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美女的故事

最近某个下午,四个女人在上东区的餐厅里聚会,讨论身为一个年轻漂亮的纽约女子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就是那种有人追求,有人付账,有人嫉妒、纠缠、误解,但仍然完美得无懈可击的感觉——但一切都得在二十五岁之前。

卡米拉是第一个到的。她的身高将近一米八,苍白的肌肤,丰满的嘴唇,高高的颧骨,小巧的鼻子——她刚满二十五岁,但声称已经“觉得自己很老了”。她十六岁就进了模特这一行。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几个月前在市中心,她正在工作——和著名电视制片人斯考特“约会”——她负责微笑,在有人注意到她的时候寒暄几句,偶尔给自己点烟,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做。

像卡米拉这样的女人基本不用付出什么就能得到许多——特别是男人。当其他女人为了和斯考特吃一次饭而搏命时,卡米拉却觉得这个工作无聊透顶。“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她说。她觉得斯考特太老了(其实刚四十岁出头),不够帅、不够有钱。卡米拉最近刚和一个年轻的欧洲贵族去了圣莫里茨度假。她觉得只有那种生活才够意思。哪怕是斯考特这种被公认为“纽约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的人中翘楚,她也完全无动于衷。俘虏斯考特对她来说毫无意义;但俘虏她对于男人来说可谓是意义重大——她才是最高荣誉的象征。

其他三个女人姗姗来迟,所以卡米拉继续说道:“不是我刻薄,”她看了一眼餐厅里的其他人,“但纽约的大部分女人都是白痴,脑袋里什么都没有。她们不懂怎么找话题,不知道该用哪个叉子,甚至连去别人家拜访的时候该给仆人多少小费都不知道。”

在纽约,像卡米拉这样的女人为数不多,但都知道彼此。她们就像是某个秘密俱乐部或是都市姐妹会的成员,而成为会员是有条件的:美艳夺目、年轻可人(十七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或者过了二十五岁也死不承认)、有头脑,而且要有坐在新开的餐厅里谈笑风生几个小时而不冷场的本事。

不过,“有头脑”的定义可能就要因人而异了。比如,卡米拉的朋友亚丽克西斯就声称:“我精通文学,很爱读书——我能坐下来读完一整本杂志呢,从封面到封底!”

纽约的男女供求曲线对这些美女们完全不适用——她们得到的远远超出她们应得的。服饰、金钱、礼物、关注度、邀请函、坐私人飞机出行、在法国南部的游艇上吃晚餐……她们陪伴那些声名显赫的公子哥们出席各种宴会,所有最潮的派对和最尊贵的慈善晚宴上都少不了她们。人人都在询问她们的名字,让其他所有女人都黯然失色。她们在纽约城呼风唤雨,仿佛能摆平世间一切。但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来聊聊那些浑蛋吧”

卡米拉正说到自己“最近还算是单身,但正准备拿下派克大街某家族的公子”的时候,其他的女人陆续到了。凯蒂,二十五岁,女演员,正和五十五岁的过气男明星休波特同居;夏伊洛,十七岁,三个月之前精神崩溃了一次,现在基本不出门;还有蒂西,二十二岁,刚搬来纽约的模特,她的经纪公司要求她对外宣称十九岁。

这些姑娘算是“朋友”,至少表面上是。她们在宴会场合上见过彼此,还“都和那几个人渣约会过”——凯蒂是这么说的。

“那我们来聊聊那些恶心的家伙吧!”某个姑娘说。

“有人认识s.p.吗?”凯蒂说。她留着红棕色的披肩长发,碧绿的眼眸,说话声音很嗲。“就是那个白头发的老男人,脸长得像南瓜似的,哪儿都能碰见他。我跟你们说,有一次,我在波威里酒吧的时候,他居然走过来对我说:‘你还太年轻了,不知道和我上床有多少好处;等你知道的时候,你对我来说就太老了。’”

“男人总想用好处来收买你。”卡米拉说,“有一个男人跟我说:‘和我去圣巴茨岛过周末吧,我们不上床,我保证。我只想抱抱你。这就足够了。’结果他回来的时候又喋喋不休地说:‘你为什么不和我去呢?我跟你说了我们不上床。’我回击道:‘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怎么会和一个不想和我上床的男人出去?’”

“我以前的经纪公司想把我卖给一个大款。”蒂西说。她的五官精致,脖颈像天鹅般修长。“一个经纪人是那个大款的朋友,她居然跟那男人承诺说他绝对能拥有我!”蒂西表现得很愤慨,不过她立刻把怒火转向了侍者,“打扰一下,我的杯子上有一个黑点。”

夏伊洛感觉到了那种暗中较劲的气氛,于是也吹起了牛皮:“有男人送我机票,还有男人让我随意使用他们的私人飞机,但我笑了笑就再也不理他们了。”

凯蒂往前凑了凑,说:“有个男人居然给我钱让我做隆胸,还附赠一套公寓。他说:‘就算分手了我也会很关心我的女人。’那人就是个秃头的澳洲小矮子!”

马克酒店的戴世

“为什么这些癞蛤蟆总是想吃天鹅肉呢?”蒂西问。

“大部分男人都很自命不凡。”夏伊洛说。她有一双迷人的黑色眸子,肤色是恰到好处的烤杏仁色,黑色长发垂顺地披在肩上,身上穿着曳地长裙和无袖衫。“我可受不了这些。后来我终于遇见了一个没那么自以为是的男人,但他现在在印度呢!他从来不碰我或者试图非礼我,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

“男人有两种,”卡米拉说,“要么是到处乱搞的混账,要么就见一个爱一个。真悲哀啊。”

“什么人会见一个爱一个?”凯蒂不解地问。

“哦,你知道的,”卡米拉说,“斯考特、卡波特·邓肯、戴世·彼特斯之类的。”卡波特·邓肯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南方作家,一天到晚跟年轻、漂亮的姑娘鬼混。戴世·彼特斯是著名的好莱坞经纪人,经常待在纽约,也是一个花花公子。好多三十岁上下的漂亮姑娘都在他们的身上栽过跟头。

“我也和戴世·彼特斯约会过。”蒂西摸了摸深色的短发,解释说,“他一直想说服我和他去马克酒店。他整篮、整篮地给我送花,全都是白色的。他求我过去陪他洗桑拿浴,还想让我和他一起去参加汉普顿的什么破派对。我才不去呢!”

“我是在法国南部认识他的。”卡米拉说。她有时候说话会装出一种既奇怪又做作的欧洲口音——现在就是。

“他给你买什么东西了吗?”蒂西假装不经意地问道。

“也算不上什么好东西吧。”卡米拉边说边叫侍者,“重新给我换一杯冰玛格丽塔,”她说,“这杯不够冰。”她转过来看着蒂西,说,“不过是一些香奈儿的包包罢了。”

“套装还是配饰啊?”

“套装。”卡米拉说,“我已经有太多香奈儿的包包了,多得烦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