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万斯的看法

“马克汉,”万斯语气平和但认真地说,“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么你现在就可以放弃这个案子别管了;因为你一定会在这个案子上栽跟头。你认为这案子很单纯,但我说这是一桩高明的犯罪,它运用智慧的程度和它复杂的程度不分轩轻。这不是一般凶手能够犯下的案子——相信我,这是绝顶聪明的人干的。”

万斯坚定、就事论事的平淡语气,充满了让人不能不相

信的力量;而之前稍微克制住自己嘲讽冲动的马克汉,这回忍不住又开始不留情面地讥讽起来。

“告诉我,”他说,“你到底是怎样获得这么稀奇古怪的结论的?”

“乐意之至,”万斯抽了几口烟,吐出一圈一圈的烟,并且懒洋洋地看着烟圈向空中飘飞(作者注:下面的几段文字我拿给万斯校阅,他做了一些修改和更正;因此,现在文章中所呈现的,正是万斯用自己的文字语言所表达出来的见解)。

“知道吗,马克汉,”他用他一贯的冷淡态度开了口,“任何艺术真迹都有它的特质,鉴赏家称之为‘原创力’——换句话说,指的就是狂热与自发的创造力。模仿出来的作品就明显缺少这种特质,它太完美、太雕琢、太匠气。即使是一般人都能看出意大利画家波特西里的画有缺点,法兰德斯画家鲁木斯的画比例不匀称,对不对?在原始创作当中,这些瑕疵都算不了什么。但是模仿者就不会让这些暇疵在他们模仿的作品中出现——因为他不敢。他一心一意要把所有细节制作得精确无误。模仿者刻意且小心翼翼地制作作品,这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永远不会发生的现象。而重点是!也没有人能够模仿出这种狂热和自发的创造力——原创力——这是原始画作才有的特质。一件仿制品无论模仿得再怎么像,和真迹之间的心理差异、永远是天壤之别。仿制品中透着虚假不真、完美过度、刻意雕凿的气息。……你懂我的意思吗?”

“非常受教育,大评论家。”

万斯谦虚地鞠躬致意,然后愉快地继续说下去。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欧黛尔命案。你和希兹都认为这是一桩普通、残暴、下流、无趣的刑事案。但和两位大侦探不同的是,我不太关心命案的表面迹象,却仔细分析了引发杀机的各种因素——也就是说,我从心理角度来看这个命案是怎么发生的。我发现这不是一件真正的命案——也就是说,不是原创形态——而是一件复杂、刻意而聪明的模仿案件,凶手是一名技术纯熟的模仿高手,每个细节都非常正确而标准,不过这也正是它的败笔。凶手的作案手法太厉害了,完美得几乎没有理疵。但是命案的组装似乎并不完整——它缺少了原创力。说得好听一点,它具备了一件精心杰作所应有的特征;说得难听一点,它是件赝品。”他停了下来,向马克汉抛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相信这样的断言不会让你感到枯燥乏味。”

“请继续说下去。”马克汉异常客气地敦促万斯。他的态度有点滑稽,不过他的语气让我觉得他对万斯的这番话非常有兴趣。

“生命就和艺术一样,”万斯继续他平静的说教。“人类的一切活动非真即伪——不是真挚就是算计。举例来说,两个人同样坐在桌前吃东西,一样地拿着刀叉,显然做的是相同的事。敏感的观察者虽然无法说出他们之间的差异,不过随即还是能感觉出谁的教养是发自本能的真实,而谁又是在刻意模仿。”他朝着天花板吐了一口烟,身体缩回椅子里。

“现在,马克汉,对一件龌龊下流的抢劫杀人案,一般认知的特征是什么?……残暴、紊乱、仓促、翻箱倒柜、凌乱不堪的桌子、道到破坏的首饰盒、被害人手上的戒指不翼而飞、扯断的项链、撕破的衣服、四脚朝天的椅子、翻倒的台灯、破碎的花瓶、缠绕打结的窗帘、撒了一地东西的地板等等。这些都是大家印象所及、数得出来的状况——对不对?但是——稍微想一想,老家伙,除了小说和戏剧会有这样的情节外,有多少案子这些状况会全部出现——全部一个不少井然有序地出现,不会有任何一个状况没出现而破坏了人们的一般印象?也就是说,有多少的刑事案件场景都是如此的分毫不差?……没有!为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在真实的生活中,不会有任何一件事把所有细节按照约定俗成的形式一成不变地上演。机会法则和无法避免的错误总是会发生的。”

他轻轻地比画着。

“但是注意这件特别的命案:仔细看看你发现了什么?你会发现它的布局和所有情节中的大小环节都已经安排好了——就像法国小说家左拉的小说一样。它几乎可以说是完美元缺,连其最后的结局,都是预谋算计好的。用艺术的术语来说,它是精雕细琢过的犯罪。因此,这件命案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且,我真的无法挑剔出任何瑕疵。我亲爱的朋友,没有任何完美无理的东西是自然和真实的。”马克汉沉默了一会儿。

“你还是不认为这名女子是被普通窃贼所杀?”他问。

不过这次马克汉的声音里听不出有任何讽刺的味道。

“如果是普通窃贼所为,”万斯回答,“这世界上就不会有所谓的心理学、真理与艺术法则了。同样的,如果它纯粹只是一桩抢案,大师之作和复制品间也就没有差别了。”

“我明白了,你完全排除了抢劫的动机。”

“抢劫,”万斯肯定地说,“只是故布疑阵而已。从这位绝顶狡猾聪明的凶手所干下的命案来看,充分显示出命案背后潜藏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动机。这名凶手显然受过高等教育且想像力丰富;而且除非面临令他害怕的毁灭性灾难,否则他不会轻易甘冒这样大的危险去杀一个女人——除非她的存在会导致他精神崩溃,置他于万劫不复当中,甚至后果的严重程度远大于犯下杀人罪本身。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选择杀了这个女人。”

马克汉并没有马上搭腔,他仿佛失去了反应能力。不过没多久他回过神来,怀疑地盯着万斯,并且开口说:

“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又怎么说?经验老到的惯窃所用的专门工具并不符合你动人的假设——事实上,它反而完全与你的看法相抵触。”

“我知道,”万斯慢慢地点着头。“打从知道凿刀一事以来,我就一直为它所苦。……马克汉,在刻意安排的命案现场中,那把凿刀是惟一的意外。这就好像模仿者在完成一幅复制画后,真正的原创画家又伴随出现一样,而且还在这幅复制画上添了一小道神来之笔。”

“这样一来,不是无可避免地又让我们把矛头指向史基身上?”

“史基——呢,是的。可以这么解释,但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史基撬开了那个首饰盒——对此我不表示怀疑;但那是他惟一确实做过的一件事:惟一最后留下让他做的事。那也是为什么他只拿到一枚死者当晚没戴在手上的戒指,而其他所有的廉价货——配戴在她身上的——全都被剥了下来不翼而飞的原因。”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那把火钳,老兄——就是那把火钳!你不明白吗?在首饰盒被撬开之后,根本不可能再用一把生铁制的火钳在。首饰盒上敲打什么的——除非在首饰盒被打开前才有这可能。而那看起来似乎有点疯狂、企图拿生铁撬开钢盒的动作,就是凶手故布疑阵的其中一环。真正的那位凶手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能打开首饰盒,他只想让它看起来好像曾被人很费力地想要撬开,于是他用那把火钳当工具,并且刻意把它弃置在扭曲变形的首饰盒旁。”

“我懂了。”这个观点比万斯之前提出的任何看法都要让马克汉印象深刻;因为化妆台上出现的火钳,就连希兹和布莱纳都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质问史基是否看到另一名杀手的原因?!”

“没错。由首饰盒的证据显示,我认为有两种可能情况:一种是当凶手正将现场布局伪装成抢案时,史基也在公寓里;另一种可能是,凶手行凶、布局完毕,离开现场后,史基才闯入撞见这副景象……从他对我的问题的反应来看,我觉得他当时在场。”

“躲在衣橱里?”

“是的。这也可以说明何以衣橱没有被搜刮。理由很简单,也可以说很怪异:因为史基反锁在里面,否则怎么躲得过那假窃贼的搜索?他不可能故意忽略这衣橱,而以他这么彻底的手法来看,更不可能是不小心遗漏。——于是衣橱把手上就留下了史基的指纹……”

万斯轻敲着椅子扶手。

“告诉你吧,亲爱的马克汉。你必须根据这个前提来思考和侦办这件案子,否则,你只会白费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