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田丽丽仔细观察后发现,师傅每天会提前半小时到达法院,在日常工作中,一周要开十多个庭,短的一小时,长的需要一整天。师傅每周五和周六就会开始阅读下周要开庭的案卷,他会用铅笔在纸上写下开庭要问的问题,夹在卷里。因此,每周六他会到办公室加班一天,从不间断。

田丽丽所在的派出法庭,每年需要审结1300到1500宗案子,分到每个法官头上,一人一年需要审理两三百个案子。田丽丽一开始觉得这个工作量实在无法承受,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写出一个判决,还得庭审和处理其他事务。

普通程序案件的合议庭,多由一个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员是从陪审员名册中选出来的,他们基本上都是公务员、老师、医生和退休人员,每次陪审的报酬是50块钱。人民陪审员在庭上很少会提问,庭后的讨论也只是个人观感:“这个人太差劲了,连自己孩子都不养。”人民陪审员从不左右判决的结果,但由于法官人手不足,缺了这两个人民陪审员,普通程序的案子就没办法开庭。

师傅庭审很仔细,问题总是问得很细,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在法庭上控制不住老说重复的话,师傅也很耐心地让对方说下去,常常一个庭审会没完没了地开上一天。

开完庭后,师傅一般都会得出结论,是支持原告还是被告。如果田丽丽的意见和他相左,两人就会仔细讨论。田丽丽是法官助理,不需要参加开庭,她根据师傅庭审的案卷写判决。

她从上班写到下班,平均两天写三个判决。我们那时都觉得,用不了多久,田丽丽就会按照她所规划的那样,成为一个优秀的大法官。

2012年,我到深圳看田丽丽。她的宿舍楼在一个老旧民宅里,三个同事共用不到100平米的房子,每人一个房间。楼上楼下都住着她的同事,大家一起坐班车,一起上班下班,三餐都在一起吃,饭桌上讨论的都是案子,和学生时代并没有太多差别。

田丽丽正忙着全国法院的征文比赛,前一年她选了民事审判的题目,这一年她在写一个银行卡盗刷的案例研究。我发现田丽丽工作起来得心应手,而且很有规律。每周五下午是她自己规定的学习时间,那个下午她不写判决,会学习最新的法规和判例,总结审理过的案子。她发现自己审的银行卡盗刷案都没有被改判,说明思路和上级法院是一致的。她认真研究每个案子,总结出银行卡盗刷的重点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此写了篇论文。

但田丽丽开始有了抱怨,经常唠叨工作中的琐碎。她遇到了一个交通案,肇事人是个外地打工的年轻人,他的面包车在红绿灯路口撞了人。田丽丽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善良老实,伤残事故的赔偿近十万,年轻人没有上交强险,又是外来务工者,这笔费用着实不小。

田丽丽在内心是有偏向的,她希望能帮年轻人调解,或者争取少判点钱。但在法庭上,年轻人要求调取监控录像,这时距离他撞人已经超过半年,而此前他对交通认定书并没有异议。田丽丽向他解释:“第一,你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调查取证,第二,你提出的取证对我们没有意义,我们不能去修改责任认定书。”还有一点,田丽丽没说出来,法院调查取证很难得到配合,他们根本调取不到这个录像。

年轻人不听,又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他要求患者完全痊愈后重新做鉴定,这不符合法医学的意见。”田丽丽向我抱怨。

不管田丽丽怎么向他解释都没用,年轻人非常激动,甚至说法院偏向原告,这让田丽丽很受伤。事情发展到后来,年轻人天天带着他七八十岁的母亲来法院闹,在开庭过程中冲撞书记员,还打了书记员。田丽丽最后秉公判决了这个案子,年轻人上诉后,上级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前辈们给田丽丽的意见是:“案子不能投入太多,每个人你都会觉得很可怜,但其实并不值得可怜。久而久之,你见怪不怪,变得麻木就好了。”

我想,田丽丽并不希望变成这样。她告诉我,她想回北京。

她开始到处托人在北京找工作。问及原因,她说:“基层法官并不是一个有尊严的职业。”她讲了她遇到的另一个劳动争议案子,当事人是个it公司的员工,在公司的国外驻地打架被调回国,他开始闹事,公司就把他开除了。案子到田丽丽的法院,判了这家公司违法解除。这名员工又回去上班,但他同时提出一个劳动争议案件,要求公司补发他被开除后的工资,法院支持了他。员工胜诉后,在博客上天天辱骂公司领导,公司受不了了,与他谈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赔偿他60多万元,让他离开。

但他签完协议就后悔了,又到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这份协议无效。这一次,法院并没有支持他。他开始在博客上辱骂法官和书记员,跑到法院又立了一堆案,包括要求公司公开道歉。

最后,这名员工跑到法院大闹,骂哭书记员,在电梯里辱骂田丽丽的师傅。师傅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好,也忍不住写了申请,希望以扰乱法庭秩序的名义拘留这名员工。院长没批,副院长接待了员工,谈了两次,要求他删除攻击语言。他却变本加厉到法院闹,师傅再次提出申请拘留他,院长还是没同意。

“太失望了,对这种人不能让步,这个时候院长没有维护审判人员的尊严,整个庭都非常泄气,我们都觉得,遇到事情,根本没有人会为我们撑腰,”田丽丽抱怨,“在求稳这件事情上,我们吃了很多闷亏。我觉得只要案子是站得住脚的,经得起检查的,就不应该让步。”另有一次,一个河南打工者在深圳被车撞死,政府赔了死者父母八九十万,结果钱拿回老家被儿媳妇占了,老两口又跑回深圳法院,躺在法院门口,要求帮他们主持公道。法官们出来解释:“你们应该回河南打继承官司。”但他们说,河南的法官不会管的。正好那年赶上大运会,法院赶紧给老两口安排了住处,只要他们出门吃饭,就得派人跟在后面买单。

“到最后,就好像是我们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田丽丽说。