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原名叫isistersinlaw/i,是个双关语(pun),大家体会一下主人公奥康纳和金斯伯格的关系,就会觉得这个书名起得非常切题。但中文版无法表达这个意思,最终放弃了诸如《律政姐妹》《最高法院姊妹花》《绝代双骄》等标题。主要是有损友说这样的名字土里土气,会影响大家的阅读兴致。
我本来是抱着翻译两个伟大女性,尤其是我的偶像金斯伯格八卦(比如,2010年金斯伯格所填的财产申报表高达4500万美元,差1000万就“将近一亿”了啊!是标准的大富婆——这完全可以满足她老人家购鞋的爱好)的初心接下了工作。翻译开始了才发现是一本记录美国性别平权运动的百科全书,既写实又严肃,读者一定会随着书中情节的起伏产生共鸣——对译者而言,这个意思就是翻译中出现许多彼时历史、文化、社会和法律名词,非常困难。
说实话,我本对性别研究完全不感兴趣——或者说我之前觉得中国还没到探讨那一步的时候。但阅毕本书,才发觉自己的想法非常肤浅:美国七十多年来性别平权运动的画卷在面前徐徐展开,与社会文明其他重要进程相比,这并不是先后,而是并进的过程——虽然一样的坎坷。
1981年7月,里根总统践行竞选诺言,提名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名不见经传的奥康纳。这对于我们现在顶多是一句历史白描,可在当年是石破天惊之举——在那60年前,美国女性刚刚获得了选举权。
笔者有一次在位于费城的国家宪法中心参观,展览的几乎最后,放的是那幅经典的“奥康纳大法官宣誓就职照”,可上面的说明却是“权利平等”——可能展览的设计者们也认为,奥康纳的一小步,是平权运动的一大步吧。
就金斯伯格而言,这个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小个子女人,人生堪称完美。黄金履历、常春藤哥大第一位终身教职女性教授、家庭幸福美满,诸如此类。
我更想提醒各位的是,这本书中后半部分描绘的,金斯伯格近十年来,面对最高法院的保守化趋势,一反旧式常态,打破沉默,屡屡公开宣读异议意见,甚至求助媒体,公开呼吁,成为新世纪网红,封号“声名狼藉金斯伯格”。
我摘录几句书中描绘:
针对最高法院的判决,金斯伯格不仅宣读了她的异议,还与自己的新同事针锋相对。她在宣读异议开场时就说“阿利托法官宣称……”。
当法院被占据多数的保守派所牢牢把持时,公众对于对这个激进主义的小老太婆爆发性的支持成了一项政治事件,即便她在2013年几乎输掉了所有她关注的争议案件。
现在是2013年6月,金斯伯格把她的异议装入漂流瓶中,以待未来的法院接受。
每每读到这里,看到已届耄耋的老太太某种堂吉诃德式的奋斗,实在感慨。说实话,我都不太清楚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或者说出版后多久金斯伯格就会宣布退休。但那并不重要,美国最高法院以及世界性别平权运动的历史中会留下她浓墨重彩的一笔。
书中提到,金斯伯格在将近40年前的时候,曾经入选美国律师协会前往中国的十一人代表团,那时在她脑中,中国还是一个“人口无数却没有律师的国家”。那次出行对促进中美法律交流很有意义,对她获得高级联邦法院职位也至关重要。现在是2017年了,中国律师已经突破了30万,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太太也是中国律师事业进步的见证者。
再说一下本书中文版序言的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孟宪范编审。
这个世上总会有几个人的要求你会照单全收,无法拒绝。孟宪范老师于我,就是这样的人。我2007年年底进入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任法学编辑的时候,孟老其实已经退休多年,我们真正熟络起来,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的志愿行动热潮之时。那时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时任院长张秀兰老师受民政部委托,承担了诸多智力支持的任务,其中有一项就是灾区同时也是疫区的尸体处理工作如何进行。当时我们国家尚无这方面成熟经验,于是她们嘱我翻译联合国关于地震灾后工作手册的相关部分。
孟老师和张老师都是热血质的人,意思就是说干就干,不喜欢讨价还价。也不管时间多紧,手册多厚,我是不是这个专业背景的,反正任务是给你了。犹记得当时和几个校友还真就在一周之内大致翻译了出来,其部分内容被日后民政部的《“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所采纳。当时成就感满满。
孟老师和张老师作为女性,都是在各自领域威名赫赫的前辈,这次请孟老作序,就其厚重丰富的人生阅历,回望共和国女性权利之路,也是不二人选。
另外再回应一下孟老在序言中所说的,欢迎我加入女权主义研究队伍之说——那可真是一场华丽的误会。我只不过因为是金斯伯格老奶奶的脑残粉,合计着粉丝中要出个行动党,就接受我的好友刘峰编辑和胡艺编辑的委托,应承了下来,想把她老人家光辉灿烂的一生译介给更多朋友,仅此而已。
前文已经说了,翻译上手之时,才知道这既是一本上乘的人物传记——尤其将两位女性经历穿插进行,有许多令人拍案叫绝之处——但更是一本描绘美国自20世纪中叶以降,波澜壮阔的女权主义记录范本。大大超出法学范畴,是写给天下女性和关心女性人士的《陈情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谈起女性主义、女权运动,有种感觉是来美国访学快半年之后才有的:他们所说女权、种族主义、堕胎、持枪、爱国主义(及美国人对南北战争的看法)以及同志婚姻,和我们所说的不是一回事儿。或者说美国人之所以这么在乎这些的原因、谈起来就是“兹事体大”,动不动就上街游行的原因还不仅仅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社会进步、权利保障之类的,而是文化的、哲学(人生观)的,具体我很难用语言描述出来,到美国相对长时间感受下才能明白。这个体悟我是看多了诸如布朗诉教育委员会——前两天我还特意去了一趟托皮卡的案件发生地,以及焚烧国旗案之类的判决,开车沿着美国东海岸一路从北往南地参观各种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纪念场所,以及自己翻译了这本书之后才生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