就得证明宗教与理性是调和的。沃尔夫就试图这样论证,他说有关神迹的说法与对宇宙的理性阐释并不相悖;他设定,比如,当约书亚在耶利哥让太阳停止运行时,他不过是一个天体物理学家,只不过要比同时代其他天体物理学家的知识更加渊博而已;就此而言,他深邃的洞察力和渊博的天体物理学知识自然能使神迹得以显现。同样,当耶稣将水变成酒的时候,他不过比常人更有化学知识而已。常人没有神启相助,不会像耶稣那样洞悉水变酒的奥妙。

如果理性主义这么庸俗,如果宗教,为了让人们继续接受它,这样俯就理性,那么,人们转向其他途径寻找道德满足和精神愉悦,就毫不奇怪了。不错,当新的科学哲学可能为我们提供欢乐和秩序的时候,人类非理性的欲望、无意识的驱力(身处二十世纪,我们对于它们已经烂熟于心了)开始提供某些它们所能提供的满足了。一般人心目中,十八世纪是一个和谐、对称、无限理性化、典雅、精致的时代,一个人类理性和美丽不受深奥晦涩之物扰乱的犹如镜子般宁静的时代。一旦他们发现十八世纪居然冒出那么多——简直就是前所未有——自诩虔诚却又荒诞不经的人物时,他们不免感到惊讶。在十八世纪,共济会和玫瑰十字会大行其道,各种骗子和江湖术士大逞其能,到了十八世纪下半叶,他们更是大张其帜。正是那个时候,卡廖斯特罗进入巴黎,跻身上流社会的顶层;正是那个时候,梅斯梅尔开始讨论动物本能。那个时代是五花八门的巫师、神婆最喜欢的年代,他们那些灵丹妙药迷惑了许多原本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使其改变了原来的信仰。瑞典丹麦的国王们、德文郡公爵夫人以及罗昂红衣主教所做的那些秘教试验,若在十七世纪,必定令人惊骇;若在十九世纪,则是闻所未闻的了。但就在十八世纪,这些东西开始到处蔓延。

当然了,还有一些反理性主义现象更值得尊重,也更有意思。比如,苏黎世的拉瓦特尔堪称他那个时代的荣格,他发明了他称之为“颅相学”的科学,试图通过测量人的面部特征来探知他们的精神状况和性格,因为他相信人的精神和身体是一个整体,密不可分。同时,他也不排斥那些形形色色的骨相学家、招魂术士和奇奇怪怪的“弥赛亚们”。他们言行可疑,浪迹欧洲,时不时地作奸犯科,装神弄鬼,愚民惑众。有些人为之陷入囹圄,有些人则逍遥法外,流窜到日耳曼帝国的闭塞落伍之地。

不管怎么说,这就是十八世纪的社会氛围,人们身处其中。一个表面上看似和谐、看似优雅的世纪里,各种暗流涌动。一股强大的反科学、兴人欲的思潮随之兴起,我们不妨把这种反叛性的思潮称为质和量的对决。诸多叛逆中,哈曼不过是最有诗意、最有神学深度、最能引发关注的代表人物。关于他的基本观念,我已试图做了一个总结,即上帝不是几何学家,不是数学家,而是诗人。我们凡人想把自己那点不足挂齿的凡人的逻辑强塞给上帝,简直就是一种亵渎。当他的朋友康德对他说,天文学已穷尽所能,天文学家已得所求,天文学复何所求?因此,天文学这门显学可以束之高阁了。哈曼断然否定了朋友的观点。因为那样一来,宇宙间再也没有奇迹发生了!人类的努力再也没有施展之处了,一切终结,到此为止!人类能够达到终点,有些学科能够穷尽所求,有些自然奥秘能够真相大白,有些问题能够得到终极答案——在哈曼看来,这种观点是可怕的、荒唐的、愚蠢至极。

这就是哈曼观点的核心。这是一种神秘的生机论,从大自然和历史里感知上帝的声音。上帝通过自然向我们传递声音,这是一种古老的神秘信仰。哈曼做了进一步延伸。他认为历史也可以传达上帝的声音。纷纭的历史事件,无知的历史学家将其视为普通的经验性事件,其实是上帝言说的方式。每个历史事件都具有玄秘或神奇的意义,明眼之人能够感知到它们的重要性。哈曼属于最早(当然晚于维柯,不过在那时,维柯的观点阒然无闻)提出神话不单是关于世界的虚假陈述之人。哈曼认为,神话既非孟浪之人的邪恶发明,用来迷惑人们的视听;神话也非诗人捏造出来的巧言丽辞,以便粉饰自己的诗作。神话是人类用来表达他们对于不可言喻的大自然之神秘的感受的,他们无法用其他方法表达他们的感受。使用词语,总会言不及意。词语把事物分割成太多的碎片。词语把事物分类,词语过于理性了。词语试图根据漂亮的分析模式,把纷繁万物分类包装,纳入一个个整严的范畴,如此一来,语词破坏了对象本身,也就是说,破坏了你所面对的生命和世界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生机。神话使用艺术意象和艺术象征而非词语来传达生命和世界的神秘,把人同自然的神秘性联结起来。简略点说,这就是哈曼的观点。

他的观点显然是对法国观点的强烈抗议。它传播到德国之外。在英国,亦有类似现象,一样引人注目。哈曼思想的辩护人中,最雄辩的辩手是稍晚于他出生的神秘主义诗人威廉·布莱克。布莱克的敌人,洛克和牛顿,被他视为整个现代时期的首恶。在他看来,他们就是魔鬼,他们把现实切割成数学一般对称的碎片,他们杀死了精神。现实作为鲜活的整体,只能以非数学的方式欣赏。布莱克是典型的斯韦登堡主义者。斯韦登堡的门徒就是我前面说过的十八世纪地下秘教运动的典型。

正如很多神秘主义者一样,布莱克所欲求的乃是重获对精神因素的控制。由于人类的堕落,由于诸如毫无想象力的数学家和科学家这些人类灵魂杀手的邪恶工作,人类精神已经石化。他的许多诗句都指向这一点。布莱克说法律使人们互相隔绝。

他们的孩子哭泣于荒凉之地,

他们的坟墓建在那里,

他们制定谨小慎微的法律,以为那就是

上帝的永恒的法律。

这是对十八世纪理性主义者的正面反击,是对建立在非神秘性的经验和逻辑推理之上的井然秩序的信念的反击。他写下了这句人人皆知的著名诗行:

一只知更鸟身在樊笼,

整个天堂陷入狂怒之中。

他所说的樊笼是指启蒙运动。十八世纪下半叶,身在樊笼之中的布莱克和类似布莱克的人们感到快要闷死了。

未来世界的孩子,

当他们阅读到这些愤怒的诗页,

便知,曾几何时,

爱情,那甜美的爱情曾被当做罪孽。

对于布莱克来说,爱就等同于艺术。他称耶稣及其门徒为艺术家。“艺术是生命之树……科学是死亡之树。”让人性的活力得到自由,这是所有受制于严整的科学秩序、快要闷死的人们发出的呼声。严整的科学秩序是毫不理会搅动人类灵魂深处的那些难题的。

德国人倾向于认为,在法国,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这些深层问题是什么;法国人不过是干瘪的猴子,完全不知道什么能够打动人类的心灵,不知道人类是灵魂的拥有者,不知道人类是有精神需求的。他们的看法并不完全正确。比如,如果你读过启蒙运动代表性思想家诸如狄德罗的作品,你会发现事情并不像德国人所说的那样。对于狄德罗,德国人的看法不免偏颇。他们把他视为新唯物主义、新科学、破坏人类精神生活、宗教生活的新势力的最臭名昭著的代表。其实,狄德罗与我所提到的那些德国人颇有同调之处。狄德罗非常清楚人类具有非理性的因素,存在着潜意识的深层,他们的内心涌动着各种黑暗的东西。他也明白天才的孕育有赖于这些潜意识和黑暗的东西;他所推崇的光明,其力量本身不足以产生神圣的艺术作品。他经常谈论到艺术,态度热情洋溢。他认为伟大的天才、伟大的艺术家“jenesaisquoi”(十七世纪的表达方式),凭借这种“非吾所知”的力量,艺术家得以创造出大气、深邃和睿智的杰作。如此创作相当于一种知性的冒险。这样的天才和艺术家近似于伟大的罪犯。狄德罗的文章里有一段专门讨论艺术家与罪犯的相似性,因为这两种人都蔑视规则,热爱权力、崇高和辉煌,不屑于正常生活,看不上过度驯化的文明人的循规蹈矩。

狄德罗是最早宣扬人具有两种人格的人之一。一种是人工的,属于社会,遵循社会习俗,竭力八面玲珑。这种人是十八世纪讽刺家笔下常见的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小人物。但是,这种人的内心,还囚禁着另一种人格,具有狂暴、大胆、犯罪的特性,不时有破笼而出的冲动。具有这类人格的人,如果控制适当,他能成为伟大天才作品的创造者。这种天才是不会被驯化的,他们毫不理会巴特神父或迪博斯神父制定的理性惯例和理性规则——尽管当时的人认为只有遵循惯例和规则才能写出优秀的作品。在狄德罗借以成名的早期艺术批评文章,1765年写的《沙龙》中,有一段最能说明狄德罗的观点:

要知道,有一些人的口袋里满是点子,满是才智,一有机会,他们就将自己的才智肆意挥洒。他们心中没有魔鬼。他们从不沮丧、从不阴沉,从不忧郁,从不沉默。他们既不笨拙也不愚蠢,正如那些云雀、苍头燕、朱顶雀和金丝雀,白天嘁嘁喳喳,夜间则缩头于羽翼之下。瞧啊,他们睡着了。但只有这时,天才才会点燃他的灯盏。这暗夜里孤独的野鸟,这不驯服的生灵,有着阴郁的羽毛,开始舒展歌喉,歌声响彻林丛,打破了夜的沉静和黑暗。

这是对天才的颂歌,是对才智的反调、对规则的反调、对十八世纪吹嘘的所谓美德——心智健全呀、理性呀、分寸呀、比例呀,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的反调。这表明,甚至在巴黎这样一个干涩乏味的城市——照德国人的说法,一个没有真正的生活、没有性情、没有激荡的灵魂、没有精神的痛苦,不知上帝为何物、不知人之升华的城市,即便在这样的一个城市,仍然有人懂得自我超越,懂得非理性力量,懂得一些哈曼大力歌颂的事物。

讲到这里,又会有人问,那么,卢梭呢?问得好。如果否认卢梭的学说、卢梭的言论对于浪漫主义运动的影响,那必定是十分愚蠢的。不过,此处,我需要再重复一遍,他的作用被夸大了。如果我们拿卢梭真正所说的与他的表达方式做个对照性阅读——方式和生活当然很重要了——就会发现他所说的还是原汁原味的理性主义语言。卢梭说的不外乎是这些: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社会;我们生活在一个虚伪的坏社会,人们互相欺骗,互相谋杀,互相撒谎;我们可能发现真理。真理不是通过深思熟虑或笛卡尔式的逻辑获得的,而是通过洞察人类之中那些单纯而未受腐蚀之人、高贵的野蛮人或者说孩子,反正就是这类人吧,他们的心灵获得的。一旦真理被发现,那就是永恒的真理,适用于所有人,所有场合,所有气候和季节。当我们发现了真理,我们就要按照真理生活,这一点十分重要。他的话与希伯来先知们的话并无二致,与基督教传教士抨击大城市工于心计背离上帝种种堕落的话如出一辙。

卢梭的实际观点与百科全书派的观点相差无几。从个人角度来说,他并不喜欢他们,因为就性情而言,卢梭犹如沙漠中的苦行僧,在某些方面,偏执、粗鲁、阴郁,今天我们也许会说他是相当神经质的。因此,他与霍尔巴赫家那些口舌辛辣的座上客,与伏尔泰在费尔尼庄园招待会上的优雅来宾鲜有共同之处。不过,说起来,这些差异完全是个性或性情方面的事。卢梭所说的,从本质上来说,与十八世纪启蒙主义的普遍信念并不悖逆。要说他和他们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言说的态度,他的性格了。当卢梭谈起自己独特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况时,当他描述那使他崩溃的情感、他所经受的突如其来的狂喜和暴怒时,他的语气倒是迥异于十八世纪。不过,这些并不是后来被雅各宾派继承的卢梭学说,也不是后来化身为各种形式进入十九世纪的各种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