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叙利亚的异教徒一样,犹太人对猪的态度也是含混不清的。他们不吃猪肉,也不杀猪,所以希腊人搞不清楚犹太人到底是崇拜猪还是厌恶猪。不吃猪肉和不杀猪,都可以用猪很神圣来解释,却不一定都能用猪不洁净来解释;不杀猪只能用把猪看得很神圣来解释,而根本不能用猪不洁净来解释。所以,如果相信他们不杀猪是出于崇拜,就等于肯定以色列人对猪的态度是尊敬而不是厌恶。有个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有些犹太人会偷偷聚在花园吃猪肉和老鼠肉,好像一种宗教仪式,这种现象直到以赛亚时代还很常见。那时猪和老鼠还被尊为神灵,它们的肉在少数严肃场合里被当成神的血肉——即圣餐——来吃,这显然是一种古老的仪式。从以上阐述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那些所谓不洁的动物起初都是神圣的,之所以不吃它们,就是因为它们是神圣的。
第四节奥西里斯、猪和公牛
从古埃及关于猪的历史记载来看,埃及人对猪的态度和叙利亚人、巴基斯坦人一样矛盾。不过乍一看,埃及人认为猪不洁净的倾向要更突出。希腊的作家都说,埃及人很讨厌猪。在他们看来,猪是肮脏、可恶的动物。走路时碰了一下猪,会让他们觉得污秽不堪,他们衣服也不脱地走到河里清洗身体。谁要是喝了猪奶,谁就会得麻风病。放猪的人不得进入神庙,即便他是埃及人,除了放猪人,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神庙。放猪人只跟放猪人通婚,因为没人愿意嫁给放猪人,也没人愿意娶放猪人的女儿。不过,在一年一度的祭祀月亮和奥西里斯的仪式上,埃及人不仅杀猪还吃猪肉,这天他们还烤面饼,以饼代猪。这种情况很难有其他解释,唯一能说得通的假设就是,他们认为猪是神兽,只能每年一次当圣餐吃。
有些事实证明,在埃及人眼里,猪是怪物。然而,现代人却认为这些事实恰好证明了完全相反的观点。比如,我们说过,埃及人认为喝了猪奶的人会得麻风病。但在原始人看来,这恰好是神圣的动植物的特点。比如,在新几内亚和西里伯斯之间的威塔岛上,人们把野猪、蛇、鳄鱼、乌龟、狗、鳝鱼等动物当成祖先,绝对不吃这些动物,他们认为,谁要是吃了,谁就会得麻风病,会疯掉。在北美洲,奥马哈印第安人中有一些以鹿为图腾的部落,他们认为,谁要是吃了公鹿的肉,谁就会长疮流脓或长白斑。还有一些部落是以红玉米为图腾的,他们认为吃了红玉米的人会烂嘴。在苏里南,布什族黑人也崇拜图腾。他们的图腾可能是一种叫作“卡皮阿”(capiaï)的动物,长得像猪。吃了“卡皮阿”的人会得麻风病。古代叙利亚人崇拜鱼,认为谁要是吃了鱼,谁身上就会长水泡,脚和肚子肿起来。奥里萨sup/sup恰沙人认为,伤害了他们崇拜的动物,麻风病就会肆虐,他们可能会被灭族。这些例子说明,人们认为吞食神圣动物就会得麻风病或其他皮肤病。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埃及人也曾经把猪视为神兽,所以喝了猪奶会得麻风病?
碰一下猪就得洗身洗衣服的做法,其实也可以证明猪是神兽的观点。接触到神物后,必须用清洗等方法先去掉沾染的神气才能和别人交往,这是一个普遍流行的信念。比如,犹太人读了《圣经》以后要洗手;大祭司完成忏悔献祭的仪式以后,要先清洗一下,并把在圣地穿的衣服脱下来并存放起来,才能走出神殿。在希腊有一条规矩:敬献祭品的人不能碰触到祭品,完成献礼后,他必须在河里或泉水里清洗身体和衣服之后才能回家或进城。波利尼西亚人碰触神物之后,为避免受到神的感染(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要马上举行仪式。比如,我们说过,在通加,一个人碰了有神性的族长或他的东西之后,可能会全身胀痛而死,至少也会得瘰疬sup/sup或其他病。为了避免如此,万一碰了,人们一定要举行某种仪式后才能用手吃东西。我们也说到,新西兰人相信碰触神物会有致命的危险,且有事实为证。总而言之,在原始人的观念里,神物是很危险的,会像电一样传导,一旦接触就非死即伤。因此,原始人对他们眼里的神物避之唯恐不及,甚至看都不愿看到。博普塔茨瓦纳人是鳄鱼族,但是他们认为遇到或看见鳄鱼是很糟糕的事,会引发灾难;看到之后会引发眼睛红肿。但是,他们把鳄鱼当成父亲,也以鳄鱼之名起誓,还为它设立了专门的节日。在他们看来,鳄鱼是最神圣的。对马塔那桑纳的布须曼人来说,山羊是神圣的,但是“看到它的人会立即变得不洁,而且莫名其妙地魂不守舍”。奥马哈印第安人有一个麋族部落,他们认为即便只是摸一下公麋,也会身体长水泡,冒白头。还有个爬行族,他们认为碰一下蛇或是闻到蛇的气味,人的头发就会变白。萨摩亚人崇拜蝴蝶,他们认为谁抓了蝴蝶谁就会被蝴蝶打死。又比如,萨摩亚人用变红的香蕉叶子盛放食物,但在野鸽族看来,这样做的人不是身体长满水泡,就是得风湿性水肿。在印度中部比尔人当中有个崇拜孔雀的莫里族,他们用谷物供奉孔雀,但他们连孔雀走过的路都不敢再走了,认为那样做会生病;女人如果遇到孔雀,必须立即以面纱遮脸往别处看。从以上例子可以发现,在原始人看来,神圣似乎是一种病毒,很危险,应该小心翼翼地避开;一旦感染上了,他们就会认真举行仪式给自己消毒。
埃及人对猪的禁忌和以上例子非常相似,我们或许可以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那些忌讳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猪非常肮脏,而是因为把猪看得非常神圣。准确地说,猪在埃及人眼里不只是不洁且令人厌恶的,也有其神圣崇高的一面,他们那样对待它是源于原始宗教的敬畏心理——兼具尊敬与厌恶两种心理。希腊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尤道克斯曾在埃及住了十四个月,其间和僧人聊天时,僧人说埃及人不杀猪是认为它对农业有好处,并不是因为厌恶它。由此可见,古埃及人意识到了,人们对猪除了厌恶还有其他方面的情感。那些僧人还说,尼罗河汛期过后,人们就把猪群赶进润湿的田地里踩踏,好让种子扎进泥土。但是,人们对这种动物的感情复杂且矛盾,使这种动物的处境变得很不稳定。几种矛盾情感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此消彼长,作为情感对象的动物要么升而为神,要么降为魔鬼,这要看占上风的是对它的尊敬还是厌恶了。而从猪在埃及的处境来看,它主要是被当成魔鬼了。在埃及的历史记载中,对猪的尊敬似乎确实很少出现,更多的是对猪的恐惧和厌恶。不过,即便当猪的地位下降的时候,它也没有彻底绝迹。最终,猪在埃及人心里彻底成了魔鬼、奥西里斯的敌人,或提丰的化身——提丰正是变成黑猪伤了荷鲁斯的眼睛。荷鲁斯用火烧死了它,立下用猪献祭的规矩,太阳神也宣称猪是令人厌恶的动物。这个故事还有个说法:之所以每年杀猪献祭,是因为提丰正是在打野猪时,发现了奥西里斯的身体并砍碎了他。这个故事显然是一个古老故事的现代化翻版。这个故事最初的版本是,就像阿多尼斯和阿蒂斯一样,奥西里斯是直接被野猪或提丰变成的野猪咬死或撕碎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每年用猪来祭祀奥西里斯的做法,是一种报复,惩罚这个咬死或撕碎神的仇敌。但是,首先,在庄严的祭礼上,杀掉某种动物作为祭品,且每年只杀这一次,一般来说,这意味着——或永远意味着——该动物是神。一年当中其他时间,人们不杀它,把它当神尊敬,即使在杀它时,也是把它当神杀掉。其次,阿多尼斯和阿蒂斯虽然没有提供相似的参照,但狄俄尼索斯和德墨忒尔却提供了——如果某种动物是作为神的敌人被杀来祭神的,那么该动物起初很可能是,或者一直都是该神本身。传说猪是奥西里斯的仇敌,且每年杀一次猪来祭祀他,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猪起初是一个神,并且这个神就是奥西里斯。到了后期,奥西里斯变人样了,人们渐渐忘记了他和猪的关系。但是神话学家想不出如何解释为什么祭祀某个神时要杀某种动物,只能说该动物是神的敌人——把动物和神分成两个独立且敌对的个体。用普鲁塔克的话来说,适用于献祭的不能是神的朋友,应该是神的敌人。文明发展到后期,人们认为野猪是谷精的敌人,因为它们会跑到田地里乱踩一通。可是,如果我的研究没错,当初人们正是因为看到野猪在地里乱窜,才把它当作谷精,后来才把它当作谷精的敌人。
杀猪祭祀奥西里斯的日子和奥西里斯被杀的日子正好是同一天,这进一步证实奥西里斯就是猪。也就是说,杀猪是奥西里斯被杀的情景再现,正如赛斯莫福利亚节上把猪肉扔进洞里是珀耳塞福涅下到冥界的情景再现一样。欧洲在收获时节把羊、鸡当作谷精杀掉的风俗跟以上两种风俗也如出一辙。
猪本来就是奥西里斯,而把猪当成他的敌人提丰的化身,这是后人附会的。这个观点在红发人、红牛与提丰之间的关系中也可得到印证。红发人被火化后,骨灰被盛在簸箕里扬散。我们已经充分论证,可以确信,这种红发人跟罗马春天被杀的红毛狗一样,是被当成谷精——即奥西里斯——杀死的。最初杀掉他们,显然是为了让谷物很快变成红色或金色,可是后来,人们却说他们不是被当成奥西里斯,而是被当成奥西里斯的仇人提丰而被杀的,杀掉他是在惩罚神的仇人,替神报仇。同样地,埃及人有以红牛献祭的风俗,虽然一开始红牛很可能是被当成奥西里斯被杀死的,但人们解释说红牛代表提丰。我们说过,牛经常被当成谷精,在田地里被杀死。
奥西里斯是孟菲斯的公牛阿庇斯或赫里奥波里斯的公牛穆尼维斯,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不过,对于这两头公牛,我们难以确定,它们是否和红牛一样代表谷精奥西里斯;又或它们只是后来跟奥西里斯混淆了,原本它们是有独立身份的神。对这两头公牛的崇拜是很普遍的。暂且不说阿庇斯与奥西里斯之间到底有何渊源,但是在研究杀神风俗的章节里,有个关于阿庇斯的事实不得不提。人们虔诚地崇拜阿庇斯,视他为神,并举行盛大的仪式来表达崇敬之情,却也为他设定了生命的期限。根据圣书的规定,他活到一定期限后,就要被拉进圣泉里淹死。这个期限,普鲁塔克说是25年,只不过这个期限执行得并不十分严格,人们陆续发现了很多公牛阿庇斯的坟墓,墓碑上显示,在第二十二个王朝有两头活了26年以上的公牛。
第五节威尔比厄斯和马
有前文的论述做铺垫,现在关于威尔比厄斯的传说,我们不妨大胆推测一下。传说中,在阿利奇亚,威尔比厄斯是第一个林中之王,他是被马杀死的,死时被当成希波吕托斯。前文已经得出结论:第一,谷精经常变成马;第二,传说中,如果某个神被某个动物所伤,那么,这个动物其实很可能就是这个神本身。由此我们可以这样推断:威尔比厄斯或希波吕托斯被马所伤,这说明马就是威尔比厄斯或希波吕托斯作为植物神的化身。他被马杀死的传说或许可以解释祭祀仪式中的某些禁忌,比如马不得进入他的圣林。但是神话在流传过程中会变形,风俗却可以不变地延续下来。人们往往继承长辈的做法,但是长辈很可能已经忘了为什么要这样做。人们总是不断用新的说法来解释旧的风俗,给那些怪诞的做法寻找合理的依据。因为仪式中规定马不得进入圣林,就说马不可能是丛林之神的神兽或化身。这是很轻率的。雅典娜表现为披着山羊皮的形象,人们说那是因为山羊曾是雅典娜的神兽或化身。但是,人们并不用山羊向她献祭,也不让山羊进入她的圣地——雅典卫城。据说,这样做是因为山羊破坏了雅典娜的圣树橄榄树。山羊和马都是因为伤害了神而不得进入圣地,这样说来,山羊与雅典娜的关系正好和马与威尔比厄斯的关系一样。瓦罗告诉我们,山羊不准进入卫城这个做法,也有例外。在一年一度必须用山羊献祭的日子,人们要把山羊赶到卫城去。如前所述,每年只有一次用某种动物献祭,那么这种动物可能不是祭品,而是神本身。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最初,人们每年一次在卫城杀山羊献祭时,是把山羊当成雅典娜;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测,人们认为山羊皮可以保护女神,将山羊献祭后,山羊皮就披在女神的塑像上,这个仪式每年一次。在埃及的底比斯,公羊也是神兽,是不能杀的。但是,每年有一天例外,就是用公羊献祭的日子,人们杀羊后把羊皮挂在女神像上。如果我们有更多关于阿利奇亚圣林风俗的记录,也许就能看到,与禁止羊进入雅典的卫城一样,禁止马进入圣林的规定每年有一天例外,那一天,人们把马牵进圣林,把它当作威尔比厄斯的化身杀掉。过一段时间,人们把马当作神的敌人,杀马祭神,替神报仇,就像现在解释杀猪为德墨忒尔和奥西里斯献祭,杀山羊为狄俄尼索斯献祭(也可以是为雅典娜献祭)一样。但是,目前我们没有看到关于这种例外的记叙,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作者在记述某种风俗时很容易忽视例外的情况。如果只有雅典劳斯和波莱尼的记叙,而没有瓦罗的记叙,那我们就只能看到不用山羊为雅典娜献祭、不准山羊进入卫城的规矩,而看不到这个例外情况。
我们推测,在阿利奇亚圣林,每年一次有一匹马被当成树神来宰杀。罗马也每年宰杀一匹马,这个事实对我们的推测多少是一个例证。每年10月15日,罗马的马尔斯广场上会举行赛车。获胜的车队就有权向马尔斯献祭,方法是用矛刺死右边的一匹马,目的是祈求丰收。刺死马以后,割下马头,把面包穿成串挂在马头。接下来,两个区(圣路区和苏布拉区)的居民开始争抢马头。不管哪个区的居民抢到了,都把它挂在马米利亚塔上,还要割下马尾送到王宫去,把血滴到王宫的炉灶上。被接住的马血会保存到4月21日。在这个日子的六天前,人们要先宰杀一头还没出生的牛犊献祭,也把血保存下来。在4月21日这天,圣火贞女把牛犊血和马血混合起来,分给养羊的农民,让他们用来熏羊群。
在这个仪式上,人们用一串面包装饰马头,又说是为了祈求丰收。这都说明,人们是把马当作谷精杀死的。非洲也有割牛尾巴以求获得好收成的风俗,跟罗马仪式里割马尾巴的风俗很像。很明显,罗马和非洲的风俗都是把动物当成谷精,认为动物的尾巴有增产的作用。我们阐述欧洲的民间风俗时,提到那里也认为动物的尾巴汇聚了谷精的灵性。春天用马尾的血熏羊群,这种做法和春天里用“老太婆”“女儿”或克里阿克谷捆做马的草料或圣诞节时用来喂牲口很相似,类似的做法还有春天时让田地里的牛或马吃“圣诞牛”。这些风俗都是为了得到谷精的保护,让家人幸福。
要了解罗马十月杀马献祭的风俗,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古代的罗马城。那时候,这个未来的大城市只是临近乡村的一个小镇。苏布拉区就是它附近一个独立的小村子,当时很脏,也不受重视。在收获的季节,这个村的村民和临近罗马的村子在田地里组织友好的竞赛。那时的马尔斯广场位于台伯河旁边,废除帝制之前,那里一直是国王的领地。有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最后一个国王被逐出罗马时,台伯河边的王室领土上还有成熟的粮食没有收割。但是人们都觉得谁吃了那些粮食谁就要倒霉,所以没人愿意要,于是把谷物都扔进河里。当时是夏天,天气热,河里水位很低,谷堆在河中间堆成了一座小岛。由此推测,王室在收割完谷物后在田地里祭马是一种古老的秋天仪式。马血和马尾都被拿到国王家里保存起来,因为这两部分集合了谷精的主要能力。类似的风俗有,德国人把“收获公鸡”钉在三角墙上或住宅的门上;苏格兰人把最后一捆谷物扎成女孩的样子,带回家放在炉灶上。国王是整个国家的领袖,所以把谷精的福泽放到王宫的炉灶上就可以传遍全国。北欧也有类似的风俗,春天和秋天的五塑柱有时被立在镇长或村长的家门前,收获时的最后一捆谷物也放到村长家里。很明显,苏布拉区也有类似的风俗,既然马尾和马尾上的血要送到王宫,那么只好抢马头,以弥补这个缺憾。抢到马头后,苏布拉区的人把它钉在马米利亚塔上,而这个塔在古代好像是村里的马米利亚家族的主楼或瞭望楼。人们以全镇和一个邻村的名义在国王的家里和田里举行这种仪式,而在举行这种仪式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各个村子都在自己的田里举行类似的仪式。后来,即便各自的收获仪式集中到罗马国王的土地上举行了,但在拉齐奥农业区,仍有很长一段时间各村还是在自己的田地上举行这种仪式。罗马的马尔斯广场是一个共同举行收获仪式的会场,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阿利奇亚圣林也是一个场所,在会场上人们以各村的名义共同举行一个杀马献祭的仪式?这样的推测是有根据的。因为在此之前,在类似收获五月这样的风俗里,我们已经看到把马当作谷精和树神这两种观念。
注释
瓦罗(前116-前27),罗马时代的政治家、学者,曾任大法官(执政官),著有74部600多卷著作,但流传下来的只有《论农业》和《论神事》两部。——译注
印度东部海岸的一个小邦。——译注
西医称颈淋巴结核。——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