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自己深爱着却对自己完全不在乎的男人在一起生活,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呢?
巧云独自坐在摆着丰盛菜肴的餐桌边,一遍又一遍地询问自己这样的问题。
今天她依然做了满满一桌大勇最爱吃的菜。酱汁泛着油亮红光的闷烧鲑鱼,炸得金黄酥脆的天妇罗,还未出锅就已经香飘四溢的海鲜羹……巧云人如其名,拥有一双无与伦比的巧手,任何菜肴只要从她的手下端出来,都能令最挑剔的食客为之驻足。
然而却未能留住大勇……
“工厂里的设备又出了问题,需要赶紧过去一下。”刚刚回到家没多久,大勇就提起一只黑色的高级公文包,拿上车钥匙离开了。
“可是菜都做好了呢……”甚至连这一句话都没来得及听见。
结婚以来,这样的事情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吧。下班回到家,整理整理公文包,一边看新闻,一边换下拘谨的上班制服,将更加潇洒、舒适的休闲西装套到身上。眼看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用各种各样的借口出门。仔细一想的话,夫妻俩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一同吃饭的场景,几乎屈指可数。
出去干什么了呢?这样的问题,即使再迟钝的人都能看出来吧……
大勇从小就是这样的人。
从小学开始,大勇就被各种各样的女生追求、告白。在帅气的外表之外,大勇的性格似乎也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异性的气息,不知道是这种气息使他变得更沉醉于温柔乡,还是众多的交往经历增强了他这种受异性欢迎的气质,总之,在他的身边,女人从来没有断绝过。并且他自己也始终对寻花问柳这样的事保持着浓厚的兴趣。从女性的角度看,与大勇交往自然是一件幸福的事,然而要是以这样的人作为结婚对象的话,可以说从一开始就绝对不是个正确的选择。
然而也有痴迷到无法自拔的,巧云正是其中之一。作为小学同学的巧云,一路看着大勇身边的女人换了又换,看着她们因为大勇而欢笑和落泪的样子,自己却从未得到过大勇的垂青。
“不愿意失去巧云这样的朋友。”
是借口吗?大勇这样久经情场的高手,对于什么样的女人该明确拒绝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他也确实对很多自己不感兴趣的女人说了很过分的拒绝的话。然而要说他对巧云有那方面的感情,似乎也并不像。
和所有单恋的人一样,巧云是会为心中所爱的人默默付出的那种类型。自中学时候起,她就会帮大勇带亲手做的便当,渐渐地,也掌握了大勇的口味,那一手好厨艺就是这样炼成的。除此以外,大勇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有不少也是巧云帮忙解决的。瞒着父母翘课踢足球的时候曾经摔破了腿,为他包扎和缝补裤子的人是巧云。大勇从小就患有哮喘,为了保险起见,巧云自己也会随身带着装有药剂的喷雾罐,以防万一大勇症状发作时,他自己的喷雾罐不在身边。
大勇也曾为女孩伤心痛苦过,那个时候他第一个想要倾诉的人,也是巧云。
关心大勇的人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是巧云成为了那个“即使不能成为恋人,却依然可以互相依赖的朋友”这样的角色呢。恐怕在巧云的内心深处,也深埋着一些大勇所需要的母性吧。
比起身边那些变换倏忽的女友来,巧云确实是和大勇保持了最为长久的关系。可惜那样的关系并不是爱情。巧云心中自然希望对方能够爱上自己,也不是没有告白过,不过大勇的心意其实再明白不过了——尽管对她有一种类似心灵彼岸之类的情感,然而却和爱意毫无关系。只是即便如此,巧云也甘愿站在他的背后,成为他心中随时可以倚靠的彼岸。
——或许正是由于一直以来就从未拥有过大勇,所以才会对他的所有缺点都视而不见地坚持爱恋了这么多年吧。
巧云看着桌上渐渐变凉的菜肴,忽然得出这样的顿悟。
高中毕业之后,大勇去了美国念大学,而巧云则进入了国内一所医学院。四年间两人几乎很难碰面,就连网上聊天或者打电话的时间也变得少之又少。
——大勇在地球的那一边,也在继续过着那样声色犬马的生活吧。
巧云这么想着,心中对于大勇的爱恋之火便渐渐暗淡了下来。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更别说如今各自天涯。
——是时候该忘记大勇了吧。
怀着这样的觉悟,巧云终于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恋情。
时钟的嘀嗒声在宁静的傍晚显得分外清晰,天边的夕阳渐渐没入地平线,投射出最后一缕耀眼的光芒。巧云站起身来,习惯性地拿出保鲜膜,将一动未动的饭菜包好,一一放入冰箱。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面对这样的场景了。盼着与心爱的丈夫共进晚餐,却总是被无情抛下,剩下憔悴的家庭主妇一人默默收拾着精致的菜肴,打扫使用过后的厨房,自己则连一口都没有吃——哪里还有心情吃呢。巧云望着厨房里布满油渍的锅铲、散落着蔬菜屑末的砧板、大大小小装着各式调味料的瓶罐,不免感到顾影自怜。哪怕经历了再多次,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孤独。
——总有一天会爆发的吧,可是会是什么时候呢?又能以怎样的方式爆发呢?
只要巧云还爱着大勇一天,她就没有勇气向他提出停止风流生活的要求。以大勇的个性,即便说出离婚这样的话来,也并不是毫无可能的。如果真的那样,对两人来说,显然巧云是更伤心的一方。
或许爱与痛苦之间的权衡,本来就是不公正的。哪怕承受再多的痛苦,只要还剩下一点点爱,都会愿意继续忍受吧。
“水岳……也是这么想的吧。”巧云的思绪不禁又回到了遥远的学生时代。
巧云选择与水岳在一起的最初理由,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忘记大勇。作为医学院药学系的学长,水岳对巧云如妹妹一般照顾,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业上,都算得上是能够带着巧云一块前进的人。相恋后没过多久,两人就在校外的一处公寓内租了房子,过起了同居生活。
“是吗?巧云小姐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啊……”
随着两人关系逐渐深入,互相也各自倾诉了自己的情感历程。尽管巧云事实上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不过心中对大勇的感情,却丝毫不亚于任何一对情侣的爱意。即便已经尽力想要忘记那段记忆,重新提起来时,依然不得不承认他在心中仍旧至关重要的地位。相较而言,尽管水岳谈过两次短暂的恋爱,但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风轻云淡般的两段感情,留下的只是一点故事梗概般的干枯回忆而已。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啦,”巧云笑着说,“比起那种对自己满不在乎的人来说,还是水岳更值得我去珍惜。”
“具体如何珍惜法呢?”
“啊?珍惜的话……”巧云对这样的疑问有些措手不及,“就是会好好和水岳在一起呀。”
“即便那位大勇先生来找你求婚,也不会改变心意吗?”
巧云一时间有些茫然,水岳的话多少包含着些情绪。
“怎么可能,这样的事……他不会来找我的,请放心吧!”
“如果真的发生的话,还是请巧云小姐答应他的请求吧……”水岳看着巧云的眼睛,嘴角浮起了如同哭过之后彻悟般的微笑。
“大勇先生的事,即便巧云小姐不说,我也能猜到的哦。上课的时候,老师讲到有关哮喘的内容时,总是格外认真。做饭的时候,不爱吃肉的巧云小姐却知道几乎所有荤菜的烧法。学院里有去美国的交流活动时,也会盯着海报踟蹰良久……无论如何想要掩饰,能够带给你最终快乐的人,果然还是那位大勇先生吧。所以如果真的有一天你们有机会在一起,请选择能让自己真正幸福的那个人吧!那样的话,才是对我最好的珍惜方式。”
“水岳……”
巧云紧紧地抱住水岳,流着泪说道:“请不要说那样的话,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水岳对自己的感情,和自己对大勇的感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样的吧。只是到最后,巧云还是没能做到像水岳那样,即使牺牲自己,也要让对方作出真正向往的选择。
尽管巧云因为那一天的事情深为水岳感动,然而对于话语中所假设的情景,则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大勇从美国回来,并且向巧云求婚?这样的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
——那个大勇,怎么会把自己的下半生交付到我这样的女人手里呢……
可是说是水岳一语成谶也好,命运无常也好,这样的事,居然真的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