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姐妹们统一七国并铸就了铁王座,两百年来,国家一直由其子孙统治。王室的旗帜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三首龙,黑底红色。十六年前,国王伊耿四世的私生子之一戴蒙?黑火起兵反叛他的嫡生兄弟。戴蒙同样以三首龙为旗,只是像许多私生子那样颠倒了颜色。黑火叛乱在红草原画下了句号,戴蒙和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死在血鸦公爵的箭雨之下。幸存下来并且屈膝求饶的反叛者们得到了宽恕,但是有些人被没收了封地,有一些被剥夺了爵位,还有人失去了金钱。所有人都必须交出人质,以确保他们日后的忠诚。

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想起来了。艾兰爵士从不谈论红草原,但有一次他喝醉了,告诉了我他妹妹的儿子是怎么死的。”他回想起老人的声音,呼吸中尽是酒味。“潘尼趣的罗杰,那是他的名字。他的脑袋被一个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用钉头锤打了个稀烂。”(译注:看来《效忠剑士》的漫画画错了,把罗杰画成是被剑刺死。匹克在红草原还杀死了继巴特维尔之后担任御前首相的海福德,后者是艾兰爵士当时的效忠对象。)那是戈蒙?匹克伯爵。老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或是不想知道。匹克大人、提琴手约翰和他们的人马已经化为远方的一缕红色烟尘。这是十六年前的往事。觊觎者已死,追随者或是逃亡,或被宽恕。不管怎样都与我无关。

有那么一会儿,两人沉默骑行,倾听着鸟雀的悲鸣。走出半里格后,邓克清清喉咙开了口:“他提到了巴特维尔。他的领地就在附近?”

“就在湖的那边,爵士。伊耿国王在位时,巴特维尔伯爵担任财政大臣。戴伦国王封他做了首相,但时间不长。他的纹章是绿白黄三色的波浪形状,爵士。”伊戈喜欢卖弄自己的纹章学知识。

“他是你父亲的朋友吗?”

伊戈做了个鬼脸。“我父亲从未喜欢过他。在叛乱中,巴特维尔大人的次子追随了觊觎者,长子却为国王效力。这么一来他确保能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巴特维尔大人自己没有参战。”

“有些人称之为审慎明智。”

“我父亲称之为胆小懦弱。”

是啊,他会的。梅卡王子为人强悍骄傲,蔑视一切。“我们要到国王大道必须经过白墙城。为什么不去填饱肚子?”一想到这个念头就让他饥肠辘辘。“也许婚礼宾客中有人需要返程的护卫呢?”

“你说过我们要往北走。”

“长城已经矗立了八千年,它还会存在很久。从这儿到长城有一千里格远,我们腰包里再多些银币没坏处。”邓克想象着他骑着雷鸣,将那个盾上有三座城堡的苦脸老伯爵击落马下。那会很开心。“击败你的是艾兰老爵士的侍从。”当他上门赎回武器盔甲时我就这么告诉他。“他代替了那个被你杀害的男孩。”老人若泉下有知,一定会高兴的。

“你不会是想报名参加长枪比武吧,爵士?”

“也许到时候了。”

“还没到时候,爵士。”

“也许到了我赏你一个大耳光的时候了。”我只需要赢得两场长枪比武。如果能收到两份赎金、并且只付出一份的话,我们就能像国王一样吃上一整年。“如果有混战比赛的话,我可能会报名。”与长枪比武相比,邓克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更占便宜。

“婚礼上通常不会举办混战比赛,爵士。”

“但是通常会有一顿大餐。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难得一次吃饱了再上路呢?”

等到他们看见湖面时,落日已经西沉,湖水荡漾着红色与金色,像捶打过的铜片一样明亮。他们从几棵柳树的树冠上瞥见了客栈的角塔,于是邓克把那件汗津津的束腰外衣重新穿在身上,停下来在脸上拍了些水。他竭尽所能地洗去了行尘,用湿漉漉的手指梳理着被太阳炙烤过的茂密乱发。魁梧的体型和颊上的伤疤已经无法掩饰,但他想让自己看上去不太像一个粗野的强盗骑士。

客栈比他料想的大,那是一幢巨大、灰色、杂乱无章的木制建筑物,屋顶建有角塔,房子有一半挑空在水上,用桩子支撑着。泥泞的湖岸上铺了一条粗糙的木板路,一直通向渡口,但目力所及之处既没有渡船也没有船夫。道路对面立着一个茅草屋顶的马厩。场地四周环绕着一圈干燥的石墙,但门是开着的。他们在里边找到一口井和一个饮马水槽。“照顾好牲口。”邓克告诉伊戈。“但别让它们喝太多水。我去弄点吃的。”

他找到了正在打扫台阶的老板娘。“你是来摆渡的?”女人问他。“那你来晚了。太阳已经下山,奈德不愿意摸黑摆渡,除非碰上满月。他明天一早就回来。”

“你知道他开价多少吗?”

“三便士一个人,十便士一匹马。”

“我们有两匹马和一匹骡子。”

“骡子也收十便士。”

邓克心算了一下,总共是三十六便士,比他料想的多。“上回我路过时,还是两便士一个人、六便士一匹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