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交感巫术

大老鼠!大老鼠!

我的旧牙给你,请送颗新牙给我。

然后,孩子的父母会把那颗牙齿扔到铺满稻草的屋顶上,因为霉烂的稻草里一定有老鼠窝。他们这时向老鼠祈祷,自然是因为大家知道老鼠的牙齿最坚固。

除了牙齿和指甲,人们普遍认为脐带和胞衣(胞衣里面要有胎盘)也是一种即使离开了人体也能对人产生影响的东西。人们坚信这种交感联系十分紧密,一个人的胞衣和脐带甚至可以影响他的祸福生死。如果他的脐带或胞衣得到良好合适的保存,他就能一辈子平安顺遂,如果它们丢了或被弄坏了,他就会一辈子生活在凄风苦雨之中。在澳大利亚西部,有些部落的人相信如果在孩子出生时母亲将他的脐带扔进水里,这个孩子长大后,就会成为一个游泳高手。在昆士兰州sup/sup,世代在庞尼法瑟河上生活的人相信,胞衣里寄存着孩子的一部分灵魂。孩子的祖母会拿走胞衣找一片沙地埋掉。她会在胞衣周围插上一圈嫩树枝,并把树枝的顶端系在一起,形成一个锥形。专门往女人子宫里塞泥娃娃以促使女人怀孕的神安吉,如果经过这里看到这样的标记,就会把胞衣中的灵魂带到她常去的某个地方,放在一棵树、一个山洞,或一个池塘里。在那里,这个灵魂长年保存。这位神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这个灵魂放到另一个婴儿体内,让它重新降生。在加罗林群岛的波纳佩岛,人们会把脐带放在贝壳里。父母对孩子未来的职业有什么期许,就对这个贝壳做出怎样的安排。比如他们想让他当一个爬树高手,就把这个贝壳挂到树上。凯岛上的人会根据孩子的性别,把脐带视为他的兄弟或姐妹。他们把装有脐带灰烬的罐子放在树冠里,让它当孩子命运的守护者。苏门答腊岛的巴塔克人和东印度群岛人一样,也会按照性别将胎盘视为孩子的弟弟或妹妹,只是他们喜欢把胎盘埋在房子底下。巴塔克人认为孩子的幸福和胎盘有密切关系,他们似乎认为孩子的灵魂可以转移到胎盘里。关于灵魂转移的问题,我们以后再详细探讨。卡洛巴塔克人甚至坚信一个男人有两个灵魂,在胎盘里的那个才是能够传宗接代的真灵魂,所以要把它埋到房子下面。

巴干达人会把孩子的胞衣当成第二个孩子,他们认为每个人出生时都有一个替身,即胞衣。孩子的母亲会把这个胞衣埋在香蕉树下,并把这棵树当成圣物直至香蕉长成。她会把果实摘下来做一顿圣餐给全家人食用。切罗基人如果生了女孩,为了让她长大以后成为制作玉米面包的好手,会把她的脐带埋到舂玉米的器皿下面;如果生了男孩,为了让他长大以后成为一个好猎人,会在森林里找一棵树把他的脐带挂上去。秘鲁的印第安人会妥善地保存好孩子的脐带,一旦孩子生病,就让他吸吸自己的脐带。古代墨西哥人一般会把男孩子的脐带交给一个士兵,让他带到战场上埋好,他们相信这种做法能让这个男孩充满斗志。至于女孩的脐带,则要埋到灶台边,这样她就能成为热爱家庭的烹饪高手。

欧洲有很多人,至今仍认为一个人的命运和他的脐带或胞衣的命运有着密切关系。在莱茵河流域的巴伐利亚,人们会把孩子的脐带用一块旧亚麻布包起来保存一段时间,然后按照孩子的性别,如果是女孩,就把脐带刺碎,以使她长大后成为一个缝纫高手;如果是男孩,就把脐带切碎,以使他长大后成为一个出色的工匠。柏林的接生婆会把擦干净的脐带交给孩子的父亲,并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必须妥善保存。她相信这个脐带能够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在博斯sup/sup和帕彻,绝不会有人把孩子的脐带扔到水里或火里,他们认为这么做会让孩子死在水中或火中。

把脐带,尤其是胞衣当成一个生命,当成孩子的兄弟姐妹,或寄宿体,寄居着孩子的守护神或一部分灵魂,这种观念普遍存在于世界的很多地方。另外,很多人都相信,脐带或胎衣的处置方式,会对孩子未来的命运或职业产生极大的影响。处理方式不同,结果也不一样。比如,要让男孩子长成一个灵活的爬树高手、一个勇敢的战士、一个精明的猎手,一个强壮的游泳健将;要让女孩子长成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或面包师等。通过这些广为流传的习俗,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人们有这样一种信念,即人与自己的脐带或胞衣之间存在着某种交感联系。进而我们发现,关于胞衣或胎盘和较小程度上关于脐带的观念及处理方法,与灵魂可以转移、可以在体外存在的信念及由此产生的风俗习惯,两者之间相似度极高。于是,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种相似并非偶然,因为胎衣和胎盘其实是体外灵魂假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物质基础(不一定是唯一的)。这个问题,本书后续章节会进一步讨论。

在交感巫术中,有一种针对受伤者的应用看起来十分诡异。人们认为在受伤者和害他受伤的东西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针对这个东西做某些事会让伤者的伤势转好,而做另一些事则会让他的伤势恶化。普林尼告诉我们,如果你在打伤了一个人之后,对他心存愧疚,就往自己打人的那只手上吐口唾沫,受伤者马上就会觉得伤痛减轻了。美拉尼西亚人会把射伤朋友的那支箭放在一个潮湿或凉爽的地方保存好,他相信只要这样做,他朋友的伤势就能迅速好转。而伤人者如果想让对方伤势加重,只要和朋友一起喝热汤、嚼辛辣的树叶即可,他们相信这会让对方的伤口受到刺激,进而发炎化脓。另外,他们还会把弓放在火边烤,相信如此一来,对方的伤口能变得像弓一样热。基于同样的理由,他如果拿到那只箭,会把箭头扔进火里。为了让对方神经紧张、肌肉抽搐,他还会小心地绷紧弓弦,并时不时地弹上一下。培根说过:“有人相信且信誓旦旦地说,只要给致伤的武器涂上油膏,伤口就会立即愈合。这个出自某些名人之口的实验(我对它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想要制成这种神奇的油膏得找一些特别的材料,而其中最特别、最不容易弄到的,就是长在头骨(尸体不能埋进土里)旁边的青苔,和在生产时被杀的熊或野猪的脂肪。”这位哲学家还补充道,只要把这种珍贵的油膏(除了上面说的青苔和脂肪还有一些别的成分)涂在武器上,注意不是涂在伤口上,就能让伤者痊愈,即使他毫不知情,甚至远在天边,也一样如此。他还告诉我们:有过这样的实验,在伤者不知道的情况下擦掉武器上的油膏,结果是伤者马上就疼得要死要活,直到武器被重新抹上了油膏,这种痛苦才宣告结束。还有一点更有意思,“人们认为即使找不到致伤的武器,也可以用相似的铁或木头武器替代。只要把这个武器刺到流血的伤口中,再抹上这种油膏,一样能起到治疗效果”。培根关注过的这种治疗方法,至今在英国的东部各郡还十分流行。在萨福克郡,不小心被镰刀或钩镰割到的人会仔细保养这把刀,以免刀具生锈导致伤口溃烂,不小心被木刺扎伤的人,会把拔出来的木刺涂上油或脂肪。如果有哪个男人修篱笆时扎伤了手,后来伤口发炎了,他找到医生时就会说:“我已经在拔出来的木刺上面抹了脂肪,怎么会化脓呢?”萨福克郡的养马人会长久保存扎进马蹄子里的钉子,把它擦得锃亮并每天涂油,以免马蹄子化脓。类似地,剑桥郡的工人在马匹踩到钉子时,也会把拔下来的钉子涂上油,然后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妥善保存,以确保马匹能够迅速痊愈。几年前,有个主治外科的兽医被请到一个农场给一匹马治伤,它的肋部被门柱上的铰链撕出好大一条口子。这位兽医到达农场之后,发现这匹马的伤口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倒是大门口的那条铰链,正有一个男人在往下拆卸以便给它涂油,因为剑桥郡那些所谓的聪明人告诉他们,唯有如此才能治好这匹马。埃塞克斯的乡下人也有类似的观念:想要治好一个被刀刺伤的人,首先得给那把刀抹上脂肪,横着放到伤者的床上。在巴伐利亚,如果有人被斧子砍伤,人们会让他找一块亚麻布涂上脂肪,包在斧刃上,并小心地将斧刃朝上放着,什么时候脂肪干了,他的伤口也就好了。这种观念在布尔茨山区sup/sup也有,如果你不小心被剪子或刀子弄伤了,他们会让你在这件凶器上面抹些脂肪,然后奉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把它放在一个干燥的地方,等脂肪干了,你的伤口就会痊愈。不过,有些德国人会让你把刀子插在一块潮湿的泥地里,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刀子生锈了,你的伤口才会好。还有一些巴伐利亚人会让你把斧子或其他致伤的凶器抹上血,放到屋檐下。

无论是在英国、德国的乡下人中间,还是在美拉尼西亚、美洲的原始人中间,这种观念都十分流行,在澳大利亚中部的原住民那里则又深入了一步。有时为了让自己亲人的伤口快速愈合,他们会把油涂到身上,并对自己的饮食和行为做出调整和限制。一位母亲绝不会在她儿子割包皮的伤口愈合前,吃袋鼠、蝎子、某种蜥蜴,或任何动物的脂肪,她相信这样做会延缓孩子伤口的愈合速度。她会每晚给她挖土的棍子抹油,并把它们放在她能看到的地方,晚上睡觉时则会放在枕头边上,不让任何人碰到。她会每天把全身上下都涂满油。她相信只有这样做,她的孩子才能迅速痊愈。聪明的德国人进一步发展了上述做法。据说,在莱茵河流域的巴伐利亚或黑森林,如果有哪个农户家里的猪或羊摔断了腿,这位农人就会把一根细木条用绷带绑在椅子腿上,像包扎伤腿一样。在之后的几天里,任何人都不能移动、踢打或坐这把椅子,否则那只受伤的猪或羊就会感到剧烈的疼痛,伤口也很难愈合。最后一个例子明显已经从接触巫术变成了模仿巫术。对那只受伤的猪或羊来说,那只替代它接受治疗的椅子腿没有任何作用。这种对椅子腿进行包扎的行为,明显只是在模仿本该施行在受伤者身上的合理的外科手术。

在受伤者和致使其受伤的武器之间存在交感联系这种观念,其思想基础可能是武器上沾到的血和流在人身体里的血保持有共同感觉。在新几内亚附近一个名叫图里奥的海岛上,巴布亚人绝不会随意处置包扎过伤口的绷带,他们担心这些染血的破布一旦落入敌手,就会被利用来施行巫术以伤害他们。有一个男人由于嘴里的伤口一直在流血,就找了传教士给他治疗,而他忠实的妻子则想方设法把他吐出来的血收集到一起,扔到了海里。我们觉得这种想法古怪牵强,但比起下面这种想法已经很正常了。有些人认为人和自己所穿的衣服之间存在交感。你如果对一件衣服做了某些事,它的主人即使不在跟前也能有所感觉。在维多利亚,瓦塔巴勒克部落里的男巫有时为了让某个男人生病,就会把这个人的袋鼠毯放在火边烤。如果这个男巫答应解除巫术,他会把毯子还给病人的亲友,让他们把毯子放在水里“浇灭上面的火”。这时,那位饱受折磨的生病者就会感觉到丝丝凉意,好像重获新生一样,不仅如此,他身上的病痛也有机会彻底消失。在新赫布里底群岛sup/sup上的塔纳岛,如果有人想要杀掉自己的仇人,就会想办法弄到一件沾有仇人汗水的衣服,用某种树的细枝和嫩叶将整件衣服细细地擦一遍,然后用衣服把树枝、树叶卷成香肠的模样,放在火里慢慢烧掉。当这卷衣物被烧着时,他的仇人就会一病不起,当它被烧成灰时,他的仇人就会一命呜呼。在最后这种巫术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与衣服之间的巫术感应,明显比不上人与汗水之间的巫术感应。但是,在同类型的其他巫术中,那个男巫光是通过这些衣服就能让他的仇人死于非命。在希奥克利特斯sup/sup的诗中,有个女妖为了软化那滥情的爱人对她的铁石心肠,就融化了一个用蜡做的人像,还把他掉在自己房间里的外套撕下一片衣角扔进火里。在普鲁士,人们认为抓到盗贼逃跑时扔掉的衣服,只是比抓到盗贼本人稍差一点的办法,因为你只要使劲敲打那件衣服,就能让盗贼生病。大概八九十年前,巴伦德附近有个男人还没偷到蜂蜜就被发现了,他为了逃跑扔掉了外衣。蜂蜜的主人十分恼火,对着那件衣服又敲又打,这个盗贼听到消息,竟然被吓死在了床上。

另外,除了衣服或其他某些从其身上掉下来的东西,人在沙子或泥地上留下的痕迹,也可以成为对人施展交感巫术的工具。如果你想伤害一个人的脚,只要伤害他留下的脚印就行了。这种巫术极为流行,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比如,澳大利亚东南部的有些原住民就认为只要在一个人的脚印里放一些锋利的东西,比如石英石碎片、玻璃碎片、骨头碎片或木刺等,就能让对方变成瘸子。他们也会把他们饱受风湿的折磨,归因于有人对他们施行了这种巫术。霍维特博士曾经问一个瘸得很厉害的塔通格朗人遇到了什么麻烦,对方说:“有人在我的脚印里放了酒瓶子。”其实他是得了风湿。但是在他看来,他的脚会遇到这么大的麻烦,是因为某个仇人发现了他的脚印,并在里面埋了一块酒瓶的碎片。

欧洲各地都有这种做法。比如在梅克保sup/sup,人们认为你只要把一根钉子——有时得是从棺材上拔出来的钉子,插进一个人的脚印里,就能让他变成瘸子。在法国的一些地方也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敌人。在萨福克郡,据说有个老巫婆经常往斯托那边去。如果有人跟在她后面,把一根钉子或刀子插进她的脚印里,这个老巫婆便一步都迈不动了,直到有人拔出了那根钉子或刀子。在南斯拉夫,如果一个女孩把印有她的意中人脚印的泥土挖出来,放到花盆里,在里面种上永不凋零的金盏花,随着金色花蕾的不断长大,她情人对她的爱也会与日俱增,且永不衰退。这种爱的法术起作用的媒介,毫无疑问正是那个男人踩过的泥土。丹麦有一种缔结盟约的古老仪式,其思想基础也是人与自己的脚印之间具有交感联系。缔约双方要把各自的血滴在对方的脚印上来保证自己不会违约。这种迷信思想,在古希腊似乎也十分常见,当时有个说法:如果马踩到了狼的脚印,骑马的人就会变得反应迟钝。还有一种说法,据说是毕达哥斯拉sup/sup留下的箴言:禁止把钉子或小刀插进别人的脚印里。

世界许多地方的人把这种迷信当成了一种狩猎方法。比如,德国猎人为了防止猎物逃走,会在猎物刚留下的脚印里插上一根从棺材上拔下来的钉子。在维多利亚,当地人会在他们想抓的猎物的脚印上,撒一些热灰。霍屯督人sup/sup的猎手会把印着动物脚印的土扔到空中,相信这样就能抓到它。汤普森印第安人会对着受伤的鹿的脚印施法,他们相信这种法术会让这只动物失去行动能力并很快死掉,接下来,他只要在附近找一找这只鹿就行了。奥吉布威印第安人也有类似的做法,他们会把一些“药物”放到自己最先遇到的鹿或熊的脚印上,并相信这会让这只野兽自己来到他们面前,即使这个脚印是两三天前留下的,也一样如此。因为这种法术可以让那只动物几个小时就走完几天的路。

虽然脚印是人通常能留下的最明显的痕迹,但并不是只有它才能充当施法的媒介。澳大利亚东南部的原住民相信,如果你把一些锋利的东西,比如石英碎片、玻璃碎片埋进一个人躺过的地方,这些尖锐物品的魔力就会进入对方体内,让他感觉到剧烈的疼痛。他们觉得那些欧洲人什么都不懂,才会把这种疼痛归咎于风湿病。毕达哥斯拉教有句箴言:“早晨起床后,必须把你留在床单上的痕迹抹掉。”你现在知道那些信徒为什么会相信这句箴言了吧。古人相信毕达哥拉斯为了预防巫术设定了一系列的规条让人遵守,这只是其中一条而已。可以确定的是,早在毕达哥拉斯时代之前,古希腊的原始祖先就已经熟悉这些箴言了。

第四节巫师的发展

前面我们说的是交感巫术的一般原则,我举的那些例子也基本都是“个体巫术”,即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施行的巫术或法术。事实上,在未开化的野蛮社会中,还有一种巫术非常普遍,就是为了整个部落的共同利益而施行的“公众巫术”。任何地方的巫师,只要在为大家的共同利益施法,你都会明显发现,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再是一个个体巫术的施行者,而成了公众巫术的施行者。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这种官吏阶层的出现不管是在政治上还是宗教上,都具有重大意义。当人们认为部落的福祉与这种巫术仪式的举行密切相关时,巫师的地位和声望就会变得更高,他甚至很容易就能得到首领或国王的权势和地位。通过这种职业,部落里最有才华的野心家便走进了权力阶层。世上还有哪种职业比巫师更能让人获得名誉、财富和权力呢?那些精明的人发现自己的兄弟很笨、很容易上当,而且他轻易就能利用他们的迷信思想,为自己谋取利益。当然,也不是每一个巫师都对自己骗子、恶棍的身份心知肚明,有些人真的相信自己拥有某种奇妙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他的同伴们出于轻信而归功于他的。不过,他越是聪明,就越能看得清楚:那些愚蠢的普通人居然真的相信那些荒谬绝伦的无稽之谈。于是,做这种工作的人越是精明能干,就越是有故意欺骗他人的倾向。而能登上权力巅峰,享有最高权威和最大控制权的人,往往就是这些能力出众的家伙。巫师在职业生涯中会遇到很多陷阱,同样地,还是只有那些最冷静和最聪明的人才能顺利绕过去。有一点我们必须记住,巫师所给出的即使是最简单的预言和宣告,只要是虚妄的,就必须进行有意无意的欺骗,才可能维持。所以,巫师如果太过狂妄很容易就会遇到危险,甚至前程尽毁,他在这方面的安全性还不如一个思维缜密的骗子。有些巫师不善作伪,对自己的法术和咒语充满期待,却没有像其他狡诈的同行一样,为法术的失败及其引发的恶果想好辩解之词,以致这种情况果真发生时,由于太过惊慌而失去了辩解的机会,最后被又气又恼的雇主敲碎了脑袋。

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最通常的结果的是,那些最聪明、最下作的人更有机会成为最高权力的所有者。我们发现,他们的智慧所带来的好处远比他们的欺诈带来的坏处多。当一个愚蠢的好人身居高位时,他带给世界的损害通常远远大于聪明的无赖。当后者的野心膨胀到极点,当他对个人利益不再有进一步的奢望,他就会把他的经验、才能和财富运用到公众身上,开始为大家谋福利,这种情况十分常见。很多人都认为他们名利心越轻,就越能善用权力造福民众,不管他们追求并得到的是物质财富还是政治权力或其他东西。政治领域里的那些运筹帷幄的权谋家和冷酷无情的胜利者,到最后或许会成为一个豁达开明的统治者。他们活着的时候备受称赞,死后也能千古流芳,受后人敬仰,比如尤利乌斯·恺撒sup/sup和奥古斯都sup/sup,他们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两个例子。但是,蠢人总是很蠢,这种人拥有的权力越大,犯下的错误就越难弥补。比如乔治三世(1760-1820),他要不是那么又愚蠢又老实,怎么会让英国和美国关系破裂?在英国历史上,还有比这个更惨重的灾祸吗?

所以,在巫术变成公共职务并对原始社会的素质产生影响的过程中,它也促进了管理权向最有能力者的倾斜。它把分散在多数人手中的权力集中到一个人手里,用君主制,或说元老寡头制度,取代了民主制。在原始公社里,统治权不是掌握在所有成年男性手中,而是掌握在长老议会手中。不管这种改变的起因是什么,最初的统治者又有怎样的性格,从整体上来说,它都是一种明显的进步。看样子,想让人类从野蛮状态中脱离出来,君主制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还有什么人比民主的原始人更容易受到旧传统和旧风俗的束缚?还有什么社会比原始社会发展得更缓慢、更艰难?以前有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民主的原始人拥有最大的自由。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个时候,他表面上不是奴隶,却完全被过去的自己和祖先的幽灵所压制。终其一生,那些幽灵如影随形,不停地用铁鞭控制着他。他视他们为榜样,觉得他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他们的行为成为某种约定俗成的法律,他必须坚定不移地效仿,绝不能有任何怀疑犹豫。再有能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改进那些固有的习俗。最愚蠢和最无能的人势必会制定一套法则,将最有能力的人拉到自己的水平线上,因为他们升不上去(虽然也不会变得更糟了),后者却能掉下来(虽然有更进一步的机会)。上天对人其实并不平等,它分给每个人的能力、气质,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都各不相同。但是这种社会却把这种差异和不平等抹杀成表象上的假平等,所以它必然会呈现出一种僵化的状态。虽然有些梦想家和煽动家把原始社会美化成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和理想国度,然而原始社会其实是非常低级和固化的社会。在这种时候,一个真正关心民众利益的人对于那些能够激发才能,按照个人天赋能力分配权力阶层的事情,自然会充满好感,因为它们能促进社会进步。那些有助于社会发展的事情总有一天会冲出牢笼,发挥作用。而它们一旦起效,社会文明就会进一步加速发展。当权力被集中到一个人手中,他可能只用一代人的时间就让社会发生了以前数代人都不曾引发的巨大变革。一个聪明绝顶、才华横溢的人往往会谈笑自若地抓住这种机会,甚至只凭一个闪念或一时好恶就扯碎了压在原始人身上的沉重枷锁。当一个部落摆脱了胆小怯懦、各执己见的长老议会,有了一个果敢坚韧的领导者,它就会明显强于临近的其他部落,开始大肆扩张。在人类的早期阶段,这对社会生产和智力发展都大有助益。通过武力征服和一些小部落的主动投靠,这个部落的势力越来越大,这个氏族社会很快就拥有了大量财富和奴隶。这两样东西让一些阶层不用再为穷困潦倒而绝望地挣扎,给了他们全力追求知识的机会。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知识更能帮助人改变命运的呢?

我们可以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中,从更开明的思想传播中看到人类智力的进步。这种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而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通过统治和征服,进一步促进了智力的进步。下列事实其实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在战争刚刚胜利时,人类的思想最有活力;世界上很多伟大的征服者民族也都极大地促进了文明的传播和发展,以此来修复他们在战争中所造成的创伤。巴比伦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罗马人都见证了这种历史。我们离世之前,或许能在日本看到类似的情况。当我们追溯历史,就会发现下面这种情况其实是必然的结果:有了神权政治的独裁统治才有了社会文明的第一个飞速发展。埃及、巴比伦和秘鲁这些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都曾要求其臣民像对待神灵一般尊重、服从自己,而不能只把他当成国王。在人类早期社会,独裁政治居然是人类,甚至自由的最好朋友。后者虽然听起来与现实不符,但它并非毫无道理。要知道,原始社会的人虽然看起来十分自由,但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其命运就已经被世代相传的习俗捆成固定的样子。比较起来,反倒是彻底独裁的暴君统治更能让他获得一些自由,当然这种自由是从最好的意义上讲的。他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可以自由地塑造自己的命运。

所以,如果考虑到巫术的公职曾经为最具才华者提供了一条通往最高权力的路,打破了加在人身上的传统束缚,开阔了人类的眼界和世界观,让人可以活得稍微自由一些,那么,巫术确实是有些好处的,对人类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如果我们进一步考虑到巫术为科学发展扫平了道路,那么毫无疑问,巫术虽然做了不少坏事,但也带来了很多好事。它虽然脱胎于错误,却造就了自由和真理。

注释

狄奥多罗斯(diodorussiculus),公元前1世纪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著有希腊文世界史《历史丛书》40卷。现在只有1-5、11-20卷,还有一些残卷留存于世。——译注

赫拉克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英雄,是宙斯与阿尔克墨涅之子,他神勇无比、力大无穷,因为受到宙斯的妻子赫拉的憎恶,被害得自焚而亡。死后升入奥林匹斯圣山,成了惩恶扬善,不畏强权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在今天的西方是壮汉的代名词。——译注

沙捞越(sarawak),又叫作砂拉越州,是著名的“犀鸟之乡”,是马来西亚最大的州。——译注

这里应该指的是老普林尼(plinytheelder),全名盖乌斯·普林尼·塞孔都斯(gaiuspliniussecundus)。他是古罗马著名的作家、哲学家、历史学家,代表作《自然史》。——译注

夏洛特皇后群岛中的一个岛屿。——译注

生活在印尼哈尔马赫拉岛上。——译注

其范围包括今越南南部地区、柬埔寨东南部地区。——译注

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译注

在乌克兰西部,以前是捷克斯洛伐克的领地。——译注

贝专纳人的旧称,南部非洲民族。——译注

乌兹别克斯坦的城市。——译注

远古时期的一个国家,位于死海的东南面。——译注

婆罗门教与印度教的祭司。——译注

太平洋上的三大岛群之一,位于赤道和南回归线之间。——译注

布里哈斯帕蒂(brihaspati)是印度婆罗门教崇拜的一个抽象神。在《梨俱吠陀》中,布里哈斯帕蒂被描绘为战无不胜的神子。后来,他又成了印度教中的木星之神,出行时,坐的是一架由八匹马拉着的金车。印度教的所有祭祀都有他的身影,因为他已经成了具有神力和人格的祭坛。——译注

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1821),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与拜伦、雪莱齐名。代表作是《夜莺颂》和《希腊古瓮颂》。这里引用的诗句是济慈1819年写的,名字叫《灿烂的星》(brightstai)。——译注

位于法国西部。——译注

费洛斯特兰特斯(philostratus),古希腊作家和诡辩家,曾在公元二、三世纪间写了一些关于智者派学者的传记。——译注

位于西班牙北部。——译注

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1870),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我们共同的朋友》《双城记》等。——译注

佩戈蒂(pegothy),狄更斯小说《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人物。——译注

死者入殓时穿的衣服,老人一般生前就会准备好这样的衣服,有健康长寿之意。——译注

又称索托族、苏陀族,是非洲南部的一个民族。——译注

位于澳大利亚的东北部。——译注

位于法国的西北部。——译注

该地现在属于德国。——译注

新赫布里底群岛,现在叫作瓦努阿图群岛。位于西南太平洋,由圣埃斯皮里图、马勒库拉、埃法特、埃罗芒加和塔纳等12个大岛和70多个小岛组成。——译注

希奥克利特斯(theocritus,约前310-约前250),古希腊诗人,代表作《田园牧歌》(iidylls/i)。——译注

位于德国的北部,临近波罗的海。——译注

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约前580-约前500),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事物的性质是由某种数量关系决定的,万物按照一定的数量比例而构成和谐的秩序。他站在神秘唯心主义的立场上,提出“肉体是灵魂的囚牢”“死亡是灵魂暂时出窍”等观点,制定了一系列的清规戒律,让人遵从劝道,服从权威,并最终实现灵魂的净化。——译注

霍屯督人:自称科伊科伊人,生活在南部非洲。——译注

全名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gaiusjuliuscaesar,前102-前44),史称恺撒大帝。他出身贵族,历任财务官、祭司长、大法官、执政官、监察官、独裁官等职,是罗马帝国的奠基者。——译注

全名盖乌斯·屋大维·奥古斯都(gaiusoctaviusaugustus,前63-14),恺撒的养子和侄孙。是罗马帝国的第一位元首(princeps),元首政制的创始人,统治罗马长达40年,是世界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人物之一。——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