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等了很久啦。自从你告诉我第二卷将会谈论各种全球性问题,我就想到你会谈到这些。那么,在我们审视人类政治之初,我能问一个看起来可能显得特别低级的问题吗?

问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问题就像人一样。

你说得真好。那我问啦:实行以本国既得利益为基础的外交政策有错吗?

没有。首先,从我的立场来看,没有什么是“错”的。但我明白你的意思,所以我将会按照你的意思来回答。我将会这样定义“错”:凡是无助于你们得到你们选择要获取的身份、完成你们想要做到的事情的,就是错的。我跟你说的“对”和“错”,永远是这个意思,永远要放到这个语境里理解,因为说真的,对和错确实是不存在的。

所以在这个语境之中,答案是没有错,把既得利益作为对外交往的基础并没有错。假装不是这样才有错呢。

当然,大多数国家都是这副德性。它们出于某些理由采取或者不采取某些行动,然后却拿别的理由来当借口。

为什么呢?这些国家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因为那些政府知道,如果让人民明白大多数外交决定的真实原因,它们将得不到人民的支持。

各地的政府都这样。只有极少数的政府从不故意误导它们的人民。欺骗是政府的必备之物,因为政府如果不说服人民相信它的决策都是为人民着想,绝大多数人将不会选择接受被它以当前这种方式统治着,它们甚至不会选择被统治。

这种说服很困难的,因为绝大多数人对政府的愚蠢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政府必须说谎,只有这样才能留住民心。俗话说,如果你撒的谎足够大,撒谎的时间足够久,那么谎言也会变成“真相”。政府完美地展现了这句俗话的准确性。

当权者必定不能让公众知道他们是如何爬上高位的,也不能让公众知道他们为了保住位子做过些什么,以及将会做什么。

真相和政治是不能相容的,因为政治是恰如其分地说出为达到某个目的而需要说出的话语的艺术。

并非所有的政治都是糟糕的,但政治的艺术是一种操控的艺术。它对大多数人的心理了解得非常透彻。它发现大多数人的行为都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所以政治就是当权者用以说服你们相信他们的利益就是你们的利益的方式。

政府理解自我利益的重要性。所以政府非常善于制定各种为人民提供好处的计划。

起初,政府的功能是非常有限的。它的功用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现状。然后有人给它添加了为人民提供福祉的功能。当政府同时成为人民的保护者和福祉的提供者,它便不再满足于维护社会现状,而开始随心所欲地创造社会了。

可是政府所做的不都是人民想要的吗?政府只是提供各种机制,让人民得以在社会上生存,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就拿美国来说吧,我们非常重视生活的尊严、个人的自由、平等的机会和儿童的纯洁。所以我们制定各种法律,要求政府创造各种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收入,让他们能够在过了工作年龄之后还能体面地生活;为全部人提供平等的就业和安家的机会,哪怕有些人和我们并不相同,哪怕有些人的生活方式我们并不赞同;并通过各种儿童劳动法规来保证儿童不会成为国家的奴隶,绝不让有儿童的家庭缺乏有尊严的生活的基本需求——食品、衣物和住所。

这些法律在你们的社会落实得很好。然而,在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时,你们要注意别剥夺他们最大的尊严:对个人力量、专有创意和独特技能的发挥,这使人们明白他们其实可以自食其力。你们必须取得这种微妙的平衡。可是你们似乎只懂得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你们要么希望政府为人民“包办一切”,要么恨不得在明天就废除所有的政府制度,取消所有的政府法规。

是的,问题在于,假如社会上能够得到最佳机会的往往是某个特权群体,那么这个社会上不能自食其力的人就会有很多;假如某个国家的房东不肯将房屋租给人口较多的家庭、企业不肯提高女性的职位、王子犯法不与庶民同罪、唯有收入足够高才能享用预防医保,而且其他各种歧视和社会不公现象大规模地存在,那么这个国家中不能自食其力的人就会有很多。

照你这么说,政府必须取代人民的良知咯?

不是啦。坦白讲,政府就是人民的良知。正是通过政府,人民才有机会、有希望和有能力去扭转各种病态的社会现象。

你这话说得很漂亮。然而,我要重申的是,你们要当心点,别在那些保证人民有机会呼吸的法律中窒息而亡!

你们无法将道德变成法律。你们无法强制实行社会平等。

你们需要的是集体意识的转变,而非集体良知的强化。

所有行为(以及所有法律和所有政府制度)都必须源于此在,必须真实地反映你们的身份。

我们社会的各种法律确实反映了我们的身份!它们向每个人宣布:“这就是美国的生活方式。这就是美国人的身份。”

少数最好的法律也许确实如此。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们的法律所宣布的,却是那些当权者认为你们应该拥有、可实际上并没有的身份。

这是“精英的少数”通过法律教导“无知的多数”。

正是如此。

这有什么错吗?假如有少数最聪明、最优秀的人愿意研究社会上、世界上各种问题,并提出对策,那不是对多数人有好处吗?

那要看这些少数人的动机啦。也要看他们到底有多聪明。总的来讲,对“多数人”最有好处的做法,就是让他们自己统治自己。

你这是无政府主义啊。这是行不通的。

如果无论做什么都要听从政府的吩咐,你们便不可能成长和变得伟大。

在我看来,政府(我是指那些我们选来管理我们自己的法律)是社会伟大与否的反映;伟大的社会制定伟大的法律。

伟大的社会很少有法律。因为伟大的社会基本上是不需要法律的。

可是只有弱肉强食的原始社会才真正没有法律啊。人类用法律来规范赛场,确保参赛者不管是强是弱,只要真正站在正义一方,就能够获胜。如果缺乏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我们如何能够共存呢?

我并不是建议你们的世界不要行为规范或者制度。我是建议你们可以对自我利益有更高尚的理解和更宽泛的定义,并以此作为各种制度和规范的基础。

绝大多数法律所维护的,其实是那些最有权势者的既得利益。

我们不妨以吸烟为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

现在法律说你们不能种植和使用某种植物,大麻,因为政府这么告诉你们,它对你们无益。

然而这个政府又说你们完全可以种植和使用另外一种植物,烟草,这并不是因为烟草对你们有益(实际上,政府本身说烟草是有害的),而可能是因为你们向来有种植和使用烟草的习惯。

前者违法和后者合法的真正原因跟健康毫无关系。它只跟经济有关系。也就是说,它只跟权力有关系。

因此,你们的法律反映的并非你们的社会对其自身的认识和期望;你们的法律反映的是权力的本质。

你这话说得有点武断吧。你挑选的这种情况矛盾是很明显,但大多数情况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