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恐怕都听说过灰姑娘的故事,贫寒的灰姑娘凭借美貌打动了王子,最后终于嫁进皇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因为男权社会的传统,这样的故事代代相传,甚至今天还有人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如果灰姑娘变成“灰小伙”会怎样?武则天时期就有这么一个“灰小伙”,叫作冯小宝,他也凭自己的身体条件进入皇宫,上演了一部男版的灰姑娘传奇。
一、小混混一步登天
这冯小宝是何许人也?他本来是在洛阳城市井之中靠卖野药为生的小货郎,想来为了宣传药效,还得把自己锻炼得精神一点,相当于老北京天桥上卖大力丸的,卖药之前还要先比画几招。正因为从事这种职业,冯小宝身体结实魁梧,又能说会道,被一所豪宅里的侍女看上了,成了侍女的情人。这个侍女的主人是谁呢?说起来大家肯定有印象,就是在宗室谋反案之后为了保命,主动要求当武则天女儿的千金公主。这个侍女偷偷把冯小宝领到公主府幽会,不小心被千金公主发现了。起初千金公主自然是勃然大怒,但是看看跪在地上的冯小宝一表人才,千金公主也就原谅了他,不仅没有惩罚他,还把他留用了。留用之后,经过一番检验,千金公主觉得冯小宝确实是难得的人才,公主本人当时不是正在努力讨好武则天吗?有了这样的宝贝,怎么能据为己有呢?于是又把他包装包装,孝敬武则天了。
武则天当时已经是太后,高宗去世了,再也没有能够真正约束她的人,而且她又刚刚平息了李敬业叛乱,正需要好好放松一下,于是也就笑纳了。可是,礼物虽然是好礼物,武则天也有点犯难。怎么安排他呢?直接让他进宫有点不妥,毕竟高宗尸骨未寒,自己作为太后多少要顾及点影响。想来想去,武则天有主意了。唐朝宗教气氛浓厚,和尚、道士经常出入宫廷,武则天便令冯小宝出家为僧,赐名怀义,这样进宫就方便了。可是还有一个问题,小宝出身太低微了,虽然武则天不拘一格用人才,但是说起来是一个江湖卖药的,让人不舒服。怎么给他换个出身呢?当时武则天的小女儿太平公主已经出嫁了,丈夫叫作薛绍。武则天灵机一动,让薛绍认了小宝做叔叔。这样,小宝就改姓薛了。经过这两度包装,冯小宝摇身一变成了薛怀义,而且很快当上了洛阳名寺白马寺的住持。丑小鸭终于成了白天鹅,从此薛怀义经常出入武太后的寝宫。人人都知道薛怀义的身份、地位非同寻常,尊称他为薛师,不敢直呼其名。就连在朝廷里威风八面的武承嗣、武三思兄弟,也甘心在他面前低三下四,跟奴才似的。
二、太后的“贤内助”
冯小宝开始得宠的时候,也正是武则天向皇帝之位发起最后冲刺的时候。武则天还活着的两个儿子,李哲已经被她废为庐陵王,发配到房州囚禁起来了,李旦虽然名义上还是皇帝,但是也被软禁在宫里,政务上一点都插不上手。所有反对她当皇帝的人,武则天都有信心搞定。人,她是能摆平的,但是当皇帝需要天命所归,怎么摆平这个天呢?这时候,冯小宝被派上用场了。整个朝廷里,没有谁比他和太后的心贴得更近,太后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谁也别把他仅仅看成一个男宠,他也要有所作为,为太后排忧解难,当太后的“贤内助”。怎么才能当好“贤内助”呢?冯小宝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是建明堂。我们讲过,明堂是儒家经典所记载的天子布政之所,非常神圣。武则天要把明堂建起来,以证明她统治的合法性。这个大工程的主持人就是冯小宝。让一个男宠去主持修建儒家圣物真够离经叛道的,但是,武则天用人眼光一向准确,冯小宝果真不负重托,不到一年就把明堂修成了。新修的明堂宏伟壮丽,有大概三十层楼那么高,起名叫万象神宫,武则天在那里祭天、祭祖,接受百官朝贺,大大出了一把风头。更加绝妙的是,冯小宝还在明堂背后修建了一座天堂,贮存佛像,遮风挡雨。这个佛像有多大呢?据说一个小指头就能装好几十个人,所以天堂盖得极其高大壮丽,一共五层,才到第三层就已经比明堂还要高了。武则天为什么要修建这么宏伟的天堂呢?一方面是因为冯小宝的宗教情结,另一方面,恐怕还是武则天此时想要利用佛教为自己当皇帝服务。
冯小宝做的第二件大事,就是在佛教经典中找到了能支持武则天当皇帝的理论。我们前面讲过,经过刻苦攻关,以冯小宝为首的和尚终于在浩如烟海的佛经里找到了一部《大云经》,经里记载女主统治国家,最后又成佛。这就名正言顺地为武则天当皇帝提供了经典依据。但是,冯小宝并没有止步,为了普及《大云经》,他又带领一帮和尚炮制了解释经典的《大云经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晦涩的经文加以演绎阐发,并和当时流行的弥勒信仰结合起来,称唐室衰微,太后就是弥勒下生,必定取代唐朝的统治。武则天当皇帝的理论难题解决了,冯小宝也因此顺理成章地成为武周建国的大功臣,官拜正三品的左威卫大将军。
冯小宝做的第三件大事是帮助武则天讨伐突厥。冯小宝既然已经是大将军了,当然要建立军功。当时突厥常常威胁北部边疆,而武则天忙于改朝换代,对于武将不大信任,因此冯小宝又被派上了用场,去帮武则天讨伐突厥。第一次是在永昌元年(689年),也就是武则天称帝的前一年,武则天委任冯小宝为新平道行军大总管讨伐突厥。冯小宝本来是个卖药的小混混,哪里知道怎么打仗啊,可是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呀,他还真就去了。他的运气太好了,突厥是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来无影去无踪,冯小宝到了前线,正好突厥兵走了。没找到敌人那就凯旋吧,回来以后,对武则天他可不这么说。他说,敌人闻风丧胆,听见他的名字就害怕了,所以他还没到那儿,他们已经望风而逃了。武则天也很高兴,当下封他当了二品的辅国大将军。
既然冯小宝打突厥有功,以后对付突厥的事就交给他了。延载元年(694年),也就是武则天当上皇帝的第五年,冯小宝又被派出去讨伐突厥了。这次,他的头衔是伐逆道行军大总管,两位宰相当他的幕僚,率领十八位将军出征。要说老天真是太照顾冯小宝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运气特别好,还没等出发,敌人已经无影无踪了,所以冯小宝又是毫发无损,再立新功。当然啦,他给武则天的理由仍然是,“敌人一听说我的名字就吓跑了”。
第二次讨伐突厥可以说是冯小宝一生事业发展的巅峰。他既是武则天的男宠,又是白马寺的住持,同时还是朝廷里威风凛凛的大将军,真是炙手可热。
三、一错再错
可是,人往往取得了一丁点儿成就,就会飘飘然,甚至连一些大贤大德都不例外,更不要说冯小宝这样一个没什么底蕴的市井小混混了。他很快就忘乎所以了,一次次地犯错误。他都犯了什么错误呢?归结起来一共有三类。
第一类错误:小人得志,骄横跋扈。从他当了面首,就开始犯这类错误。冯小宝当了和尚以后,就得住在寺里,他觉得寺里闷得慌,太寂寞,不甘心,怎么办呢?他就私自剃度了好多小流氓当和尚,每天也不在寺里念经,而是跑到街上去,骑着高头大马,在洛阳城里横冲直撞,路上的行人纷纷躲避。谁要是躲得不够及时,马上就被他们打得头破血流。然后,他们把人扔在路边,扬长而去,根本不管别人死活。看到道士,冯小宝更是分外眼红,一定要把人家抓过来,剃光头发,陪他一起当和尚,有时候连道教的高级人物也不能幸免。当时有一位著名的道士,叫作侯尊,是弘道观的观主,有一次不小心被冯小宝看见了。冯小宝才不管他是谁,马上把他拉进寺里去,强迫他当了好几年的和尚,直到冯小宝死后,这人才出来,重新蓄发当道士。
冯小宝对官员也挺不客气的。当时有一位御史看不过他的所作所为,多次依法弹劾他,冯小宝一怒之下,把这个人堵在路上,打了个半死。这类为非作歹的事情干多了,有时候也会碰钉子。有一天,冯小宝带着自己的一帮喽啰进宫,在门口遇到了宰相苏良嗣。冯小宝骄横惯了,觉得他是宠儿啊,他得先进门啊,根本没把苏良嗣放在眼里。要知道,唐代的宰相非常威风,号称“礼绝百僚”,哪里容得下一个男宠如此无礼!苏良嗣勃然大怒,当即叫左右把冯小宝揪过来,劈头盖脸一顿暴打,把冯小宝打得满地找牙。冯小宝自从进宫,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啊,跑到武则天面前哭诉,说是可忍孰不可忍。没想到武则天心里非常明白,公私分得很清,摸着冯小宝的光头说:“孩子你记住,北门才是你出入的地方,南衙是宰相理政的地方,你没事到那里闯什么祸呢?”当然,能够这样跟冯小宝叫板的人少之又少,特别是随着冯小宝地位的提高,宰相也奈何他不得。在出征突厥期间,李昭德以宰相的身份充当冯小宝的幕僚,因为一言不合,冯小宝挥拳便打,李昭德那么有性格,这时候也只能惶惧求饶,可见冯小宝的威风。
第二类错误:任性使气,得罪女皇。冯小宝是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本来就是唯我独尊,缺乏竞争上岗意识。可是,随着武则天从太后变成皇帝,她的胃口也变大了,不再满足于只有一个“后宫佳丽”了,她身边的男宠逐渐多了起来,她慢慢移爱于一个叫作沈南璆的人了。这沈南璆是一个御医,给武则天看病的,想来功夫了得,武则天慢慢就喜欢起他来了。
皇帝身边多了一个人?这对冯小宝的打击可太大了,他为武则天立了那么多功劳,武则天怎么可以移情别恋呢?冯小宝一气之下,耍起了小性子,干脆不进宫见武则天了,整天待在白马寺里,和他剃度的那些小流氓胡闹。闹来闹去,又引起不满了。有一位御史叫周矩,看不下去了,毕竟冯小宝可以随意出入宫廷,要是和这帮小流氓搞什么阴谋危害皇帝怎么办呢?于是他上奏武则天,说薛师每天都纠集一些不法和尚在那儿操练,万一他对皇帝有什么不良的企图,大家就防不住了,要求审问冯小宝。武则天当时也正生冯小宝的气,就批准了,说:你先回去吧,我马上让他过去受审。周矩刚刚回到御史台,冯小宝骑着高头大马也来了。进门后他不是跪地受审,一看那儿有一张床,下了马就躺在床上了,袒胸露腹,旁若无人。见冯小宝目中无人,周矩气坏了,招呼手下过来,就要把冯小宝押上公堂。没想到冯小宝一跃而起,骑着马扬长而去。周矩真是被气了个七窍生烟。没办法,向武则天汇报吧,武则天听完汇报后笑了,说:这和尚疯了,你也不必再审问他,就把他剃度的那些小流氓处理掉就可以了。周矩没办法,只好先把那近千个和尚都给流放了。武则天的态度表明,虽然冯小宝任性引起了她的不满,但是念及旧情,武则天还是愿意保护他的。不过,冯小宝并没有体会到这点,他不仅没有因此收敛一下,反而沿着错误的道路越走越远了。
他犯的第三类错误,也就是最严重的一类错误,是公私不分,火烧明堂。证圣元年(695年)正月十五日是中国传统的上元佳节。朝廷取消宵禁,百姓家里也是张灯结彩,天下狂欢。冯小宝为这个节日做了精心准备,他指挥手下在明堂的地上挖了一个五丈深的大坑,坑里面预先埋上佛像,装上机关,然后,用丝绸在坑上搭了一座宫殿。皇帝也得过节啊,武则天来到明堂之后,冯小宝指挥手下将佛像从坑底徐徐拉起,一直拉到彩绸搭建的宫殿之中。从旁边看起来,活像是地底踊出佛像。这景象难道不神奇、不壮观吗?可是武则天看了之后没什么反应,冯小宝可是太失望了。他是用心血去做的,武则天怎么没反应呢?不过他还留着一手。他早就杀了一头牛,用牛血画了一尊二百尺高的大佛,把这张佛像张挂在天津桥上。他对武则天说,这是他割破膝盖,用自己的血画成的。武则天哪信啊,不要说割破膝盖,就是割破主动脉,也没这么多血啊。所以武则天还是淡淡一笑,没理会。
这可太伤冯小宝的心了,他想,他为武则天做了那么多事,就因为那么一个御医,武则天就要把他打入冷宫吗?太不公平了!小宝这次真的吃醋了,他一夜都没睡着。第二天是正月十六,就在夜里,天堂忽然起火了。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很快天堂就成了一片火海。当初建天堂的时候,所费以万亿计,府藏为之枯竭,耗费了国家多少财富啊,如今只剩下一片锦灰堆。这还不算,大火又继续蔓延,把明堂也给点着了。烈火熊熊,把神都洛阳照耀得如同白昼。这场大火一直烧至天明,明堂和天堂一起化为灰烬。这火是怎么着起来的呢?冯小宝放的。他无法忍受武则天冷落他,就想既然武则天不再在乎他了,他就做一件大事,让武则天看看他的厉害。小混混的想法是,也许只有干出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武则天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