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敢肯定,她喜欢你,”我站在他椅子后面说,“她的父亲也很看重你。再说,她是个可爱的姑娘——只是有点不太爱思考。不过,有你为自己、为她思考,这就足够了。你应当娶她。”

“她真的喜欢我?”他问。

“没错。胜过喜欢任何人。她老爱谈起你,再没有别的话题比这更让她喜欢、更经常谈及了。”

“听到这话真是太高兴了,”他说,“太高兴了。我们再谈一刻钟吧。”他真的掏出表来放到桌上,计算着时间。

“说不定你正在准备什么铁器,要狠狠给我来个反击,或者正在打一条新的锁链,准备把自己的心锁起来,”我说,“那再谈下去又有什么用呢?”

“别把事情想得这么严重,你应该想象我已经让步,已经被感化,就像我现在这样,人类的爱情就像新开的甘泉正在我心头喷涌,甜蜜的洪水淹没了我整个心田。在那儿,我曾那么苦苦地精心耕耘——那么孜孜不倦地播下善意和忘我的计划的种子,可现在甘甜的洪水正在那儿泛滥——幼凿给淹没了,美味的毒药毒杀了它们。现在我看到自己正躺在溪谷府客厅里的软榻上,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旁。她正在用甜美的声音跟我说话——用那双被你灵巧的手画得如此逼真的眼睛凝视着我——用她那红珊瑚般的嘴唇朝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这眼前的生活,短暂的世界,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嘘!什么都别说——我的心充满了喜悦——我目眩神迷了——让我安静地度过这规定的时间吧。”

我顺从了他,表在嘀嗒嘀嗒地走着。他的呼吸一会儿急促,一会儿平缓。我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站着。在一片静谧中一刻钟过去了。他收起表,放下画,站起身子,走到火炉边。

“好了,”他说,“这一小段时间是给痴迷和幻想的。我把鬓角靠在她充满诱惑的胸脯上,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她用鲜花造成的颈轭下,我尝了她杯中的美酒。那靠枕是烧人的,花环里有毒蛇,酒有苦味,她的许诺是空的——她的钟情是虚假的。我看穿也看清这一切。”

我惊讶地望着他。

“事情很怪,”他继续说,“我这样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确实怀着初恋的热忱,而被我热恋的她又是如此美丽、优雅、迷人——可是与此同时,我又冷静而清楚地意识到,她不会成为我的好妻子,她不是我合适的生活伴侣。婚后一年我就会发现这一点,十二个月的狂喜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终生的遗憾。这我很清楚。”

“这倒真是怪了!”我禁不住嚷了起来。

“在我心里,一方面,”他继续说下去,“敏锐地感觉到她的魅力,但另一方面,却又对她的缺点有着深刻的印象。这些缺点是:我所追求的东西,她不会赞同——我所从事的工作,她不会合作。罗莎蒙德会是一个肯吃苦的人,肯干活的人?会是一个女使徒?罗沙蒙德会成为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吗?不!”

“可你不是非当传教士不可呀。你可以放弃你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放弃我的天职?我的伟大的工作?我为在天堂建造大厦而在人间打下的基石?我想成为那支队伍里的一员的希望?那支队伍的人把全部雄心壮志集结成一个光荣的志向,去改造他们的同类——把知识传播给无知的王国——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用宗教代替迷信——用上天堂的愿望代替下地狱的恐惧。我必须放弃这一切?这可比我血管里的血还要宝贵,这是我所企盼的,是我的生活目的。”

经过很长时间的停顿后,我说:“那么奥利弗小姐呢?你一点都不关心她的失望和悲哀了吗?”

“奥利弗小姐身旁围满了求婚者和奉承者。不出一个月,我的形象就会从她的心头抹去。她会把我忘掉,会嫁给一个可能远比我更能使她幸福的人。”

“你说得倒挺冷静,可是你在矛盾中受尽了苦。你愈来愈瘦了。”

“不,如果说我瘦了一点,那是因为我为悬而未决的前途担忧——我的动身日期一拖再拖。就在今天早上,我还得到消息说,我已经等待多时的那位接替者,三个月内还不能准备好来上任,说是三个月,也许会拖长到六个月。”

“可是每当奥利弗小姐一走进教室,你就发抖,满脸通红。”

他脸上又一次闪过惊诧的神情,他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敢这样对一个男人说话。可我觉得这样的交谈无拘无束很自在。在跟坚强、谨慎、高雅的有才智的人交流思想时,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突破那常有的沉默的外围工事,不跨过那推心置腹的门槛,不在他们的心底里赢得一个位置,我是决不会罢休的。

“你这人真是有点特别,”他说,“胆子不小,你身上很有几分勇敢精神,你的眼睛也有着某种穿透力。不过,请允许我如实地告诉你,你有些误解了我的感情,把它们想得比实际深厚、强烈了。你给予我的同情也超过了我应得的程度。当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发抖时,我并不可怜自己,我鄙视这种软弱。我知道那是可耻的。我声明,那只是肉体的狂热,决不是灵魂的震颤。灵魂像磐石般一动不动,牢牢地固定在骚动不安的大海深处。要看清我本是个怎么样的人——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物。”

我不相信地微笑着。

“你已经用突然袭击逼我说出了心里话,”他继续说,“现在就听任你摆布了。剥掉基督教用来掩盖人类弱点的血袍,还我本来面目,我只是个冷酷无情、野心勃勃的人罢了。在所有的感情中,只有出于天性的爱好,才对我具有永久的支配力量。我的向导是理智,而不是感情。我的野心是无穷无尽的,我希望爬得更高,成就更大的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我崇尚忍耐、坚毅、勤劳、才干,因为只有依靠这些,人们才能达到伟大的目标,登上显赫的高位。我很感兴趣地关注你的工作、生活,这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典型的勤勤恳恳、有条有理、精力充沛的女人,并不是因为我同情你过去的经历和现在还在忍受的痛苦。”

“你这是完全把自己描绘成一个异教徒哲学家了。”我说。

“不,我跟那些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之间有着不同:我有信仰,而且信仰福音。你用错修饰词了,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而是基督教哲学家——是耶稣这一派的信徒。作为他的门徒,我接受他纯洁、仁慈、宽厚的教义。我拥戴他的教义,并且立誓要传播它们。从我青年时代起,宗教就征服了我。它培育了我的原始品质,把我出于天性的爱好这棵小小的幼芽,培养成了仁慈博爱的参天大树;把人类天生正直这株须根,培养成应有的神圣的正义感;把为可怜的自我赢得权力和名望的野心,变成了要扩大主的王国、为十字架旗帜获得胜利的壮志。宗教为我做了那么多好事,修剪和驯化了我的天性,使我的原始材料得到最好的利用。但是宗教无法根除天性,天性也不可能根除,直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时候。”

说罢,他拿起了放在桌上我的调色板旁的帽子。他再次望了望画像。

“她的确可爱,”他低声说,“她真的不愧叫做世上的玫瑰!”

“那要不要我再同样画一张给你呢?”

“有什么必要?不用了。”

他把一张薄纸拉过来盖在画上,那纸是我画画时习惯用来垫手的,免得弄脏了画纸。他到底在这张白纸上突然发现了什么,我没法知道,可是他的眼睛确实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一把抓起白纸,看了看纸边。然后朝我看了一眼,那眼色有说不出的古怪,让人难以理解。它像闪电般迅速、锐利地扫过我的全身,似乎要把我的形体、脸部、服饰和每一点都看清并且记住似的。他张开了嘴,像是要说话,但不管要说的是什么,他把那眼看要冲口而出的话给咽下了。

“怎么回事?”我问。

“没什么,”他只是回答说,在把那张纸放回去时,我看见他敏捷地从纸边上撕下窄窄的一条,迅速塞进手套里,接着匆匆点了点头,说了声“再见”,就悄然离去了。

“嗨!”我叫了起来,说了句当地的土话,“这可真有点绝了!”

我也仔细看了看那张纸,可是除了我试画笔时涂上的几块颜色外,什么也没看到。我对这桩怪事琢磨了一两分钟,可是发觉无法解答,而且确信它也无关紧要,于是就不再去想它,不久也就把它完全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