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卡拉,”又剩下我们两人时,我说,“见到你的第一秒,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已经爱你很久了,像是世上有爱以来那么久。我爱你的声音,爱你的脸庞,爱你的手,爱你所做的每件事,爱你做每件事的方式。你碰我时,我感觉像被施了魔法。我爱你心思运转的方式,爱你所说的话。那真实无比,但我无法理解,无法向你或向自己解释。我就是爱你,就是全心全意爱你。你做了上帝该做的事:给了我活下去的理由。你给了我爱这世界的理由。”
她吻了我,我们的身体在柔软的沙滩上躺下。我们十指交扣,手臂伸到头顶上方,做爱。正在祈祷的月亮在诱引海洋,勾引海浪撞击永恒而狂喜的海岸,碎成浪花。接下来的一星期,我们在果亚当起游客,走访阿拉伯海岸的海滩,从查波拉游历至罗摩角;在不可思议的白金色科尔瓦海滩上睡了两夜。我们看了旧果亚聚落区的所有教堂,恰逢圣方济各·沙勿略节,置身在欣喜若狂的信徒人海中。那是每年在这圣徒忌日举行的节庆活动,街道上挤满了人,个个穿出自己最体面的服装。商人和街头摊贩从果亚各地涌来;祈求神迹的跋子、瞎子、身有病痛者,形成数条行列,缓缓走向供奉这圣徒的大教堂。沙勿略是西班牙僧人,耶稣会的七名创始会士之一,创立该会的罗耀拉是他的朋友。沙勿略死于1552年,只活了四十六岁,但他在印度和当时所谓的远东传教,成就斐然,赢得不朽的名声。经过多次埋葬及迁葬后,出土多次的圣方济各遗体,终于在17世纪初期安息在果亚的仁慈耶稣大教堂。遗体每十年开放一次,供民众瞻仰,仍旧保存得相当好,有人会说那是奇迹。他的遗体看似不腐,但在过去几百年间,已遭数次截肢和器官切除。16世纪时,有个葡萄牙妇女咬下他一根脚趾头,想作为圣物私自保存;他的右手被分割成数块,分送到几个宗教中心,肠子也是。卡拉和我拿出高得吓人的重金,想贿赂大教堂的看管人,让我们一睹那神圣的尸体,他们一直大笑,但就是不同意。
“你为什么要去抢劫?”在某个夜空如缎、浪涛声声悦耳的炎热夜晚,她问我。“我跟你说过了,我的婚姻完蛋,失去女儿。我崩溃,迷上毒品。然后,为了买海洛因止瘾,我抢劫。”
“不,我是问为什么是去抢劫?为什么不是去做别的事?"问得好,司法体系里的警察、律师、法官、精神病专家或典狱长,都没人我问过这个问题。
“我想过这问题,用力想过。我知道你听了会觉得奇怪,但我认为电视和这大有关系。电视上的英雄,个个都有枪。持械抢劫这种事给人……带种……的感觉。现在我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带种,拿枪吓人根本是懦夫的行径,但那时候,那似乎是最带种的抢钱办法。往老太婆头上一打,抢她们的手提包或闯空门偷东西,那种事我不屑做。抢劫似乎光明正大,好像我每次抢劫时都冒着极可能被人射死的风险,不是被我抢劫的对象射死,就是被警察射死。”
她静静看着我,将呼吸调到几乎和我一致。
“还有别的原因,澳大利亚有个很特别的英雄……”
“说下去。”她催促。
“他叫奈德·凯利,年纪轻轻就惹上当地执法人员。他很顽强,但称不上凶狠。他年轻,狂放不羁。他被陷害,主要是那些对他怀恨在心的警察。有个喝醉的警察看上他妹妹,想调戏她。奈德阻止,他的麻烦就此开始。但原因不只这么单纯。他们有好几个理由恨他,而最大的理由在于他所代表的精神,一种反叛精神。我和他惺惺相惜,因为我是革命分子。”
“他们闹革命,在澳大利亚?”她问,大笑,带着不解的神情。“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不是革命,”我纠正她,“只是革命分子,我是他们的一员。我是无政府主义者。我学会射击,学会制作炸弹。我们准备好,革命一来就上场战斗——当然,革命没发生。我们想阻止政府派兵参与越战。”
“澳大利亚人有参加越战吗?"
换我大笑。
“对。澳大利亚以外的人大部分不知道这事,但我们参加了那场战争,从头到尾和美国站在一起。在越南,澳大禾lj亚士兵在美国大兵旁边死去,澳大利亚男孩被征召上战场。我们有些人拒绝,就像美国那些拒服兵役者一样。我没有入狱。我制造炸弹,组织示威游行,在路障边和警察交手,最后政府改变政策,把我们拉离战场。”“你现在仍是?"“仍是什么?"
“仍是个无政府主义者?"
这问题不好回答,因为那逼使我去比较过去的我和如今我让自己变成的我。“无政府主义者……”我才开口就陷入犹豫,“我听过的政治哲学,没有一个像无政府主义那么博爱。其他看待世界的方式,都说人得被掌控、被不断驱使与管理。只有无政府主义者够相信人,愿意让人自行解决问题。我过去是那么乐观。过去我相信那说法,也那么认为;现在却不再是这样。所以,不是了,我想我现在不是无政府主义者。”“而那个英雄,你持械抢劫时,你把自己当成那样的英雄?"“把自己当成奈德·凯利那样的人,没错。我想我那时是这么认为。他有一群年轻帮众,他弟弟和两个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一起干抢劫的勾当。警方派出一支打击小组追捕,但他撂倒他们,两个警察被杀。”
“他最后怎么了?"
“被捕了。发生枪战。政府向他宣战,派出了像一列火车那么长的警察追捕他,把他的党羽围困在bush里的一间旅馆。”
“灌木区的一间旅馆?"
“我们澳大利亚人用bush这个字指‘乡下’。总而言之,奈德和他的手下被一大群警察包围。他最好的朋友被射中喉咙,死掉了。他弟弟和另一个叫史蒂夫·哈特的年轻小伙子,不愿落入警方之手,用最后的子弹互射自杀。他们都才十九岁。奈德穿着钢制盔甲,有头盔和护胸板,冲向那一大群警察,手持双枪猛射。最初他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四处逃窜。但警官逼他们回去。他们从下方射中他的腿。经过一场装模作样的审判,凭着证人的不实证词,奈德·凯利被判处死刑。”
“处决了?"
“对。他死前最后一句话,人生就是这样。那是他最后说的话。他们把他吊死,割下头,制成镇纸。他死前告诉判他刑的那名法官,他们很快会在更高阶的法庭见面。不久,那法官死了。”
我说这故事时,她专注地看着我的脸。我伸手抓起一把沙子,让沙从指缝间泻下。两只大蝙蝠飞过我们头上。飞得很近,近到我们可以听到振翅声,像枯叶般沙沙作响。
“我小时候很喜欢奈德·凯利的故事。不只是我一个人喜欢,艺术家、作家、音乐家、演员,全以某种方式阐释这故事。他把自己放进我们心里,澳大利亚人的集体心灵里。他是我们所拥有最接近于切·格瓦拉或埃米利亚诺·萨帕塔的人物。我沉迷海洛因、脑子一团混乱时,我想我开始陷溺在幻想里,里头掺杂了他的一生和我的一生。但那个故事由我演来,根本乱了套。他是个窃贼,后来成为革命分子,而我是个革命分子,后来成为窃贼。每次我抢劫时,都深信警察会出现,把我杀死。我希望发生那样的事。我在脑海里预演那一幕,想象他们要我停下,我伸手拔枪,他们开枪把我射死。我希望警察把我射死在街头,我希望那样子死去……”
她伸手揽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头扳过去,面对她微笑的脸。“澳大利亚的女人怎么样?”她问,用手梳我的金色短发。
我大笑,她一拳打上我胸膛。
“我是说真的!告诉我她们是怎么样的女人。”
“呢,她们很漂亮,”我说,望着她漂亮的脸蛋,“澳大利亚有不少美女。她们喜欢讲话,喜欢一群人狂欢作乐,相当狂野,也很直接,讨厌废话。澳大利亚女人取笑你的本事,世界一流。”
“取笑你?"
“取笑人,”我大笑,“你知道的,让你泄气,嘲笑你,让你不至于把自己看得太了不起。她们很善干此道。她们如果戳破你,让你泄气,你可以说是活该自找的。”她躺回沙滩上,双手交握枕着头。
“我觉得澳大利亚人很怪,”她说,“我很想去那里看看。”
日子本来可以永远如此快乐、轻松、美好,和在果亚那几个两情缝蜷的日夜一样快乐、轻松、美好。我们本来可以在与沙、海、繁星为伍的天地里,共筑爱巢。我本该听她的话。她几乎什么都没说,但话里给了我暗示,如今我知道她在话语和表情里所给的暗语,就和我们头上的繁星一样清楚。但我没听进去。恋爱中的人,常未注意爱人所说的话,而只陶醉在爱人说话的方式中。我爱上她的眼睛,却没有读出她眼神的意思,我爱上她的声音,却没有用心去倾听她话语里的恐惧和痛苦。
最后一夜来临,结束。我大清早就起床,收拾行李回孟买,却发现她站在门口,凝望珍珠般闪闪发亮的大海。
“别回去。”我双手搭上她的肩,吻她的颈子时,她说。
“什么?”我大笑。
“别回孟买。”
“为什么?"
“我不希望你回去。”
“你想说什么?"
“就是我说的,我不希望你走。”
我大笑,因为我觉得她一定是在开玩笑。
“行,”我说,微笑,等她道出笑话的关键语,“那你为什么不希望我走?"“我得有个理由?”她质问道。
“嗯……对。”
“的确,我的确有理由,但我不想告诉你。”
“你不想?"
“对,我不觉得有必要告诉你。我告诉你我有我的理由,应该就够了,如果你爱我,像你所说的爱我的话。”
她的口气很强硬,姿态很坚定,很出乎我意料,让我吃惊得不禁恼火。“好,好,”我用讲道理的口气说,“要不这样:我得回孟买,所以,你何不跟我回去,然后我们会厮守在一块,永远厮守,这不就得了。”
“我不回去。”她说,口气平淡。
“到底为什么不能?"
“我不能……我就是不想回去,也不想你回去。”
“哎,我不了解问题出在哪里。我去孟买办我该办的事,你在这里等。办完了我就回来。”
“我不希望你去。”她以同样平淡的口吻重复道。
“拜托,卡拉,我得回去。”
“不,你没必要回去。”
我的微笑转为皱眉。
“我有必要回去。我答应乌拉十天内回去,她的麻烦还没解决,你是知道的。”“乌拉自己会解决。”她低声说,仍不愿转头看我。
“你在吃乌拉的醋?”我问,咧嘴而笑,伸手想抚摸她的头发。
“惺,别蠢了!”她厉声说。转过头,眼神满是怒火。“我喜欢乌拉,但我告诉你,她会照顾好自己。”
“放轻松,怎么了?你知道我要回去的,我们谈过这事。我正在做护照生意,你知道那对我有多重要。”
“我会替你弄本护照,会替你弄来五本!
我的顽固脾气开始发作。
“我不要你替我弄本护照,我想弄懂护照如何制造和修改。我想把那全学会,竭尽所能地学。他们会教我如何修改、伪造护照。我如果学会,就自由了。我想要自由,卡拉。自由,那是我想要的。”
“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听?”她质问。
“这话什么意思?"
“没有人能得偿所愿,”她说,“没有人能得偿所愿,没有人。”
她的愤怒消退为更糟糕的东西、我从未在她身上见到的某种东西:无奈而无力的悲伤。我知道,让这样的女人,让任何女人,出现这样的心情,是个罪过。而且,看着她的浅浅微笑渐渐淡去,终至消失,我知道自己迟早要为那罪过付出代价。我轻声细语慢慢跟她说,想博得她的同意。
“我把乌拉送到我朋友阿布杜拉那里,他在照顾她。我不能把她丢在那里,我得回去。
“你下次来找我时,我已经不在这里了。”她说,转身再度靠着门口。“这话是什么意思?"“就是我说的意思。
“那是在威胁?最后通碟?"
“你想怎么说,随便你。”她有气无力地说,仿佛刚从梦中醒来。“事实摆在眼前,你如果回孟买,我就对你死了心。我不会跟你去,不会等你。现在留下来,跟我在一起,在这里,不然你就一个人回去。你看着办。但是你如果回去,我们之间就完了。”我望着她,困惑、愤怒又满怀爱意。
“你得跟我说清楚一点,”我说,口气更轻柔,“你得跟我说为什么。你得告诉我,卡拉。你不能只是给我下最后通碟,却不说理由,然后希望我照做。选择和最后通碟有差别:选择表示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发生,然后做出抉择。我不是那种你可以下最后通碟的人。我如果是那种人,大概就不会逃狱。你不能叫我做什么,卡拉。你不能命令我做,却不说明原因。我不是那种人。你得告诉我怎么回事。
“我没办法。”
我叹口气,语气平和地说,但咬紧牙关。
“我想我没把……这件事·一解释得够清楚。我并没有把自己看得很重要,但仍保有一点点自重,那是我仅有的自重。人得尊重自己,才会尊重别人,卡拉。我如果让步,完全照你的意思做而不问理由,我就不尊重自己。你如果说出实情,你也会不尊重我。因此,我再问你一遍,到底是为什么?"“我……不能说。”
“你是说你不愿意说。”
“我是说我不能说,”她语气轻柔,直直望着我的眼睛,“而且我不愿意说。事情就是这样。刚刚你告诉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我要你留下来,我不希望你回孟买。你如果真的回去,我们之间就完了。”
“我如果照你的意思做,”我问,努力想挤出笑容,“那我算什么?"“我想那就是你的回答,你已做出抉择。”她叹口气,从我身旁挤过,走出小屋。我收拾行李,绑上摩托车。一切就绪,我往下走到海边。她从波浪中起身,朝我慢慢走来,拖着脚划过不断漂移的沙。背心和长腰布紧贴着她的身体,湿滑的黑发在升起的太阳下闪闪发亮。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我爱你。”当她走进我的怀里,我们相吻时,我说。我贴着她的唇、她的脸、她的眼睛,对她说这几个字。我紧拥着她。“我爱你,会没事的。你等着,我很快会回来。”“不,”她木然地回答,身体虽不僵硬,但一动不动,已失去生气和爱意,“绝不会没事,绝不会没事。到此结束。今天过后,我不会在这里出现。”
我凝望她的眼睛,感觉自己身体变硬,被骄傲给掏空。我的双手从她肩膀落下,转身,走回摩托车旁。骑上最后一个能看见我们沙滩的小悬崖时,我停下,用手遮阳,寻找她的踪影。但她消失不见。只剩下像贪玩小海豚的弧形背脊般裂开的海浪,还有凌乱、空荡、不留痕迹的一片片沙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