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休谟和经验主义

在英国和世界哲学史上,约翰·洛克(1632—1704)对笛卡尔盲目相信理性做了批判性的回应。他认为,我们应该相信经验、相信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认识世界的能力,而不是相信抽象的理性和思辨。(年轻的伏尔泰从英国带回巴黎的,正是洛克的哲学。)英国经久不衰的经验主义传统始于洛克,他摒弃了从柏拉图以来西方长期存在的对感觉的不信任态度。洛克认为,“所有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而且这不久就为爱尔兰主教贝克莱和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所继承。

洛克是医生和实干家,他没有什么时间去研究经院哲学传统的那些“晦涩术语”和乏味论证。他还是政治家。1683年,他因卷入英国政治而被迫流亡荷兰,在那里,他得到了奥兰治的威廉和玛丽的友好接待,他们不久之后继承了英格兰的王位(即在1688年“未流血的”革命之后)。随后,他写了两篇论政府的论文,它们可以说是自柏拉图《理想国》以来这方面最具影响力的论文。不过,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不同,洛克笔下的新政治世界为自然权利(尤其是财产权)观念所主宰。

洛克的经验主义基于如下这条通用原则:strong所有知识都始于经验/strong。他宣称,这是“常识”,以此反对经院哲学家的晦涩和理性主义者的复杂体系,如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尽管如此,洛克却接受了笛卡尔的核心内涵,即心灵与身体之间的区分,因此,他认为知识首先关注的是对心灵的省察。我们审查(或“反省”)自己的观念,由此推出世界真正的样子。理性主义者认为,心灵有极为复杂的结构,与此相反,洛克认为心灵是块“白板”,我们的生活经验会在上面留下痕迹。理性主义者主张,人有许多与生俱来或“固有”的观念。相反,洛克认为,心灵更像是空屋子,惟有通过来自外部的光亮来照明。

洛克主张,经验给予我们strong感觉/strong,我们的strong理智/strong从这些感觉衍生出各种新的、较为复杂的观念。我们的所有知识,都是源自感觉以及我们关于心灵作用于这些感觉的方式的反思。不过,洛克至少在两个关键方面让他的经验主义有所退让。第一,他向自己所抨击的形而上学家让步,接受了如下观念:除了经验,我们还有必要谈论物自身。因此,他接受了古老的亚里士多德式strong实体/strong观念。人们可能会认为,根据他自己的方法,洛克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我们意识到的以及我们能够认识的一切,只能是事物的可感属性或“性质”。至于属性“背后”的事物,则永远无法被感觉和经验到。但倘若如此,就给我们留下了以下问题:我们似乎根本无法认识事物,而只能得到感觉,即我们假定为事物之属性的东西。洛克的结论如下:我们之所以strong推断/strong存在着物自身、实体,是因为我们无法想象存在这样的属性,它可以不是某物的属性。

洛克的经验主义的第二个妥协是,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属性或性质:一种是我们感知到的内在于物体本身中的性质,比如形状或质量;一种是strong在我们自己身上/strong感知的性质,即事物作用于我们的效果,比如颜色。

洛克是知觉心理学的先驱,他也对我们理解视觉器官以及光对眼睛的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他断言我们所“看见”的颜色,实际上是光以某种方式刺激我们眼睛和心灵的结果。

这些strong第二性的/strong质(与形状和质量这些主要性质不同)应该是“在我们之中”,而不是“在我们之外”、在世界之中。不过,如果人们认真对待洛克的论点,就会断言它们应当运用于所有性质,甚至运用于实体本身,因为所有这些概念都可以得到证明。人们完全可以论证道,我们经验的所有事物,都处于心灵之中、在我们之中,因而既无必要也无理由去谈论“在我们之外”的世界。

贝克莱主教(1685—1753)正是从洛克自己对纯粹经验方法的强调中,得出了这个令人不安的结论。贝克莱认为,在我们心灵中的世界之外,并不存在实体世界。这个世界实际上由观念构成——后来,这种立场被称作strong唯心主义(观念论)/strong。作为教会的权威,贝克莱认为这个观点把上帝置于了哲学的核心。我们可能也注意到,这种上帝中心的世界观(上帝周围环绕着无数有限的心灵)在精神上(即使不说在“方法”上)与莱布尼茨的“单子论”非常相似。

洛克也是宗教人士,但是,在他的知识论哲学中,上帝可以说更像是凭空想出来的,因为在我们的经验中,哪里有表明我们关于感官之外世界的宏大信仰的正当理由呢?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上帝信仰,洛克转而依赖传统的经院哲学论证——比如,依赖于没有什么从虚无中产生的论证,既然我们存在,那我们就能确定上帝即我们的造物主的存在。然而,贝克莱确证上帝存在的方式有所不同,它与莱布尼茨的方式类似,但也与严格的经验主义原则相容。

如果没有一个“外部”世界作为我们感觉的原因,那么,我们关于世界的感觉和观念又是从何而来?贝克莱主张,必定是上帝提供了这些感觉和观念。他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但是所有存在的事物因此都必须时时为上帝所感知。(正是由于贝克莱的哲学,有人机智地设计了这样一种情景,“如果有棵树在树林中倒下了……”)

或许,最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尽管贝克莱的哲学否定世界的物质性存在,但它坚持认为洛克的主张仅仅是“常识”。(在哲学上,诉诸常识常常会沦为荒谬。)英国的约翰逊博士(doctorjohnson)认为,贝克莱的观念论根本不是常识,他边踢着石头边向朋友评论说:“这样我就驳斥了他。”当然,这不是反驳,但是混乱的常识和哲学废话再次变得令人难以容忍。这些都是以下两个方面割裂导致的令人不安的结果:一方面是心灵和经验,另一方面是身体和物理世界。

大卫·休谟(1711—1776)彻底公开了这些结果。休谟的哲学是彻底的strong怀疑论/strong,自古以来罕有匹敌。实际上,休谟认为自己是异教徒,而且他确实在这方面有这样的称呼,比如在巴黎,他被视为启蒙运动的欢呼者,在爱丁堡,他因无神论没能获得大学教职。他的绝大多数同行完全在新科学与旧宗教纵横交错的世界中成长,但是休谟自己在年轻的时候就专注于经典。他渴望像牛顿那样,提出了无所不包的心灵理论,但是,在这个科学面向的背后,隐藏着极为有害的抱负。

休谟是最杰出的启蒙运动提倡者之一,理性既可以理解为科学方法,也可以理解为更为宽泛意义上的合理性,但他认为理性越界了。他认为,理性不能提供保证,也无法给出证明。悖谬的是,休谟的怀疑论是可靠的、自我审视的启蒙运动思想最理所当然的结果。休谟认为,即便是最好的思想,也无法做到启蒙运动思想家认为可以做到的事情。

作为有着自己风格的异教徒,休谟倾向于自然主义,认为理性无法做到的事情,自然会为我们做到。如果理性不能保证我们拥有知识,自然就会给我们提供良好的感官,让我们在世界上行走。如果理性不能保证我们具有道德,我们的人性自然就会给我们提供充分的情感,让我们彼此行为合宜。如果理性不能确证信仰上帝以及与之相伴的宗教偏见,它就会极大危害到宗教。如果经院哲学的大部头著作不能成功为这些信仰提供合理的论证或良好的证据,我们“就应该把它们投入火中”,休谟的这种说法激怒了神学家。幸运的是,他没有对其他不可证明的信仰发表如此尖刻的评论,比如我们对世界存在的信仰和我们对道德重要性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