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永远永远爱你在心里,希望你不要把我忘记……
一
面前的咖啡已经冷了,又黑又稠像毒药。叶莺扬起手,示意服务员来加点水。
年轻的服务员留着整齐如刀锋的斜刘海,盖住了一边的眼睛,她假装没有看见叶莺的手势,把脸隐藏在收银台的后面。
酒店的大堂里集合了一切虚张声势的特征,罗马柱上雕的是龙,地毯上的牡丹被踩得皮开肉绽。占满整张墙的,是一幅不知所谓的泼墨山水画。
山水画面前,坐着一个穿粉红色旗袍的女人在低头弹古筝,她戴着眼镜,非常专注。似乎她只要足够认真,就不会注意到没有人在聆听,也不会注意到旗袍的腰侧已经开线了。
年轻的时候练了十八般武艺,一心以为可以路人皆知、改变世界,最后不过成了生存的拙计,勉强足够保全自己而已。
叶莺下意识地掏出粉扑镜,警觉地打量自己。岁月像一张大抹布,用力地擦过一张脸,留下的是灰败和油腻。
她微微侧过脸,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双眼睛,那时他们都说她的眼睛里有一个小太阳,挂在东南亚的天上,毒辣而潮湿。她自己倒不怎么喜欢,或许是因为见过她母亲的人都说她们的眼睛长得一模一样,而母亲生下她没多久就跟人跑了。
十六岁的叶莺,在美女如云的青年剧团也很出挑,圆满的脸,小而尖的下颌,大而宽的眼皮,眼里还是一团孩子气。然而,美成那样,所有人都愿意相信她有丰富的灵魂,领导专门选些哀伤悠长的调子让她来唱。
拿手好戏是扮成印度人,想象中的异国情调,穿着红色的纱丽,裹着金色头巾,眉间用口红点上一个红点,分不清是天真还是妩媚。
往舞台上一站,歌者歌,舞者舞,树叶飘落,鸟儿高翔,男人愤怒,女人颤抖,可都同她没什么关系。舞台灯光一打,空气中一片金色的尘埃。她独自沐浴在尘埃里,声音与身体一起摇曳,支离破碎又销魂夺魄。
台下多少双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吸引他们的,与其说是美,不如说是脆弱——少女的美,一面诞生,一面以更快的速度流逝。
与她共舞的男舞蹈演员修长洁白的手指抚摩到她凉软的腰,她明显地感到他的身体有一丝凌厉的颤动。
“邓丽君,你想找个什么样的人?”下了台,叶莺在厕所外面的洗手池卸妆,男舞蹈演员悄然走到她身后,问道。
叶莺长相和声音都酷似邓丽君,团里的人都这样叫她。男舞蹈演员伸长手臂撑着墙,把她囚禁在他的身影下,却低着眼睛不敢看她。男舞蹈演员长得漂亮,在这盘丝洞一样的剧团越发成了一块唐僧肉。这么多妖精一样娇媚的女孩儿,他只喜欢她,她当然得意,可很快就冷静下来。
她最知道长得好看是多靠不住的事。一定得沉住气,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得精打细算。
外面都把他们团叫作“养鸡场”,所有的女孩儿永远处于惊惶的状态,等待有一天从笼中被拎出去。那些出了笼子的女孩儿都音讯全无了,极个别的几个偶尔能在电视上看到。“那是人家有正月初一的命。”叶莺常听到年纪大一点儿的团员这样说。
叶莺脸上还挂着水珠,湿漉漉的睫毛纠缠在一起。“反正不会找你。”她白了他一眼,他太漂亮以至于只爱自己,她和他太像,她从他手臂下溜走。残忍的话,入耳也如清泉一样。
水龙头没关,水就这样汩汩地流着,欢快而糊涂地一流就是二十年,水声让人有种天长地久的感觉,然而终究没有什么是长久的。
她现在知道了。
镜子里照出她身后有个中年男人一直在打量她,她老了,连看她的人也老了。
“不等了。”她“啪”的一声扣上镜子,准备扬起手让服务员来结账。然而这手终于还是软软地搭下来,拿起已经冷了的咖啡,又抿了一口,然后用大拇指擦掉陶瓷杯子上的口红印。
“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来晚了来晚了。”终于,要等的人来了,一个矮小而敏捷的男人快步走来,双手合十做出道歉的姿态,白衬衫黑西服,围着大红绸缎的围巾,非常舞台化的装扮。
他的装扮让人侧目,被几个人认出来:“这不是老上电视的帅哥?”他在本地电视台的招聘节目里做评委,被称为“资深品牌研究顾问”,他叫王帅,自称帅哥——名字多半也是假的,这个人,没有一句实话。
“你能不能不要让我在酒店大堂等你?”叶莺有些愠怒地瞪着他。
他往沙发上一靠,把头发往后一捋,带笑看着叶莺。
叶莺还准备继续埋怨,他立刻竖起一根指头,说:“我懂我懂,帅哥语录:不要放大炮,说话要可靠;不要装知道,不懂就请教;不要抄近道,否则会白跑;不要绕远道,那样会迟到。”
叶莺的火气还没下来,说:“每一次,每一次都是我等你。”
他笑道:“帅哥语录:每一个等待的都是好姑娘,都能保得住欲望,守得住轻狂,甩得开忧伤,都是思想上的好姑娘,心理上的变形金刚。”
她看着他得意的笑脸,觉得再说什么都是鬼打墙。他的沟通方式,永远以制造沟通壁垒为目标。她只觉得两人面前横着汪洋大海,远得让人绝望。
“我走了,你再找一个变形金刚吧。”叶莺站起身,准备离开。
王帅真着了急,脸上那层上电视专用的胸有成竹的表情终于破了,拽住她的手腕,低声说:“你这是干吗?别闹,我是公众人物。”他小心地看旁边有没有人注意。
叶莺没有顺着他的力道坐下,可也没有坚持要走,杵在他面前。王帅不甘于仰视的角度,顺势也站起来,与她平视。“看人要透,脸皮要厚,气场要够。”他与叶莺同时想到他在电视上被反复播放的金句,都有些尴尬。
“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他温柔地说。
二
在那辆八成新的鲜红色福特车上,王帅明显地放松下来,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自然而然地去握叶莺的手。
她的手在他潮湿的手心里动了一下,就彻底安静下来,忘了刚刚等候的不快。
“你等一下。”他忽然停下车,从置物箱里拿出一块黑色的丝绸围巾,说,“蒙上眼睛,一会儿给你一个惊喜。”
她顺从地让他用围巾盖上自己的眼睛,传来一股熟悉的发胶的浓烈香味。
他们认识,是王帅来叶莺所在的高中演讲,中午校领导招待他吃饭,叶莺来陪。席上,他一面排山倒海地讲着那些押韵的道理,逗得满桌人大笑,一面死死地盯着叶莺,就像脸上长着四五双眼睛一样。
她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向他敬酒,王帅微笑着问:“叶老师年轻的时候是不是拍过一个电视广告?”马上又掌自己的嘴,“什么话,现在也风华正茂。”
她在少女时,的确拍过一个地板的广告。是一个中年导演拍摄的,她曾短暂地对那个满嘴英文的导演有过好感,但她无邪的诱惑只是愈发使导演胆怯,不敢更进一步。导演无望的爱恋却让镜头里的叶莺格外地美,那则广告的寿命竟长达五年之久。叶莺抱着狗在地板上愉悦地玩耍,露出膝盖上方一块比打过蜡的地板更光滑的腿。
叶莺说:“八百年前的事了。”
王帅大声说:“哈!我就知道,那时候我守在电视机前几个小时就是为了看你,梦中情人啊!”
第一次在他面前脱下衣服的时候,她很紧张。她觉得自己是他心中臆想出来的,出现在他少年时每一个肮脏的梦里,一个人怎么能超越自己在另一个人心中的臆造品呢?
很快,她就发现不需要担心。她是他从前梦寐以求的东西,后来到了手,已经面目全非,更有一种爱怜与自得交织的复杂情绪。
他们固定在每周四傍晚见面,见面往往是在叶莺的公寓。离婚之后,前夫要去了房子,把买房时她出的几万块钱如数还给她。她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的公寓,从原先的房子里只带走一张梳妆台,纯实木的,刷了奶油一样的白漆,巴洛克风格,雕着宫廷花纹镶着金边。结果,新的小公寓放不下,只留了一个抽屉,放在床底下装杂物,总是拖出来又推回去,底都快被磨穿了。镜子拆下来挂在墙上,照出的人格外雍容贵气。房间实在太小,铁架床旁边的五斗橱里放着电饭锅、油瓶,还有几袋洗衣粉。
她已经不是自强自立的小姑娘,一个年近四十岁的女人,把自己搞成这样,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
王帅第一次进到她的房间时也很意外,然而在他竭力搜寻熟悉且赖以为生的情绪反应——自信、挑衅、语重心长等,竟然找不到一种适用于此时此景的。向来滔滔不绝的他一时竟然无话,窘迫地坐在她的床上。
等到做完爱,他才终于想起合适的情绪反应,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去掏椅背上搭着的裤子口袋,他掏出薄薄一沓粉红色的钞票,放在椅子上。
叶莺躺在床上,看着他。房间很小,天花板却莫名其妙地高,灯光显得暗淡而遥远,她看着他灯光下裸着的背影,精瘦短小,连屁股都窄窄的。发型高高地耸起,越发显得比例畸形。她一瞬间觉得很恍惚: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男人?
每周四傍晚两三个小时,他对性事并不热衷,除了第一次显得有些热烈,其他时间都显得兴致索然。
比起实施性,他更愿意谈论性。谈论那些慕名去调戏或者生扑他的各类女子,真真假假——当然,在他的记忆里全是真的。“哥们儿牛逼吧?”他下意识地跷起大拇指指向自己。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男人?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成了她一周荒芜生活里的绿洲。
每次离开的时候,他都会掏出薄薄的一沓钱,卷一卷,放在椅子上。他走了,她就躺在床上,看一卷粉红色的钱慢慢地舒展开,像一个紧握的拳头,放弃了抵抗,一点点地松开。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叶莺问驾驶座上的王帅。
他不说话,车不知道开了多久,周围的车流声渐渐变小,越来越安静,轮胎碾过一片碎石路。
他牵着她的手下了车,她听到水声,听到踩到的落叶破裂的声音。她感到令人恐惧的静谧。一阵风吹过,从她穿着黑丝袜的两腿间吹过。她觉得不安。
走了十几分钟,水声由远而近。王帅摘掉蒙在她脸上的围巾,她发现他们站在漆黑而狭窄的岩壁中,潮湿的苔藓依附在大石头上,摸起来像冰凉的肌肤,不知道从哪里流下来的水滴溅落在他们的头顶。
她心里有了数。又走了十几分钟,她穿了中跟鞋,几次险些滑倒。他好几次流露出厌烦,终于没有任何言语。忽然有阳光倏现倏隐,走到一片开阔的平地,面前是一片水帘。
并不是雨水丰沛的季节,水声却惊人地响,两人站立的土地都微微颤动,配以光影穿越其中造出的万千虹霓,倒也震撼。
叶莺往前探身子,仰头大口饮着瀑布水,并承接水花的拍打。叶莺想起,自己是在二十五岁那年,脸上一夜之间突然出现衰老颓废的特征,她就每日把脸浸在冰水之中,然而并没有抑制住摧枯拉朽的溃败,像是肌肤里一直系着的紧绷的细线,被生活的重负压断了。
“我不是带你来这儿想不开的。”王帅一把将她拉回怀里。
这姿势很快就变得暧昧而缠绵,他跪在地上,抱住叶莺的双腿,脸贴着她的裙子,她没有躲开,伸出手轻轻抚摩着他的头发。他受到了鼓励,用力去拉她的裙腰,让她也跪下。
叶莺惊惶地挣脱开他的手,说:“我不想。”
他站起来,去解她的衣服:“快点,一会儿就有人来了。”不远处传来其他游客说笑的声音。
她继续抗拒,他人矮,手指却细长,如锁链一样缠在她的身上。他原本还是笑的:“今天怎么脾气这么大?”直到两人肉体都有了真实的疼痛,他才不耐烦地住手,凝视着她。
他不理解,为什么在简陋的出租屋她平静温顺,而在他精心挑选的浪漫属地会遭到激烈的反抗。他企图说几句玩笑话来化解两人的尴尬,可随即想到:他在电视和讲座中的任何一句玩笑都是收钱的。凭什么花了钱还要受气,受了气还要搞热气氛?
叶莺感到他凝视的目光冷下来,原本有一个如烧烫的石头一样的物体抵在自己肚皮上,它也冷却了下来。
“别像个动物一样好不好?”她说,刺痛了他的自尊心。
她继续说:“你带过很多女崇拜者来过这里吧?”她故意避重就轻,不去谈他的老婆。
“你这个女人,真没意思。”他下了结论。
这是为她判了死刑。一个女人可以邪恶精明,或是无知狠毒,甚至被恨得要置之死地,这些都是不同程度的溢美,而一旦她“没意思”,这就像是被关进孤岛上的监狱,连判她刑的人渐渐都忘了原委,一切都渺茫。
这是他们第一次不愉快。她伸出双臂,想去拥抱他。他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说:“我们赶紧走吧。没有性爱的爱情叫友情,没有情爱的爱情叫色情。”
她佩服他随时都能想出妙句的本领,简直是种精神疾病,她不禁笑出声来。他憎恶地看了她一眼。
游人的声音越来越近,拖家带口的旅行团兴奋地从岩壁中蹿出,召唤着落后的家庭成员。小孩子如动物一样在叶莺的腿边钻来钻去,王帅害怕被人认出或者被照相机无意中拍到,仓皇地拖着她下山。两人都很安静,他们结束了。
三
二十年前,她也在一片瀑布下。她总疑心那是一个梦。
最先回忆起来的是黑暗中的一双蓝眼睛。她见过蓝眼睛,邻居老奶奶信基督,随身带着一本小册子,里面画着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男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她一直觉得蓝眼睛是不幸的象征。
后来,叶莺随团出国演出,也见过许多台下的蓝眼睛,可都是远远的。团里的领导不许她们和台下的观众接触,一下台就运回酒店关着,不能单独行动,像管着天女的仙官,不允许她们思凡。
那一次,是她第一次那么近地看到一双蓝眼睛,在一片瀑布下。
在大多数时候,叶莺只允许自己的回忆止于这双眼睛,太多的回忆会带来太多的痛苦。可是,在特殊的日子里——比如周四的傍晚,情人因为一次未遂的野合而在例行的约会时间爽约的时候,她会放任自己去回忆——试图用一种美好的痛苦,去取代不堪的痛苦。
蓝眼睛的头发是栗色的,松软,像是里面藏了一阵风。头发被打湿了,有几缕碎发飘在额前。
他的眼睛如雪天里的池塘,闪闪发亮。叶莺就像是趴在池塘边照镜子的小孩儿,没自己看过自己,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小圆脸。刚下舞台的妆还没洗干净,额头中间有个口红点的小圆点。
她在台上演得好,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团里的领导也高兴,说她立了功,完成了重大外交任务。那一年,青年剧团为了庆祝中国和巴西建交二十年,去伊瓜苏演出。领导说,伊瓜苏是一片瀑布,大得很。他还说,是一个男孩儿恳求神灵让深爱的女孩儿恢复视力,神灵就让大地裂为峡谷,河水吞噬了男孩儿,女孩儿重获光明,成了第一个看到伊瓜苏瀑布的人。
叶莺心想,神都是极可恶的,实现了人们一点愿望,就要求巨大的牺牲,或者做更大的坏事。或许因为这样,神才是神,人们才怕它、拜它、侍奉它。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它比人更自私。
白天演出前,演员们都说要去看瀑布,可刚好起了雾,只听到水声,远远的什么也看不见,领导吆喝着把大家塞进了大巴车里。
晚上演出结束,她还没有从兴奋中松弛下来,迟迟睡不着,心里记挂着那个神话,偷偷跑出酒店,去找瀑布。在夜色中走了五分钟,就迷了路,听见水声忽远忽近,却不知道方向。
黑暗中,看到前方一个高大的身影靠在栏杆上,她支支吾吾地上前说:“瀑布?瀑布怎么走?”
那人的蓝眼睛里带着笑,看着她。她没想到他那么好看,更加结巴。蓝眼睛听不懂,可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笑着看着她。
她十根指头上下翻飞,比出水流的姿态。
那蓝眼睛笑着点点头,指着前方的一个方向,嘴里哇啦哇啦的,示意她跟着他走。
长久封闭的训练生活,让叶莺对于和男性的接触感到恐惧又兴奋,世故而天真:跟着他走,还能坏到哪里去?
冷风呼啸着过来,像是要诉说着什么。叶莺打了一个寒战,蓝眼睛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她的身上,脱下自己的手套给她套上,就像对待一个小女孩儿。他的大衣粗糙而厚实,皮手套在指尖的位置有些磨损。
他自然而然地握着她那只戴着手套的手,两人并肩往前走着。不知过了多久,叶莺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在一个童年诡异的梦里见过这个场景。身边这个人,被风吹动单薄的衣服露出肌肉的线条,如同移动的塑像。你对他了解多少?他不是你的亲人,不是你的朋友,他甚至不懂你的语言。
如果他决定攻击怎么办?在这无人之地,他不过是个踯躅的黑影,你也不过是个踯躅的黑影。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叶莺想要呼喊,却被冷风灌满了嘴。她停了下来,蓝眼睛也停了下来。
“我们要去哪儿?”叶莺徒劳地小声问道。
蓝眼睛盯着她,牵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她能感到每一根参差不齐的胡楂,很扎手。他的嘴在动,叶莺听不懂,却也好像听懂了。“我是我,我是真实的。”她直觉蓝眼睛在说。
“我要回去了。”叶莺嗫嚅道,转身准备离开。
他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入怀中,又如同惩罚一样用力捏了捏她的肩膀。她抵在他的胸口,感到他的手指摩挲着自己的发尾,她的头发要燃烧起来。
“我不认识你。”她小声说,心里在啜泣。
他的下巴顶在她的头顶,他低声说出一大串她听不懂的话。她听不懂,却止不住地全身蜷缩起来,感到自己的心缩得像一粒皱巴巴的葡萄干。
不知过了多久,他放开了她,然后认真地看着她的脸,游移的温柔目光像一个多年未见的长辈。然后,他牵起她的手,继续行走。
雾气越来越深重,终于汇成了湿润的奔流,冲刷着叶莺的头发与肩窝,如风雨淋淋。她跟着蓝眼睛,脚步越来越快。突然,他停了下来,打开手电筒。
叶莺惊得怔在那里,原来水是可以这样流的,蔑视自然规则与人类狭隘的想象。
蓝眼睛又说了什么,他的声音低沉压抑,像是在诉说一个秘密。
叶莺不顾他,径自又往前走着,瀑布的水如同固体那样沉重地砸在她的头发上、脸上和身上,她伸展开双手,迎接瀑布对她手臂和心脏的冲击。
她感觉到,蓝眼睛从背后抱住她,他温柔但是强有力地扭过她的头,吻她濡湿的嘴唇。叶莺心跳得几乎要从胸腔中蹦出来,耳中也嗡嗡的,什么也听不见。他抱紧了她,仿佛她是洪水中的一根浮木,他们要一起航向宽广而深邃的地方。
蓝眼睛对于他要去的地方了若指掌,他嘴唇到的地方便燃烧,她变成了一个发着光的女人。在愉悦的顶点,叶莺脑海中反而凄凉地狂叫道:
水流,请穿我躯。
狂风,请贯我心。
雷电,将我粉碎。
阳光,把我焚尽。
四
第二天早上,当叶莺回到酒店,看到满大堂因一夜未睡而焦虑的团员和领导,就知道大事不好。
当天,团里的领导教训叶莺的时候,叶莺的听力却似乎还没有从一夜瀑布的巨响中恢复,罔若未闻,问她去哪儿了也不说,只是无意识地微笑着。领导更加激愤,当场开除了叶莺,理由是:“不听指挥,自以为是,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
当时在团里和叶莺关系最好的演员叫作唐瑶,她是叶莺来之前的台柱子。两人长得像,都是大眼睛圆脸,只不过唐瑶的脸盘要大些,五官疏松稀朗,没有叶莺精致。因为团里已经有了娇艳的美少女叶莺,唐瑶就不自觉地淡化了自己的性别特征,声音变得越来越低,做派也越来越粗放。
回国的飞机上,领导让叶莺换了座位,坐在最后一排,所有人都不许理她,孤立她,让她反省。到了晚上,待到机上的人都睡了,唐瑶悄悄地去找叶莺。
叶莺没有睡,脸上带着自夜归之后就没有消散过的笑容。
“你胆子也太大了……”唐瑶低声责备道。
叶莺说:“看瀑布去了。”
唐瑶说:“一个人?你怎么没叫我一起,叫上我不就没事了。”
叶莺说:“不是一个人。”
唐瑶还没有反应过来。叶莺继续说:“和男人……嗳,你不知道男人抱住你的时候力气多大,眼睛都直了。”
唐瑶先是有种被冒犯的窘,脸慢慢热了起来,等到脸上的红潮散去,她发现自己很不高兴——虽然并没有不高兴的理由,嗓子也变得干干的,问:“是林康生?”她说的是团里那个漂亮的男舞蹈演员的名字。
叶莺不屑地说:“他想得美。”
唐瑶今年已经二十五岁,在剧团关了十年,和男性接触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被那样的手臂抱着,被那样的眼睛看着了。她伸手去捏叶莺裸露的大咧咧地愣在自己面前的一截膝盖,下手越捏越重,仿佛是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身上花的气力。
叶莺疼得叫了一声,不客气地把她的手打下去,同时又亲热而神秘地说:“我给你看个东西……他送我的。”她是说那个神秘的男人。
叶莺张开花瓣一样白的手掌,中心摊着一粒倒映着蓝天的露水,是一粒海蓝色的宝石,光闪闪的。
叶莺把那宝石放在手中滚来滚去地看,说:“你看,这是宝石还是钻石?像不像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