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智慧(1):印度教、耆那教、佛教

因果报应的教义包括以下这种信念:人可以通过有意对他人做出有德性的同情行动来影响因果报应。在印度教中,责任(dharma,佛法)规定了德性,并且特别有助于开悟的生活和解脱。西方人常常低估了印度社会对责任的强调,特别是对公民的主人和家庭的责任的强调。(这体现在下面这个神话中:天上智慧之主毕尔哈斯帕提[brihaspati]向众神之王因陀罗发布了两套指令,一是好的统治,一是幸福的婚姻。)印度20世纪伟大领袖圣雄甘地(mohatmagandhi)的那套激进的解放哲学就是源自吠陀经的因果报应观念。然而,他的解放概念包括了整个社会。

印度教没有规定唯一的解脱之路,而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发现了最大的分歧和争议。对于某些理论家而言,尤其是正理派,解脱通过理解得以实现。相比之下,按照《瑜伽经》(citeyogasutras/cite),解脱的方式是灵修、冥思和神秘的顿悟。(这里所说的瑜伽是一种哲学,而不只是放松运动。)开悟和解脱源于某种极端形式的超然,即出神、完全无动于衷、心灵平静。在出自《奥义书》(其中最早的部分可以追溯至公元前800年)的印度思想中,解脱至少有部分与转变意识的修行紧密相联,这包括看待世界的不同方式、深刻的无我经验以及“深海经验”(samadhi),20世纪的圣人阿罗频多把这种形式的bhakti描述为“与神结合的完美体验”。

佛教是这三个古印度宗教中“最新”的宗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它关于苦难、自我和解脱的详尽思考。乔达摩(siddharthagautama),即佛陀,深切关心他所见的可怕苦难,因而坚持社会改革。他谴责种姓制度和过多的印度教祭司制度,认为它们是非人性的和破坏性的。然而,佛陀的基本哲学首要关注的是个人的strong内在/strong转变,它通过对佛教strong四圣谛/strong的洞见得以实现:

1.众生皆苦。

2.苦之根源在于私欲。

3.私欲可根除。

4.通过以下正确方式可根除私欲。

解脱或开悟的正确方式被称为佛教strong八正道/strong,包括: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佛教的目的是把人从虚幻的信念中解脱出来,这种虚幻的信念首先是自我,其次是随之而来的欲望和挫折、野心和失望、骄傲和耻辱,由此达到开悟,结束苦难,这种情形叫做涅槃(nirvana)。尽管涅槃显然是从否定自我中心的角度对苦难中止的描述,但是,它也可以更为积极地描述为strong欣喜/strong,当然,这就容易把佛教的目标描述为类似于西方的“幸福”之类的东西。佛教的生命概念首要关注的是苦难及其解脱;而希腊人所谓的“幸福”与这样的佛教观念不同。

与绝大多数印度教教徒相比,佛教徒显然更相信所有生命的无常。实在无非是一连串瞬间存在;根本没有什么持存的实体。无常这个教义有助于解释我们处境的悲苦,如四圣谛所描述的那样。我们欲求的对象本身就是暂时性的,我们也永远无法得到(或保持)我们所欲求之物。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所欲求的东西只是瞬间的存在之前,我们总是会认真把它们当作目标,受这些目标的奴役,害人害己。

人们可能注意到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传统中的相反倾向,即把宗教作为strong手段/strong去获得想要的东西,无论现世还是来世。(“信上帝会让你幸福、更安全。”“信仰会让你成功。”“殉道会让你进入天堂乐园。”“耶稣strong会让/strong你拥有凯迪拉克!”)尽管如此,若由此认为亚洲宗教本质上是禁欲的宗教,那就错了。在印度教中,佛法和解脱只是四个自然的人类目标的两个而已:另两个分别是财富和其他物质利益(artha),以及快乐和情感的满足(kama)。尤其是在儒教中,希望的三大支柱是社会繁荣、子嗣兴旺和长命百岁。佛教徒也绝不回避物质享受,只是把这些虚幻的“需要”与解脱的欲求做了严格的区分。世俗欲望和精神需求的汇合并不是东西方之间的差异,实际上这种汇合是每种宗教内部迷人的裂纹,它常常被人们用“灵性”加以掩饰。

佛教徒说,就像万物持存的幻象,我们相信我们的自我具有实在性,这也是幻象。事实上,没有永久的自我或灵魂。人只是身体、情感、思想、性情和意识的暂时复合体。在这个复合体之外,没有什么基础性的实体,没有“自我”或灵魂。甚至也没有更大的永恒自我,即大我。没有大我,也没有自我,有的只是无我。认识到自我和所有欲望对象的暂时性,这是迈向洞见和终结痛苦的重要步伐。在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传统(以及某些希腊哲学)中,灵魂是基本的自我,问题只是应当追求strong什么样的/strong欲望。(值得注意的是,斯多葛学派拒绝欲望strong本身/strong,在这方面,他们与相距甚远的佛教徒极为相似——很可能他们曾受到东方佛教徒的启发。)

尽管所有佛教徒都共享某些基本信念,但是佛教已经发展出了很多不同的思想流派。而且,随着佛教在东亚和北亚的传播,它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这些地区不仅包括日本和中国(它在此与儒教和道教融合),而且还包括西藏、尼泊尔、印度尼西亚和印度支那。南方的佛教徒(主要是印度及其附近)与北方佛教徒(中国、西藏、尼泊尔、日本和韩国)在早期有过严重的分裂。南方佛教徒强调个人开悟、放弃所有个性品格并注重非个人的欣喜。他们相信开悟会在极度苦行和孤独的僧侣生活中实现,因此,这样的开悟只有十分有限的人能够做到。

相比之下,北方佛教徒坚持同情和尊重他人的首要性。他们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摆脱苦难和精神上的无知,因此,那些已经开悟的人必须帮助那些或多或少还过着日常生活的人,帮助在寺院外面喧嚣的日常世界中生活的人。他们认为,佛陀已经心生欣喜,但仍出于同情留在他人身边。人应该以佛陀为榜样,这样才算是strong菩萨/strong(bodhisattva)。菩萨在开悟之后,是不会进入涅槃状态的。相反,他们仍然活跃在世界各地,帮助他人分享自己的洞见,由此消除苦难。因此,strong同情/strong是(北方)佛教徒的核心德性,如同它后来在犹太教——基督教中所具有的地位。

佛教僧侣对做大饼的人说:“让我与万物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