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清朝建立(1636—1722)

天女临凡 马克梦 第2页,共2页

康熙帝反复强调自己对读书的热爱。他强调要花时间读书,读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直到明白后才继续往下(第8b页)。最好读书时能爱不释手。康熙帝喜欢经年品味相同的篇章,并每次从中发现新的含义(第89b—90a页)。

照顾自己与行为得体

康熙帝鼓励子孙形成自我意识,并重视他人的才干。例如,他承认自己登高时头晕目眩,并因此欣赏那些敢于攀墙攻敌的兵将。他说如果你知道自己的极限,就能更好的欣赏他人的才华,认识他人的不足(第40a页)。他重视卫生,崇尚节俭,并以多年来穿着同样的衣服而自豪,虽然他坐拥一切(第12a页)。他还说自己在夏天从不使用扇子或脱下自己的帽子,康熙帝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他“平日不自放纵”,“心静,故身不热”(第3b页)。康熙帝从不嗜饮,但在适当的场合也会小酌,从不超过几杯。他告诫子孙不要喝醉,更不要无故饮酒(第22ab页)。他说不要如小人一般行事,例如像宦官那样随意谩骂,口出污言秽语,即使在惩罚他人时,也不要使用此类言语(第24a页)。不要让心智为感官所迷惑(第18a页)。关于仪表方面,“凡人行住坐卧,不可回顾斜视”(第33b页)。据康熙帝极为敬重的满族长者说,“回顾”为“大忌讳”。康熙帝在《论语》的一则中为这一点找到支撑:“车中不内顾。”这关乎尊严体面与仪表端正。

康熙帝为皇子列举的主要榜样是自己对长辈的孝顺恭敬。由于父母双亡,康熙帝的主要孝敬对象是祖母,即太皇太后布木布泰。1688年布木布泰去世时,康熙帝显示出了极大的孝心,甚至打破满族旧规。满人在父亲或祖父去世时,会剪掉自己的辫子,但康熙帝在祖母去世时也这样做了。他为祖母守孝二十七个月,而非规定的二十七天,即使冬天也待在寝宫之外的帐篷里。康熙帝尊重祖母的遗愿,将其葬在北京城外,离自己的子孙更近,而不是按照习俗将其与夫君合葬。

集中临幸与倾心汉女

康熙帝对于那些自己能够同房的女子仿佛遍施恩泽,并每隔一段时间集中临幸几位妃嫔。有两位满族妃嫔为他生育的孩子最多,且她们受宠的时段稍有重合。1667年至1681年,荣妃产下六个孩子,1678年至1688年,德妃也产下六个孩子,后者是康熙帝继承者胤禛与另一位皇位的有力竞争者胤禵(1688年出生)的生母。

有关康熙帝与这两位妃子及其他妃嫔的信息,来自其孩子数量、性别、出生日期的资料,以及孩子的存活情况,生母的族裔、家庭及等级,她们入宫的日期及去世的时间。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孝诚皇后赫舍里氏产下两个孩子的这段时间(1669—1674)里,康熙帝还让其他至少五位妃嫔怀孕,共育有十个孩子。这五位妃嫔包括先后于1667年、1671年、1673年、1674年产下孩子的荣妃,1668年及1674年生产的张庶妃(康熙帝长公主生母),1670年及1672年生产的惠妃,1671年生产的端嫔,1674年生产的贵人兆佳氏。孩子的出生率也渐露端倪。1667年至1690年,康熙帝平均每年至少有一个孩子降生。期间的1676年与1684年一个也没有,属于例外;而有八年有两个或更多的孩子降生;1674年与1685年分别有四个孩子降生;1683年有五个。直到五十六岁时,康熙帝仍然有孩子降生。除了两位妃子有六个孩子,另外五位有三个,其他妃嫔则有一到两个。

尽管信息有限,但康熙帝的夫妻关系还是能够显现出来。例如,他限制提升后宫女性超过妃与嫔级别的信息便不少。将女子限制在较低等级是一则惯例,其目的在于防止女性取得荣誉及权力,从而干预继承人的选择、其他宫廷内务及性事,更不用说国家大事了——但宫中女性极有可能在这些方面产生了影响,只不过我们无从得知罢了。此外,这些资料还显示,在康熙帝的后妃中,至少有四对姐妹,其中包括三位皇后的姐妹,第四对姐妹来自郭络罗家族,她们在1679年及1683年都产下一个孩子。是康熙帝还是她们自己决定皇帝应该同时宠幸姐妹俩?其他几对姊妹则没有显示出此种共时性。

最近有学者注意到,康熙帝在大约1689年之前多宠幸满族女子,1689年之后则更青睐汉人女子。他存活下来的儿子中在当时有十四位已经降生,其中包括所有后来竞争太子之位的皇子。更精确地说,1689年以前的十四位后妃中有十位是满族人,但从1690年开始,另有十四位产下孩子的妃嫔中则有九位是汉人,其中包括密妃王氏。康熙帝曾命传教士画师为王密妃画像。另一位经常陪同康熙的传教士1709年写道,皇帝钟爱王密妃。这位传教士有可能渲染了他们之间的情感。王密妃乃知县之女,1681年之后入侍宫中(康熙帝最初与她邂逅时,她并非妃嫔),并于1693年、1695年、1701年分别产下一子。除此以外,我们对她知之甚少。1718年王氏成为“嫔”,最终晋升为“妃”,1744年去世,享年七十余岁。此外,1690年后的十四位妃嫔中有十或十一位起初都是庶妃,即清朝后妃制度中品阶最低者;只有三位品阶较高:一位嫔,一位妃,一位贵人(妃与嫔属于前四级)。在康熙帝统治期间,她们大部分未得升等。有两位1718年晋升为嫔,其中便包括王氏,康熙帝治下有一位女性在死后被追封为妃(即孝诚皇后的妹妹平妃),有五位于康熙帝驾崩后晋升为嫔、妃,剩下四位则并无升等。

惊吓妃嫔

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matteoripa)提供了有关康熙帝与后妃关系的一条珍贵记录。1711年他注意到尽管只是去京城北郊,康熙帝也要带后妃同行。康熙帝乘轿,她们则步行。皇帝还会与她们在小船中钓鱼、划行,一同饮馔。康熙帝读书、写作的时候,后妃们就陪伴着他,“静坐椅垫之上,如见习修女般安静”。马国贤描述康熙帝调戏她们的方式很特别。他曾高坐于上,突然丢下“假蛇、蟾蜍和其他恶心的动物,从而享受欣赏女子惊逃之乐”。诚然,康熙帝在《庭训格言》中提到了蛇与蟾蜍,说每个人都有特别不喜欢的东西,有些人怕蛇,但不怕蟾蜍,有些人则相反。他继续强调,尽管自己不怕这些东西,他却从未用这些东西戏弄别人,因为如果这么做,被戏弄之人则有可能抽出剑来斩杀这些动物,但在皇帝面前挥剑,不论是否有歹意都意味着会被处以极刑。因此,康熙帝总结道,这样惩罚一名男子太可惜了。他并未提及自己向妃嫔扔假动物的习惯。马国贤的这段话中还有另一点值得注意。当他描述妃嫔们受到惊吓时,他说她们“跛足”惊逃,这是否表明这些女子缠足?马国贤可能觉得理所当然,但旗人女子,即使是汉族旗人也都不缠足。抑或康熙帝其实有缠足的妃嫔?另一种可能性则是这些妃嫔穿了宫廷女子特有的花盆底鞋,鞋底中部凸出一块木底,使她们走起来一瘸一拐,与缠足的女子颇为类似。

1697年康熙帝远征离京城数千里之外的噶尔丹时,一些妃嫔曾与他同行。尽管康熙帝并未深入险境,但此次出征仍情势严峻,且政治、军事意义重大。在此期间,他给亲信宦官写了十七封信,这一纪录至今仍存留下来。在一封信中,康熙帝询问德妃的情况,因为德妃在他出征时身体欠安。另一封信中,他写道,他将给宫中后妃寄回一些精巧玩意。在第三封信中,康熙帝写道,蒙古亲王福晋来访,自己从妃嫔处取来一些衣服首饰赏赐这些蒙古福晋。除此以外,他还派人取来下衣、外衣及其他服饰给徐常在及另外两位不知姓名的答应。随康熙帝出征的女性没有一个生过孩子。

康熙的一位妃子出身包衣之家,这类包衣满语称为“辛者库”,他们是国有奴仆。自清初以来,辛者库便由包衣与旗人中犯下政治、经济罪案的人组成。他们并不隶属某位主子,而是公共财产,在八旗中负责各种粗活。只有上三旗的辛者库才能在宫中供职。出身辛者库的女眷被分派给宫中后妃及皇族子女,负责诸如洗漱、灯油、针指之类的活计。十八世纪时,此类女子有五千多人,卫良妃便出身这个群体。1681年,她为康熙产下皇八子胤禩,1700年被册封为嫔,1711年去世,此时她已升为妃。康熙帝如何与她邂逅,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是在卫良妃为康熙帝的其他后妃做粗活时见到的。有一部文献提到康熙帝娶了自己的姑姑为妃,即皇太极之女、顺治帝之妹。当有人建议娶同姓女子不合礼法时,康熙帝反驳道,他的姑姑并非与自己同母所生,她也不是自己的孩子,也不是自己姐妹的孩子,因此与她成婚无伤大雅。如果这则文献可靠,从皇太极1643年去世推断,此时这位姑姑至少比康熙帝大十二岁。这是一例隔代婚姻,汉人对此非常忌讳,但满人从未停止这种习俗。

辞世与丧葬

努尔哈赤、皇太极和顺治帝都是火葬,这与皇室其他成员一样。自康熙帝始,皇帝的尸身便入棺下葬。康熙帝与五位后妃同穴安葬,第五位是他没有预料到的。首先按照惯例,孝诚、孝昭、孝懿三位皇后与他合葬,她们在康熙帝驾崩前很早便去世了。后来雍正帝又在康熙帝1723年下葬时将另外两位妃子与父皇一同下葬:一位是雍正帝生母、刚去世的孝恭皇后乌雅氏(即德妃),另一位则是1699年去世的敬敏皇贵妃章佳氏。清朝皇室认为,作为继任皇帝生母的妃嫔与前任皇帝一同安葬是理所当然的,这与明朝不同。可是,章佳氏是康熙帝皇十三子胤祥(1686—1730)的生母,胤祥则是雍正帝最喜欢的兄弟之一。雍正帝将自己兄弟的妃嫔生母与父皇一同安葬是一个特例,但他坚持那样做了。雍正帝将去世的章佳氏追封为皇贵妃,并将她的遗体从原来的墓中移至皇陵,章佳氏此前与另外四十八位妃嫔葬在一起。董鄂氏的骨灰与顺治帝一同安葬则是另一个相似的特例,因为董鄂氏既不是妃嫔生母,也不是皇后(至少她生前不是)。将皇后与继任皇帝妃嫔生母之外的女性与前任皇帝一同安葬皇陵的做法在之后亦有发生,并成为新规。

另外一种新的做法是自康熙帝后,如果一位皇后或继承人的妃嫔生母在皇帝夫君之后去世,则分别安葬。皇帝的陵墓不再打开下葬新棺。清朝与明朝及其他王朝一样,每位皇帝在太庙与明朝建立的奉先殿中仅有一位皇后的神位相伴。皇族在内廷及圆明园中有其他祭坛,女性在那里也能参与祭祖仪式。在这些场所的祭拜具有选择性,正如另一案例中显示的那样。雍正帝遵从自己的情感,将生母的神位放到他私人祭祀的神坛处,但却没有将父皇其他后妃的神位放在那里。这种特例此前亦有发生,康熙帝便将布木布泰的神位置于太庙之中。后来亦有类似的特例发生,如乾隆帝给自己一位皇后的待遇比她应有的待遇降了一级。针对乾隆帝的做法,不断有批评的声音。

见赵尔巽:《清史稿》;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唐邦治(1875—1953)编:《清皇室四谱》,收入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1册,1923年所编玉牒;《清宫遗闻》,收入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第1册。英文文献包括[美]恒慕义(arthurhummel)编:《清代名人传略》(citeeminentchineseofthech’ingperiod/cite);[美]罗友枝(evelynrawski)的力作:《清代宫廷社会史》(citethelastemperors:asocialhistoryofqingimperialinstitutions/cite),第四章(皇家女性)尤为重要;[美]毕德胜(willardpeterson)编:《剑桥中国史》第9册,第1部分,《1800年以前的清帝国》(citethech’ingempireto1800/cite)(以下简作《清帝国》);[美]何翠梅(chuimeiho)与[美]谢里·a.琼斯(cheria.jones)合编:《丹佛自然历史博物馆会议记录》(citeproceedingsofthedenvermuseumofnaturalhistory/cite)3.15(1998年11月)特刊,《清代中国皇家宫廷生活》(“lifeintheimperialcourtofqingdynastychina”)(以下简作《皇家宫廷生活》),第1—134页。其他文献将于下文列明。

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39—41页,第61—63页;[美]盖博坚(r.kentguy):《谁是满人?书评文章》(“whowerethemanchus?areviewessay”),载《亚洲研究期刊》61.1(2002年2月):第151—164页。

与此相关,清朝限制皇族子弟的继承权,从而解决了明朝遇到的皇族成员数量倍增对财政形成的巨大压力。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93—95页,第96—126页。

截至乾隆朝,如果没有生子,侧福晋与小妾几乎没有区别。乾隆帝规定,亲王与其他贵族的侧福晋数量从一名到四名不等,妾妇的数量则不受限制。见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满族的妇女生活》),第65—66页,第70—71页,第82—101页。

女真人也同样有为新娘出价的习俗。关于满人娶妻的信息,见罗友枝:《清朝皇家婚姻与统治问题》(“ch’ingimperialmarriageandproblemsofruleship”)(以下简作《清朝皇家婚姻》),收入[美]华若璧(rubies.watson)与伊佩霞合编:《中国社会的婚姻与不平等》(citemarriageandinequalityinchinesesociety/cite),第170—203页;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29页,第133页,第146—149页,第156页;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

王佩环:《清宫后妃》,第46—48页。

康熙朝及之后出现的妃嫔等级包括:一名皇贵妃,两名贵妃,四名妃,六名嫔。此四类组成高等级妃子。随后则有贵人、常在、答应、庶妃,每一等级并无固定人数。除了皇贵妃、贵妃、妃,“淑妃”这一等级在清朝初期也曾出现。侧妃于康熙朝之前出现过,之后便不再出现。见唐邦治:《清皇室四谱》;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897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90—99页;北京故宫博物院。

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32页,第140—142页。

关于包衣与宦官,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5章;[美]陶博(prestontorbert):《康雍乾内务府考:关于其组织与主要职能的研究,1662—1796》(citethech’ingimperialhouseholdde#note10"10这位福晋被追封为皇后。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0页;第217卷,第9000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167—184页。第三位福晋名叫孟古姐姐。努尔哈赤共有十七位妻子,二十四个孩子。

有人称是其他人而非努尔哈赤想置阿巴亥于死地;《清实录》说她善妒,但《清实录》曾有修改,所以并完全不可信。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0页(阿巴亥后来称作“大妃”);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16b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老档》,第14卷,第134—13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02—304页,第594—599页。据《满文老档》(有关满洲十七世纪前半的编年体史书)记载,努尔哈赤想将自己的福晋处死,但由于她的孩子尚幼,努尔哈赤最终饶恕了她,只是与她分居。也有人相信是袞代而非阿巴亥与代善有染。亦见沈阳故宫博物院:《盛京皇宫》,第159—164页;[美]陆西华(gertrauderothli):《1644年前的清朝立国》(“statebuildingbefore1644”),收入毕德胜编:《清帝国》,第9—72页。

见王佩环:《清宫后妃》,第19—23页(引自《清实录》及其他满语资料)。

她葬于北京附近的东陵。见[美]m.让·盖茨(m.jeangates)与房兆楹:《孝庄文皇后》(“hsiao-chuangwenhuang-hou),收入《清代名人传略》,第300—301页;铁玉钦:《沈阳故宫轶闻》,第123—129页;吕思勉:《史学四种》,第61页(感谢孟繁之教授提醒我注意这则文献);赵尔巽:《清史稿》,第238卷,第9496—9497页(吕思勉先祖吕宫的传记;吕宫痛斥“人道俱绝”后辞官,吕思勉猜测先祖之所以这么说是要让太后打消念头)。

见沈阳故宫博物院:《盛京皇宫》,第70—80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185—196页;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43a页,第44a页;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4页。

顺治帝有八位皇子、六位公主,其中只有四位皇子与一位公主活到成婚的年龄。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5—8907页,第8908—8909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218—237页;m.让·盖茨:《董鄂妃》,收入《清代名人传略》,第301—302页;《清代名人传略》,第255—259页。吴伟业的诗题为《清凉山赞佛诗》。

关于继承人的筛选,见[美]吴秀良(silash.l.wu):《康熙储位斗争纪实》(citepassagetopower:k’ang-hsiandhisheirapparent,1661-1722/cite)。

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2—8903页。另一名女性长辈是其父的第二位皇后,即孝恵太后。1717年孝恵太后去世,享年七十七岁,康熙帝同样在其身边照顾。其他女性长辈还包括儿时照顾他的保姆;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7页。

有关康熙帝的兴趣及活动,见[美]史景迁(jonathanspence):《康熙:重构一位中国皇帝的内心世界》(citeemperorofchina:self-portraitofk’ang-hsi/cite)(以下简作《康熙》)。

孝昭皇后起初是“妃”,1677年被封为皇后,1678年去世,年仅二十岁,且并无生育。孝懿皇后(康熙帝母舅之女)1677年时为贵妃,1683年产下一女,但这位公主不幸夭折。1672年产下皇子的是惠妃。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10—8911页;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86b页;徐广源:《溯影追踪:皇陵旧照里的清史》,第152页;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37页。

见康熙帝:《圣祖仁皇帝庭训格言》,收入王云五编:《四库全书珍本·八集》,第132册;《论语》,第16节,第13则。《庭训格言》中有提及《论语》的相关章节。见[美]梅欧金(eugeniomenegon):《康熙帝与徐日升的胡子:〈庭训格言〉中汉语、满语及其他三种欧洲语言的记述》(“kangxiandtomáspereira’sbeard:anaccountfromcitesublimefamiliarinstructions,/citeinchineseandmanchuwiththreeeuropeanversions”),载《中国评论周报》(citechinaheritagequarterly/cite)25(2011年3月):第1—8页。

汉族男孩六岁开始接受教育,而满人直到康熙帝治下才采用这一制度,在宫中为皇子、皇孙、皇侄设立学堂。皇子、皇孙十四五岁时,皇帝为他们拣选妻子。新皇帝即位后,他已婚的兄弟必须搬出皇宫。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17—120页;史景迁:《康熙》,第119—139页,尤其注意第119—122页、第124—125页。

见史景迁:《康熙》,第45—46页;柯启玄:《未言的密谋》,第458页注26,第469页注55。

见史景迁:《康熙》,第129页。

见《论语》,第10章,第24则,“车中不内顾”。

见罗友枝:《皇家葬礼:明清帝王及丧葬礼仪》(“theimperialwayofdeath:mingandch’ingemperorsanddeathritual”)(以下简作《皇家葬礼》),收入[美]华琛(jameswatson)与罗友枝合编:《晚期帝制中国与现代中国的丧葬礼仪》,第228—253页,尤见第248—249页。

见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10b—16b页;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3—114页。

孝懿皇后的妹妹佟佳氏是贵妃,1743年七十六岁时去世,并无生育。她于康熙帝死后被尊为皇贵妃。孝昭皇后钮祜禄氏没有生育,她的妹妹1681年被册封贵妃,1683年生下皇十子胤䄉,1685年产下一女,但未满一岁便夭折。孝诚皇后赫舍里氏的妹妹1691年产下一子,但她于1696年去世,死后被追封为平妃。郭络罗氏姐妹中较长者为宣妃,1685年她产下第三个孩子,1733年去世,她所生的三个孩子都是皇子,前两位存活了下来。她的妹妹被封为贵人,产下一女,并存活了下来,但产下的皇子却不幸夭折。郭络罗氏姊妹中的妹妹去世日期不详。见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101ab页;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13b页。

雍正帝将王氏升为妃,她的三个儿子都夭折了。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4—115页;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99ab页;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13a页。

定妃活到九十七岁,是康熙妃子中寿命最长的,她产下了康熙帝的皇十二子胤祹。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4页。

据慈禧太后的一位侍女说,宫中女性采用一种缠足方式使得脚部变平,脚趾紧紧并拢一起,没有脚趾(尤其是第二个脚趾)能够比其他的突出,不过这一缠足习俗的起源及影响程度则并不清楚。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5—116页;康熙帝:《圣祖仁皇帝庭训格言》,第49b—50a页;[荷]艾伦·薇清格(ellenuitzinger):《宫廷女性的鞋子》(“courtlady’sshoes”),收入《紫禁城》,第211—212页;金易与沈义羚合著:《宫女谈往录》,第124页。

她们的名字在玉牒中并未出现。在其他我参考过的谱系中,徐常在亦未出现。见史景迁:《康熙》,第157—162页;信件原件见《掌故丛编》,收入《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成》,第17册,第2a,3b,4a页。

见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2卷,第14a页;《清宫遗闻》:第1卷,第12—13页。

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281页,第288页,第290—293页;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24页;徐广源:《溯影追踪》,第163—164页。章佳氏有两位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