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新世界”(如今是“旧世界”)是大量哲学思辨的主题。伟大的德国诗人用诗歌概括了这种幻象:“你拥有的世界,要好于我们这个旧世界。”康德也充满激情地审视着美国。黑格尔尽管宣称“历史终结”于欧洲,坚持认为哲学家不应预测未来(这与他那些赫赫有名的学生相反),却也预示世界精神的下一个舞台在大西洋。不过在大西洋,美国哲学的精神很大程度上仍紧贴着欧洲。最显然的是,美国最早发展起来的哲学流派是黑格尔主义,他的活动地点是位于美国中心的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哈佛大学和其他地方,主导的哲学形式都是来自德国和英国。甚至在今天,从纽约到加利福尼亚,最时髦的哲学仍常常是法国的舶来品,这些土生土长的观念只停留在学术杂志上。
早期的殖民者更担心的不是实在的终极性质。最早的定居者常常身处险境,因而直接的现实情形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当务之急。因此,美国哲学常常有种严肃的实践或“实用”特性。19世纪,随着产业和城市在美国发展壮大,哲学家起身反抗,赞颂本国自然界较为崇高的方面。相比之下,到了20世纪,美国哲学几乎全都迷恋科学。在欧洲过去的十几个世纪里,人们很容易找到前后相续的哲学主题,它们或相互交织或彼此对抗。在美国,哲学却从未有自己明确的主题,激情总是不断落在不同的主题之上。
新世界(尤其是新英格兰)的哲学史,多半始于宗教争端和分离主义运动。许多早期的定居者都是为了寻求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才离开欧洲,但是,只要他们找到了栖息地,常常就变得不那么宽容了。新英格兰早期的历史,就是宗教排外和流放的历史,更别说还有时而发生的对异端和女巫的审判。这种宗教狂热,与新美国的气质大有关系。罗马的天主教会已经存在上千年,而新英格兰的某些教会似乎只存在了几个月。
在美国,早期哲学活动的目标在于牢固确立和巩固宗教运动。美国文学的首部作品就是力图巩固清教教义。威格尔斯沃思(michaelwigglesworth)的《最后的审判日》(1662)是首民谣风格的长诗,在一年内卖出一千八百部,这种情形表明,美国公众已然非常渴求世界末日的启示。爱德华兹(jonathanedwards,1703—1758)是新英格兰的牧师,他的布道同样是为了加强宗教学说。爱德华兹唤醒了许多殖民者,让他们回到他所谓的新教的基本教义,即我们“生来堕落”,只能在上帝的恩典中得到拯救。爱德华兹认为,拯救首先涉及体验、对上帝荣耀的直观、神圣的“光明”。有了对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洞见,所有关于上帝的作为、公正和预定的担忧就都一扫而尽。
如同绝大多数新英格兰思想家,爱德华兹在构想自己的哲学时,依赖于英国传统。他认为,理性和经验都将证实基督教的教义。具体而言,爱德华兹遵循约翰·洛克的思想,认为上帝通过自然揭示了自身,并通过我们的感官给予我们知识。然而,更为重要的是,上帝给了信仰者额外的感官,借此看见上帝的荣耀,即保证我们得救的“知识”。
爱德华兹促进了strong大觉醒运动/strong的兴起,这是在1740至1742年席卷美国殖民地的宗教复兴运动。大觉醒运动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寻求皈依的方式:唤起强烈的情感。尽管爱德华兹自己受到采用戏剧性策略的传教士同行及其卑躬屈膝的信徒厌恶,但他仍力图通过自己的布道使自己的听众“折服”。(大觉醒运动的重大结果就是,美国新教中浸信会运动的发展,它强调皈依的实验性和耶稣基督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个人角色。)
宗教哲学尽管在殖民地的早年岁月中占据统治地位,但是,公民社会的建立为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提供了极为不同(而且并非总是相容)的关切。建立新国家,创建市镇并且最终创建城市,发展环境优雅并且生机勃勃的种植园,以及赚钱,使他们不可能过上古希腊人、欧洲人以及东方哲学家所过的那种闲暇、耽于反思的生活。甚至在城市和种植园建立起来、赚了钱之后,哲学这门学科对于忙碌的商人和精力充沛的农场主而言仍没有什么吸引力,他们投入到“蛮荒”之中,播撒着被后来的作家称之为伟大的美利坚帝国的种子。尽管如此,还是有些富有哲学天赋的思想家,他们大部分是律师和商人。其中就有托马斯·杰斐逊(thomasjefferson,1743—1826),《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和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790),他在启蒙运动的革命观念中找到了某种意识形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整套复杂的意识形态),以此建立了新国家。
美国成了理想之地。无论如何,它是以宪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家的首个和最佳的现代范例。到18世纪中叶,启蒙运动在美国东部各州已经很稳固。在费城,美国人宣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没有提到财产权)。《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有共同的前提,即政府是经由被统治者的同意、通过契约形成的,只要它们不再反映人民的意志,就可以被取缔。到18世纪末,这些原则已得到实践。但是,洛克哲学最具革命性的地方是他对这个新国家的规定,即坚定不移地主张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内容在宪法修正案中得以规定和增强。没有哪个社会像美国这样正式并最终做出如下保障:政府要尊重个人权利,比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基本的司法权。
不过,美国的政治哲学从未脱离早期宗教思想家所激发的对情感的颂扬。因此,政治哲学或许从未像美国人所主张的那样充满激情(尽管也不总是富有理性),政治狂热在此似乎取代了欧洲的宗教战争。实际上,美国社会充斥着在各个领域都巧舌如簧的政治煽动者,而且他们几乎都有先验的预设。尽管如此,那些规定了欧洲哲学大部分内容的学术论争和认识论争议,对于这个新世界的新意识形态而言几乎毫无吸引力。因此,过去被视为哲学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忽视,如果谁还沉迷于古老的学术论争和认识论争议,他就只能进入大学的象牙塔。但也正因如此,美国哲学在学术殿堂中保有了安全的位置,只是由于外部的反智主义,在有教养的公众那里,漠视哲学日益成了惯例。
不过,在学院之外,仍有许多伟大的原创性的美国哲学家。重要的是,他们通常并不认为自己是哲学家;当然,他们也没有在传统的哲学史上被视为哲学家。爱德华兹认为自己是上帝的仆人;惠特曼(waltwhitman)是伟大的美国诗人;还有各种奇才和为受压迫者包括妇女发声的人。同时,还有某些政治家,国事繁忙之际也留下了仓促的哲学思考,比如总统杰斐逊和林肯,以及某些杰出的失败者,包括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和麦卡锡(eugenemccarthy)。
美国政治家的哲学观念,实际上从未出于纯粹的理论兴趣。公共哲学非常“实际”,对日常生活和当下的政治有切实的影响。其中有些观念,是新国家幸福安宁的持久障碍。比如,殖民者对英国人征税的怨恨,并没有因英国人的离去而消失。有些美国哲学家提出了精致复杂的论证来反对所有征税,而且这种论证容易影响公众的意识。有些新观念是危险的。这些实际的观念中最有害的是“天命论”观念,这是记者杜撰的词,后来盛行于美国政治家中间。天命论这种观念认为,美洲大陆因其开放的空间,不仅可用于欧洲殖民扩张,而且是命定的。这种学说实际上是对掠夺大陆和镇压原住民的哲学合理化。
在仍以自身是“新的”作为辩护理由的国家中,某些伟大的哲学家来自受压迫的少数族裔,这毫不奇怪。我们丧失了大量丰富的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哲学的口头传统,不过,我们拥有虽未受重视但极为动人的非裔美国哲学经典,它们清晰地记录了反抗的呼声和关于人性与不公的制度的深邃思考,这些在美国的繁荣中受苦最为深重的人,却没有包括在《权利法案》之中。
道格拉斯(frederickdouglass,1817—1895)曾是奴隶,后来成了废奴运动的重要演说家。再后来,他又成了为奴隶和妇女争取公民权的改革者。有人因道格拉斯的雄辩天赋否认他曾经是奴隶,为此,他在撰写的自传《道格拉斯的生平和时代》(citethelifeandtimesoffrederickdouglass/cite,1845;1882修订)中作了说明,平息了这个谣传。这本书是对美国生活及其最可鄙的奴隶制最大胆、最尖锐的反思。道格拉斯简练优雅的演说激发的道德情感,后来在1860—1865年的美国内战中喷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