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合伙人 约翰·格里森姆 第2页,共2页

“你将是已被定罪的犯人,要受到管制。”

“不,我是自由的。在巴西,谁会在乎一个有点小过失的人?”

“克洛维斯不希望举行葬礼。因为他知道,没人会来。我们将他葬在威金斯郊外的一个公墓里。我到了常教堂里的三个老寡妇也到了常她们哭泣着为他送别。在过去的50年里,对于每一位在威金斯安葬的死者,她们都要如此哭送一番。牧师也到了常他拖了五个老年执事做抬棺人。加上其他两位乡邻,总共有12个人。在短暂的仪式之后,克洛维斯长眠于地下。”

“他的棺材很轻,是吗?”桑迪问。

“是的。”

“克洛维斯在哪里?”

“他的灵魂在和圣徒同乐。”

“我是问他的尸体在哪里。”

“在我的小屋的冰柜里。”

“你这个令人恶心的家伙。”

“我没杀任何人,桑迪。克洛维斯的尸体焚烧时,他正和天使一道唱赞美诗呢。我想他不会介意的。”

“你干什么事都有藉口,是不是,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坐在床沿,双脚悬离地面。他没有吭声。

桑迪走了几步,然后倚着墙壁。刚才他获知自己的朋友没有杀人只是稍感宽慰,因为焚烧死尸差不多是同样令人反感的行为。

“你接着往下说吧。”桑迪说,“我相信你一切都作了详细安排。”

“是的,因为我有充裕的思考时间。”

“说吧。”

“密西西比州刑法里有不得盗墓的规定,但这条并不适合我,因为我没有挖开克洛维斯的坟墓,而是将他的尸体从棺材里偷了出来。该州刑法还规定,不得毁尸碎尸。这是帕里什可以纠住我不放的唯一理由。毁尸碎尸属于重罪,可判处一年以下的监禁。假如他们只能以此定罪,帕里什会竭力争取判我监禁一年。”

“他不可能让你一走了之。”

“是的,他不可能放过我。但还有个能不能办到的问题。他并不知道我偷了克洛维斯的尸体,除非我告诉他。不过我必须告诉他,以便他放弃谋杀罪的指控。要知道,告诉他是一回事,在法庭作证是另一回事。他不可能告我毁尸,又让我在法庭作证。他将被迫告我犯有什么罪,因为正如你说,他不可能让我一走了之。尽管他要告我,却不能将我定罪。因为我是唯一的证人,他无法证明被焚烧的是克洛维斯的尸体。”

“帕里什遭受的压力很重。”

“是的,联邦指控已经撤销了。我们一扔下这颗桑迪停止踱步,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这么说你要回巴西?”

“那是我的家,桑迪。”

“那姑娘呢?”

“我们共同生活,繁衍后代。”

“你还剩多少钱?”

“几百万。我需要离开这里,桑迪。我需要过另一种生活。”

一位护士闯了进来,啪地扭亮了电灯。“11点钟了,帕蒂。探视时间已过。”她拍拍他的肩膀,“你好吗,亲爱的?”

“我很好。”

“需要什么?”

“不需要,谢谢。”

她如同来的时候那样走了。桑迪拿起自己的公文包。“帕蒂?”他说。

帕特里克耸耸肩。

“亲爱的?”

他又耸耸肩。

桑迪走到门边,又想起一件事。“还有个小问题。

你把汽车开到沟里去的时候,克洛维斯的尸体在什么地方?”

“像往常一样,我用安全带把他拴在旁边的乘客座位上。我在他的两腿之间放了一瓶啤酒,衷心为他祝福。他的脸上挂着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