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 手铐

他们做的许多事终究是对真空下的窒息做无望的对抗。

地铁车厢的电视在放一则反贪腐的广告。一个看起来很气派的中年男演员,对着伸过来的红包,义正词严地说:“不!”

柯宏志心想:多没有脑子的人,才会认为坐地铁的人会经受贪腐的诱惑。

地铁减速,门开了。柯宏志想:先关列车门,再关外面的屏蔽门,这很容易让被挤出车厢的人坠落隧道,前不久好像就有人这样死了,在跌落和被碾碎的瞬间,他在想什么呢?必死无疑的确定性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为了防止自杀的设置,反而让地铁变得更危险了。自杀,跳轨自杀或许是需要决心最小的一种自杀方式吧。人在站台上,风从脚下吹过来,列车就要进站,车灯从一团橘色的雾变成越来越清楚的小点,真想跳进去……

柯宏志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忽然发现地铁窗户上映出对面座位上那个女人的脸,四十多岁,蜡黄的、毫无生气的脸,她怔怔地盯着自己的镜像,带着惊奇,好像等着看这张蜡一样的脸何时一点点融化。

女人太过专注地看着自己,以至于没有发现身旁熟睡的男人快歪倒在她身上了。那是个年轻人,外套上印着巨大的“ck”两个字母,两手局促羞涩地放在两膝之间,头却不自觉地往旁边倒去。柯宏志猜他是那种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的流水线工人,要回到住了二十多个人的出租屋去。他采访过这类人群,他还记得稿子的最后一句:“社会应该反思,如何给这些城市的陌生人以生存的尊严?”很铿锵有力,可当“城市的陌生人”变成地铁的邻座时,却很难有那种愤怒而悲悯的情绪了,只想两人中的其中一个赶紧下车。

车厢太安静了,不是睡着的那种安静,是睁着眼睛看着黑暗的那种安静。是因为现在地铁乞讨卖唱要罚款了吧。刚和唐鹏吃晚饭时,唐鹏说:“禁得好!那些卖唱的太烦人了。”

柯宏志说:“乞讨也是一种表达,他们违了什么法?”

唐鹏说:“他们装弱势群体,获取大众同情心。”

柯宏志说:“碍了你什么事?你最近一次坐地铁是什么时候?”

唐鹏不说话了,可不知道心里怎么咒骂着,真是,愚蠢的中产阶级,自以为是的中产阶级。毫无同情心,哪怕看见人在街角快饿得死掉了,也只会快步走开,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唐鹏这类人从来没读过《物种起源》,却认为穷人都是社会对劣质基因的淘汰。柯宏志有时写着稿子,想到读者是他们这种人,难免会突然悲哀起来:自己想唤醒他们还是改变他们?欺软怕硬的中产阶级。

唐鹏原来很清秀的,窄窄的脸,阴郁的大眼睛。近几年发了胖,摇头的时候脸上的肉一直在抖动,唐鹏说:“嗳,那次事故之后,你就太愤世嫉俗了。凡事,都要看到光明的一面。”他把“那次事故”几个字加了重音。

和那次事故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他们从来也不是一路人。

唐鹏曾崇拜过柯宏志,努力去靠近他的精神。柯宏志毕业那天请客,唐鹏喝醉了,攥着柯宏志的手在深夜空荡的校园里大喊:“务虚浪影丁都护,世上英雄本无主!”

好几年过去了,柯宏志看到唐鹏的一张照片。已经是部门领导的唐鹏带领着全部门的员工打鼓,为某次销售战造势,站在上百面红色的大鼓前,他腰间和额头都系着大红绸缎,被摄影师捕捉到了最亢奋的表情。早就不是大学里那个瘦弱的男生了。

一个人逐渐长大,就必须接受一个事实:一些曾经在生命中非常亲密的人,如今分道扬镳了,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不断告诉自己“友谊地久天长”根本没什么好处,搞得双方都很痛苦。

到站了,柯宏志跳上站台,地铁又急速往前开去,车上的人面部连最微小的变化也没有。他忽然有种古怪的感觉,觉得他们一个个都死了。

地铁口,有个很瘦的年轻人蹲在地上,面前放了个纸箱子,箱子上写着“相信未来,创造未来。原创诗歌,10元1首”。箱子里放着一沓a4的纸,柯宏志翻了几首,满目“故乡”“姑娘”“远方”,选不出一首像样的,可还是往箱子里扔了十块钱。

走了几百米,他还在想那十块钱,到底是帮了这个年轻人,还是让他继续沉湎于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反而害了他?这些纠结要是被唐鹏知道了,他肯定会想:“到底是穷,十块钱都能琢磨这么半天。”

是自己没钱、没用,才会害得……

柯宏志发现,他越是强迫自己的思维无休止地狂想——以便绕开那件事,结果就越绕不开。他周围的人也是,和他相处时,一个个像骑自行车的时候一直提醒他不要撞到街边的垃圾桶,结果越小心地提醒,他越准确地重重撞上去。

他住的楼就在前面了,他能看到自己黑色的平角内裤飘荡在四楼的阳台上,他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樊怡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身影。

这时,手机响了,是朱晓阳的短信:“我受够了,你根本没有为我们的感情努力过。”

柯宏志知道,自己必须做决定了。他做了一件在过去的一年里经常出现的行为,他蹲在地上,毫无征兆地大声哭泣起来。

樊怡在沙发上坐了一个下午加上一个傍晚,电视里的欢笑一点儿也没有感染到她。

冰箱里有中午吃剩的鸡腿,厨房的橱柜里还有过年的时候买的干香菇,可以下个鸡汤面。在脑海里,她起身、泡香菇、把鸡腿化冻、切丝;起身、泡香菇、化冻、切丝……然而,她一动也没有动。

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随即传来塑料拖鞋在地板上发出的“吱呀”声,脚步声在她身旁半米的位置停住。在近乎黑暗的房间里,柯宏志双手插兜站着的身影只有个大约的轮廓。

他清了清嗓子,像准备发表什么重要讲话一样,说:“怎么不开灯?”

樊怡没有说话。他又说:“刚和唐鹏吃饭,他的腿烂了一大块,吓死人了。肯定是因为在外面乱来弄的。”

依然是一阵沉默,柯宏志叹了口气,说:“明天我找人把楼道的墙面刷了好不好?”

樊怡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楼道的墙面上有毛豆画的画。毛豆是他们的儿子,六岁,到了活泼好动的年纪,又受到了幼儿园老师夸张而不负责任的鼓励,爱上了画画。最心爱一箱99种颜色的画笔——他是全班第一个拥有的人,总是随身带着。她不让他在家里的墙面上画,他就到楼道里画:彩虹、树、只长了三根头发的人,永远画这几样:“妈妈妈妈,你看我画得像不像?”

毛豆,是他们的儿子,死的时候只有六岁。

毛豆,是他们的儿子,今年该七岁了。

樊怡在提到或者想到毛豆的年纪时,总会有些许的犹豫。她有时想说“六岁”,因为这是他停留在她脑海里的年纪,有时又想说“七岁”,就像他从未死去那样。每次想到这里,她就像一脚踩入了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一直坠落下去。

她用手掌顶着身边放着的乐高模型不断用力,直到疼痛。这个模型原来是放在毛豆床头的,他每天早上都要摸一下,樊怡问为什么,他说自己经常梦到买玩具,醒来就要摸一下,如果硌手就是真的,如果不硌手就是做梦。硌手,所以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内心乞求柯宏志听到之后赶紧走开,让她和黑暗再待一会儿。然而,柯宏志却在她身边坐下了。樊怡浑身不自在,她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这个爱好。

电视里播放的是一个亲子的真人秀,几个明星父亲每周把自己的小孩儿带到户外去,接受不同的挑战。樊怡把每一集都录下来,循环往复地看。

孩子出事后,她本来没有看电视的心情。几个月前,女友带着她外出购物,看到其中一个明星孩子代言的广告牌,笑着对她说:“你看他长得是不是和毛豆蛮像?”樊怡大概很久没有听到别人提到儿子的名字,像是被大浪劈头盖脸打了一下,险些站不稳。震动平复下来之后,竟然有种凄凉的窃喜。

柯宏志在樊怡身边坐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问道:“我记得我收了一箱毛豆的衣服,怎么找不着了?”

樊怡不言语。两人像被安排到一个车厢的乘客,期待着对方说点什么来打破尴尬,而当对方开口,却又觉得厌烦。

柯宏志被她的沉默折磨到了忍耐的极限,终于起身。塑料拖鞋吱呀的声音,结束在卧室门关上的一瞬间。

一个月前,柯宏志拣出了一大箱毛豆的旧衣服要扔,他说:“留着也没用,老看着,心里老也过不去这个坎儿。”他大概发觉了,樊怡老是去一件件闻那些衣服的气味,闻闻袖口,闻闻腋窝,混合了咸的菜包子、甜的牛奶、甜的笑声、咸的泪水和汗液的味道。她以为闻了很多次,这些气味会消失,然而并没有,它们依然长久地萦绕着,像是被什么牢牢罩住。

樊怡知道柯宏志扔掉这些衣服的理由充足,自己也拧不过他。就偷偷把这箱衣服寄走了,寄给那个明星小孩儿:“××电视台转××一家收。”她知道大抵也如石沉大海,拆都不拆就被扔在某个垃圾箱,可就是忍不住。

忍不住啊,她每天晚上在网上和攻击那个明星孩子的人骂仗,几千字几千字地写,浑身的热气往上涌,眼睛都变得通红,一个个通宵就这样过去。凌晨才爬上床,手脚冰凉地躺在自己丈夫旁边,浮游在睡意的表层。

这一切,她都不敢让柯宏志知道,他一定会说她疯了。她想,她的确是疯了。

柯宏志醒来的时候,以为已经过去了一晚上。看了一下手机,结果还不到十点——才睡了二十分钟。他原本想再睡下去,然而忍不住翻开了朱晓阳的那条短信,还有之前的,一条条看着,竟簌簌地掉了一阵眼泪。

他和朱晓阳在一起的事情只有唐鹏知道,唐鹏很直率地表达出惊讶:“这样一个女孩儿,随便玩玩就行了,没想到你还认真!”

柯宏志不知该怎样对他说明。毛豆死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原来一直生活在无意义之中。

他采访、写社论、抨击不公揭露黑暗,把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都用来指责他人的恶行,这些自以为英勇的美德原来都是无望的对抗。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急着在生活中抓住些确凿的东西,比如朱晓阳。

柯宏志第一次带朱晓阳出去采访,是去郊区的别墅采访一个女明星。那也是朱晓阳作为实习生的第一次采访,她做了整整一周的功课,很兴奋。采访结束之后,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两人坐在回市里的出租车上,她终于爆发出来:“问她看书吗?不看。有什么想演的角色?没有。有喜欢的导演吗?好几年不看电影了。那对什么感兴趣?学佛。信佛什么机缘?不能说。小姐,我问问你,那你让我写个屁呀。”

柯宏志笑道:“名人嘛。一开始你还生气,后来你就只有同情了。”

朱晓阳冷笑一下,看着窗外。那天的阳光很好,在她的头发与肩头跳跃着,她耳朵的上半部分变成几乎透明的粉色。朱晓阳注意到他的注视,说:“柯师傅,你看我的耳朵,耳轮薄得很,说这样的人命会很苦。”

柯宏志笑道:“你年纪轻轻还信这些东西。”

朱晓阳说:“我妈懂这个,很灵的。她说我是妾耳,还债的命。”他听到“妾”这个字,心猛地跳了一下。

朱晓阳管谁都叫“师傅”,使报社里这帮中老年男子瞬间代入年少时在被窝里看的武侠小说之中,被她迷得团团转。朱晓阳长得很娇小白净,黑而直的短发留到耳垂下面,在一办公室满头红黄卷燥的女性中非常特别,细看,五官倒是很平庸的。

那时候,柯宏志厌恶他的同事,因而厌恶着他们喜欢的一切,包括朱晓阳在内。他俩的住处仅隔一站地铁,因此总是搭同一辆出租车。她先到,再晚他也没有下车送过,车径直开走。倒是朱晓阳目送过他几次,站在小区一扇小小的铁门前,旁边水果摊冷而强烈的光打在她身上,像是被人堆好之后就弃置的雪人。

大半年之后的某一天——毛豆的那件事刚发生一个月。朱晓阳晚上给他打电话求助,紧张又啰唆地说了大半天。原来她和一个女生合租,那女生的男友总是过来留宿,后来喜欢上朱晓阳。两个女生决裂,合租的女生搬了出去,那男生就每天晚上来砸门求爱,报了一次警,收敛了些,不再上门,但每天来楼下盯着不走。

柯宏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带着一把榔头去找朱晓阳。踏进那扇小铁门的时候,他心里有些许的异样,大概是觉得某道引以为傲地坚持了很久的防线溃败了。

朱晓阳下楼去接他,抱着一个热水袋,穿着棉睡衣,露出一小段细瘦的脚脖子。两个人在她楼下转了几圈,也没有看到她说的男人。朱晓阳很尴尬,一个劲地道歉。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柯宏志忽然发现朱晓阳在踩着他身后的影子,踩一下他的肩膀,拖鞋上的小兔子头一歪。他忽然烦躁起来,扭头大声说:“以后这种事你直接报警!或者去找老于和阿涛,别找我了。一个女孩子,自己在外面招惹那么多男的,以为多光荣的事呢!”

她低着头,过一会儿就哭了起来。柯宏志从没有见过一个成年人能哭成那样,像小孩儿,哭得无法收场,索性这样声嘶力竭下去,直到把自己哭成了一座废墟。他近乎直觉地抱住她,去摩挲她头顶细软的头发。

他们彼此都有点儿牺牲自己从而成全对方的感慨,却不知道自己才是两人中被同情的那个。大多数近乎爱情的关系,大概就是这么开始的。

不久之后就是朱晓阳的生日。具体是哪一天他已经不记得了,因为距离生日还有一周多,她就屡屡在办公室有意无意地说起,恨不得在每个人办公桌上放上倒计时的牌子,嘴里却说自己从小没有过过生日,让大家不要提醒她又老了一岁。

生日那天,她邀请全办公室的人去吃饭唱歌——她请客,老于或者阿涛付的账。柯宏志没去,却在所有人离开之后,在朱晓阳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小的首饰盒。

“小姑娘一个人在外挺不容易的。”他毫无必要地对自己解释道。

第二天,他发现她把他送的胸针戴在了紧身的枣红色毛衣上,是一个小巧的粉碧玺胸针,兔子形状。她有意无意地总是在他眼前晃荡,他总觉得那天办公室里格外干燥,一股静电在空气中流动着。

上床是在一周之后。奇怪的是,他们对于性这件事都不怎么期待,可在某种不成文的规定中,两人一定要上床,这样才能把这桩外遇做实。

性没有那么美好。柯宏志想,问题是出在自己身上。他在过程中总有一种抽离感。一瞬间,她小小的乳与小小的手臂,让他觉得她是他的孩子,他从未存在过的女儿。

下一个瞬间,他又觉得他才是孩子,毛豆从他心里埋藏的那个冰凉的盒子中复活,借助生者的心去心跳。他们分享着一个生命,柯宏志替毛豆去长大,去经历他无法经历的女人,还有爱、罪恶、温柔和卑贱。

每次结束之后,朱晓阳都能很快睡着,临睡前她都要抓着柯宏志的阳具。“你别想跑。”她说。

人是可笑的。柯宏志本来很瞧不上朱晓阳的小心思:她从来不去偏远的乡村或者某个灾难的现场采访,却不放过任何一个跟名人或精英接触的机会。如今,也觉得是稀有的率真。

他也看不惯朱晓阳与众多男性暧昧不清的关系,等到两人好起来之后,他却觉得是别人出于嫉妒去造她的谣,出于一股义愤,越发坚定地要保护她,和她在一起。

两人从来没有认真定义过彼此的关系,朱晓阳在外依然是清纯的单身女郎形象,报社同事给她介绍的相亲也照见不误,全当成趣事讲给他:“上回见了个公务员,听说我是学历史的,问我清朝都是哪几个皇帝。我答了。他又问:那明朝呢?真是有病,大哥以为他是招聘哪,你说好不好笑?”

柯宏志开始也心慌意乱地跟着她胡乱笑一气,听了几个月,再笑不出来,闷闷地说:“我没资格吃醋。”

她听到这话,脸也沉下来。朱晓阳总是笑的,脸一旦冷下来,两道深深的笑纹就变得很严厉苍老,像是变了一个人。

朱晓阳又相亲认识了一个刚离异的中年男人,有房有车,急于结婚。她竟没有事无巨细地讲给柯宏志听,只模糊地谈道:“这个人真惨,前妻拿刀砍他,砍得后背血哗哗地流。”

柯宏志一听,就知道朱晓阳与那人七七八八已经聊得有些眉目,发了脾气,摔碎了一只马克杯。

她也生气,冷笑道:“你看看人家,说离婚就离婚,多痛快。”

她眼眶也有泪水,可这落不下来的泪也是很冷的,就像是冬天树枝上冻着的冰条子。

柯宏志觉得太痛苦了,可这痛苦里也有一些快乐:她毕竟是在乎自己的,在乎着自己能不能和她结婚。

吵了这一架之后,他们都有种“暴露了”的讪讪的感觉,下决心冷落对方,半个多月没联系。朱晓阳请假外出旅游,有意无意地晒出丰富的生活状态。单位的同事都传她要结婚了,男人们都有些失落,要失去最后一个单身女郎了。

朱晓阳真的要嫁人了吗?

柯宏志盯着手机屏幕,实在难以入睡,准备找点安眠药吃。他推开卧室的门,看到厨房有光,樊怡在煮面。他提高音量说:“多下点儿,我晚上也没吃饱。”

不大的饭桌上堆着报纸、购物袋、半瓶可乐、开了封的花生,甚至还有毛衣,杂物中拱出一个小圆圈来,刚好够放一个碗底——两人已经很久没有同过桌了。

面下多了,两个人越吃越慢,越慢越吃不完,吸溜吸溜声很刺耳,更衬得无话可说。

樊怡一贯沉默着,低着头,脸上浮着一种奇异的微笑。

柯宏志甚至期待樊怡和他吵。她有一切的理由跟他吵,都是因为他没有户口,又把仅有的积蓄拿去做了一笔失败的投资,才导致毛豆无法在这座城市上小学而回了乡下老家,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然而樊怡却选择了一种更为残忍的惩罚方式:把他当作隐形的,目光静静地穿过他。他难以忍受这种压抑,没头没脑地说:“真不想干了。今天老王把我叫过去训了一顿。几年前他到处说我是他半个儿子,现在看我拉不来钱,恨不得叫我爹。”

樊怡说:“你也要体谅他。”

柯宏志大声说:“那谁体谅过我呢?!”

他把碗重重地摔在桌面上,汤洒到报纸上,毛衣软软地从桌子上滑落。玻璃相撞的声音在空中回荡,桌上绿萝的叶子无法控制地颤抖着,万物都向他投降。

柯宏志也是给自己壮胆。他订了明天最早的机票,去南方,最南的地方,那里有热得发出焦煳味的阳光。他要把樊怡抛弃在北方寒风的裹着灰色沙尘的冬天,抛弃在墙纸剥落露出灰白水泥墙的房间里,让她和沙发、窗帘、毛豆的鬼魂一起慢慢变老。

樊怡坐在他的对面,蜷缩在一件灰色的羊毛开衫里,像公园长椅上无家可归的人。柯宏志想,自己真是个非常无耻的人。

樊怡从小到大做的噩梦都没变过——赤身裸体地被绑在一棵树上,然后一只巨大的鸟盘桓逼近,她拼命挣脱出绳子,赤手捉住那鸟,它又立刻变成一只更大的海参……

有了毛豆之后,她缠斗正酣,听到鸡鸣声就立刻收手——不好意思,不打了,六点半要给毛豆做饭了。

毛豆没了之后,她就永久地失去了这个心理反射,每晚和恶魔不断作战,久久醒不过来。她上午才醒来,离登机只有两个小时,脸都来不及洗,匆忙抓了几件衣服就出门了。

直到坐上出租车,她都没有注意到柯宏志不在了,更勿论注意到他放在床头的那封诀别信。

樊怡从来没有想到过外遇这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在婚姻中从无二心,这和柯宏志无关,是她爱上了“忠贞”这个词,这个词带给她的感觉就像洁白马桶里浅蓝透亮的除臭剂和刚刚消过毒的杯碗,让她从大脑深层觉得松弛。而一旦有偷情的念头,想到充满细菌的逼仄的偷情场所,以及自己卑贱的姿态就让她呼吸不顺。

可是强哥不一样,强哥不是外遇。严格算起来,强哥才是她的初恋。从有记忆开始,他就住在她家对门。有一次,小学三年级的他闯了祸,被父母惩罚,赤身裸体地被丢出家门。他背靠着墙站着,黝黑得像一只磨光了的非洲木雕,只有臀部是一大块白印子。

再有印象的时候,就是她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强哥已经不再上学,他家在街道的尽头开了一家露天台球厅,叫“帝豪”,常年放着粤语歌,他每晚去那儿上班。樊怡的父亲玩台球赌钱上瘾,整夜耗在那里。她奉母亲的命拖他回家,好求歹求,嗓子都要滴出血来,父亲就是不理。一堆人在旁边笑着,樊怡就只看到强哥,裸着紧而滑泽的上身,低头用粉块摩擦着球杆顶端,头发长长地挡着眼睛。她心旌摇曳,像附在了一根绳子系在屋顶的电灯泡上。

有一天傍晚的放学路上,她被强哥推到墙壁上。她倒是出乎意料地冷静,高高地仰着脸,睁大了眼睛。对于初吻,她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老槐树下垂下的“吊死鬼”,咖啡色的蛹快掉进眼睛里。

还有一次,是被压在台球桌上,他一只手把她的两只手腕擒在她身下,一只手覆上了她的胸。台球桌的绿绒布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樊怡后来每次走近台球桌,都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被压出的人形痕迹。

两人最后是怎样结束的,樊怡已经不记得了。就像对人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委时,总是叹一声气:“说来话长。”最后连自己都不记得实际情况。

记忆里只散落着这两个没有前因后果的吻。她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吻会成为整个青春甚至中年仅有的激情的记忆。一次在夏天的开始,一次在夏天的结束。她在之后的人生里数了很多遍,依然只有这可怜的两次。当时未发作的心悸,用了将近二十年的人生去稀释。

她刚结婚时,和柯宏志回老家过年,父亲说到强哥的近况:“你李伯伯的儿子发财了!”如何致富却说不清楚,只说是进出口贸易。

柯宏志知道那是樊怡的初恋,格外追根刨底,笑道:“我明白了,就是卖假冒的名牌包和衣服嘛!”

彼时的柯宏志整天谈论外交大事和国际趋势,他渊博的学识简直要从屋里蔓延出去。她在一旁崇拜地听着,庆幸自己的选择。

父亲嗤之以鼻:“整天虚头巴脑,不切实际。这么能说,怎么不去上电视啊?”

在怀孕的那一年,她回老家待产。肚子里的孩子给了她自信,她按照父亲说的地址,去找强哥的服装店。

隔着一条马路,她远远地看着玻璃橱窗里的强哥。他坐在沙发上吸烟,身材壮实了一点儿,穿着v字领的黑针织衫显得很体面,过去略显做作的桀骜不驯如今变成了恰到好处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